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92 欢瑞世纪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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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58 │欢瑞世纪(00089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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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13 │欢瑞世纪(0008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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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解除质押及冻结│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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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 │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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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 │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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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 │欢瑞世纪(0008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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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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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3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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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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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2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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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58│欢瑞世纪(00089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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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2,500.00万元 亏损:639.38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2,300.00万元 亏损:2,187.21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3元/股 亏损:0.01元/股
营业收入 24,500.00万元 19,804.88万元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24,500.00万元 19,804.88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主业布局,对现有业务结构和商业模式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深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完善动态绩效考核体
系与严格落实奖惩机制,致力打造更具韧性和承压的多元化收入矩阵,以提升各项业务商业化变现能力。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影视剧和艺人经纪相关业务。公司传统影视剧业务大幅承压、账龄延长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等因素
叠加,导致亏损较去年同期扩大。公司业务处于结构优化和调整阶段,后续将持续深耕内容制作,把优质资源精准投向核心业务板块
与优势团队,夯实主营业务竞争力。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00.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详细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以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01656dd-e960-43c4-b7f6-5eb89f3e9a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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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13│欢瑞世纪(0008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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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连续两个交易日(7月10日、7月11
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与核实情况
对前述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
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了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5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六)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七)公司于 2026年 7月 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9),青宥仟和于 2026年 6月 24日-6月 30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卖出公司
股份 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888%。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后,青宥仟和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 0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了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5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据公司了解,本
次立案涉及 2022年计提加计抵减额并确认为其他收益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
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
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月 27日披露 2026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财
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四)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67.73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27.9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519.29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8,018.2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1.7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06.27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ec22d356-d4a4-422c-ac1e-90a7412712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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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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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7626414-ca0e-4804-baf6-d7bb25afe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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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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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 (星期四)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8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09:15~9:25、0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层。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98名,代表股份222,451,03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64%。其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213,325,39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746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1人,代表股份9,125,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3%。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3,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92%;反对2,6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836%;弃权3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5,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681%;反对2,6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28%;弃权3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4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69,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99%;反对2,9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397%;弃权40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0,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269%;反对2,9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871%;弃权40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8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946,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47%;反对3,2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777%;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8,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887%;反对3,2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26%;弃权2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2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62,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67%;反对3,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218%;弃权2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3,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05%;反对3,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66%;弃权2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7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7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274%;反对3,0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1646%;弃权2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78%;反对3,0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463%;弃权2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2858%。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5,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97%;反对2,7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541%;弃权2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6,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749%;反对2,7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76%;弃权2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2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16%;反对2,8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619%;弃权2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2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962%;反对2,8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86%;弃权2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1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除审议以上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上事项仅作为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报告事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元婕、段霏霏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9fb5d67-4142-434e-82e2-6cfda576be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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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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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800e8c7-fac5-4c38-880d-82198e08e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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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欢瑞世纪(0008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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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
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管理层团队稳定且有效调动董事、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包
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是指总经理(又称总裁)、副总经理(又称副总裁)、财务总监(又称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责任相结合;
(二)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三)薪酬与勤勉尽责相结合;
