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75 电投绿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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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4 │电投绿能(00087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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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4 │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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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 │电投绿能(00087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 │
│ │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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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09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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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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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 │
│ │目暨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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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
│ │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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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
│ │风电PC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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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电投绿能(00087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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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电投绿能(00087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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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4│电投绿能(00087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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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国北京市司法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从事法律业务的资格。本所接受国
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绿能”或“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出具。
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有关事实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国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所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核查作出的。
2.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3.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进行的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其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确认及承诺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无任何隐瞒、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
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电投绿能为进行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
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
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根据核查和验证的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6年 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
对会议议题进行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方式、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14
:00 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对会议的全过程进行了见证,并核对了相关会议文件。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7 日 9:
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22 名,代表股份 1,477,580,70
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0.7353%(本法律意见书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其中,本次会议现场
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名,代表股份 1,233,305,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4.0009%。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确认其具备参会资格;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对网络投票
股东的资格进行了形式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
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律师。本所律师现场参
加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经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提案编码 1.00)。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的情形;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二)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
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后的投票结果显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1,372,666,202 6,256,900 98,657,600
比例(%) 92.8996 0.4235 6.677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139,394,188 6,256,900 98,657,600
比例(%) 57.0566 2.5611 40.3824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996%,已达到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议案获得通
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8d0da04-eda9-4f0b-af26-f322465c5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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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04│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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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7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7月 17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6 年 7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6 年 7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职工代表董事明旭东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22 人,代表股份 1,477,580,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0.73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1,233,305,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4.000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18 人,代表股份244,275,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44%。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由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代行职责。本次会议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高雪女士履行职责并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233,305,01 0 0 139,361,18 6,256,90 98,657,60 1,372,666,20 6,256,90 98,657,60
(股) 4 8 0 0 2 0 0
比例 100.00 0.00 0.00 57.0508 2.5614 40.3878 92.8996 0.4235 6.6770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33,000 0 0 139,361,188 6,256,900 98,657,600 139,394,188 6,256,900 98,657,6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57.0508 2.5614 40.3878 57.0566 2.5611 40.3824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并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分批发行。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
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波、林莎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cab8940-d11a-4e9f-a82d-fc4a9bb09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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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电投绿能(00087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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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债券代码:524366.SZ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07月 14日
债券付息日:2026 年 07月 15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07月 15日至 2026 年 07月 14日
凡在 2026 年 07 月 1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07 月 1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
6 年 07 月 15 日支付自 2025 年 0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7月 14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四)债券代码:524366.SZ
(五)债券余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七)当期票面利率:1.77%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选择权条款:无
(十)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5 年 07 月 15日至 2028 年 07 月 14日。
(十三)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6 年 07 月 15 日至2028 年每年的 07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四)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8 年 07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六)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1.77%。每 10 张“25 吉电 K1”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7.7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4.1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
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6 年 07月 14日
(二)债券除息日:2026 年 07月 15日
(三)债券付息日:2026 年 07月 15日
(四)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07月 15日
(五)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77%
(六)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张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部“25 吉电 K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
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
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兑付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税收事宜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金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联系电话:0431-81150865
(二)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孚、张前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 33楼
联系电话:021-380319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fa93aa7d-49dc-4d9e-8ddf-c7431892c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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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09│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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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 7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详见 2026 年 7 月 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6),现将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提案 1.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
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b82e121-3e76-4050-9558-b7dd96adc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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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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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提案 1.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
