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2 华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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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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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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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7:02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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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11 │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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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09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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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50 │华联股份(000882):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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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46 │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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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48 │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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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9 │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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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9 │华联股份(0008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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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华联股份(0008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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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3月 19 日(周四)下午 14:00
2、召开方式: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月 19 日(周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3月 19 日(周四)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
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4、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熙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46人,代表股份 829,130,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771,609,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45人,代表股份 57,521,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5人,代表股份 57,521,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5人,代表股份 57,521,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4%。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8,47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83%;反对 19,364,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355%;弃权1,2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62,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846%;反对 19,364,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650%;弃权 1,29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5%。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北一 陈诗怡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b44da5f3-fd46-4799-ad82-54c48870f5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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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华联股份(000882):华联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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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以
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
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
身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邮编 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
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
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刊登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
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 3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 层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3月 19 日上午 9:1
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股份771,609,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
9%。前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具有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现场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会议通知中包含的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00《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的拟审议议案一致。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经核查,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809788d-77a3-494c-8da4-20f561419e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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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7:02│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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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b3495ede-1e84-414e-a6c4-835c90862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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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11│华联股份(0008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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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3日在
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9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
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 层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情况: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88101739-29df-4e72-93cb-b8cd1b06b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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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09│华联股份(00088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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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3月 19 日(周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2026 年 3月 19 日(周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月 1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
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 9:15—9:25,9:30—11
: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 2026 年 3月 12 日(周四)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 子提 是否 备注
编码 型 案个 互斥 该列打勾的
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 非累积 0 否 √
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 投票提
案》 案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2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
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
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3月 16 日(周一)9: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5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传真:010-68319838
联 系 人:周剑军、田菲
5、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
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bc407192-9377-4a98-bb77-764b09871c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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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50│华联股份(000882):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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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等政策号召,盘活存量资产,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2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商业不
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公司将与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信息”)、北京三元嘉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元嘉业”)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元创联商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创联”、“合伙企业”),以收
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隆邸天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龙德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德置地”)50%股权。元创联拟与龙德置
地另一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龙德置地持有的商业不动产项目作为底层资产
,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
本次对外投资暨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 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与首农信息、三元嘉业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元创联商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元创联商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一区 4号楼 3层 3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拟认缴出资情况: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三元嘉业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000 万元人
民币;首农信息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 1万元人民币。
上述合伙企业相关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人姓名、名称及住所
姓 名(名称) 承担责任方式 住 所
北京三元嘉业集团有限 有限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北京西郊农场
公司 三层 30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 有限责任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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