(四)薪酬与管理团队稳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五)薪酬与激励及约束机制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亏损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政策与方
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
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具体
实施。
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 董事、高管人员考核周期为一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的岗位胜任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
价,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所涉及的相关收益。
在高管人员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设立高管人员专项奖励。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薪酬的构成: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
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且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
。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
待遇等,且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管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年度薪酬标准。董事、高
管人员每年薪酬的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个人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并在
公司年报中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四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
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董事、高管人员绩效薪酬采取递延支付机制。
绩效薪酬递延支付部分,应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长期战略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履职成效挂钩,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
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递延支付期间,若董事、高管人员出现离职、违规履职、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可调整、扣减或取消董事、高管人员的递延
绩效薪酬。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
发展需要,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五)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二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管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c2f8ccf-1384-4789-bd36-ff848fb0cd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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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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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继续被司
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黑 010
4 执恢 731 号之十一),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持
有的公司股份 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88%,其中裁定载明卖出价格不得低于 4.00元/股。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通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
裁定书》([2025]黑 0104 执恢 731号之十二)。 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青宥仟和持有的公司股份 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88%,其中裁定载明卖出价格不得低于 2.00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尚未开始实施。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股东:青宥仟和
青宥仟和,与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8,842,34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998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宥仟和共计持有公司 9,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888%。
2017年 1月 19日,青宥仟和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1,241,586股,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 22,935,821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
4.76%)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年 1月 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
2022年 6 月 6 日,青宥仟和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935,821 股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 6
月 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
冻结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6 月 9 日、6 月 17 日、10 月 21 日、2024 年 4月 30日分别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4)《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61)《2023年年度报告》,青宥仟和减持股份数共计 28,305,665股。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2月 12日、5月 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7)《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3),青宥仟和被卖出股份数共计 13,235,921股,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 9,700,000股。详见公司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情况
(一)被执行股份基本情况
1、被执行原因: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与青宥仟和等主体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黑龙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黑龙江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青宥仟和剩余持有的证券简称为“欢瑞世纪”共
计 9,700,000股股票。
2、股份来源:9,700,000股为 2016年重组上市时募集配套资金增发的股份。
3、被执行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强制执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
续 90日通过大宗交易强制执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被执行股份数量: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88%。
5、被执行价格区间:卖出价格不得低于 2.00元/股。
6、被执行时间区间:具体时间区间以最终执行为准。
(二)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青宥仟和于 2017年 1月 12日作出股份锁定的承诺:其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
6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者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星美
联合(现已更名为“欢瑞世纪”)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数量,亦应遵守上述
承诺。本次青宥仟和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导致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被执行的股份在 2023年 8月 27日前已被质押,本次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被执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青宥仟和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宥仟和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通知》。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黑 0104执恢731号之十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342fc7a-6141-4000-928b-d49ed4e43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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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3│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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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
现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 2026年 4月 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4、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并披露。
5、本次股东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层。
2、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杨帅、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3)电子邮箱:hr_board@hrcentury.cn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8e8d48f-e99f-47d6-b82e-8bf6cc937b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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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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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 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88%)。
2、青宥仟和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今日收到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
行的通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黑龙江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5]黑 0104执恢 731 号之
十一),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青宥仟和剩余持有的证券简称为“欢瑞世纪”共计 9,700,000 股股票。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股东:青宥仟和
青宥仟和,与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8,842,34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998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宥仟和共计持有公司 9,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888%。
2017年 1月 19日,青宥仟和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1,241,586股,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 22,935,821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
4.76%)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年 1月 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
2022年 6 月 6 日,青宥仟和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935,821 股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 6
月 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
冻结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6 月 9 日、6 月 17 日、10 月 21 日、2024 年 4月 30日分别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4)《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61)《2023年年度报告》,青宥仟和减持股份数共计 28,305,665股。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2月 12日、5月 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7)《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3),青宥仟和被卖出股份数共计 13,235,921股,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 9,700,000股。详见公司刊登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情况
(一)被执行股份基本情况
1、被执行原因: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与青宥仟和等主体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黑龙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黑龙江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青宥仟和剩余持有的证券简称为“欢瑞世纪”共
计 9,700,000股股票。
2、股份来源:9,700,000股为 2016年重组上市时募集配套资金增发的股份。
3、被执行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强制执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
续 90日通过大宗交易强制执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被执行股份数量: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88%。
5、被执行价格区间:卖出价格不得低于 4.00元。
6、被执行时间区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二)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青宥仟和于 2017年 1月 12日作出股份锁定的承诺:其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
6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者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星美
联合(现已更名为“欢瑞世纪”)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数量,亦应遵守上述
承诺。本次青宥仟和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导致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被执行的股份在 2023年 8月 27日前已被质押,本次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被执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青宥仟和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宥仟和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通知》。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黑 0104执恢731号之十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3d6d437-d95d-47a8-b95c-759274cc7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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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2│欢瑞世纪(00089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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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8,39