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6524574-ce03-4665-b3e0-aeeac0421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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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暨
│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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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原投资项目概述
2024 年 10 月 29 日,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赞同、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 450 兆瓦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山东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盛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电(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
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 450 兆瓦光伏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234,50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四期
450 兆瓦光伏项目的公告》(2024-088)。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二)项目调整概述
本次调整主要因外部政策变化所致。2025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
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原项目边界条件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项目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对投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项目
名称变更为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 450 兆瓦光伏(储能)项目;动态投资由 234502 万元调整为 228183.03 万元;
储能模式由配建转为独立储能;项目综合电价下调;建设和运营成本下降。
(三)调整后投资项目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山东盛吉新能源有限公
司之全资子公司吉电(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 450 兆瓦光伏(储能)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 228183.03 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投资建
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 450 兆瓦光伏(储能)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五)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后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寿光市营里镇,建设内容光伏容量 450 兆瓦,采用双面双玻组件、平单轴跟踪支架、组串式逆变器,建设 100
公里35 千伏集电线路,本期新增建设 139.5 兆瓦/279 兆瓦时储能系统,建成后 350 兆瓦/700 兆瓦时配建转独立储能全容量投产
。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动态总投资 228183.03 万元,计划工期 6个月。年利用小时数1328.5小时,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6.83%,投资回收期1
5.04年。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是国家第三批大基地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山东省 2026 年重点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大基地开发的发展需要;项目建
成投产后,通过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收益优势,有利于增强项目整体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1.风险因素:电力市场发生变化,量价波动影响项目收益。
应对措施:一是强化市场研判,科学制定机制电价竞价策略;二是深化产销协同,结合生产优化日内运行与申报策略的协同联动
,提升盈利能力;三是深化政策研究,抢抓独立储能政策窗口,优化运行策略,夯实储能收益。
2.风险因素:项目无法按期建成投产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梳理各环节前置条件及时间要求,制定详细推进计划;二是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队伍;三是前置落实并
网及质检工作;四是强化组织保障与动态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问题。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大基地开发的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55cf5b3-6880-47e9-b99c-7c74edbf6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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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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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8de2389-d1b9-4cef-8848-6fa3ce93a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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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
│PC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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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PC施...。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628cc4e-5753-4ca7-a6f1-0aca6e7a7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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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电投绿能(00087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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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
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6 年 6 月 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 9人,实参会董事 8人。董事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和鲁先生代为表决。
4.经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和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用公司 2026 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费为8.8万元。
(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郑林先生担任公司总审
计师兼任审计部主任职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 兆瓦光伏(储能)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 450 兆瓦光伏(储
能)项目的议案》,因外部政策变化,对项目投资边界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
公司山东盛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电(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 450 兆
瓦光伏(储能)项目。调整后,项目动态总投资 228183.03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
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 450 兆瓦光伏(储能)项目暨进展公告》(2026-052)。
(四)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 万千瓦风电 PC 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
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PC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上海能
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 万千瓦风电 PC 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为 25524.120223
万元。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 万千瓦风电 PC 施工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53
)。
(五)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由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根据债券市场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分批发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
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2026-054)。
(六)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方案
并启动清算相关工作。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
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6-055)。
(七)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2026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5.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6.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c65a085-c8bf-4d18-b175-42aeac347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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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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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f3c2af7-9f07-4abe-af80-25558cee0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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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22│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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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b15489d-4424-4e6b-b59d-9194b1e987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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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202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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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196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国
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7月 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2025-053)。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完成了“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的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为 6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270天,票面利率为 1.53%。2026年 6月 26日,本期超短期融资
券所募集资金 6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额到账。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
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有息债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8ec7950-5faa-4d35-be6b-e80a89a8a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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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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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6aa6c76-74e4-4208-9dae-678af32a0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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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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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
书、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
原则:
(一)坚持战略与价值导向。突出战略落地、创新驱动、价值创造等分配核心要素,引导经营提质增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统筹当期业绩目标与长远发展布局,构建长短兼顾、梯次衔接的薪酬激励体系。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健全与考核结果深度绑定的正向激励机制,完善薪酬递延支付、履职责任追偿等管控约束机制,实
现有奖有罚、权责对等。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业绩贡献为核心,科学构建薪酬体系;严守制度规范与合规程序,保障内
部公平、决策规范、信息透明。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负责决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董事薪酬方案、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控、指导薪酬制度
及方案的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党委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前置研究机构,听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执行方案及绩效评价
,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八条 公司人资部门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公司资本部门负责拟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年度综合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情况以及公司规划发展
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50%。
(一)董事薪酬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根据所任具体岗位,按照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内部非独立董事同时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标准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
