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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62(银星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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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62 银星能源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07 17:46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07 17:45 │银星能源(0008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6-09-01 17:32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 │2026-09-01 17:32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6-09-01 17:32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举行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8-23 15:44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23 15:44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2026-08-23 15:43 │银星能源(00086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3 15:43 │银星能源(00086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3 15:43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9-07 17:46│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3d45df7e-00f9-4eb4-a996-17c726cd2ee9.PDF ─────────┬──────────────────────────────────────────────── 2026-09-07 17:45│银星能源(0008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银星能源(0008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4aebfa27-7223-478f-b0d2-21cfcbe1688c.PDF ─────────┬──────────────────────────────────────────────── 2026-09-01 17:3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 月 31 日收到栾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栾聪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栾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栾聪先生担任总工程师职务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栾聪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栾聪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 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栾聪先生在任职总工程师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董事会建设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2 日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18e409d7-4927-4493-94f3-91ae7d26b0b4.PDF ─────────┬──────────────────────────────────────────────── 2026-09-01 17:3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翟云飞先生和罗峰先生。鉴于翟云飞先生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蒋文翔先生接替,担任公司 202 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 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罗峰先生和蒋文翔先生,蒋文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翟云飞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20b8a1a5-270f-480b-8882-050c8aca5b04.PDF ─────────┬──────────────────────────────────────────────── 2026-09-01 17:3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举行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举行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4d68355c-12f4-4786-90fe-b8653c2485c2.PDF ─────────┬──────────────────────────────────────────────── 2026-08-23 15:44│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3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9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四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09 月 23 日(10:00—12:00,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左岩 吴炜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893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30aa557f-c870-400c-b355-9d8e5755fe06.PDF ─────────┬──────────────────────────────────────────────── 2026-08-23 15:44│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e8bb2cf0-6f78-4b89-b252-e4d08a48660e.PDF ─────────┬──────────────────────────────────────────────── 2026-08-23 15:43│银星能源(00086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银星能源(00086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5bfa0d7-4403-4540-aaf5-b09c84c20f69.PDF ─────────┬──────────────────────────────────────────────── 2026-08-23 15:43│银星能源(00086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67a0a5ef-2cfc-4112-a0f9-cbf6e144309f.PDF ─────────┬──────────────────────────────────────────────── 2026-08-23 15:43│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a8b0306d-39ad-4fd6-b970-9a3bc05820a4.PDF ─────────┬──────────────────────────────────────────────── 2026-08-23 15:43│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208a958-3146-407e-901a-97bd3275803c.PDF ─────────┬──────────────────────────────────────────────── 2026-08-23 15:43│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 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 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65.01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62.84 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 16.93 亿元,包含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 4 亿元。2025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6.1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汉蜀先生,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汉蜀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开采辅助活动。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康娜女士,于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康娜女士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解彦峰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经综合考量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所需审计服务水平等因素,本着公允合理原则确定。公司 2 026 年度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4 万元 ,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6 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5 年度审计费用金额一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 8月20日召开的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备查文件 1.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4043a548-8207-447c-82c9-5046b270f718.PDF ─────────┬──────────────────────────────────────────────── 2026-08-23 15:41│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f73ebccd-9400-49b4-a67d-78473cf095e0.PDF ─────────┬──────────────────────────────────────────────── 2026-08-23 15:40│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于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新能源项目和提升业绩,推动绿色生产力与有色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公司拟投资人民币3,735万元在关联方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厂区投资建设容量不低于12.9487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 能源管理协议》。 银星能源负责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项目资本金 40%,其余银行借款解决,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 益率不低于 6.5%。关联方负责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电量消纳,双方分配由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银星能源以不低于项目税后财务内部 收益率 6.5%的标准分享节能效益并确定协议电价,协议电价为 0.42037 元/千瓦时,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25 年,节能效益分享期内 ,关联方以协议电价为基础计算的节能效益收入按月向银星能源支付。因协议尚未签署,上述协议电价及有关条款可能会随着项目成 本及建设环境有所调整。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该关联方为公司实际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故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 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年 8月20日召开的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王文龙先生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田明生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3737615325Q 经营范围:铝土矿、石灰岩的开采;道路运输(普通货物);铝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碳素制品及相关有 色金属产品、工业水电汽的生产、销售;从事勘察设计;机械设备制造、备件、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检修;工程机械修理;测控 仪器的安装、维修、检定;自动测量控制、网络、软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运输和工程设 备、特种车辆、工器具租赁、维修、承揽工程和业务;煤灰渣、赤泥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从废弃赤泥中回收铁精矿(氧化铁)、镓 销售;煤炭脱硫副产品生产、销售;辅助生产厂房、设备、办公楼、商业门面出租;铝土矿销售(仅限于县政府指定的企业);采矿 、氧化铝、电解铝冶炼工艺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工业和科研所需要的原辅助材料生产与销售;本企业产生的废旧物资销售。