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9 ST中嘉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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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0:36 │ST中嘉(00088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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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ST中嘉(00088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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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ST中嘉(00088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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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ST中嘉(000889):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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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13 │ST中嘉(0008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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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5 │ST中嘉(000889):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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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 │ST中嘉(0008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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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 │ST中嘉(000889):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 │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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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 │ST中嘉(00088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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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 │ST中嘉(0008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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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0:36│ST中嘉(000889):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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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嘉(000889):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d279b0ff-ebc5-4765-8621-8dc13b4269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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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ST中嘉(00088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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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 2025年 4 月 22 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鹰主持,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 7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b9741d52-13b4-4204-b49d-714a419b9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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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ST中嘉(000889):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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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嘉(000889):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c6d400d9-1714-4bce-b2d2-f3109678c6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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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ST中嘉(00088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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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嘉(00088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a9c16eb8-ba7e-491c-83d4-b50cd55217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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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13│ST中嘉(0008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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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嘉(0008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2262bb13-f41a-420e-9d49-46ef13fde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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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5│ST中嘉(00088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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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嘉(00088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8a2d681c-76c3-4377-93c2-0a363bf29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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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ST中嘉(0008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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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嘉博创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于 2020年 7 月 9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
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座 801,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拥有合伙人 42 人、注册会计师 21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和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尤尼泰振
青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尤尼泰振青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
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的汇报
,并就审计时间安排、项目人员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年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
师事务所定期沟通审计进度及审计情况,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2025 年 4 月 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6b846500-7a2b-4dcf-be1f-8be4f4504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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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ST中嘉(000889):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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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嘉博创”)2023年度财务报表由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已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
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述,中嘉博创与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华信息”)原股东因业绩补偿或调整的方案多次协商未果后,嘉华信息原股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23 年 9 月北京仲裁委
员会出具(2023)京仲裁字第 2564号裁决书,裁决确认中嘉博创与嘉华信息原股东签订的协议解除、中嘉博创向嘉华信息原股东返还
嘉华信息 100%股权并支付违约金、已缴纳税款损失、仲裁费用等合计 13,155.06 万元。中嘉博创已经依据上述裁定进行了账务处理
。
中嘉博创于 2023年 12月 20日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号裁决,已
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存在撤销(2023)京仲裁字
第 2564号裁决、发回重新仲裁的可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嘉博创于 2023 年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变更)仲裁,申请嘉华信息原股东返还中嘉博创支付的股权交易对价及相应资金占
用利息,同时保留要求嘉华信息原股东就其已收取上市公司股份返还、赔偿的权利。已被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
尚未开庭审理。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3 年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2024 年 8 月 12 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 04 民特 135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撤销仲裁的
申请。该事项已不存在撤销(2023)京仲裁字第 2564号裁决、发回重新仲裁的可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年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92c1ad17-8481-4fd7-9069-55b388c6d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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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ST中嘉(00088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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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情况概述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30,084,987.5
3 元,未弥补亏损为-2,430,084,987.53元,实收股本为 936,291,116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4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 3,543.34 万元,同比减亏 71.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为 3,612.68万元,同比减亏 33.93%。
公司在 2024年度虽经努力整体亏损减少,但仍处于亏损状态。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智能传输业务因市场竞争激烈、客户
需求调整,总体业务规模下降,尽管通过优化业务产品和通道资源、转变营销策略等使毛利率小幅上升,且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降低
租金等减少费用开支,加大应收账款追款力度使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并实现扭亏为盈,但前期业务下滑影响仍在。通信网络维护业务虽
因新增服务区域业务规模上升,收入规模同比增加,然而成本同步增加,导致盈利同比略有下降。尽管本年度母公司整体费用下降,
但综合上述业务情况,最终致使公司仍呈现亏损状态。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深耕主营业务,强化核心优势
业务梳理与客户拓展:公司将全面梳理现有资产及业务结构,在稳固现有业务规模与客户基础的前提下,深度剖析客户需求。一
方面,借助市场调研与营销策略优化,积极拓展市场版图,增加客户数量;另一方面,通过定制化服务、增值服务套餐等方式,为客
户创造更多价值,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
成本管控与效率提升:进一步加大经营管理力度,从供应链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等多方面入手,努力降低成本。同时,严格把控
费用支出,实施精细化预算管理,以此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提升主营业务的抗风险水平。
2、加大研发投入,驱动产品升级
技术创新与服务优化: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聚焦技术创新。为客户打造更优质、便捷的服务体验,重点开展核心程序研发、
重要程序升级以及工具与自动化平台搭建,不断提升系统效率、安全性与服务能力。
多元领域技术深耕:在综合通信网络维护领域,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化研究、数据分析应用、通信网络云服务平台建设、安全生产
智能告警研发等项目,提升技术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安全生产。此外,为顺应 5G通信技术发展、新能源业务及其他创新
业务拓展需求,积极开展基于 5G通信网络的智能化应用研究、光伏发电相关系统研发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探索,为公司新业务增长奠
定基础,丰富收入来源。
3、深化精细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组织与流程优化: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动态调整,使其更贴合业务发展需求。同时,优化业务流程,明确
各环节责任,加强过程监控,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与发展质量。
治理水平提升:通过精细化管理举措,促进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提升,构建权责明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
业管理机制,为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ad4b3cc5-e494-4bbc-8acf-3a26aeb18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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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ST中嘉(0008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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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3年 10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
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
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
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自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
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5c4b8f06-94af-4286-8537-05d6bf3856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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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32│ST中嘉(00088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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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嘉
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
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建立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海南博创云天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方面,包括:组织架构、发
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结合业务实际,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如下:
(1)资金活动:资金计划的全面、及时、准确,信贷业务开展及审批流程的合规性,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资金运营活动的管控
力度;
(2)采购活动:采购计划的合理性、采购方式的准确性及验收、付款环节的操作规范性;
(3)资产管理:资产安全、实物资产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存货库存量的合理性;
(4)销售业务:定价政策的有效性、客户信用管理的规范性、销售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及账款回收的及时性;
(5)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性;
(6)全面预算: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执行、考核的有效性;
(7)合同管理:合同的规范性及签订、审批程序执行、合同追踪、归档及保管的有效性;
(8)对外担保:对外担保的程序合规性、审批健全性、公告及时性及执行与监控的有效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守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实地查验、穿行测试
、专题讨论、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和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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