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每年度可给予一定的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按照股东会通过的标准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相关薪酬规定、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
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薪酬管理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经
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津补贴)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
有)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相
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提出修订方案,由董事会审议
决定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69b7e679-2170-4669-81d3-37d44376d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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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3│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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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6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月 16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6 年 6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6 年 6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职工代表董事明旭东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17 人,代表股份 1,397,456,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52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1,325,798,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6.550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2人,代表股份71,657,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5%。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3,787,838 17,178,600 691,100 1,379,586,452 17,178,600 691,1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5.0624 23.9732 0.9644 98.7213 1.2293 0.0494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3,787,838 17,178,600 691,100 146,314,438 17,178,600 691,1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5.0624 23.9732 0.9644 89.1161 10.4630 0.4209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2,626,938 18,609,800 420,800 1,378,425,552 18,609,800 420,8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423 25.9705 0.5872 98.6382 1.3317 0.0301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2,626,938 18,609,800 420,800 145,153,538 18,609,800 420,8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423 25.9705 0.5872 88.4090 11.3347 0.2563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3.《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2,621,338 18,629,900 406,300 1,378,419,952 18,629,900 406,3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345 25.9985 0.5670 98.6378 1.3331 0.0291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2,621,338 18,629,900 406,300 145,147,938 18,629,900 406,3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345 25.9985 0.5670 88.4056 11.3470 0.2474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本次会议听取了《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刘晓航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79b3047-3d73-4756-82dc-58bda859d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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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3│电投绿能(0008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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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绿能”或“公司”)委托,指
派彭亚峰、刘晓航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担任电投绿能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的特别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电
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和《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而出具,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投票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发表意见。
第一节 律师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以前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2、在本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中,承办律师已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
必要的审查。
3、承办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电投绿能的承诺和保证,即公司向承办律师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完整、真实和有
效的,无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处,其中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电投绿能为进行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电投绿能进行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节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 5月 29日,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 5月 30日电投绿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电投绿能董事会于2026年 5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了《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方法、投票程序、投票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00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经推举,由职工代表董事明旭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公告中明确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9日(星期二)。截至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该规定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为 817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97,456,152股,占电投绿能全
部有表决权股份的 38.52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5,798,614股,占公司全部
有表决权股份的 36.5509%。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均持有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亦提交了股东账户卡、股
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承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合法有效。
三、关于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3、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 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表决结果
经根据已公告的投票规则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1,379,586,452 17,178,600 691,100
比例(%) 98.7213 1.2293 0.04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146,314,438 17,178,600 691,100
比例(%) 89.1161 10.4630 0.4209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1,378,425,552 18,609,800 420,800
比例(%) 98.6382 1.3317 0.03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145,153,538 18,609,800 420,800
比例(%) 88.4090 11.3347 0.2563
3、议案名称: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 1,378,419,95298.6378 18,629,9001.3331 406,3000.02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145,147,938 18,629,900 406,300
比例(%) 88.4056 11.3470 0.2474
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
与股东会通知内容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四、结论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f9a2476-c904-4e1e-b5be-63407b970c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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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0│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主体及“22吉电G1”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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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主体及“22吉电G1”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052df28-190f-4018-9123-6d0229c031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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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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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 6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 2026 年 5 月 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5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 √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票提案
3.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3.提案 1.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
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40aa49e-3a3d-4fc2-89af-aec82f5bf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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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2│电投绿能(000875):2026年度电投绿能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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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2026年度电投绿能信用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67ac71e-70db-4c54-975e-0c5bf888ba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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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8│电投绿能(000875):关于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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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196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国
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7月 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2025-053)。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完成了“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的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为 6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180天,票面利率为 1.43%。2026年 6月 5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所募集资金6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额到账。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国家开发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
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有息债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e8f09a3-efeb-4230-9f47-95ab31e5f2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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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57│电投绿能(00087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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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分红派息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3,627,270,626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本次预计分红 58,036,330.01 元。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派