机械、 电气、工业炉窑、起重设备安装和检修;压力容器和管道制作、安装和维修;土建维修;安全阀校验;建材、五金交电、粉煤销售; 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工矿产品、加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种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平果市城西平果铝业公司内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 年 12 月 31 1,318,916.73 -9,775.07 876,354.93 203,527.72 日/2025 年度 2026年3月31日 1,339,032.11 -8,257.57 179,042.60 20,002.54 /2026 年一季度 注:该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是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的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4.0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5.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乙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乙方免费利用甲方屋顶、空地等区域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发电设施 以及延伸至光伏电站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发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电池板、支架、逆变设备、输电线路、计量设备、继 电保护设备、监控设备、通讯设备等以及由乙方投资建设、购买的其他设备、设施等。 1.2 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 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所有结算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1.3 绿证、CCER 等绿电权益:指由本项目所产生的绿色电力证书(Green Certificate)、中国核证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 dEmission Reductions)、绿电交易收益、碳资产、环境溢价及一切与本项目发电相关的绿色衍生权益。 第二条 能源管理期限 2.1 项目建设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且项目取得开工批复之日起 24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及并网工作。如因不可抗力或甲 方原因导致的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2 节能效益分享期: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 25 年。第三条 项目建设与运维 3.1 乙方负责取得项目的备案、接入批复等项目建设前期合规文件,甲方须积极配合。 3.2 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行、维护(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护),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拥有项目资产的所 有权。 3.3 乙方按照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后,在能源管理期限内拥有项目的独家运营权,有权利按照约定收取费用。 3.4 项目建成后绿证、CCER 等绿电权益全部归属乙方,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费用结算 项目进入节能效益分享期,节能效益分享款结算按照模式固定电价据实结算模式执行,有效期为 25 年,在该模式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内,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结算模式,未协商一致的,剩余节能效益分享期内仍按照原结算模式执行。 4.1 项目进入节能效益分享期后,甲方按照项目实际供电量按月向乙方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计算公式为:节能效益分享款=含 税基准到户供电价格×项目月度供电量(月度供电量=电能计量表实际计量供电量-计量下网电量)。含税基准到户供电价格为 0.420 37 元/千瓦时,项目直流侧建设容量不低于 12.9487MW,年度供电量按实际计量数据统计。 4.2 乙方可自行负责项目运维工作,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运维;甲方应为乙方及受托运维方人员办理场地准入及 相关手续,乙方及受托运维方应当遵守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3 甲方用电量的实际数据均以项目光伏电站至属地方并网接入点电能计量表的计量数据为准。乙方依据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表 计量电量,于每月 10 日前开具上月节能效益分享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13%,随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 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现金或四大银行承兑)。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均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全部必要的授权、批准,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之日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有关条款可能会随着项目成本及建设环境有所调整。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屋顶及闲置空地,开展光伏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产生绿色、节能的社会效益。本次 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按照以不低于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6 .5%确定分享收益,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今,公司与关联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 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作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备查文件 1.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ec166160-2974-4175-926a-ca0e0204f56a.PDF ─────────┬──────────────────────────────────────────────── 2026-08-01 00:00│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现金收购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 │公告 ─────────┴──────────────────────────────────────────────── 一、本次交易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宁夏 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汉能阳光新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净神州)50%股权。收购完成后,天净神州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与汉能阳光新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能阳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9 日及2026 年 1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公告》《关于现金收购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股权 的进展公告》。 鉴于各方在交割过程中尚有部分事项未处理完毕,为确保公司收购天净神州 50%股权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6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股权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顺延股权交割期限,并与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 因天净神州贺兰山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推进进度调整,尚未取得全部外部行政审批手续,暂不具备开工实施条 件。该项目前置手续办理周期超出原有预估,导致本次股权收购无法按原协议约定期限完成交割。 为稳妥推进公司收购天净神州 50%股权项目落地,保障交易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本次交易各方 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顺延股权交割期限,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对相关条款予以调整。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汉能阳光新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企业):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第一条 交割时限调整 原协议第四条第 4.1 款“交割及标的股权过户程序应当不晚于本协议生效后 60 日内完成”的约定,修改为“交割及标的股权 过户程序应当不晚于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场老旧风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取得全部外部行政审批手 续之日并且建成起 60 日内完成。” 第二条 公司治理及章程适用 2.1 各方确认,2026 年 4 月 20 日丙方第五十六次股东会作出的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等章程和决议在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执行。 2.2 过渡期内,丙方仍执行 2026 年 4 月 20 日股东会召开前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原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严格遵守原协议第六 条关于过渡期的全部约定。 第三条 经营决策及监督管理 3.1 过渡期内,丙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实施下列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大额资金借贷、变更经 营范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调整、修改公司章程、分配利润等可能影响公司资产安全及经营稳定的重大事项。 3.2 过渡期内,乙方有权指派专业人员对丙方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财务核算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 甲方及丙方应全力配合,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为乙方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3.3 过渡期内,丙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项目进度报告,丙方重大资金支付(指单笔 100 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经乙方 派驻丙方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四条 “以大代小”项目专项管理 4.1 过渡期内,丙方贺兰山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的整体建设和统筹管理由丙方全权负责,项目推进、现场管理 、手续办理、施工统筹、安全质量管控等工作均由丙方主导开展,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由丙方承担。 4.2 项目经理由丙方自有在岗人员担任,负责项目日常执行、进度管控、现场协调、过程资料整理等具体工作,履行项目负责人 法定职责。丙方应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资料及时签署、完整留存,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项目后续验收及结算工作。 4.3 鉴于丙方人员配置有限,乙方可委派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服务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主要提供技术指导、合规咨询、质量监 督、工艺优化等辅助性支持。 第五条 相关权责确认 5.1 各方同意,本次交割时限调整系丙方贺兰山风电场老旧风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推进进度调整所致,不属于甲方 、乙方或丙方责任,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2 本补充协议签署前丙方已完成的招标采购、合同签署、手续办理等事项继续有效,后续相关事项仍按原有流程推进。 5.3 若甲方或丙方未能勤勉尽责地推进贺兰山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影响该项目进展及最终交付,则视为 甲方根本违约。甲方应按照原协议第九条“违约行为与救济”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4 无论过渡期内丙方资产发生何种变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股权转让对价。 四、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各方在交割过程中尚有部分事项未处理完毕,为确保公司收购天净神州 50%股权事项的顺利进行,特签署本补充协议。