6.37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2%。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
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或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36d70b0-5965-421e-bee8-4e9dcce62e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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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16│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权益变动触及1%整
│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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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08e2cfb-6f0a-4f85-901e-d2ff29797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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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35│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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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b8172f7-43eb-4660-b162-827d322e9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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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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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9737e74-9a48-4037-9b15-5672e954f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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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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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b6d3c58-295c-4d7f-ae69-bb25037609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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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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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
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管理层团队稳定且有效调动董事、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包
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是指总经理(又称总裁)、副总经理(又称副总裁)、财务总监(又称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责任相结合;
(二)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三)薪酬与勤勉尽责相结合;
(四)薪酬与管理团队稳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五)薪酬与激励及约束机制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亏损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政策与方
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
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具体
实施。
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 董事、高管人员考核周期为一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的岗位胜任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
价,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所涉及的相关收益。
在高管人员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设立高管人员专项奖励。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薪酬的构成: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
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且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
。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
待遇等,且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管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年度薪酬标准。董事、高
管人员每年薪酬的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个人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并在
公司年报中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四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
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董事、高管人员绩效薪酬采取递延支付机制。
绩效薪酬递延支付部分,应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长期战略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履职成效挂钩,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
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递延支付期间,若董事、高管人员出现离职、违规履职、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可调整、扣减或取消董事、高管人员的递延
绩效薪酬。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
发展需要,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五)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二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管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8ed0451-bae4-44b4-b650-6d31bdfb9c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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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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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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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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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佩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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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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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由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
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将
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279,741.1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83,243.6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1,481,150,775.98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30,817,421.9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
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
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的规定情
形,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 注
年度 1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2,279,741.17 -241,108,403.54 -384,252,077.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81,150,775.9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30,817,421.9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92,546,740.83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 注
年度 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 1:鉴于公司已对 2023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本报告中所涉 2023年财务数据均采用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后数据。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2)。注 2:在 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 2023年度至 2025年度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 0元,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如下:“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除特殊情况外,如果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特殊情况是指,出现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涉及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形;
3、公司该年度利润的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来确定分配比例”。
公司2025年度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481,150,775.98元、-730,817,421.98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
公司经营情况,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61b7736-cbdf-4282-a95a-840e9f21d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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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审核意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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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审核意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231faa5-b48c-45a1-a025-37dbb3563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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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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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对部分组织架
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15b8d19-84a0-4a3f-87ff-07237c3e4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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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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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本
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aff3473-fcec-49c7-b501-bde3f76f2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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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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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6]D-1616号。
一、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南京星链视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FLEXMARKPTE. LTD.、江西星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赣江
新区欢瑞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时间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星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穗科技有限公司等 55
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二、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
(一)2025年度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526,677,275.03 384,875,816.62 36.84
营业利润 -207,756,056.95 -243,681,779.47 14.74
利润总额 -200,883,543.88 -255,416,310.79 2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279,741.17 -241,108,403.54 -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05,192,887.29 -220,368,913.78 -129.25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影视剧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48.69%,公司艺人经纪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20.88%,导致营业收入较去年上升
36.84%;造成公司利润总额为负的主要原因系影视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业务投入期亏损。
(二)2025年末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319,003,459.12 448,439,021.20 -28.86
应收账款 355,794,312.55 126,964,035.01 180.23
预付账款 56,861,274.01 47,055,854.86 20.84
其他应收款 18,071,816.05 11,925,513.98 51.54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增减幅度(%)
存货 363,463,726.48 604,677,932.72 -39.89
