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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82(华联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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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82 华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11 19:50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 ├─────────┼──────────────────────────────────────────────┤ │2026-02-11 19:46 │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30 17:48 │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12-25 18:59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5 18:59 │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5 18:57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5-12-25 18:56 │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2月) │ ├─────────┼──────────────────────────────────────────────┤ │2025-12-1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 2026-02-11 19:50│华联股份(000882):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等政策号召,盘活存量资产,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2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 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公司将与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信息”)、北京三元嘉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元嘉业”)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元创联商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创联”、“合伙企业”),以收 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隆邸天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龙德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德置地”)50%股权。元创联拟与龙德置 地另一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龙德置地持有的商业不动产项目作为底层资产 ,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 本次对外投资暨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 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与首农信息、三元嘉业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元创联商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元创联商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一区 4号楼 3层 3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拟认缴出资情况: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三元嘉业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000 万元人 民币;首农信息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 1万元人民币。 上述合伙企业相关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人姓名、名称及住所 姓 名(名称) 承担责任方式 住 所 北京三元嘉业集团有限 有限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北京西郊农场 公司 三层 30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 有限责任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 公司 路 1号 北京首农信息产业投资 无限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29 号 有限公司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 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 出资方式 (非货币出资 额(万元) 的)评估方式 北京三元嘉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货币 无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货币 无 北京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 货币 无 合计 150001 3、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 北京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北京三元嘉业集团有限公司作 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享有优先分配权、优先回收出资及固定优先收益,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在优先合伙人完全实现优先分配权益后,方 可参与剩余收益分配,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劣后合伙人本金全部回收后,剩余的可分配财产由劣后合伙人享有。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 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北京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 的亏损和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5、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按照合伙人承担责任类型,承担相应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合伙 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业不动产REITs实施方案 (一)入池标的资产 公司将与首农信息、三元嘉业共同投资设立元创联后,元创联拟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隆邸天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龙德 置地 50%股权。元创联与龙德置地另一股东京粮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龙德置地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86 号院 1号楼 的龙德广场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龙德广场建筑面积约为 22.27 万平方米,用于经营购物中心。 (二)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 中信建投首农食品集团封闭式商业不 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暂定) 基金类别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上市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 募集规模 参考入池资产评估结果,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最终询价结果确定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三)主要流程 (1)设立商业不动产 REITs 元创联与龙德置地另一股东京粮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龙德广场作为入池标的资产,按照商业不动产 REITs 相关政策文件要 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获得批复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会同财务顾问进行基金发售。 (2)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设立商业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商业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基金发售 完毕后,将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 (3)转让持有资产的项目公司股权 京粮集团及元创联向专项计划(或向 SPV)转让持有龙德置地 100%的股权。基金取得商业不动产 REITs 底层资产所有权。 (4)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北京龙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接受基金委托担任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龙德广 场的运营管理。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参与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 旨在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推动存量资产价值释放,推动资产经营提质增效,增强可 持续发展动能。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合伙企业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无特别风险,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募集资金规模需参考入池资产评估结果并根据最终询价结果确定,尚无法确定股权交易价格 ,故目前无法预计本次发行给公司带来的利润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本项目申报工作及交易最终能 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申报获得批准,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投资者情绪均可能影响最终发行规模及定价,面临市场风险。如申报未 获得批准,公司投资元创联的合伙份额将通过转让份额等市场化处置等方式退出。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审核进度,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50a9d737-7821-4a68-b013-2d3aef603203.PDF ─────────┬──────────────────────────────────────────────── 2026-02-11 19:46│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 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信息”)、北京三元嘉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嘉业” )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元创联商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创联”),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 0 万元人民币。元创联将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隆邸天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龙德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德置地”)50 %股权,并与龙德置地另一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龙德置地持有的商业不动产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参与 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情况: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另行决议召开股东会的时间。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07db86f4-39cf-4620-ba14-ef20fe5d4663.PDF ─────────┬──────────────────────────────────────────────── 2026-01-30 17:48│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000 ~ -25,000 2,033.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000 ~ -22,000 -4,618.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06 ~ -0.0913 0.007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较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购物中心业务受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尤其是京外购物中心项目租金水平下降,空置率增 加。另外,为降低亏损项目带来的持续性负面影响,公司赤峰项目于2025年闭店。以上因素导致公司购物中心业务盈利下降。 2、2025年受国内电影市场整体低迷的影响,公司旗下影院经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3、公司DT业务因短时间内拓展新店,开办费用同比增加较多。 4、报告期内,公司推进部分项目的经营性改造,但受到目前市场环境及预期的影响,部分项目调改未按期实施或未达预期效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初步测算金额约为1.4-1.7亿元,最终计提金额以审计确 认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6a87894e-ca8e-4525-832d-2afafa267439.PDF ─────────┬──────────────────────────────────────────────── 2025-12-25 18:59│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以 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 身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邮编 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 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 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刊登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 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 层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5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771,620,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 9%。前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具有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现场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会议通知中包含的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00《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的拟审议议案一致。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经核查,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ed6b5b99-f5a5-406d-bd36-e52a1f4eb3b6.PDF ─────────┬──────────────────────────────────────────────── 2025-12-25 18:59│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周四)下午 14:00 2、召开方式: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周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周四)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任 意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4、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熙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9人,代表股份 815,205,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8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771,620,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7人,代表股份 43,585,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8 人,代表股份 43,595,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7人,代表股份 43,585,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2%。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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