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3 湖北能源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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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31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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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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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湖北能源(000883):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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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57 │湖北能源(00088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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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32 │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关于2025年5月发电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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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16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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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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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20 │湖北能源(000883):关于协议转让长江证券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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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9 │湖北能源(00088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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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9 │湖北能源(000883):2025-038 湖北能源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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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31│湖北能源(000883):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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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价
格由“4.95元/股”调整为“4.85元/股”,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585,858,585股”调整为“不超过597,938,144股”。
2.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
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条款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9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结
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保留两位小
数并向上取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85,858,585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
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则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公司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以固定每股分配金额方式实施的利润
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6,500,452,52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保持每10股利
润分配的金额不变。
公司分配方案披露的股本总数为6,500,452,524股,至实施期间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29,068股,公司
总股本减少为6,499,723,456股,每股分配比例未发生调整。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4.95元/股-0.10元/股=4.85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00万元,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
过585,858,585股”调整为“不超过597,938,144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
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前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每股发行价格(并向下取整)=[290,000万
元/(4.85元/股)]=597,938,144股。
除上述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661f9505-49dd-4223-815b-91158be393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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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湖北能源(000883):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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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2024 年 4 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5,590.88 万元(净
资产评估值)的价格向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5%股权。
2024 年 6 月,鉴于前述股权协议转让未完成,为加快推进本次股权转让进度,同时增强本次股权转让市场竞争力,公司在北京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营口能投 65%的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前述净资产评估值 5,590.88 万元。挂牌披露公告期为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不少于 60 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的情况下,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由于在首轮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进一步增强项目吸引力,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的议案》,同意将营口能投65%股权挂牌转让底
价在首轮挂牌价格(净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降价10%,即将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5,031.792万元,其他转让条件不变,并委托北京产
权交易所重新公开挂牌寻觅受让方。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及其子公司可能参与竞拍,且公司董事张龙先生、涂山峰先
生、韩勇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罗仁彩先生为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
、公正,张龙、涂山峰、韩勇、罗仁彩四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及完成时间尚无法确定,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8cb6eca-1078-40bc-84a3-dd444db21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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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湖北能源(000883):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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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
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2024年6月,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营口能投)65%的股权。由于在首轮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增强项目吸引力,加快推进标的股权转让事宜,会
议同意将营口能投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在首轮挂牌价格(净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降价10%,即将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5,031.792万
元,其他转让条件不变,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重新公开挂牌寻觅受让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关于调整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的公告》。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及其子公司可能参与竞拍,且公司董事张龙先生、涂山峰先
生、韩勇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罗仁彩先生为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
、公正,张龙、涂山峰、韩勇、罗仁彩四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管理,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同意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
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309421f5-62ed-4f60-817d-fe2d08337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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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57│湖北能源(00088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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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以固定每
股分配金额方式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6,500,452,52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
.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金额不变。
2.公司分配方案披露的股本总数为6,500,452,524股,至实施期间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29,068股,公
司总股本减少为6,499,723,456股,每股分配比例未发生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未超过两个月。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9,723,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9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 08*****35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 08*****547 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 08*****879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限制性股票相关参数调整情况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等将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调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俞麟
咨询电话:027-86606100
传真电话:027-866061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81ac3aa6-b1d1-4a35-813f-e8238a90f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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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32│湖北能源(000883):湖北能源关于2025年5月发电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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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情况,现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5月发电量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公司完成发电量34.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27%。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39.16%,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20.99%,
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36.55%。
公司本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68.0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54%。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48.58%,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9.46%,新能
源发电量同比增加50.91%。
公司2025年5月发电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本月发电量 同比变动 本年累计发电量 同比变动
水电 7.35 -39.16% 32.32 -48.58%
火电 19.48 20.99% 100.12 9.46%
新能源 7.92 36.55% 35.63 50.91%
其中: 风电 1.95 20.37% 8.68 0.23%
光伏发电 5.97 42.82% 26.95 80.39%
合计 34.75 2.27% 168.07 -5.54%
注:上述数据小数位差异主要因四舍五入导致。
上述发电量数据系公司初步统计,公司发电量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变化、来水情况
、季节因素、设备检修、安全检查等,最终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提醒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业绩,并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3cbeb2bf-b50e-4e72-a3e0-91cea58d3e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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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16│湖北能源(00088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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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春华女士、张志猛先生当选
公司职工监事,张业成先生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华吟江先生、蒋燕女士、仲海良先生已正常退休,均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
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6名激励对象所持的 729,068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回购及注销股份数量为 729,068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6,500,452,524 股的比例为 0.0112%,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6人,回购价格为 2.09元/股加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
为1,642,079.86元。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对 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实施了回购注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29,068股。
2024年 12月 6日,公司披露《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截止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
保的申报。
2025年 6月 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1.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其所有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
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
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李春华女士、张志猛先生当选公司职工监事,张业成先生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华吟江先生、蒋燕女士、仲海
良先生已正常退休,均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 729,068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1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9元/股,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2023 年 8 月 16 日及 2024 年 8
月 8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 2.09 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 1,642,079.86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5]第 ZE203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729,068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 2025年 6月 10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6,500,452,524股减少至 6,499,723,456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数(股) 占股份总数 回购注销股票数量 股份数(股) 占股份总
比例(%) (股) 数比例(%)
一、有限售 20,696,070 0.3184% -729,068 19,967,002 0.3072%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6,479,756,454 99.6816% 0 6,479,756,454 99.6928%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6,500,452,524 100% -729,068 6,499,723,456 100%
数
注:“本次变动前”为截至 2025年 5月 30 日股本结构情况。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
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得伟君尚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
销登记等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08d49497-332a-4fe2-9249-661263307d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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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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