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58 五 粮 液 更新日期:2026-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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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4 │五 粮 液(0008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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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4 │五 粮 液(0008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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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2 │五 粮 液(000858):关于董事长离任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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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2 │五 粮 液(000858):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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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14 │五 粮 液(000858):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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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14 │五 粮 液(00085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资料(更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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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12 │五 粮 液(000858):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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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11 │五 粮 液(000858):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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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6 │五 粮 液(00085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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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6 │五 粮 液(000858):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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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4│五 粮 液(0008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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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五粮液多功能厅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 持 人:华涛副董事长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6,387 人,代表股份数为2,314,962,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80,416,992
股)(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59.6576%。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10 人,代表股份 2,146,809,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24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77 人,代表股份 168,152,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34%。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25 年度报告
股 数(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
会有效表决权股 持股份数(股) 中小股东所持
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同意 2,309,087,823 99.7462% 169,794,373 96.6560%
反对 4,654,387 0.2011% 4,654,387 2.6495%
弃权 1,220,016 0.0527% 1,220,016 0.694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股 数(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
会有效表决权股 持股份数(股) 中小股东所持
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同意 2,309,133,923 99.7482% 169,840,473 96.6822%
反对 4,570,987 0.1975% 4,570,987 2.6020%
弃权 1,257,316 0.0543% 1,257,316 0.715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 数(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
会有效表决权股 持股份数(股) 中小股东所持
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同意 170,498,294 97.0567% 170,498,294 97.0567%
反对 3,945,965 2.2463% 3,945,965 2.2463%
弃权 1,224,517 0.6971% 1,224,517 0.6971%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同意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71.21亿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股 数(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
会有效表决权股 持股份数(股) 中小股东所持
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同意 130,303,664 74.1758% 130,303,664 74.1758%
反对 44,089,997 25.0984% 44,089,997 25.0984%
弃权 1,275,115 0.7259% 1,275,115 0.7259%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同意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2026 年,五粮液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2026 年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每日
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本次补充协议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股 数(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
会有效表决权股 持股份数(股) 中小股东所持
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同意 2,311,513,182 99.8510% 172,219,732 98.0366%
反对 2,637,627 0.1139% 2,637,627 1.5015%
弃权 811,417 0.0351% 811,417 0.461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 202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 数(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
会有效表决权股 持股份数(股) 中小股东所持
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同意 2,308,205,971 99.7081% 168,912,521 96.1540%
反对 5,299,926 0.2289% 5,299,926 3.0170%
弃权 1,456,329 0.0629% 1,456,329 0.8290%
本次股东会同意公司选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算合
计 2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算 14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算63 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关于免去董事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
会有效表决权股 持股份数(股) 中小股东所持
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同意 2,308,386,176 99.7159% 169,092,726 96.2566%
反对 5,180,733 0.2238% 5,180,733 2.9491%
弃权 1,395,317 0.0603% 1,395,317 0.7943%
本次股东会同意免去曾从钦董事职务,其担任的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并自动解除;同意增补邓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沈晨叶、王荣铎。
(三)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8f4da6c-32b9-4797-b405-d26a4ea6a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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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4│五 粮 液(0008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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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粮 液(0008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fcdb4b4-6689-42a2-a8bb-33b7c4b35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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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2│五 粮 液(000858):关于董事长离任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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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因曾从钦无法正常履职,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免去董事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曾从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担任的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
委员职务一并自动解除(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日期届满之日即 2028 年 6月 19 日止),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
,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从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董事长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邓敏(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7 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1ac4fbb-13e6-45fc-83cf-36522e628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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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2│五 粮 液(000858):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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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年第 7 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经董事会推举,本次会议由副
董事长华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邓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规定,同意补选邓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面预算管理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敏
委员:华涛、张宇、肖浩、丁南(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罗华伟(独立董事)
委员:邓敏、韩成珂、侯水平(独立董事)、鲁篱(独立董事)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侯水平(独立董事)
委员:邓敏、华涛、罗华伟(独立董事)、丁南(独立董事)
(四)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敏
委员:华涛、章欣
(五)ESG 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敏
委员:华涛、章欣、罗华伟(独立董事)、鲁篱(独立董事)
本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7 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ca37454-f2d5-4bc9-815d-ef804bd92e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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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14│五 粮 液(000858):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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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 2025 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2026 年 6 月 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四川省宜宾五
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
高审批程序效率,其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免去董事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6年第 6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第 025 号)。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五粮液集团公司提交《关于增加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之日,五
粮液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802,619,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8%,五粮液集团公司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前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
将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6日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26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五粮液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报告 √
2.00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
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免去董事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 年度报告》《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6 年 6 月 2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 202
6 年第 5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 6 月 9 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6 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关联方将回避表决,也不可接受其他
股东委托投票。
2.《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3.《关于免去董事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仅选举 1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其他组织股东参照法人股东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本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委托
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
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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