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60 顺鑫农业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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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7:07 │顺鑫农业(00086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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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18 │顺鑫农业(000860):关于收到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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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32 │顺鑫农业(00086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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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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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 │顺鑫农业(000860):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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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 │顺鑫农业(000860):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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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 │顺鑫农业(00086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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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 │顺鑫农业(00086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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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 │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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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 │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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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7:07│顺鑫农业(00086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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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和法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和
法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法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和法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
他任何职务。
和法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法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和法文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96a4e839-7f71-44e9-a677-626c2ae5f1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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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18│顺鑫农业(000860):关于收到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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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1240 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
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即 2024 年 12 月 10 日)起 2 年内有效
,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以及市场情况适时安排中期票据的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57e21c20-7d35-423d-a6d8-24944727c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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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32│顺鑫农业(00086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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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于 2024 年 5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
见 2024 年 5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告。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承继。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其主体资格
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北京德皓国际现指派郑志刚先生、裴士宇先生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郑志刚先生为项目合伙人,裴士宇先生为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工作调整
原因,刘晶静女士、罗怀金先生不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志刚先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
近三年签署了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裴士宇先生,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郑志刚先生、裴士宇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1 郑志刚 2023 年 12月 中国证券监督 因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9 日 管理委员会浙 年报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江证监局 员会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事务所名称的说明》;
(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 2024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3a8d86fb-2975-47da-81fe-30b6daaf3a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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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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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fc999b04-5ac2-4c59-85a9-5545378614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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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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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0b9811be-d58b-46b6-bd30-ffc0d86a3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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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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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当面送
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 12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杜连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 司 《 202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登 载 于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f51b9b8e-fbfc-423a-ba4d-cdbe3e2e5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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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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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e02932db-13da-42d0-9d23-ee7aa114a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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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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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0ec4515c-e233-4d8a-8dd1-f15b0b03a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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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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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bfcd492a-9bca-4741-9dd8-e8559d313a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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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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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8c301f6e-9a9d-48a3-83dc-9d478fd638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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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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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432b8f15-0139-4f89-8279-5b82c5a9e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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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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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f9da0414-ba33-449e-badf-825d09d7d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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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00:00│顺鑫农业(000860):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顺鑫农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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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冯玫律师、
陈媛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
登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下午 3:00 在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 1 号院 1 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 14 层会议
室召开,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50 人,代表股份338,287,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
056%。
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4,514,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5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7 人,代表股份 53,772,7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9 人,代表股份 53,776,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2497%。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提案一致,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2 名,监票人 2 名。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
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48,83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2%;反对 71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113%;弃权 123,4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4,3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09%;反对 71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5%;弃权 123,4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296%。
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7/d7bd0d7e-6fd6-4d45-aa4d-066a274b2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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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00:00│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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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6/6f25f4e4-9973-41d4-9d26-06a5d4abd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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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 00:00│顺鑫农业(000860):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顺鑫农业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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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顺鑫农业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3/48ebd46c-6438-4360-99fe-cb724231e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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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 00:00│顺鑫农业(00086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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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农业”或“公司”)于 2024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计划自 202
4 年 2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
2.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收盘期间,顺鑫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301,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95%,增持金额为 10,001.3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收盘后,收到顺鑫控股《关于增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顺鑫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78,209,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1%。
3.顺鑫控股在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 2024年 2 月 2 日至 2 月 5 日增持金额)。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顺鑫控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期间
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顺鑫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收盘期间,顺鑫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301,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8495%,增持金额为10,001.3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顺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278,209,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37.51%;本次增持后,顺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量 284,511,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36%。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顺鑫控股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顺鑫农业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顺鑫控股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
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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