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5 年 度 利 润分 配 方 案 为: 以 公 司现 有 总 股 本3,627,270,6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14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6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8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020563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 0800023739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咨询联系人:高雪
咨询电话:0431—81150933
咨询传真:0431—81150997
咨询邮箱:dtln@spic.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308ac9b-f58a-43b4-b086-e63e9e534b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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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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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居仁桃园 1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61,085.29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 年 5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贵州
毕节纳雍县居仁桃园 1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建设容量 100.56 兆瓦,安装 19台单机容量 5 兆瓦、1 台单机容量 5.56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
塔筒采用混塔形式,轮毂高度 160 米。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动态总投资 61,085.29 万元,计划工期 18 个月。年利用小时数 1990.32 小时,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6.62%,
投资回收期 13.97 年。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投资建设该项目符合公司在贵州地区落实“1+N”新能源大基地的战略布局,是培育贵州地区百万基地的首批风电项目,符合公
司在贵州地区战略发展要求。项目为自主开发风电项目,有利于在贵州打造“新能源+”基地,对于调整公司新能源产业结构、提高
风电装机占比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风险
1.风险因素:项目存在限电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内限电压力较小,中长期消纳空间充足、风险可控;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较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2.风险因素:项目存在电价降低风险。
应对措施:开展多渠道电力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策略方案,重点对接高端制造、数据中心等高价值用户,建立市场价格波动预
警与应对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变动,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参与中长期电力交易,增强收益稳定性,有效应对市场与政策不确定性
。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培育贵州地区百万基地的首批风电项目,有助于提高风电装机占比,为公司后续在贵州地区持续开发新能源项目,
实现集中管控、节约实际运维经营成本等奠定基础,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57d2f6c-faf7-4e05-82ad-469134bd7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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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电投绿能白城热电分公司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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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分公司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白城
热电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远达”)脱硫系统运维服务,合同总价 628.2118 万元。
2.白城热电公司为公司所属分公司,沈阳远达为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
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沈阳远达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
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在过去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8235 万元,加上本次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科路 28 号南科大厦八楼部分
法定代表人:王光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总承包及常规燃煤锅炉、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经
营管理以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承接电站环保工程施工设计,设备成套、检修、维护等专项和专业技术服务;代理总公司技术转让给
本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代理总公司进行电力、环保新技术、新产品
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石膏、石灰石、炉灰、粉煤灰销售;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经营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末,资产总额 6782.37 万元,净资产 6652.18万元;2026 年 1-3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 1212.39 万元,净
利润 13.37万元。
3.白城热电公司为公司所属分公司,沈阳远达为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沈阳远达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沈阳远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参考同类业务市场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白城热电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脱硫系统运维服务,合同金额628.2118 万元/年,期限 1 年。此价格为含税固定总价,覆盖所有
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管理、利润、税金、风险等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沈阳远达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主营业务为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设备成套、检修、维护等专项
和专业技术服务,在脱硫系统运行及维护服务方面经验丰富。
该关联交易有助于保证白城热电公司脱硫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在过去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82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0.48%。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
1 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 采购技术监理服务 515
2 国电投新电智控(保定)科技有限公 采购项目改造服务 89
司
3 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采购系统建设开发 3468
服务
4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山西能源服务有限 采购风电运维服务 580
公司
5 国电投湖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风电运维服务 454
6 南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风电集控运行服务 55
7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采购技术服务 565
任公司
8 上海国和吉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及安装服务 293
9 国家电投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资产委托管理服务 75
10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硝催化剂供货服务、检修 1174
服务
11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790
12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采购可研审查服务 15
13 国电投(天津)能源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运维管理服务 134
14 电能(北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监理服务 28
合计 8235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公司所属企业白城热电分公司采购沈阳远达脱硫系统运维服务,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沈阳远达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资质,能够保证白城热电公司脱硫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联交易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5d465ffe-4ab6-4bb9-8c87-5655d2c0b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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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水东金子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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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电投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水东金子 2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124,229.08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 年 5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贵州
毕节纳雍县水东金子 2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建设风机容量 201.12 兆瓦,安装 33台单机容量 5兆瓦、4台单机容量 6.25 兆瓦、2台单机容
量 5.56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形式为混塔、轮毂高度 160 米。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动态总投资 124,229.08 万元,计划工期 18 个月。年利用小时数 2022.54 小时,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6.66%,
投资回收期 13.96 年。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投资建设该项目符合公司在贵州地区落实“1+N”新能源大基地的战略布局,是培育贵州地区百万基地的首批风电项目,符合公
司在贵州地区战略发展要求。项目为自主开发风电项目,有利于在贵州打造“新能源+”基地,对于调整公司新能源产业结构、提高
风电装机占比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风险
1.风险因素:项目存在限电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内限电压力较小,中长期消纳空间充足、风险可控;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较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2.风险因素:项目存在电价降低风险。
应对措施:开展多渠道电力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策略方案,重点对接高端制造、数据中心等高价值用户,建立市场价格波动预
警与应对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变动,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参与中长期电力交易,增强收益稳定性,有效应对市场与政策不确定性
。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培育贵州地区百万基地的首批风电项目,有助于提高风电装机占比,为公司后续在贵州地区持续开发新能源项目,
实现集中管控、节约实际运维经营成本等奠定基础,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360a8ee-4b2f-4bb9-ab00-8eecadd3bb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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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
│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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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绿能公司”)
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院”)制氢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
成,合同总价 20496 万元。
2.四平绿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核院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国核院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
氢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
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6号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成立
注册资本:22565.51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专业承包;技术
检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监理;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压力
容器设计;环境影响评价(以上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规划、技术服务;对外工程技术合作;工程设备、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2.经营情况
2026 年 3 月末,资产总额 40.09 亿元;2026 年 1-3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5.96 亿元,利润总额 0.20 亿元。
3.四平绿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核院为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国核院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国核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
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透明,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
关联交易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国核院向四平绿能公司提供该项目制氢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 20496 万元,为固定总价合同。
1.供货范围:全面负责本项目制氢装置部分的设计、设备(除甲供电解水制氢成套设备及配套制氢整流柜)和材料采购供应、建
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内容。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7 年 8月 30 日制氢装置产出合格氢气。
3.付款方式:各分项按合同约定节点付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核院是同时具备电力、新能源、化工等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企业,也是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
施工管理企业,在物资采购方面具有专业化团队,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相关要求。