合同资产 - 52,240,500.00 -100
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传统影视剧项目销售回款减少;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影视剧项目销售金额增加;预付账款增
加主要系公司新增影视剧联合摄制项目;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支付房租押金所致;存货减少主要系影视剧项目实现销售结转营业成
本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合同资产减少主要系影视剧项目达到回款条件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所致。
(三)2025年末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增减幅度(%)
短期借款 81,600,285.17 100,503,184.41 -18.81
应付账款 213,969,956.08 164,845,481.40 29.80
合同负债 164,647,991.34 166,913,160.13 -1.36
其他应付款 254,791,296.31 253,164,183.40 0.64
预计负债 12,595,125.33 26,343,935.19 -52.19
2025年末,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公司短剧业务收入和艺人经纪收入增加,公司对应
应付推广费和分成费增加所致;合同负债减少主要系公司影视剧项目实现销售所致;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员工持股计划
认购款;预计负债减少主要系诉讼和解所致。
(四)2025年度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幅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1,495,864.20 402,444,686.88 46.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4,432,877.33 514,649,416.92 38.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937,013.13 -112,204,730.04 -9.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3,961.07 19,088.00 2,906.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2,896.43 13,123,710.76 -91.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8,935.36 -13,104,622.76 95.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985,915.00 110,000,000.00 -3.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004,286.44 100,123,019.41 11.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8,371.44 9,876,980.59 -160.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6,583.07 23,236.17 186.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9,427,736.86 -115,409,136.04 -12.15
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主要系传统影视剧项目销售回款减少及推广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
流出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支付投资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减少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增加,取得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三、202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5 -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23 -126.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48 -24.11 -9.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04 -22.03 -45.01
资产负债率(%) 57.61 49.39 8.22
销售毛利率(%) 39.11 33.98 5.13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降低主要系公司受历史年度
影视剧项目影响,导致公司以前年度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合同资产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影响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主要系影视剧项目实现销售结转营业成本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资产总额降低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3039471-6ce3-4779-bc17-149e549c12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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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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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事务所”
)作为本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 2025年度立信中联事务所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具备执业资
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中联事务所成立于 2013年 10月,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
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首席合伙人为邓超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 52人,注册会计师 281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6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8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596.51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34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382.9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
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09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1,682.05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等。
签字项目合伙人:东松,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小月,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
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凯,合伙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
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立信中联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处理 5次、
自律惩戒 3次、纪律处分 2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9次、行政处理 9次、
自律惩戒 3次、纪律处分 3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东松 2025年 11月 1日 行政处罚 财政部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审项目执业中存在问题。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给予警告、暂停执行业务 3个月
的行政处罚。
高凯 2023年 12月 7日 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 某公司 2019年至 2020年年度财
会北京监 务报表审计项目。依据《证券
管局 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
定,给予警告,并处以 30万元的罚
款。
上述项目合伙人于 2025年收到财政部的行政处罚,对本公司的审计工作无实质影响。除此之外,其他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被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在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及审计、独立性管理等事项及时与专业技术部沟通咨询,按时解决了
审计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
立信中联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中联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中联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
信中联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
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事项。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事
务所就审计人员配备、审计时间节点安排和审计实施方面,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中联事务所就预审、年审等阶段
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中联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负
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立信中联事务所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
理。立信中联事务所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
能够有效执行。审计服务参与人员也依照监管规则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中联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八、评估结论
经审查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在执业资质、质量管理等方面合规有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保持充分独立
性和专业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ea7fe1c-8266-4fc6-8800-0ac9343ce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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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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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 10月,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首席合伙人为邓超先
生。2025年末合伙人 52人,注册会计师 2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6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8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596.51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34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382.9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
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09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1,682.05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处理 5次、自律惩戒 3次、纪律处分
2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9次、行政处理 9次、自律惩戒 3次、纪律处分
3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东松 2025年 11月 1日 行政处罚 财政部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
审项目执业中存在问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
二款的规定,给予警告、暂停执行业务
3个月的行政处罚。
高凯 2023年 12月 7 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 某公司 2019年至 2020年年度财务报
日 会北京监 表审计项目。依据《证券法》第二百
管局 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并
处以 30万元的罚款。
上述项目合伙人于 2025年收到财政部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无实质影响。除此之外,其他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被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8日和 2025年 6月 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
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14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事务
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中联事务
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中联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中联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中联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 6月 11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年 1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听取立信中联事务所提交的 20
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同意在此审计结论的基础上编制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就公司年度审计总体情况、审
计结论与审计师沟通讨论。
(五)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在 2025年度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cdb3b98-4e52-4a5c-a655-8fda4b688b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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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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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61f8711-c468-40bc-9478-1eab887b77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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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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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b0e5350-cece-43f6-8eac-913f5c9e8b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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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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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2,279,741.17 元,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81,150,775.98 元;公司实收股本金额为 980,980,473.00 元(公司股份总数为980,980,473.00股,
股本金额为 1元,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3、股本”),未弥补亏