《股 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在实施过程中尚 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存在中止或终止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62e31c42-1efd-4332-9ccd-85678a182daa.PDF ─────────┬──────────────────────────────────────────────── 2026-08-01 00:00│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 由董事长秦臻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收购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股权事项延期交割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6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经理层成员《2026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0e83c656-b005-4fa2-99cb-5395709883dc.PDF ─────────┬──────────────────────────────────────────────── 2026-07-20 19:08│银星能源(00086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连续三个交易日(20 26 年 7 月 16 日、7 月 17 日、7 月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21.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根据中证指数网显示,截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收盘,公司市盈率(TTM)为 181.75,市净率为 1.14,市盈率高于电力、热 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平均值(19.33)。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情绪、资金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提高风险意识。 3.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披露,目前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未 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持稳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推进。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16 日、7 月 17 日、7 月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21.08%,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函询了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近期有关公司高送转 传言。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披露,目前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未 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根据中证指数网显示,截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收盘,公司市盈率(TTM)为 181.75,市净率为 1.14,市盈率高于电力、热 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平均值(19.33)。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情绪、资金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提高风险意识。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 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问询函及其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9f50add2-194b-4f24-b308-cc1eda4a57e6.PDF ─────────┬──────────────────────────────────────────────── 2026-06-26 17:19│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6 月 26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臻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9 人,代表股份 445,640,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78,490,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8 人,代表股份 67,149,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52%。 (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60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2%;反对 2,889,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485%;弃权 1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090%;反对 2,889,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538%;弃权 1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7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573,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7%;反对 2,88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468%;弃权 1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564%;反对 2,88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065%;弃权 1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7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赵东伟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ce3c0af-1126-4bc7-b114-9be75bc2d24d.PDF ─────────┬──────────────────────────────────────────────── 2026-06-26 17:14│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白帆、赵 东伟列席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14:30,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公司办公楼202 会议室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查验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的资料,审查 了召集人资格与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现场计票、监票工作。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依法对出具 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内容以及这些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有关公告、通知及董事会决议等资料,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对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出席会议对象等事项进 行告知。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14:30 在会议通知的地点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秦臻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均符合《会议通知》规定。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中通知的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 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9:25 , 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开始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日 15: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东名册(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22 日交易结束时),并对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授 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文件等进行了查验(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交所通过交易系统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8,490,9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2320%;参与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7,149,8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15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和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349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445,640,8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472%。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第一、第二款的情形。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 议、表决。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与《会议通知》规定内容一致,未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审议议案符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监票。公司部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投票结 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602,46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192,0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573,56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163,1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bb32eb4-efe0-4f50-9e41-f11b853fe2ba.PDF ─────────┬──────────────────────────────────────────────── 2026-06-02 16:19│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2、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10:00—12:00,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左岩 吴炜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893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4220457-90f4-4e89-ae06-c0106b63d863.PDF ─────────┬──────────────────────────────────────────────── 2026-06-02 16:19│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 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宁夏银星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统筹激励约束。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科学合理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贡献。 (二)坚持内外协调,兼顾总体平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统筹考虑岗位贡献价值,参考同类行业企业高管薪酬 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坚持以岗定薪,加大浮动比例。建立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体系,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强挂钩 ,并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 第二章 薪酬结构及兑现机制 第四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相关 规定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第五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 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构成单元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一般 不低于年薪总水平(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 60%。 