该关联交易有助于推动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按工程节点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4 月,公司所属企业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245.85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所属企业四平绿能公司采购国核院制氢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价格公允,通过招标方式确认。国核院具备电
力、新能源、化工等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拥有丰富的电力施工总承包施工管理经验,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对公司
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联交易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97234c0-5be0-4199-a2a4-bd89b0536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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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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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
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6 年 5 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 9人,实参会董事 9 人。
4.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捐赠实施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实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总金
额不超过1199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运玉贞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
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2026-038)。
(三)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四)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39)。
(五)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和鲁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40)。
(六)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
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前后对照表》。
(七)关于吸收合并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并划转资产负债至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并划转资产负债至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其全部资产、
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分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本次交易不涉及对价支付。同意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及划转资产负债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注销登记等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纳雍县居仁桃园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电投绿能新能
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居仁桃园 1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 61085.29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20%,根据工
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2026-041)。
(九)关于投资建设纳雍县水东金子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会议以 9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纳雍县水东金子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电投绿能新能
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毕节纳雍县水东金子 2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 124229.08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20%,根据
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纳雍县水东金子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2026-042)。
(十)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
热电分公司拟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向
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脱硫系统运维服务,合同总价 628.2118 万元。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分公司采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脱硫系统运维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43)。
(十一)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
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向国
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制氢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合同总价 20496 万元。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氢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4
4)。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9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5.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6.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254a8d5-7e9b-4da9-8ac2-2b936723ad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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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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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5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根据所任具体岗位,按照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该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标准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每年度可给予一定的津贴,具体津贴标准结合其履职情况综合评定后确定
。
3.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但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2026 年度的津贴标准为 8 万元/年(含税
),按季度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个人存在问责情形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董事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适当
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c5453ed-a9ad-4cde-8e9e-b56d63373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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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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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5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结合公司当期整体经营业绩达成水平、年度关键绩
效指标完成质量、个人绩效与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多维度量化核算,以个人签订的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综合评定后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
待遇。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存在问责情形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
因素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d07daa9-7f96-4073-ae87-c7c9eca79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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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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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聘任情况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会计师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运玉贞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运玉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运玉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意聘
任运玉贞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审计委员会认为,运玉贞女士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是公司总会计师
职务的合适人选,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e7e6f225-318d-4d27-9d9b-1f09f3d77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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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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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06d8d88-2b13-45f9-acc0-d401b2e743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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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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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de5ceae-7cce-4856-ab60-605bdb277f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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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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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
书、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
原则:
(一)坚持战略与价值导向。突出战略落地、创新驱动、价值创造等分配核心要素,引导经营提质增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统筹当期业绩目标与长远发展布局,构建长短兼顾、梯次衔接的薪酬激励体系。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健全与考核结果深度绑定的正向激励机制,完善薪酬递延支付、履职责任追偿等管控约束机制,实
现有奖有罚、权责对等。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业绩贡献为核心,科学构建薪酬体系;严守制度规范与合规程序,保障内
部公平、决策规范、信息透明。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负责决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董事薪酬方案、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控、指导薪酬制度
及方案的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党委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前置研究机构,听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执行方案及绩效评价
,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八条 公司人资部门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公司资本部门负责拟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年度综合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情况以及公司规划发展
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董事薪酬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根据所任具体岗位,按照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内部非独立董事同时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标准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
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每年度可给予一定的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按照股东会通过的标准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相关薪酬规定、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
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薪酬管理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经
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津补贴)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
有)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相
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提出修订方案,由董事会审议
决定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7f0401a-efd9-4469-ad44-68d4dfc54b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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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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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5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 √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票提案
3.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3.提案 1.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