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9到 2025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主要原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及信用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主要来源于历史年度开拍或投资的影视剧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亏损主要来源于影视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及业务投入期亏损所致。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以内容制作和艺人经纪业务为核心,积极拥抱 AI 带来的产业技术革命,致力于打造长剧、短剧、互动剧等多样化的
内容形式,并深度拓展 IP 的变现途径。为此,公司制定如下经营计划:
1、强化 AI 技术驱动,构建内容创新与效率优势
公司将深化在短剧、互动剧等新兴赛道的布局,并推动 AIGC 技术在影视行业的规模化应用。公司将依托与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的“麟跃”AI联合实验室,探索 AI 在影视应用、短剧智能管理与投流等前沿方向;深化与明略科技的战略合作
,将 AI 技术深度应用于从剧本孵化、素材生成到营销推广的全流程;同时,引进三生清影自主研发 GlowaveX 一站式 AI 内容创作
平台,持续探索 AI 技术在影视创作与生产中的应用。通过建立“技术赋能业务、业务反哺技术”的双向驱动机制,实现精品化与规
模化生产并行,拓展多元化商业变现模式。
2、深耕精品 IP 生态,深化合作与工业化制作体系
公司将持续巩固并提升头部剧集的制作能力,聚焦于原创 IP 的开发与运营。持续深化与主流视频平台的定制化合作,尝试创新
商业模式,并完善内部数字化、工业化的生产流程与项目评估体系,以提升投资回报率。具体项目推进上,公司预计自2026 年起,
《十年一品温如言》《千香》等剧集将陆续成片或播出;《沧海笑》《天香》《谪仙》《十州三境》《捕星司》等 IP 也将依据筹备
进度,在 2026 年及后续年度陆续启动制作(具体投资拍摄进度,公司将根据项目筹备进度和市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系统化打造
IP 的全周期运营价值。
3、打造数字化艺人服务体系,构建优质人才矩阵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艺人梯队建设,打造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优质艺人矩阵,建立全产业链的艺人经纪体系。为此,公司正式推
出专业化线上服务平台——“星链视界”,实现资源高效对接与商业化变现。该平台将整合公司在影视剧、短剧、综艺、新媒体及商
务等领域的资源,为艺人提供全方位的职业培养与发展服务,拓展艺人经纪的新模式。
4、夯实财务与治理根基,保障战略稳健实施
公司将不断强化财务体系建设,保障良好的现金流与资金储备。具体措施包括:(1)提升项目预售模式占比,优化资金使用效
率,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2)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强化总裁办公会及各项决策、运营机制的有效性,并完善对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巩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人才基础。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f4e2a1a-0175-44da-b0b7-8e45911b02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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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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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76f139c-7af6-4d7f-8bb3-a83810f40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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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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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4506f19-691e-4536-a391-0d7e23781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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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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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张佩华先生
、王玲女士、张巍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佩华先生、王玲女士、张巍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dd9eea6-7d55-45c5-a1be-98f327cfaa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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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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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743ec05-a0a7-4c9e-b97b-5221fbf4e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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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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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 2026年 4月 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4、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并披露。
5、本次股东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层。
2、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杨帅、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3)电子邮箱:hr_board@hrcentury.cn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53b1668-a273-4ae4-94d2-f845f76c41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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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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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284eda7-3a7c-434c-860d-fd6737d2f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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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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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a1f1a30-65c2-42c4-9775-2fe3b174e4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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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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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c2bbc04-73e2-487f-b611-6e6a220a01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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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欢瑞世纪(00089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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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 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层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名,其中董事赵会强、张佩华、王轶欢、王玲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枳程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总经理赵枳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 2025 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详情请参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张佩华先生、张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279,741.1
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83,243.67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481,150,775.98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30,817,421.98元。由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
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的审核意见及其他所涉详细内容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
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
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按照所担任的具体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再
发放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为 6万元/年(税前);(3)独立董事津贴为 10万元/年(税后)。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
事赵枳程、赵会强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根据其所担任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履职情况,并参照社会同类岗位薪酬水平综合确定。高管
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该议案
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
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
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
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张佩华先生、王玲女士、张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
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的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
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月 1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f897e70-dc6f-448b-affb-43f51910dc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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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6│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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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60fecff-dfcd-40e5-8766-87eebe478d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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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6│欢瑞世纪(00089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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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15:0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 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 层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
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董事赵会强、王轶欢、张佩华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枳程、王玲以通讯方
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
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81e86c5-efe2-4ab6-bedc-33fae114f9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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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6│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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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a2b2c0f-2092-47dd-b858-74adb6072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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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5│欢瑞世纪(00089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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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5cb782f-5e05-4258-a49c-f68930604b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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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2│欢瑞世纪(000892):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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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
监立案字015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
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据公司了解,本次立案涉及2022年计提加计抵减额并确认为其他收益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
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
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5014dfa-8fca-4851-9ee2-94326c865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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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7:37│欢瑞世纪(0008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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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82e3aca6-b965-49c6-9234-5776b8ba5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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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20:33│欢瑞世纪(0008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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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连续两个交易日(2月10日、2月11
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与核实情况