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七条 各薪酬单元的组成及兑现周期如下: (一)基本年薪:根据任职情况,按月兑现。 (二)绩效年薪:包括经营绩效薪酬、专项绩效薪酬。 经营绩效薪酬,依据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在考核年度(即当年)按月预兑现,次年清算。 专项绩效薪酬,是指按照有关激励政策发放的各类奖励,满足奖励条件时即时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一般包括任期激励等现金类激- 2 - 励收入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股权类激励收入。任期激励,依据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兑现,一般在任期结束后兑现;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按照公司相关激励制度、方案执行。 (四)津补贴: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周期兑现。第八条 基本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正常职责所获得的年度基本收 入。一般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任期为周期,统筹考虑上一考核任期公司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经营贡献度、管理幅 度难度等因素,测算调整公司正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标准。副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标准,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 和风险等因素,按照正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的 0.6~0.9 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第九条 经营绩效薪酬,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获得的年度收入,强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组织绩效、个人 业绩贡献的内在关联,体现薪酬的激励与约束性。以正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标准为基础,根据公司关键效益指标(一般为利润 总额、成本、年度重点工作等)和其他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经营绩效薪酬系数。 第十条 专项绩效薪酬,是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重点专项工作中的贡献或者业绩挂钩的收入。 第十一条 任期激励,是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根据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在不超过任期内各年度实 际兑现的经营绩效薪酬(不包括超额完成业绩考核目标获得的经营绩效薪酬)之和的 30%以内确定。任期业绩考核不合格(百分制低 于 80 分,或者任一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 80%)的,扣减全部任期激励。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正职高级管理人员及主持工作的副职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按照公司经营班子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结果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业绩责任书》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二)副职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按照经营班子业绩考核结果占比 50%、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占比 50%,加权计算确定年度和任期业 绩考核结果。具体权重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业绩责任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不稳定事件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扣减年度业绩考核得分或否决年度业绩薪酬 。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管理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 4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等,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与奖惩意见,并反馈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及 时向董事会反映。 第十七条 因会计信息质量不实、经营业绩造假、财务造假等问题,按照公司关于组织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对业绩考核结果进行 追溯重述的,应当相应追索扣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兑现的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超额发放部分薪酬。递延经营绩效薪酬的支付与风 险防控、项目完结等情况挂钩。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 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职责范围内的风险损失、项目不能按期完结等风险事项,或者其他薪酬追索扣回、薪酬扣减事项的,应当 相应扣减未支付的递延经营绩效薪酬。 第十八条 公司一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的次月起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病、因任职时间短未实施正常考核程序的,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一般不得超过公司同层级岗位高级 管理人员平均考核结果。 第二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有关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上级单位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评 价与薪酬管理办法》(〔2022〕110 号)同时废止。 - 6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75b0797-3189-4d6a-914e-5388dfc6ed6b.PDF ─────────┬──────────────────────────────────────────────── 2026-06-02 16:17│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度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构成 (一)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 8.4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不 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 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构成单元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一般不低于年 薪总水平(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 60%。 各薪酬单元的组成及兑现周期如下: 1.基本年薪:根据任职情况,按月兑现。一般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任期为周期,统筹考虑上一考核任期公司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经营贡献度、管理幅度难度等因素,测算调整公司正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标准。副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年薪标准,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按照正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的 0.6~0.9 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2.绩效年薪:包括经营绩效薪酬、专项绩效薪酬。 经营绩效薪酬,依据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在考核年度(即当年)按月预兑现,次年清算。以正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标 准为基础,根据公司关键效益指标(一般为利润总额、成本、年度重点工作等)和其他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经营绩效薪酬系 数。 专项绩效薪酬,是指按照有关激励政策发放的各类奖励,满足奖励条件时即时兑现。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一般包括任期激励等现金类激励收入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股权类激励收入。任期激励,依据- 2 - 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兑现,一般在任期结束后兑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按照公司相关激励制度、方案执行。 4.津补贴: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周期兑现。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 上级单位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312207d-69fa-434c-91b0-457e78b3fc95.PDF ─────────┬──────────────────────────────────────────────── 2026-06-02 16:16│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 董事长秦臻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涉及董事薪酬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 星期五)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 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cf405b4-d6f5-4688-b95f-089b41c8dc2f.PDF ─────────┬──────────────────────────────────────────────── 2026-05-08 16:07│银星能源(000862):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宁夏证监局主办,宁夏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宁夏辖区上市公司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高管 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以使用手机微信扫描如下二维码或者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或电话方式联系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进行统一回复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d2567a8-efe0-4360-8852-0a8b5a33d152.PDF ─────────┬──────────────────────────────────────────────── 2026-04-22 19:59│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臻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6 人,代表股份 445,845,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78,490,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5 人,代表股份 67,354,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75%。 (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其中,第4项议案、第6项议案、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需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379,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1%;反对 1,237,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775%;弃权 2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9,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239%;反对 1,237,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47%;弃权 2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1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364,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7%;反对 1,238,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777%;弃权 2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3,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406%;反对 1,238,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795%;弃权 2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384,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1%;反对 1,303,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923%;弃权 1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3,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067%;反对 1,303,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90%;弃权 1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4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891,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68%;反对 1,279,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995%;弃权 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1,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699%;反对 1,279,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393%;弃权 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08%。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378,490,961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41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0%;反对 1,248,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801%;弃权 1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9,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869%;反对 1,248,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726%;弃权 1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0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884,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72%;反对 1,245,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485%;弃权 2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5,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503%;反对 1,245,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064%;弃权 2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3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378,490,961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859,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07%;反对 1,231,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286%;弃权 2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0,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977%;反对 1,231,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599%;弃权 2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24%。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378,490,961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2d33025-e8db-4b99-95d3-0d6251742981.PDF ─────────┬──────────────────────────────────────────────── 2026-04-22 19:59│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42d65aa-db8b-4b99-8d19-064aa4610a41.PDF ─────────┬──────────────────────────────────────────────── 2026-04-22 19:56│银星能源(00086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14a467a-2f72-4a8d-acad-1e3a614e6df4.PDF ─────────┬──────────────────────────────────────────────── 2026-04-22 19:56│银星能源(000862):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银星能源(000862):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368f899-97aa-4e8a-9bea-870a1075726c.PDF ─────────┬──────────────────────────────────────────────── 2026-03-26 00:31│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35c0b5b-7f7d-4e94-9262-7d78ffb4b7b5.PDF ─────────┬──────────────────────────────────────────────── 2026-03-25 19:16│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有全(已离任) ─────────┴──────────────────────────────────────────────── 本人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有全,1971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甘肃高端会计人才,兰州财经大学硕士 研究生校外导师,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甘肃分所副所长。2019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4 次,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 49 项议案。作 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 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有全 6 6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本人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不同范畴的事务提 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协助董事会在提升财务汇报质量、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方面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通过组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运营状况和面临的挑战,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咨询作用。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参与现场工作15天。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调研、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和审计底稿,对公司财务运作、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核 查;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构想献计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部环境 对公司的影响。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计划,并在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时听取了内审部门的相 关工作报告,与内审部门就相关工作进行讨论。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并 按照监管等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独立、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 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人2025年度 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 定期报告及年报财务信息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 违规行为发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 报告的确认意见书。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续聘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洋为公司副 总经理。公司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聘任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出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2027年内任期制契约化一议两书 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有全 http://disc.static.szse. ─────────┬──────────────────────────────────────────────── 2026-03-25 19:16│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爱学 ─────────┴──────────────────────────────────────────────── 本人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爱学,1969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2011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主 要从事公司法和证券法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 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4 次,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了 56 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 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黄爱学 8 8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本人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5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不同范畴的事务提 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协助董事会在提升财务汇报质量、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方面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运营状况和面临的挑战,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咨询作用。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现场工作15天。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调研、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日 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和审计底稿,对公司财务运作、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同时运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构想献计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定期报告及年 报财务信息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 ,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 见书。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洋为公司副 总经理。