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69 张 裕A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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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9:56│张 裕A(000869):张 裕A: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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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震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临 6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震波先生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3721%。
近日,公司收到肖震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肖震波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2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7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震波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
关规定,现将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总 股份来源
称 (元/股) 股本的比例
肖震波 集中竞价 2024年 11月 21日 23.60 25000 0.003721% 限制性股
方式 票授予
合 计 25000 0.003721% _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肖震波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14885% 75000 0.011164%
其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 0.003721% 0 0
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11164% 75000 0.011164%
二、其他相关情况
(一)肖震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肖震波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二)肖震波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三)肖震波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
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肖震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f733f928-974a-49c3-a647-7aa7dbf8e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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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06│张 裕A(000869):张 裕A: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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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注销回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9,999,993 股
,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 2.8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91,823,893股减少至671,823,900股。
2、公司已于 2024年 11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
本公司因注销已回购的 B 股股份导致股本总数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
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 2024年2月2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4年3 月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4-临 03),并于 2024年 3月 21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临 12)。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根据公司 2024年 6月 8日披露的《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8 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B 股股份
5,794,500 股后的686,455,059股(其中 A股总股本 460,246,359股,B股总股本 226,208,7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0422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346,124,7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6 月 8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6)。
因此,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B 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2.65 港元/股(含)调整为不
超过 12.11 港元/股 (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年 6月 17日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1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47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6789%,最高成交价格为 9.80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9.54 港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4,562,470 港元(不含交易费
用)。
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9,999,993股
,占公司 B股的比例约为 8.620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889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 10.16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9.13 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1,585,678.23港元(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 175,028,843.9元 ,未超过 2亿元人民币。
本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完成交割,回购的股份数量已基本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
市外资股(B股)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9,999,993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
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91,823,893 股减少至671,823,900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31,098 0.70% 4,831,098 0.7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831,098 0.70% 4,831,098 0.7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831,098 0.70% 4,831,098 0.7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6,992,795 99.30% 19,999,993 666,992,802 99.28%
1、人民币普通股 455,094,295 65.78% 455,094,295 67.7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231,898,500 33.52% 19,999,993 211,898,507 31.54%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691,823,893 100.00% 19,999,993 671,823,900 100.00%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a14342fa-d053-49a8-8093-32bb3a4fd0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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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20:11│张 裕A(000869):张 裕A: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202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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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裕A(000869):张 裕A: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2023.11.4)。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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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张 裕A(000869):张 裕A:张裕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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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裕A(000869):张 裕A:张裕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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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张 裕A(000869):张 裕A: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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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裕A(000869):张 裕A: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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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张 裕A(000869):张 裕A: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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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裕A(000869):张 裕A: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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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张 裕A(000869):张 裕A: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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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勋章先生、Stefano Batt
ioni 先生、恩里科? 西维利先生、张昀女士、周洪江先生、孙健先生、李记明先生、姜建勋先生、刘庆林先生、段长青先生、刘惠
荣女士、于仁竹先生和王竹泉先生,上述人员后 5位为独立董事。经 2024年 9月 30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马克·乔瓦尼·法拉利先生被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因此,公司董事成员变更为刘勋章先生、马克·乔瓦尼·法拉利先生、StefanoBattioni先生、恩里科? 西维利先生、张昀女士
、周洪江先生、孙健先生、李记明先生、姜建勋先生、刘庆林先生、段长青先生、刘惠荣女士、于仁竹先生和王竹泉先生,上述人员
后 5 位为独立董事。
本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4767a7d9-c5e7-4f47-ab3e-26ca01719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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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张 裕A(000869):张 裕A: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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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2点,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月 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月 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庄慧鑫先生和张文杰女士。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0人,代表股份367,435,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85%;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60,992,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4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共278人,代表股份6,443,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8%;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79人,代表股份21,961,7
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5%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15,886,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949%。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庄慧鑫先生和张文杰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总股数 百分比
1 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同 意 366,267,132 99.68198891%
不同意 1,058,755 0.28814708%
弃 权 109,731 0.02986401%
其中中小股东: 同 意 20,793,276 94.67945240%
不同意 1,058,755 4.82090189%
弃 权 109,731 0.49964570%
其中 B 股: 同 意 15,078,259 94.91460822%
不同意 801,872 5.04762299%
弃 权 6,000 0.03776879%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庄慧鑫、张文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440b937e-d238-4ca6-9a88-06ec415d0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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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张 裕A(000869):张 裕A:上海金茂凯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张裕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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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裕A(000869):张 裕A:上海金茂凯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张裕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b505f993-42bb-4e03-a8a4-4c3fe2a1e1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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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1:46│张 裕A(000869):张 裕A: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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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本公司 2024 年第
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2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月 30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30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月 30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24日。B股股东应在 2024年 9月 19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
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9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参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主要内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
(二)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4年 9月 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
本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董事变更公告》等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会议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法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2)受个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4、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 9月 26日、27日两个交易日上午 9:00 至下午 3:0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亦可于会前 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烟台市大马路 56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
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大马路 56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0086-535-6633656;传真:0086-535-6633639
联系人:李廷国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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