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3 湖北能源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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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深化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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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 │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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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 │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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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36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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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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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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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12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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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7 │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关于2025年8月发电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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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4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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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3 │湖北能源(00088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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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湖北能源(000883):关于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深化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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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
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发挥地方政府与企业各自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双方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2025 年 9 月 29 日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襄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襄阳市政府、甲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
原则,签署了《深化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襄阳市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 219 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襄阳市人民政府未签署类似合作协议。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襄阳市人民政府
乙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政企合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结合各自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多渠
道、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共同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双方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具体合作内容等事项采用“一事一议”方
式另行商议确定。
(二)合作内容
“十五五”期间,乙方计划将在襄阳市清洁能源及产业链上下游投资 267 亿元,建设一批风光火储及综合能源项目。具体项目
如下:
1.建设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 108 亿元,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公司于 2024年 2 月 7 日完成投资决策。2024 年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目前
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项目投产后,将优化襄阳电力结构,助力襄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
2.建设宜城电厂二期项目
推动宜城电厂二期 200 万千瓦容量指标纳规并建成投运,助力提升襄阳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
能源动力。
3.建设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
充分依托公司与宜城市、南漳县、襄州区等县(市、区)重大合作项目,新增配置 2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打造“风
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大型能源基地,并探索绿电就近消纳,通过绿电直连的模式助力地方重大产业落地。
4.建设绿色零碳(低碳)园区和社区
拟在襄州区、宜城市、南漳县等地工业园区和城区乡镇,打造零碳物流园区示范项目,全域开展工业园区、医院、交通等公共领
域分布式光伏、供冷供热、充换电以及能碳管理平台等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打造“零碳示范县区”。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双方为深化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基于本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合作,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允许为前提;
本框架协议不代替具体协议。
2.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所属有关子企业与襄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根据本协议范围内的具体合作事项另行
签订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所涉各方权利义务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襄阳市政府签订本协议,通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风光火储及综合能源项目发展,有利于进
一步强化公司对湖北省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
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就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
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协议名称 公告日期 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 是否和
的执行情 预期存
况 在差异
《 湖 北 能 2022/10/27 为进一步巩固煤电的支撑性、 正常履行 否
源 鄂 州 电 保障性作用,强化对湖北省能 中。为加强
厂四期(2 源安全的保障能力,更好地推 煤电联营,
×1000MW) 进煤电能源项目协同发展,公 公司与中
扩 建 项 目 司与鄂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湖 国煤炭销
投资协议》 北能源鄂州电厂四期(2× 售运输有
1000MW)扩建项目投资协议》 限责任公
拟就鄂州四期扩建电站项目 司合作开
开展合作。 发本项目。
《 项 目 投 2022/11/12 为进一步加快江陵火电项目 正常履行 否
资 协 议 》 推进,推动新能源业务协同发 中。
( 江 陵 县 展,强化公司对湖北省能源安
人民政府) 全的保障能力,公司与江陵县
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
议》,拟就江陵电厂二期(2
×600MW)扩建项目及新能源
配套项目开展合作。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12 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合计增持 2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6,481,449,486 股)的 0.004%,增持总金额人民币 121.3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目前,公司暂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深化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1bc24a31-0aaf-4ec6-af4b-3a271cbfc8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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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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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370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67 人,代表股份数5,063,303,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199%。其
中中小投资者共 260 人,代表股份 236,662,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 人,代表股份1,233,171,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62%。其
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1 名,代表股份 212,074,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65人,代表股份3,830,131,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93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59 人,代表股份24,587,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43,883,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4%;反对 19,306,429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3%;弃权 1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241,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941%;反对 19,
306,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78%;弃权 1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43,719,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2%;反对 19,460,159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3%;弃权 1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077,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249%;反对 19,
46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28%;弃权 1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24%。
(三)《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43,708,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0%;反对 19,481,159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8%;弃权 1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066,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02%;反对19,48
1,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16%;弃权 1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飞、齐晨晨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c6365a29-dde1-4dd6-b5ca-c81b0b422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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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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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2fa5bfba-a38b-41f7-8b28-fdebddb1f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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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36│湖北能源(00088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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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
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上述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合计增持 2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6,481,449,486 股)的 0.004%,增持总金额人民币 121.3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龙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涂山峰先生,董事、党委副书记韩勇先生,党
委委员、副总经理谢俊先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苏萍女士。
2.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张龙先生、涂山峰先生、韩勇先生、谢俊先生、李苏萍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
1. 增持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实施本次增持行为。
2. 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 增持股份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增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本次增持 本次增 本次增
持前持 (股) (元/股) 的总金额 持后持 持后持
股数量 (万元)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股)
张 龙 董事长、党 0 2025/9/12 80,000 4.66 37.24 80,000 0.0012%
委书记
涂山峰 副董事长、 0 2025/9/11 73,000 4.64 33.85 73,000 0.0011%
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
韩 勇 董事、党委 0 2025/9/12 65,000 4.65 30.26 65,000 0.0010%
副书记
谢 俊 党委委员、 0 2025/9/12 10,000 4.65 4.65 10,000 0.0002%
副总经理
李苏萍 党委委员、 0 2025/9/11 33,000 4.64 15.30 33,000 0.0005%
纪委书记
注:上述增持均价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所得,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所得。
5. 后续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本次增持股份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限制性股票退出不满 6 个月,本期未增持公司股份。
5.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本次增持属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efd742cc-a250-4625-b511-e036b10b7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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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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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47071f00-e617-465f-bb4a-417930f23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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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湖北能源(00088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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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
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2072
电子邮箱:project_hbnyecm@citics.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df7beb42-6881-40b6-99ab-e6c4694c0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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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12│湖北能源(000883):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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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网络会议地址:小鱼易连(会议号9009523868,密码900868,具体路径详见附件小鱼易连使用说明)
4.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4日前通过公司邮箱(hbnyzq@hbn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湖北能源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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