公司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聘任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出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 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黄爱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017137f-0285-431f-a868-c9237113a5a9.PDF ─────────┬──────────────────────────────────────────────── 2026-03-25 19:16│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 10 亿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 10 亿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12 个 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该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宁夏能源持有公司 378,490,9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2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财务公司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夏能源和中铝财务公 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 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 3月24日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能源将在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维 注册资本:502,58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煤炭开采;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 其他煤炭加工;煤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南街 83 号 宁夏能源控股股东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82%,其他股东分别是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 17.96%,北京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66%,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6%。 2.宁夏能源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78,490,9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途径 查询,宁夏能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财务指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 2,989,553.57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419,774.25 万元 ,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 815,704.95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4,370.83 万元。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 3,022,504.33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431,762.93 万元 ,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 124,616.53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1,478.86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 10 亿元,期限拟定为 12 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 10 亿元。期限拟定为 12 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本次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 本,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宁夏能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38.92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亿元,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九、备查文件 1.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dfcfdce-9bec-4f1f-b4fb-5a68675f3056.PDF ─────────┬──────────────────────────────────────────────── 2026-03-25 19:15│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2dc1b64-8a1c-4e9b-b9d4-f09c7a99657a.PDF ─────────┬──────────────────────────────────────────────── 2026-03-25 19:15│银星能源(000862):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35199_A02号_MOFED-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35199_A02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0ab702f-46b7-4024-9f3e-3c48a4a72c1b.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 注册 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 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 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芳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公司审计项目的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雯女士,于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 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海雯女士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解彦峰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 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 质量管理准则第 1 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风险 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 。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 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 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3.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 项均以咨询备忘录的形式记录。安永华明对咨询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 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4.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 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5. 质量复核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质量复核。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 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安永华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 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签署“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后才能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或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要求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 核。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合并或单独进行。综上,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 措施均得以有效执行。 二、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审计投入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精算、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 服务的支持。 (二)工作方案及执行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 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 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 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增值服务 在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能够协助公司就重大事项、疑难问题与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安永华明也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 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三、信息安全管理公司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四、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 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 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六、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 安永华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安永华明对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公司对安永华明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后认为:安永华明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性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审计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工作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10a8cf9-5d74-4c05-9678-891c3e6a86e8.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1e4f357-e822-4aa1-b2d6-3ddf70e7d1b1.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服务监督情况的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服务监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bf6f542-6fc6-4f19-8f85-787421167aac.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daed13a-eb89-4f68-b372-34d0bd97362b.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 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 年度末,公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24.10 万元(计提970.83 万元,转回 346.73 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度对太阳山三四期及长山头风力发电厂的老旧风机实施“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并根据停用的老旧风机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确定,关键参数包括自活跃市场获 取的价格信息及预计处置资产的重量,处置费用包括税收成本及挂牌转让费。太阳山三四期及长山头风力发电厂的老旧风机实施“以 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资产期末资产净值为28,921.74 万元,可回收金额为 6,966.50 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减值 21,955.24 万 元。 本年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中宁风力发电业务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本公司对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 现方法估计可回收金额,预测期为三年,之后为稳定期。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特定风险 的税前折现率。根据评估结果,中宁发电业务资产组期末净值 71,306.11 万元,可回收金额为 68,470.00 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减值 2,836.11 万元; 本公司对减值测试中采用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3 年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3.93%至 10.19% 毛利率 30.58%至 49.13% 税前折现率 7.74% 2025 年度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4,791.35 万元,其中太阳山三四期项目资产计提 19,439.80 万元;长山头一期项 目资产计提 2,515.44 万元,中宁风电项目资产计提 2,836.11 万元。