对前述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
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2):持有本公司股份 22,93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81%)的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宥仟和”)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 22,935,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81%)。
公司于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7),青宥仟和于 2026 年 2月10 日-2 月 11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7136%。在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已触及 1%的整数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 年
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 17.05%,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亏 81.5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9ef4b50e-3f31-43ae-9af4-0a1cccff3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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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20:32│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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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1950025c-7a4e-4ad2-abb0-10e322fb49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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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9│欢瑞世纪(00089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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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34de9050-a8ca-4fa0-8aa2-1729aefa80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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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7│欢瑞世纪(00089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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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三名非独立董事及
两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又称总裁)、副总经理(又称副总裁)、财务总监(又称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具体如下:非独立董事:赵枳程先生(董事长)、赵会
强先生(副董事长)、王轶欢女士。独立董事:张佩华先生、王玲女士。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要求。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成员:赵枳程(主任委员)、王轶欢、张佩华(独立董事)、王玲(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张佩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玲(独立董事)、王轶欢。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成员:王玲(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佩华(独立董事)、赵会强。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成员:张佩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玲(独立董事)、赵枳程。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又称总裁):赵枳程先生。
副总经理(又称副总裁):赵会强先生、陈亚东先生、柴晓雨女士。
财务总监(又称财务负责人):周怡女士。
董事会秘书:杨帅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洪丹丹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杨帅先生、证券事
务代表洪丹丹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赵枳程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确保长期战
略稳定落地,避免因职责分离可能带来的方向偏差或执行延迟。公司已通过章程与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与总经理职责权限、特定事项
需由独立董事或各专门委员会事前审核,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作透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重大关联
交易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对同业竞争严格限制并充分披露,董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衡。公司已建立完善制衡与监督机制,防范治理风险,能够有效保障上市公司的独立
性。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5009170
传真电话:010-65001540
邮箱:hr_board@hrcentury.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 层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非独立董事赵卫强先生,独立董事张巍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其他任
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任的董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因任期届满
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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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6│欢瑞世纪(000892):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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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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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5│欢瑞世纪(00089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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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3日下
午 14点 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
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 30层公司
会议室举行。
3.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3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 经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31,826,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23.6321%。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26,576,71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3.097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24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5351%。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
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或线上参会的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
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 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提案》
1.01 《关于选举赵枳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4,382,716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183,902股。
根据表决结果,赵枳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赵会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50,05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182,683股。
根据表决结果,赵会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王轶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46,159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178,792股。
根据表决结果,王轶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提案》
2.01 《关于选举张佩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7,616,91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172,399股。
根据表决结果,张佩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王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7,618,809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174,293股。
根据表决结果,王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003,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2%;反对 7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2%;弃权 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521%;反对 735,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4%;弃权 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6%。
4.0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01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9%;反对 7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7%;弃权 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28%;反对 717,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73%;弃权 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9%。
5.00 《关于为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062,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4%;反对 6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6%;弃权 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30%;反对 687,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03%;弃权 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7%。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为累积投票议
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股东“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了本次股
东会表决,其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和决策过程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不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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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4│欢瑞世纪(0008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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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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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4│欢瑞世纪(00089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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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d30d8430-58d4-4468-bbea-f1ba2ca43bf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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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欢瑞世纪: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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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欢瑞世纪: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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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欢瑞世纪: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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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欢瑞世纪: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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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0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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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欢瑞世纪: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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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欢瑞世纪: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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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欢瑞世纪: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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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欢瑞世纪: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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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欢瑞世纪: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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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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