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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5(吉电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875 电投绿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9:52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5-13 19:14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6年5月) │ ├─────────┼──────────────────────────────────────────────┤ │2026-05-13 19:14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 │2026-05-13 19:14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 │2026-05-13 19:13 │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3 19:13 │电投绿能(0008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7 16:04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7 15:55 │电投绿能(000875):国信证券关于电投绿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4 16:12 │电投绿能(000875):国泰海通关于电投绿能涉及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4-20 20:14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 │ │公告 │ └─────────┴──────────────────────────────────────────────┘ ─────────┬──────────────────────────────────────────────── 2026-05-15 19:52│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 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6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周二)15:00-16:30。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和鲁先生,独立董事潘桂岗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投资者可通过访问 http://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04c2194-f7d6-4239-ac42-b2001942a8c8.PDF ─────────┬──────────────────────────────────────────────── 2026-05-13 19: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6年5月) ─────────┴────────────────────────────────────────────────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7b7fe14-4aec-4aff-ad76-6d7e26e94abf.PDF ─────────┬──────────────────────────────────────────────── 2026-05-13 19: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2402d6c-0840-4429-b46b-ab3edcfb2afc.PDF ─────────┬──────────────────────────────────────────────── 2026-05-13 19: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120a197-949d-4fc7-99ae-d45417cb32a9.PDF ─────────┬──────────────────────────────────────────────── 2026-05-13 19:13│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6d1518e-d61e-4ba4-ae51-1d22a7028aea.PDF ─────────┬──────────────────────────────────────────────── 2026-05-13 19:13│电投绿能(0008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电投绿能(0008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0c9e2bb-0f40-44df-988a-158a03e68c72.PDF ─────────┬──────────────────────────────────────────────── 2026-05-07 16:04│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 5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4月 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4.00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6.00 公司 2026 年度债券发行计划;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7.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3 个一级基本制 非累积投 √ 度的议案。 票提案 2.提案 7.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 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7d3530c-011c-4baf-8ef0-f03066a42c22.PDF ─────────┬──────────────────────────────────────────────── 2026-04-27 15:55│电投绿能(000875):国信证券关于电投绿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绿能”、“ 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 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电投绿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 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梁百权、谢彦 情 况 内 容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875.SZ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法定代表人 杨玉峰 实际控制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爽 联系电话 0431-8115093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终 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电投绿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 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 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查阅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 53.17%,主要原因为: 1、新能源业务板块受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新能源全电量入市政策及限电率升高等因素影响,平均利用小时数、结算电价 同比降低; 2、火电业务板块自 2025 年 9月份起纳入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范围,不再执行原辅助服务相关政策,导致火电辅助服务收 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保荐人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向公司高管了解公司业绩变动的具体原因,督促公司关注本年度业绩下滑情 况,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继续提升经营质效,并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升业绩水平,跟踪经营业绩变化趋势,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电投绿能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 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项目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电投绿能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 业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公司和保荐人的协调、核查及持续督导等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配合情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人采取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保荐工作相关的重要信息 披露文件的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e26307-64e5-4eab-92a3-6d9834962962.PDF ─────────┬──────────────────────────────────────────────── 2026-04-24 16:12│电投绿能(000875):国泰海通关于电投绿能涉及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 商城路 61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 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人执业行 为准则》《吉 有限公司公 公司债券 管理协议》 《吉 有限公司公开 新公司债券 管理协议》(以 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 约定、公开 件以及国电投绿 色 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投绿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 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变更公司会 进展事项 根 披露的《国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 务所的进展公告》,国电 股份 有限公司涉及变更公司 所进展事项如下: (一)变 所基本事项 国电 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披露《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 务所的公告》,公司 2022-2024 年 告审计机构为天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合同期届满且该所已连续 3 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展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协议签署。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 告》,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2 吉电 G1”、“23 吉电 GCKV01”和“25 吉电 K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 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 将密切关 本期债券的 况以及其他 对 人利益有重 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 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管理人职责。 特此 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 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 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孚、张前程 联系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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