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25 年度末,受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影响,三个分布式光发电伏项目已终止实施,对前期发生费用共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40.6 9 万元,其中宁夏能源银星发电煤矸石填埋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提减值 169.01 万元;银星发电水上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 提减值 72.64 万元;宁夏能源驰宏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提减值 199.04 万元。 2025 年度末,公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5,232.04 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可能产生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在 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 2025 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5,856.14 万元,影响 2025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46.38 万元。 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金额 一、坏账准备 624.10 -614.34 二、存货跌价准备 0.00 0.00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40.69 -440.69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791.35 -24,791.35 合计 25,856.14 -25,846.38 三、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 2.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 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f227f8e-0ae1-4597-b946-ca562a968a0b.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a15db08-cbd3-48ab-a1ea-f8b5561b33fe.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 一、关于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文龙先生、马丽萍女士、李正科先生、杨建峰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 王文龙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李正科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丽萍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杨建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文龙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正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任何职务。马丽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杨建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文龙先生、李正科先生、马丽萍女士、杨建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王文龙先生、李正科先生、马丽萍女士、杨建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 会对王文龙先生、马丽萍女士、李正科先生、杨建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顾维博先生、高立兵先生、李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栾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聘任左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 件。 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左岩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左岩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51-8887883 公司传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85240908@qq.com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号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炜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炜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吴炜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 证明。 办公电话:0951-8887899 公司传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wuwei_1992@126.com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号 四、关于职工董事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周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周利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的 5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职 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李宗义、黄爱学、李正科,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调整后:李宗义、黄爱学、周利,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3.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fca5482-c37c-4bcf-a53c-f360c62a2942.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ec40642-2338-4b6a-abaf-1ea16da7e024.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35199_A03号_MOFED-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 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135199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的要求,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编 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涉及中铝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35199_A03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2f83441-2cfd-45da-8227-80e435c21775.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告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 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30至17:00时在“约调研” 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 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秦臻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左岩先生,独立董事黄爱学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231212d-fdfa-48db-bb02-7695ad336e23.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银星能源(000862):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9bf62ae-bcd9-4756-a883-af3aaf3addbc.PDF ─────────┬──────────────────────────────────────────────── 2026-03-25 19:12│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627befa-9962-482c-8bb4-06a0a2442aa6.PDF ─────────┬──────────────────────────────────────────────── 2026-03-25 19:11│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年度报告 ─────────┴──────────────────────────────────────────────── 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0eecae4-5a04-406a-840b-f367bb859c3c.PDF ─────────┬──────────────────────────────────────────────── 2026-03-25 19:11│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银星能源(000862):银星能源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4274d6a-fd83-4505-ad17-f9a54669a77a.PDF ─────────┬──────────────────────────────────────────────── 2026-03-25 19:11│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银星能源(00086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02eab06-ab22-4bcc-9405-52a09e27c285.PDF ─────────┬──────────────────────────────────────────────── 2026-03-25 19:10│银星能源(000862):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35199_A04号_MOFED-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审计报告 ─────────┴──────────────────────────────────────────────── 我们审计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 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135199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 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35199_A04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3ffe51c-3ad0-43a7-a24f-5bc110097a1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4│银星能源: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4/1225492172.PDF ─────────┬──────────────────────────────────────────────── 2026-04-23│银星能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2447.PDF ─────────┬──────────────────────────────────────────────── 2026-03-26│银星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6/1225031039.PDF ─────────┬──────────────────────────────────────────────── 2025-10-25│银星能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6544.PDF ─────────┬──────────────────────────────────────────────── 2025-08-26│银星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400.PDF ─────────┬──────────────────────────────────────────────── 2025-04-24│银星能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7763.PDF ─────────┬──────────────────────────────────────────────── 2025-03-25│银星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5/1222881354.PDF ─────────┬──────────────────────────────────────────────── 2024-10-29│银星能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099.PDF ─────────┬──────────────────────────────────────────────── 2024-08-27│银星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6316.PDF ─────────┬──────────────────────────────────────────────── 2024-04-24│银星能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475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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