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0856(冀东装备)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856 冀东装备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5 16:52 │冀东装备(000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冀东装备(00085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3 17:42 │冀东装备(000856):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8:43 │冀东装备(00085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40 │冀东装备(00085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4-27 16:44 │冀东装备(0008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7 16:43 │冀东装备(000856):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 ├─────────┼──────────────────────────────────────────────┤ │2026-04-27 16:43 │冀东装备(00085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7 16:43 │冀东装备(00085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4-27 16:41 │冀东装备(00085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6-15 16:52│冀东装备(0008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本次案件金额 4140.20万元,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进行诉讼、仲裁,因此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6年 6月 12日,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河南省环山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 4140.2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8%。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唐山丰润区林荫路 被告一: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火岔沟村南 880米 被告二: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辉县市高庄乡火岔沟村 被告三: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辉县市新辉路李固站东 998米 (二)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一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合计41,402,037.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令确认原告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二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 限公司、被告三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对工程款 30,873,662.22 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对被告二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设备(评估价值48,259,550.00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工程 款 30,873,662.22元及利息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三被告连带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原告支付的律师费 等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 (三)起因和依据 2022 年 10 月 26 日,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与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产 5500吨协同处置 1 0万吨/年垃圾发电飞灰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技改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共分三个标段,由原告负责工程施 工。2022年 12月 30日,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与原告签订《担保合同 》,为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第二、三标段工程款、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 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与原告签订《设备抵押合同》,以公司所有设备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第二、三标段工程款、 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截至起诉日 ,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 41,402,037.4元。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为 被告向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 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对工程款 30,873,66 2.22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设备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工程款 30,873,662.22元及利息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 偿权。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连续 12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38起,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3419.23万元(部分案件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 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1%。其中:主动诉讼、仲裁案件 9起,涉案金额 1,747.64万 元,已调解或结案 1,551.75万元;被动诉讼、仲裁案件 27起,涉案金额 1,585.99万元,已调解或结案 662.93万元;作为第三人、 协助执行人案件 2起,涉案金额 85.6万元,已结案 24.3万元。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披露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披露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正在诉讼、仲裁,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高度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0b4cc06-bd70-4e28-aed2-4ece55530257.PDF ─────────┬──────────────────────────────────────────────── 2026-06-10 00:00│冀东装备(00085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公司的对外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唐山分行”)于 2025 年 6月 8日在河北省唐山市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盾石建筑 ”)在华夏银行唐山分行办理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或华夏银行唐山分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种类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详见 2026 年 3月 26 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2026 年 4 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 2026 年 4 月 2 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后至本公告日,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 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 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唐山冀东装备工 唐山盾石建筑工 100% 72.23% 15,000 5,000 35.86% 否 程股份有限公司 程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冀东装备工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 100% 60.04% 5,000 0 11.95% 否 程股份有限公司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冀东装备工 金隅电气(唐山)有 100% 57.44% 0 0 0 否 程股份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经 2026 年 3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6 年 4 月22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 年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融资授信担保计划总额人民币 7.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 4.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 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 2.7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2026 年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 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 0.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余额 1.5 亿元, 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余额 0.5 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担保被担保方盾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 2026 年 3 月 26 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 2.本次担保进展涉及的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或有事项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 95,678.85 70,714.40 - 70,657.20 无 责任公司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24,964.45 123,531.54 3,314.91 2,667.02 --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或有事项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 90,040.38 65,032.84 - 64,975.64 无 责任公司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25,007.54 22,246.83 66.46 43.10 -- 3.盾石建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4.债务人: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 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 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2.被担保企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本次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 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发生担保总额为 2亿元(含上述该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26%。公司 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与华夏银行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195a5d3-ca88-412c-ac8d-1ba5e25373e4.PDF ─────────┬──────────────────────────────────────────────── 2026-06-03 17:42│冀东装备(000856):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27,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 元(含税),分红总额9,080,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金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0日(星期三)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1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6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 咨询联系人:万华宇 咨询电话:0315-8860671 传真电话:0315-8860672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5d35efe-fe94-401b-9eef-d77b306819d1.PDF ─────────┬──────────────────────────────────────────────── 2026-05-20 18:43│冀东装备(00085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0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的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 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2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 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69,293,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25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68,147,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211%。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1,14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1,19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1,14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8%。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表决结果 1.议案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652,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1%;反对6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60%;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 情况:同意 5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557%;反对 6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664%;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8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64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3%;反对6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5%;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620%;反对 6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58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79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议案3.00: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643,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1%;反对6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9%;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 情况:同意 5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604%;反对 6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616%;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8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