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1 中广核技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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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25 │中广核技(000881):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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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24 │中广核技(0008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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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6:57 │中广核技(0008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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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6:46 │中广核技(00088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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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6:44 │中广核技(0008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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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6:26 │中广核技(00088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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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6:47 │中广核技(000881):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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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29 │中广核技(00088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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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25 │中广核技(00088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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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47 │中广核技(000881):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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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25│中广核技(000881):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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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
委托,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特指中国大陆地区)以及现行《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
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此之外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在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1、贵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
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贵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3、贵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4、贵
公司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5、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
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出席登记方法等内容,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贵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 层 881 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因董事长李勇先生辞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由董事兼总经理盛国福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本次股东会
由盛国福先生主持。除现场会议外,贵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表明贵公司截至 2025年 3 月 21 日下午 15:00 交易收市时登记在册之
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贵公司提供的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统计资料、身份证明和相关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
文件,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贵公司股份 271,071,698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8.671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353 名,代表贵公司股份 134,763,477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543%。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贵公司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表决。该等法定
代表人出示了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代理人出示了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贵公司自然人股东或其代理人出示了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等相关材料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根据会议通知,贵公司的股东可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表决,并且贵公司明确了各种投票方式的表决时间和表决程序
,符合《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贵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议过程中对议案进行
修改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会推举相关股东代表、监事以及本所律师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进行清点,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5、根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贵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
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于海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401,957,83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446%;3,594,437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8857%;282,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97%。
根据清点后的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本页为《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广核
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440831fa-349a-4787-b199-a812221912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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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24│中广核技(0008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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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0008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ab43f244-1663-407a-b7a7-ceaf29f5b1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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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6:57│中广核技(0008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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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0008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42da6c3e-f8c0-47ee-81cb-c63e534ea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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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6:46│中广核技(00088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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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总经理盛国福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于海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推荐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核查,于海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同意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董事候选人进行审议和表决,结果如下:
董事会同意提名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任
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于海峰,男,1966 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 年 8 月加入中国广核集团,先后在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大亚湾
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维修处、维修部担任工程师、大修经理、大修处处长、维修部副经理等职务。2012 年 11 月至 20
17 年 6 月历任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监、生产技术部经理、阳江分公司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担
任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广核英国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于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 层 881 会议室,审议《关于选举于海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9d78b6b1-b4d9-4708-8a14-10db49b50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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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6:44│中广核技(0008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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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3月 28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 层 88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于海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本次股东会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26 日、3 月 2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 层 881 会议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下午 5:00 送达登记
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619337
传真:0755-82781956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张雪
邮箱:zhangxue2019@cgnpc.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
出席会议者的住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
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4c6af44c-cd21-48ab-95d0-72bf290643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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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6:26│中广核技(00088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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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盛国福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总经理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李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勇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的规定,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为保证公司及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董事长行使的职权包括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和第
一百二十条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
事会同意由董事兼总经理盛国福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
止。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补选王满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补选何飞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cf037702-2b94-43ba-9252-5fa497622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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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6:47│中广核技(000881):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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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000881):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25b18fc3-2cfc-4a22-b8e7-8fb93dd87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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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29│中广核技(00088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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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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