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6400f6a-840b-41a2-99e4-0e03c7f993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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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12│电投绿能(000875):国泰海通关于电投绿能涉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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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G1 149848.SZ
23 GCKV01 148530.SZ
25 K1 524366.SZ
2026
0431-81150932
0431-81150997dtln@spic.com.cn
9699
130022
2026
22 G1 25 K1
021-380319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fe00f164-b986-470c-a3ee-1090e552c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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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17│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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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总会计师王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刘爽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王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刘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
期为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王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刘爽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专项负责
绿色氢基能源开发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胜先生、刘爽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胜先生、刘爽先生的辞职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王胜先生、刘爽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胜先生、刘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董事长杨
玉峰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杨玉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1150932
传真号码: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编:130022
二、备查文件
王胜先生、刘爽先生辞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73a724e-bb09-4bbc-bb68-a7ea5691b5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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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2│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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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
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6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周二)15:00-16:30。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和鲁先生,独立董事潘桂岗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投资者可通过访问 http://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04c2194-f7d6-4239-ac42-b2001942a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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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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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7b7fe14-4aec-4aff-ad76-6d7e26e94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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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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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2402d6c-0840-4429-b46b-ab3edcfb2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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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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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120a197-949d-4fc7-99ae-d45417cb3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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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3│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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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6d1518e-d61e-4ba4-ae51-1d22a7028a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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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3│电投绿能(0008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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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0c9e2bb-0f40-44df-988a-158a03e68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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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4│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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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 5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4月 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4.00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6.00 公司 2026 年度债券发行计划;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7.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3 个一级基本制 非累积投 √
度的议案。 票提案
2.提案 7.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
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7d3530c-011c-4baf-8ef0-f03066a42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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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5│电投绿能(000875):国信证券关于电投绿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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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绿能”、“
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
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电投绿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
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梁百权、谢彦
情 况 内 容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875.SZ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法定代表人 杨玉峰
实际控制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爽
联系电话 0431-8115093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终
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电投绿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
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
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查阅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 53.17%,主要原因为:
1、新能源业务板块受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新能源全电量入市政策及限电率升高等因素影响,平均利用小时数、结算电价
同比降低;
2、火电业务板块自 2025 年 9月份起纳入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范围,不再执行原辅助服务相关政策,导致火电辅助服务收
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保荐人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向公司高管了解公司业绩变动的具体原因,督促公司关注本年度业绩下滑情
况,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继续提升经营质效,并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升业绩水平,跟踪经营业绩变化趋势,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电投绿能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
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项目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电投绿能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
业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公司和保荐人的协调、核查及持续督导等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配合情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人采取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保荐工作相关的重要信息
披露文件的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e26307-64e5-4eab-92a3-6d9834962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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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2│电投绿能(000875):国泰海通关于电投绿能涉及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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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 商城路 61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 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人执业行
为准则》《吉 有限公司公 公司债券 管理协议》
《吉 有限公司公开 新公司债券 管理协议》(以
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 约定、公开 件以及国电投绿
色 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投绿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
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变更公司会 进展事项
根 披露的《国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 务所的进展公告》,国电 股份
有限公司涉及变更公司 所进展事项如下:
(一)变 所基本事项
国电 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披露《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 务所的公告》,公司 2022-2024
年 告审计机构为天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合同期届满且该所已连续 3 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展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协议签署。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
告》,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2 吉电 G1”、“23 吉电 GCKV01”和“25 吉电 K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 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 将密切关 本期债券的 况以及其他
对 人利益有重 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 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管理人职责。
特此 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 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 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孚、张前程
联系电话:021-380319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56add91-357f-4966-9075-efacc8fd8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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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1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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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电投绿能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9bbc2305-8aac-457f-8bf5-ecbee50bd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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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3│电投绿能(000875):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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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投资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 2026 年度融资总额不超过 273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一、融资计划内容
1.2026 年,结合到期借款、经营与投资活动资金缺口、新增项目融资需求、债务优化置换借款等方面资金需求,公司全年拟融
资总额不超过 273 亿元。
2.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选择信用良好、长久合作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国
