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76 新 希 望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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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1 │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及对第一次、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相关日期的更正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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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1 │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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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1 │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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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8 │新 希 望(000876):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部分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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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5 │新 希 望(000876):关于与央企基金和欠发达基金联合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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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41 │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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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 │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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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1 │新 希 望(000876):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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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0 │新 希 望(000876):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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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0 │新 希 望(000876):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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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1│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及对第一次、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相关
│日期的更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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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则理解有误,使公司《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
、《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中相关日期出现错误。相关日期应以本次提示
性公告为准,特此说明。
1、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 月 2日
2、可转债兑付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3、兑付本息金额:106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 年 1月 5 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 年 1 月 5日
6、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
8、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
的条件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1 日、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先后披露了《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114)、《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由于工作人员对规则理
解有误,使前述两公告中相关日期出现错误。相关日期应以本次提示性公告为准,特此说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希望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02 号文核准,于 2020 年 1 月 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0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000 万元。2020 年 2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
“12701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月 9日,T+4 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7月
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月 2日)止。
二、“希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6%(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希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
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 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 月 2 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
简称为“Z望转债”。“希望转债”将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5 年 12月 29 日至 2025 年12 月 31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
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10.59 元/股。
四、“希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月 2 日,兑付登记日为 2025 年12 月 31 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希望转债”持有人。
五、“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 106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六、“希望转债”兑付方法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希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希望转债”摘牌日
“希望转债”摘牌日为 2026 年 1月 5 日。自 2026 年 1 月 5日起,“希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3299899-7666、(028)85950011 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ea59e056-f361-439b-83d9-7fbd10c2b8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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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1│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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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 月 2日
2、可转债兑付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3、兑付本息金额:106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 年 1月 5 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 年 1 月 5日
6、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
8、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
的条件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
务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
事项公告如下:
一、“希望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02 号文核准,于 2020 年 1 月 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0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000 万元。2020 年 2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
“12701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月 9日,T+4 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7月
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月 2日)止。
二、“希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6%(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希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
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 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 月 2 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
简称为“Z望转债”。“希望转债”将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5 年 12月 29 日至 2025 年12 月 31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
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10.59 元/股。
四、“希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月 2 日,兑付登记日为 2025 年12 月 31 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希望转债”持有人。
五、“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 106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六、“希望转债”兑付方法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希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希望转债”摘牌日
“希望转债”摘牌日为 2026 年 1月 5 日。自 2026 年 1 月 5日起,“希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3299899-7666、(028)85950011 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bcaacd9c-5dd2-4c43-bb85-ab1c72dd16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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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31│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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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 月 2日
2、可转债兑付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3、兑付本息金额:106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 年 1月 5 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 年 1 月 5日
6、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
8、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
的条件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
务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
事项公告如下:
一、“希望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02 号文核准,于 2020 年 1 月 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0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000 万元。2020 年 2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
“12701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月 9日,T+4 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7月
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月 2日)止。
二、“希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6%(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希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
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 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 月 2 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
简称为“Z望转债”。“希望转债”将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5 年 12月 29 日至 2025 年12 月 31日),“希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
将“希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10.59 元/股。
四、“希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希望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月 2 日,兑付登记日为 2025 年12 月 31 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希望转债”持有人。
五、“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 106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六、“希望转债”兑付方法
“希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希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希望转债”摘牌日
“希望转债”摘牌日为 2026 年 1月 5 日。自 2026 年 1 月 5日起,“希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3299899-7666、(028)85950011 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1aab1227-ea4c-42b0-93ef-d887e7251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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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8│新 希 望(000876):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部分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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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于2023年3月22日面
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5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债”),债券简称“23希望E1”,债券代码“117205.SZ”,
发行规模65亿元人民币,本期可交债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新希望A股股票。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希望集团的通知,新希望集团已完成提前购回部分“23希望E1”的工作。
新希望集团于2025年11月7日、11月10日、11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23希望E1”的购回实施公告,购回申报期
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购回申报期结束以后,新希望集团收到购回有效申报的债券合计2,180,000.00张。新希望集团
于2025年11月28日兑付了“23希望E1”全部购回有效申报的债券2,180,000.00张及其利息。本次购回后,“23希望E1”剩余债券票面
金额为4,527,570,000.00元,新希望集团将按照原有约定进行兑付。
新希望集团已注销购回的债券,后续将和“23希望E1”受托管理人一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
除“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对应数量的公司股份的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23希望E1”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2284d24-2fc8-47ff-b64d-efd6b859e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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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5│新 希 望(000876):关于与央企基金和欠发达基金联合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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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号召,聚焦重点帮扶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价值
与经济效益共赢。公司拟与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基金”)、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欠发达基金”)共同投资成立新六创益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87,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210,000万元,占比73.17%;央企基金以货币出资70,000万元,占比24.3
9%;欠发达基金以货币出资7,000万元,占比2.44%。合资公司成立后,将收购公司全资孙公司白银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盘州新
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孙公司关岭新牧养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外,合资公司还将在重点帮扶区域独资新设十六家子公
司用于生猪养殖,新设子公司以“企业+农户”放养模式为主,不增加公司与行业的生猪产能。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央企基金和欠发达基金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并由其购买
和新设孙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央企基金和欠发达基金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并由其购买和新设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二、交易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
目前,本次交易事项已经通过交易对手方有权审议机构审批通过,即将进入签约执行阶段。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继续积极推进
联合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及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合作函》等项目配套文件。公司后续也将密切关注交易对手方缴款进度,按协议约定
督促完成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aa51b5a-49f7-410c-ba26-be91a225d8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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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41│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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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bfb41a57-c4a8-43f0-b60d-b15decd1d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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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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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希 望(000876):关于希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0afd19e0-1d35-40c8-9196-fbad1a904c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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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1│新 希 望(000876):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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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希 望(000876):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86e5d3ab-3e1e-47a7-bd25-37c6e994c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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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0│新 希 望(000876):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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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
监事,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7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5476123b-8717-458d-8552-41653b338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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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0│新 希 望(000876):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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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在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7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1da58b01-a1de-4bcc-9707-280ced550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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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40│新 希 望(000876):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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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新希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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