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7 中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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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7:47 │中鼎股份(00088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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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44 │中鼎股份(0008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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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44 │中鼎股份(000887):中鼎股份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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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8 │中鼎股份(000887):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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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6 │中鼎股份(00088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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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5 │中鼎股份(000887):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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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5 │中鼎股份(00088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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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5 │中鼎股份(000887):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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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5 │中鼎股份(000887):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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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5 │中鼎股份(00088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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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7:47│中鼎股份(00088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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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00088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46505070-07d6-4ef7-82d4-8c65c336f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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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44│中鼎股份(0008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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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
3、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迎松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30 人,代表股份 559,522,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0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33,023,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8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8 人,代表股份 26,499,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8 人,代表股份 26,499,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8 人,代表股份 26,499,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9%。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7,245,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0%;反对2,022,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5%;弃权 2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2,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071%;反对 2,022,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21%;弃权2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08%。
该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7,197,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3%;反对2,038,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3%;弃权 2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32%;反对 2,038,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6%;弃权2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2%。
该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6,89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00%;反对2,347,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5%;弃权 28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6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753%;反对 2,347,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75%;弃权28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72%。
该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束晓俊 方娟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fc42120c-74cf-4b89-b162-97ec06d877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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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44│中鼎股份(000887):中鼎股份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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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
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方娟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 15:00 在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930人,代表股份总数559,522,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011%,均为截
止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数 533,023,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883%;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928 人,代表股份数 26,499,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律师也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
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
了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
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为: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57,245,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0%;反对 2,022,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5%;弃权 2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222,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71%;反对 2,022,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21%;弃权 2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57,197,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3%;反对 2,038,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3%;弃权 2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1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232%;反对 2,038,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6%;弃权 2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56,89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反对 2,347,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弃权 28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86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753%;反对 2,347,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75%;弃权 28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72%。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9bf59bff-93e5-4c87-8a22-a8fcd86a7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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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8│中鼎股份(000887):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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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000887):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8929cc04-4745-4529-b496-679a213e4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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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6│中鼎股份(00088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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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电子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迎松召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中期票
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有利于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
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安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鼎亚德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关
联方安徽中鼎动力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厂房、构筑物及部分设备等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为 8658.58 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夏鼎湖先生、夏迎松先生、马小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香港中鼎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
款、承兑、保函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5 亿欧元,担保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 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60fed0e0-4ad9-4751-8d7c-97ea7d51ec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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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5│中鼎股份(000887):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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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是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仅涉及对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及投资总额。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
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金额参考评估值和市场价格协商 确
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之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95fc9458-d7d8-44e4-bd2e-77728d5a6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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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5│中鼎股份(00088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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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中鼎(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鼎”)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拟为香港中鼎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保函等,下同)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5 亿欧元,担保
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 3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
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与相关银行和单位签订相关文
件。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 截至目前 本次 担保额度 是否
股比例 方最近 担保余额 新增 占上市公 关联
一期资 担保 司最近一 担保
产负债 额度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安徽中鼎密 中鼎(香 直接持有 高于 70% 2.43 亿 2.5 亿 16.12% 否
封件股份有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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