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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80(潍柴重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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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80 潍柴重机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20:42 │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 │2025-09-01 19:24 │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1 19:24 │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章程 │ ├─────────┼──────────────────────────────────────────────┤ │2025-09-01 19:20 │潍柴重机(00088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1 00:00 │潍柴重机(000880):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 │ ├─────────┼──────────────────────────────────────────────┤ │2025-08-15 20:49 │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15 20:47 │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 │2025-08-15 20:47 │潍柴重机(00088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15 20:47 │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8-15 20:47 │潍柴重机(00088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 2025-09-12 20:42│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分别经 2025 年 8 月 15 日、2025 年 9 月 1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331,32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 9,818,854 元,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25 年 6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 331 ,320,6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132,528,24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本报告期末母公司“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63,848,840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利润分配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4.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6.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方案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2025年 6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 331,320,6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8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本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利润分配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18 日(星期四)。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19 日(星期五)。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5 年 9月 19 日(星期五)。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3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970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资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158,600 51.06% 67,663,440 236,822,040 51.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162,000 48.94% 64,864,800 227,026,800 48.94% 三、股份总数 331,320,600 100.00% 132,528,240 463,848,84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63,848,840 股摊薄计算,2025 年中期每股净收益为 0.31 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 17 号 咨询联系人:盛卫宁、柳国超 咨询电话:0536-2098008、2098017 传真电话:0536-209802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aee88555-37c5-48ed-8391-02782894a755.PDF ─────────┬──────────────────────────────────────────────── 2025-09-01 19:24│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6,154,136股,占公司总股本331,320,60 0股的62.221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9,15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55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995,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6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后附《潍柴重机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关于公司收购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事项。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金、宋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0d7b7285-81c3-4399-a751-584e3e1ade2a.PDF ─────────┬──────────────────────────────────────────────── 2025-09-01 19:24│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章程 ─────────┴──────────────────────────────────────────────── 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9f4a3ee6-2117-4eb1-b322-3663578b6f37.PDF ─────────┬──────────────────────────────────────────────── 2025-09-01 19:20│潍柴重机(00088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年 9月 1日召开 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有 签名和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16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5年 9月 1日下午 14:50开始,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强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截至 2025年 8月 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69,158,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559%。 本所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617人,所代表的股份为 36,995,53 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61%。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所认为,该等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 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收购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议案 1-2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 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 、监票;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统计 表决结果。 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潍柴重机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 每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333ebb4e-a651-4ca0-86e9-2782e3837c4e.PDF ─────────┬──────────────────────────────────────────────── 2025-09-01 00:00│潍柴重机(000880):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 ─────────┴──────────────────────────────────────────────── 潍柴重机(000880):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f9c97f25-071e-4a99-bdde-a6622d676ac2.PDF ─────────┬──────────────────────────────────────────────── 2025-08-15 20:49│潍柴重机(000880):潍柴重机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 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分别于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 时董事会会议、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 1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编码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收购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1.公司将对议案1-2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邮政编码:261108 联系电话:05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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