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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5(吉电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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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75 吉电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21 17:37 │吉电股份(000875):关于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 │ │ │告 │ ├─────────┼──────────────────────────────────────────────┤ │2025-02-18 17:41 │吉电股份(00087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8 17:39 │吉电股份(00087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2-18 17:38 │吉电股份(00087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 │2025-02-18 17:38 │吉电股份(00087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 ├─────────┼──────────────────────────────────────────────┤ │2025-02-11 18:39 │吉电股份(00087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2-11 18:39 │吉电股份(000875):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2-06 17:08 │吉电股份(00087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21 17:43 │吉电股份(00087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1-21 17:41 │吉电股份(00087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2-21 17:37│吉电股份(000875):关于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吉电股份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10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务的公告》(2024-0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国信证券“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4〕890号),深交所同意“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乡 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12个月内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13.55亿元。 2025年2月21日,公司收到计划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转发的《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 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公告》。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国信 证券已成功发行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得到全额认购。专项计划于2025年2月21日正式设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0 10008号)。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品种 优先级 次级 规模(万元) 135,400.00 100.00 评级 AAAsf 未评级 预期收益率 2.28% 无 起息日 2025 年 2 月 21 日 预计到期日 2043 年 2 月 23 日 总规模(万元) 135,500.00 本专项计划设立后,国信证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专项计划进行备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市流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3e823fb1-4acf-4a58-946a-6f97f405ea94.PDF ─────────┬──────────────────────────────────────────────── 2025-02-18 17:41│吉电股份(00087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 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8 人。独立董事金华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独立董事潘桂岗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杨辉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杨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委员杨玉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邓哲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潘桂岗先生、吕必波先生、邓哲非先生、张学栋先生、金华先 生。 (三)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分期发行。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5-009)。 (四)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分期发行。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 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5-010)。 (五)审议《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 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1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3f3abc61-e916-4d68-b970-e2bbb4c031d3.PDF ─────────┬──────────────────────────────────────────────── 2025-02-18 17:39│吉电股份(00087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 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3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3月 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3月 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 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756e0854-3f0b-4b40-819c-c6bbd8223cd9.PDF ─────────┬──────────────────────────────────────────────── 2025-02-18 17:38│吉电股份(00087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 4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规模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40 亿元)。最终的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天(含 270天)。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 发行场所 银行间债券市场。 6.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外部债务。 7.发行成本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8.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事宜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9.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 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 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报事宜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 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 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工作; 5.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能够利用其低利率和灵活性较高的优势补充临时性资金需求,为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提供 保障,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69eb6a35-8061-4126-a4ed-36352f3711d6.PDF ─────────┬──────────────────────────────────────────────── 2025-02-18 17:38│吉电股份(00087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 吉电股份(00087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9dd97534-6f17-49c7-9502-389bb40aca62.PDF ─────────┬──────────────────────────────────────────────── 2025-02-11 18:39│吉电股份(00087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委托,指派彭亚 峰、刘晓航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担任吉电股份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的特别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而出具,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投票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发表意见。 第一节 律师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以前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2、在本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中,承办律师已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 必要的审查。 3、承办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吉电股份的承诺和保证,即公司向承办律师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完整、真实和有 效的,无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处,其中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吉电股份为进行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吉电股份进行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节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 年 1 月 21 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22日吉电股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吉电股份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了《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出席 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投票程序、投票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经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牛国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公告中明确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截至 2025 年 2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该规定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为 938 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75,632,402 股,占吉电股份 全部有表决权股份的 40.68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3,274,014 股,占公司全 部有表决权股份的 34.000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均持有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亦提交了股东账户卡、股 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承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合法有效。 三、关于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关于选举邓哲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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