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0860(顺鑫农业)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860 顺鑫农业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顺鑫农业(000860):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15:3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 line.cn)举办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李秋生先生,财务总监董文彬先生,董事会秘书康涛先生,独立董事宁宇女士,行业分析师吕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 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15:3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PCo2i7v3y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898248b4-0757-4775-b36c-131f5ff4cd8c.PDF ─────────┬──────────────────────────────────────────────── 2024-02-24 00:00│顺鑫农业(00086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7 日以当面 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 12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人民币 3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公司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办理不超过年度授信总额 17 亿元的融资计划,授信期限一年,审批融资安排 以公司融资申请及具体融资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人民币 10 亿元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一年,拟在该行办理贷款总额不超过 授信额度 10 亿元,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bf123784-cf39-42e2-85e6-b9b2b0a029f8.PDF ─────────┬──────────────────────────────────────────────── 2024-02-06 00:00│顺鑫农业(00086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农业”或“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 股”),于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683,400股,增持金额90,076, 154.0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7662%。 2.顺鑫控股计划自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 过人民币2亿元(含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顺鑫控股《关于增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及承诺函》,顺鑫控股 于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683,400股,增持金额90,076,154.00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0.766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顺鑫控股计划自2024年2月 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024年2月2日至 2月5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增持实施前,顺鑫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78,209,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顺鑫控股 持有公司股份283,893,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7%。 3.顺鑫控股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顺鑫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683,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7662%。本次增持前,顺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278,209,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1%;增持后,顺鑫控股持有本 公司股份283,893,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7%。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增持金额)。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顺鑫控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期间 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顺鑫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及承诺函》。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7c66ec1a-7850-441b-a2da-60b2c12bfa80.PDF ─────────┬──────────────────────────────────────────────── 2024-01-27 00:00│顺鑫农业(000860):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7,000 万元–25,000 万元 亏损:67,323.0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5,000 万元–55,000万元 亏损:67,071.31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4988 元/股–0.3370 元/股 亏损:0.9076 元/股 营业收入 1,000,000 万元–1,100,000 万元 1,167,833.85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990,000 万元–1,090,000 万元 1,164,815.58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公 司 2023 年度年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内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白酒业务盈利。公司其他业务受市场环境变化及行业周期性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报告期内亏损 较大。另外,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佳宇”)出售商务中心及寰宇中心两栋楼宇资产产生的税费对报告 期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预计约为 2.8亿元,主要因出售顺鑫佳宇 100%股权产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6/6134cde7-8860-4c29-8fa5-fb4e537f04d6.PDF ─────────┬──────────────────────────────────────────────── 2024-01-13 00:00│顺鑫农业(000860):关于公司部分产品提价的公告 ─────────┴──────────────────────────────────────────────── 鉴于生产经营成本的增加,公司牛栏山酒厂拟对 42°125ml、42°265ml、42°500ml、52°500ml 以上 4款牛栏山陈酿进行调价 ,每箱上涨 6元。 本次价格调整计划从 2024 年 02月 01日起执行。 本次部分产品提价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2/5e7c0814-939c-4db1-bf16-be8341622e67.PDF ─────────┬──────────────────────────────────────────────── 2023-12-16 00:00│顺鑫农业(000860):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 2023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吴亦忻先生、裴士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调整原因,吴亦忻先生 、裴士宇先生不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卜晓丽女士、李翠玲女士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项目合伙人:卜晓丽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翠玲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卜晓丽女士、李翠玲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6/9b73ba8c-98ad-4468-8bc0-951d7a087a0e.PDF ─────────┬──────────────────────────────────────────────── 2023-12-08 00:00│顺鑫农业(000860):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为聚焦主业发展,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剥离房地产业务,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在 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公开转让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佳宇”)100%的股权,若公开挂牌期间未能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调整价格后再次挂牌,经过多轮价格调整仍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控股 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或其指定关联方,将以不低于22.5亿元的价格参与此次摘牌。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鉴于整体公开挂牌转让方案中涉及公司控股股东顺鑫控股或其指定关联方参与摘牌,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关 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该议案已经于2023年7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截至动态报价结束,北京顺正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正资 产”)成为本项目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25,880.14万元。2023年11月24日,公司与顺正资产就本次交易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5)。 二、交易进展情况 按照公司与顺正资产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人民币225,880.14万元。2023年12月7日,顺鑫佳 宇收到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京顺)登字[2023]第1102865号】,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顺鑫佳宇100%股权变更至顺正资产名下,公司不再持有顺鑫佳宇股权。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回单; 2.《登记通知书》(京顺)登字[2023]第1102865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7/11f0252e-015b-4752-9eea-5f97638ae423.PDF ─────────┬──────────────────────────────────────────────── 2023-11-29 00:00│顺鑫农业(000860):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彩虹律师 、马佳敏律师出席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周二)15:00 在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 1 号院 1 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 14 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会议当天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 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会议当天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公司已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时间安排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告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的统计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出席 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56,271,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8.030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78,230,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7.509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8,041,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10%;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0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8,061,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37%。 (二)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 1、现场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 后,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对中小投资者实行了单独计票。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机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进行了说 明和确认。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555,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76%;反对 2,658,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7463%;弃权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345,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206%;反对 2,658,74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59%;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4 %。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542,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 2,671,6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7499%;弃权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332,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41%;反对 2,671,69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25%;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4 %。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542,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 2,671,6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7499%;弃权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332,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41%;反对 2,671,69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25%;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4 %。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542,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40%;反对 2,724,6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7648%;弃权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332,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41%;反对 2,724,69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904%;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 。 5、《关于补选宁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187,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25%;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977,3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