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8 峨眉山A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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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40 │峨眉山A(00088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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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31 │峨眉山A(000888):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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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30 │峨眉山A(000888):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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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27 │峨眉山A(000888):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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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峨眉山A(0008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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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峨眉山A(0008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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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19 │峨眉山A(0008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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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02 │峨眉山A(000888):关于选举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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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01 │峨眉山A(000888):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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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00 │峨眉山A(000888):关于终止拟收购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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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40│峨眉山A(00088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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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9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云上旅投”)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的 5.6 亿元固定资产借款按公司对
云上旅投持股比例(4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2.24亿元。云上旅投其他股东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
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云上旅投的股权比例提供了相应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7)中的相关内容。
二、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云上旅投所运营的“只有峨眉山”剧场演艺项目在前期的孵化及推广工作受阻严重,整体经营情
况不达预期,存在现金流转困难的情形,云上旅投目前自有资金不足以偿还工商银行 2025 年度第二季度的到期利息及到期本金,该
贷款面临逾期风险。近日,公司和云上旅投其他股东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工
商银行《关于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支付二季度利息和本金的函》,要求各担保方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支付 2025 年第二季度利息和本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上旅投贷款及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贷款本息余 截至目前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市
股比例 额(万元) 本息余额(万 公司最近一期经
元) 审计归母净资产
比例
公司 40% 云上旅投 49,769.22 19,907.69 7.60%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上旅投的贷款本息余额为 49,769.22万元,其中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到期的利息为 423.71 万元,于6
月 30 日到期的本金为 50万元。若云上旅投无法足额还款,将由公司按对云上旅投持股比例(40%)履行担保责任。根据公司与工
商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之约定,公司于 6 月 30 日前需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本息共计 189.49 万元,其中公司已
于 6 月 20 日向工商银行履行已到期的利息保证责任169.49 万元;另将于 6 月 30 日向工商银行履行到期的本金保证责任 20万元
。
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至 2024年聘请相应评估中介机构,对云上旅投计提了减值准备共计 24,927.55 万元,后续如云上旅投未
能偿还的贷款金额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本次承担担保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并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若
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0e46b81f-2264-41de-99b8-baafde922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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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31│峨眉山A(000888):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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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许拉
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选
举童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34)。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1cd4ae3b-1238-4cf7-bf67-0f0fe13da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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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30│峨眉山A(000888):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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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胜主持,监事石红艳、江越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选举童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34)。
三、备查文件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b552bef9-2851-4dba-ad65-14f9bb825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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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27│峨眉山A(000888):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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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总经理马令先生因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及总经理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5年 6 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选举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选举童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选举完成后第五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许拉弟、童建明、钟朝宏、毛杰、陈金龙,其中许拉弟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钟朝宏、许拉弟、毛杰,其中钟朝宏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毛杰、许拉弟、陈金龙,其中毛杰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金龙、童建明、钟朝宏,其中陈金龙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b641bc49-cbf2-4b50-91a0-5076f3072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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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峨眉山A(0008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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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如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关于拟收购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议案>的议案》涉及变更2015年7月2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审议通过的《关于拟收购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6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6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公司二楼小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许拉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2人,代表股份243,899,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8,646,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9人,代表股份35,253,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0人,代表股份35,253,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9人,代表股份35,253,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0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513,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5%;反对 2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弃权 1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
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66,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36%;反对 2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7%;弃权 1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二)关于终止《关于拟收购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议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644,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3%;反对 1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1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98,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58%;反对 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2%;弃权 1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余际、李晗参加,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8e438e99-7476-4070-bd24-458b1e531a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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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峨眉山A(0008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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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本所”)接受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
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
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5 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15:00 在四川省峨眉山市
名山南路 639 号公司二楼小会议室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9日 9:15至 15:00期间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 322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3,899,849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8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 3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8,646,594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979%;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9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5,253,255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0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所律师和召集人共同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
核查。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数
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513,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8415%;反对 2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1114%;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的 0.047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866,855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036%
;反对 271,700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7707%;弃权 114,800股,占中小投资
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3256%。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终止<关于拟收购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成的部分资产议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644,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8953%;反对 1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532%;弃权 1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的 0.051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98,055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2758%
;反对 129,800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3682%;弃权 125,500股,占中小投资
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356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e60f62f3-f8a3-4a1b-a82b-5ba6872ca5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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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19│峨眉山A(0008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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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29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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