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0875(吉电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875 电投绿能 更新日期:2026-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6 18:14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2026年6月) │ ├─────────┼──────────────────────────────────────────────┤ │2026-06-16 18:14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2026年6月) │ ├─────────┼──────────────────────────────────────────────┤ │2026-06-16 18:13 │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6 18:13 │电投绿能(0008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1 17:20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主体及“22吉电G1”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6-10 00:00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8 18:02 │电投绿能(000875):2026年度电投绿能信用评级报告 │ ├─────────┼──────────────────────────────────────────────┤ │2026-06-08 15:48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 ├─────────┼──────────────────────────────────────────────┤ │2026-06-02 17:57 │电投绿能(00087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30 00:00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 └─────────┴──────────────────────────────────────────────┘ ─────────┬──────────────────────────────────────────────── 2026-06-16 18: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2026年6月) ─────────┴──────────────────────────────────────────────── 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6aa6c76-74e4-4208-9dae-678af32a0192.PDF ─────────┬──────────────────────────────────────────────── 2026-06-16 18: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2026年6月) ─────────┴──────────────────────────────────────────────── (2026年6月16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 书、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 原则: (一)坚持战略与价值导向。突出战略落地、创新驱动、价值创造等分配核心要素,引导经营提质增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统筹当期业绩目标与长远发展布局,构建长短兼顾、梯次衔接的薪酬激励体系。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健全与考核结果深度绑定的正向激励机制,完善薪酬递延支付、履职责任追偿等管控约束机制,实 现有奖有罚、权责对等。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业绩贡献为核心,科学构建薪酬体系;严守制度规范与合规程序,保障内 部公平、决策规范、信息透明。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负责决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董事薪酬方案、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控、指导薪酬制度 及方案的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党委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前置研究机构,听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执行方案及绩效评价 ,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八条 公司人资部门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公司资本部门负责拟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年度综合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情况以及公司规划发展 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50%。 (一)董事薪酬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根据所任具体岗位,按照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内部非独立董事同时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标准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 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每年度可给予一定的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按照股东会通过的标准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相关薪酬规定、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 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薪酬管理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经 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津补贴)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 有)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相 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提出修订方案,由董事会审议 决定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69b7e679-2170-4669-81d3-37d44376d956.PDF ─────────┬──────────────────────────────────────────────── 2026-06-16 18:13│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6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月 16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6 年 6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6 年 6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职工代表董事明旭东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17 人,代表股份 1,397,456,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52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1,325,798,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6.550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2人,代表股份71,657,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5%。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3,787,838 17,178,600 691,100 1,379,586,452 17,178,600 691,1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5.0624 23.9732 0.9644 98.7213 1.2293 0.0494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3,787,838 17,178,600 691,100 146,314,438 17,178,600 691,1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5.0624 23.9732 0.9644 89.1161 10.4630 0.4209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2,626,938 18,609,800 420,800 1,378,425,552 18,609,800 420,8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423 25.9705 0.5872 98.6382 1.3317 0.0301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2,626,938 18,609,800 420,800 145,153,538 18,609,800 420,8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423 25.9705 0.5872 88.4090 11.3347 0.2563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3.《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2,621,338 18,629,900 406,300 1,378,419,952 18,629,900 406,3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345 25.9985 0.5670 98.6378 1.3331 0.0291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2,621,338 18,629,900 406,300 145,147,938 18,629,900 406,3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345 25.9985 0.5670 88.4056 11.3470 0.2474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本次会议听取了《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刘晓航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79b3047-3d73-4756-82dc-58bda859d602.PDF ─────────┬──────────────────────────────────────────────── 2026-06-16 18:13│电投绿能(0008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绿能”或“公司”)委托,指 派彭亚峰、刘晓航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担任电投绿能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的特别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电 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和《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而出具,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投票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发表意见。 第一节 律师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以前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2、在本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中,承办律师已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 必要的审查。 3、承办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电投绿能的承诺和保证,即公司向承办律师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完整、真实和有 效的,无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处,其中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电投绿能为进行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电投绿能进行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节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 5月 29日,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 5月 30日电投绿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电投绿能董事会于2026年 5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了《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方法、投票程序、投票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00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经推举,由职工代表董事明旭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公告中明确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9日(星期二)。截至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该规定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为 817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97,456,152股,占电投绿能全 部有表决权股份的 38.52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5,798,614股,占公司全部 有表决权股份的 36.5509%。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均持有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亦提交了股东账户卡、股 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承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合法有效。 三、关于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3、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 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表决结果 经根据已公告的投票规则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1,379,586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