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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82(华联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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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82 华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5 20:41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5 20:41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6-02 15:41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 ├─────────┼──────────────────────────────────────────────┤ │2025-05-20 18:49 │华联股份(00088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0 18:49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7 16:19 │华联股份(00088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2025-04-27 16:17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 │2025-04-27 16:17 │华联股份(00088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5-04-27 16:16 │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7 16:16 │华联股份(000882):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6-05 20:41│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股东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收到公司股东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出具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藏山南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西藏山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18,325,300 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持股比例由9.3226%降至 5.0000%以下。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西藏山南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55,192,878 9.3226 136,867,578 5.0000(注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5,192,878 9.3226 136,867,578 5.0000(注释)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释:该数据为 4.9999993%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西藏山南编制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 露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a30435f3-f472-4a86-a003-838701f9953e.PDF ─────────┬──────────────────────────────────────────────── 2025-06-05 20:41│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股票代码:000882.SZ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经济开发区山南现代综合产业园办公楼 4层 403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 2025 年 6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 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联股份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权益 指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联股 指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联股份,证券代 份 码:000882.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山南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经济开发区山南现代综合产业园办公楼 4 层 403 室 法定代表人 令狐铮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2200585789210E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 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2-12-11至 2032-12-10 通讯方式 010-85079001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职务 者地区的居留权 令狐铮 女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联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华联股份的股票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华联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华联股份控制 权发生变化。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每日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区间 (股) (元/股) 西藏山南 集中竞价 2025年 3月 13日 2.06‐2.78 2,248,100 0.0821 ‐2025年 3月 31日 集中竞价 2025年 4月 1日 25,125,400 0.9179 ‐2025年 4月 30日 集中竞价 2025年 5月 1日 951,800 0.0348 ‐2025年 5月 30日 大宗交易 2025年 5月 1日 2.00‐2.11 60,000,000 2.1919 ‐2025年 5月 30日 大宗交易 2025年 6月 1日 30,000,000 1.0959 ‐2025年 6月 3日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55,192,878 9.3226 136,867,578 5.0000(注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5,192,878 9.3226 136,867,578 5.0000(注释)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释:该数据为 4.999999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令狐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ce8fbe87-0658-4264-87bc-a4d458c1d140.PDF ─────────┬──────────────────────────────────────────────── 2025-06-02 15:41│华联股份(00088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 股东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2025年 5月 30日收到公司股东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的通知,西藏山南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9,41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前述减持股份均系西藏山南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而取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经济开发区山南现代综合产业园办公 楼 4层 403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 4月 8日-2025 年 5月 30日 权益变动过程 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5年 4月 8日至 2025年 5月 30日通过集中竞价及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9,411,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4%。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 华联股份 股票代码 000882 称 变动方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向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69,411,500 2.54% 合 计 69,411,500 2.5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6,279,078 8.63% 166,867,578 6.10% 其中:无限售条件 236,279,078 8.63% 166,867,578 6.1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是□ 否√ 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是□ 否√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35cb6905-d9c2-451e-b620-a9277f4c7d4e.PDF ─────────┬──────────────────────────────────────────────── 2025-05-20 18:49│华联股份(00088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联股份(00088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37b34fa-c6b2-4afd-b753-d7bc27f95b43.PDF ─────────┬──────────────────────────────────────────────── 2025-05-20 18:49│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以 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 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 身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邮编 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 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 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 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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