开行、招行、邮储、兴业、进出口行、民生、中信、渤海、广发、平安、华夏、盛京、浦发、农发行、吉林银行、招银租赁、浦银租
赁、农银租赁、兴业租赁、中航租赁、交银租赁、建信租赁、国网租赁、工银租赁、中信租赁、昆仑租赁、国新租赁等金融、保险机
构开展短期借款、项目贷款、资产证券化、并购贷款、委托贷款、商转贷、保理、信用证、票据融资、跨境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
、租赁、保债计划、内保外贷、订单等融资业务。
3.上述融资计划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内部资金往来
为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将对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进行调度,保证公
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6年
度融资事宜。上述事项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80d6dc6-0185-4ef5-8b6c-57f41bc6d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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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2│电投绿能(00087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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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月 1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经审查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514,827,086.61 元,合并口径净利润 1,133,226,808.9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6,306,567.1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831,652,157.02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90,771,723.25元
。公司 2025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630,656.71 元。
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 2025年中期已分红情况,提出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以现有总
股本3,627,270,626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本次预计分红 58,036,330.01 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
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按上述分红方案,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06,754,425.68 元,分红率 40.16%,其中:已完成
两次中期分红,合计 148,718,095.67 元。
本次分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内容。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206,754,425.68 384,490,686.35 306,922,899.14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14,827,086.61 1,099,239,157.13 908,417,734.74
的净利润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831,652,157.02
计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90,771,723.25
累计未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98,168,011.17
计现金分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840,827,992.83
均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98,168,011.17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
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留存未分配利润将
用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也为以后年度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打好基础。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37亿元、人民币 3.39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41%、0.3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2026年度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8ab5b93-9018-45ea-b9cf-35648642d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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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2│电投绿能(00087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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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12 月 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月 5 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本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4885ea2-2a4d-4b46-934b-80a25cba2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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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2│电投绿能(00087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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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4 号核准,于 2016 年 12 月向国家电投集
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685,701,785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839,929,9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57,267,402.43 元,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 年度从专户支出金额为 625,521,756.69 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 830,67
0.96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05,994.12 元。2018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3,110.31 元,账户
费用支出 760.00 元。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318,344.43 元。2019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359.68
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979,148.18 元,账户费用支出 1,2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
,355.93 元。
2020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036.64 元,账户费用支出 1,14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252.57 元。2021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034.31 元,账户费用支出 75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合计 340,486.88 元。2022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991.09 元,账户费用支出 802.00 元。截至2022 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675.97 元。2023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769.38 元,账户费用支出 1,074.7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370.65 元。2024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592.18 元,账户费用支出 360.00 元。截至2024 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602.83 元。2025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44.45 元,账户费用支出 410.00 元。截至2025 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437.28 元。
公司 2025 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 274.1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64,695.45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 95,291.22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59,986.6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437.28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1,196,558.23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624.61 元;募投项目子公
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411.33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元。
截至2025年 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571,031.4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 年 12 月 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2016 年 12 月 1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公司所属全资
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樵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
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9,601.57 万元。同时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7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104,937,
965.26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 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性补流实施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
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8,834.53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5323e30-69da-4f75-9d35-6d14a2488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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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2│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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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faf9ea1-629e-457c-8090-65d4bb2c412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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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电投绿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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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5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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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电投绿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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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5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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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吉电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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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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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吉电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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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5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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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吉电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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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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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吉电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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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吉电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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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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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吉电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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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7-31/1220755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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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吉电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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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9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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