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2 华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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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7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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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54 │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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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54 │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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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联股份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 │金永久补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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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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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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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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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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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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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7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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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7│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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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90174de4-7352-4873-a262-4e387bbf6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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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54│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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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周五)下午 14:00
2、召开方式: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周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周五)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任
意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4、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熙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4人,代表股份 816,583,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771,879,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2人,代表股份 44,704,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3人,代表股份 44,974,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2人,代表股份 44,704,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31%。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 1.00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862,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69%;反对 6,05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418%;弃权663,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53,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57%;反对 6,05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81%;弃权 663,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762%。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北一 陈诗怡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81753647-2239-4349-81a9-c6d3a7711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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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54│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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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以
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
身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邮编 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
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
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
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11 月 14 日上午 9:1
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771,879,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
0%。前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具有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现场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会议通知中包含的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的拟审议议案一致。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经核查,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80c88a8d-4c89-48e4-a7bf-37742be5c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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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联股份(00088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联股份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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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或“独立财务顾问”)受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上市公
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华联股份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华联股份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
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发行股份募集总额不超过 86,000 万元的配套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859,999,998.86 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2月 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
第 110ZC0081),截至 2017年 2月 16日止,华联股份已收到特定投资者认缴股款人民币 859,999,998.86元。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太原胜利购物中心、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两个在建购物中心项目的后续建设及装修,
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由项目所属公司具体负责实施。上述募集资金均以增资的形式向项目所属公司分别进行投资。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变化,项目工程建设时间产生延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华联股份拟终止募投项目“太原胜
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 年 9 月 30 日,上
述项目已累计投入 32,518.67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7.8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916.1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
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占本次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资进度
金额 总额比例 入金额
太原胜利购物中 23,250.37 27.04% 15,622.65 67.19%
心
青岛黄岛缤纷港 62,749.63 72.96% 16,896.02 26.93%
购物中心
合计 86,000.00 100.00% 32,518.67 37.81%
1、太原胜利购物中心
太原胜利购物中心项目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北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金额 4
0,261.30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3,250.37 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建设及装修。受到项目所处区域规划调整、外部环
境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工程和开业时间有所延误。
2、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
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项目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北侧、长江东路南侧的商业项目,分为南区和北区两部分。项目的实
施主体为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金额为 17.56 亿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62,749.63 万元,募集资金
主要用于项目的建设及装修。鉴于项目北区土地被政府收回,项目整体定位规划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工程建设和开业时间推迟。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 2014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9年 1月 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
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559,160,978.2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24,347
,677.38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8,860,000.00元,剩余金额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青岛海融兴达商 北京银行总行 200000277392000155846 募 集 资 金 63,997.60
业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部 92 专户
山西华联购物中 盛京银行北京 0110300102000005650 募 集 资 金 236,980.69
心有限公司 官园支行 专户
合计 300,978.29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项目用地由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412962 号、面积34,3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简称“项目北区”),
和证书编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12394号、面积 37,58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南区”)构成。经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
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 2021年认定项目北区用地构成闲置土地情形并做无偿收回。目前,公司仍与当地政府协调与沟通还地事
宜,并研究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项目北区的后续推进方案。鉴于青岛项目周边环境、消费习惯和居民构成等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
,经与当地政府沟通,公司拟对项目的定位和品牌组合做进一步提升,故公司暂时无法确定项目的规划与建设进度。考虑到项目实施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太原胜利购物中心项目前期因需要与地铁进行连通,同时受规划调整及外部环境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导致工程和开业时间推迟。
受外部环境影响,该项目的竞争环境、顾客消费习惯以及品牌方的开店计划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决定对项目的经营计划和定位进
行重大调整。考虑到项目后期计划的不确定性并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并将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
度等多种因素,从实际情况出发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募
投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该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华联股份终止“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召开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
的要求。公司本次终止“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c0c979e-873d-4d1b-a255-8a51892c3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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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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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277713d-3288-450f-b926-979e4ccf6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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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联股份(000882):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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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19ac5f8-f85c-4e71-bcb6-e06a101a3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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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联股份(0008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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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11 月 14 日(周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2025 年 11 月 14 日(周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
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
1:30, 1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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