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92 欢瑞世纪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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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52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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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20:54 │欢瑞世纪(00089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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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20:54 │欢瑞世纪(00089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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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4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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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07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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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1:19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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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1:19 │欢瑞世纪(0008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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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1:19 │欢瑞世纪(0008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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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1:19 │欢瑞世纪(000892):关于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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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1:19 │欢瑞世纪(000892)::拟了解2018年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对所涉及的│
│ │欢瑞世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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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52│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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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1、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泽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泽佳女士因个
人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泽佳女士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1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泽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离任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泽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泽佳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
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在公司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前,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工作。
王泽佳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王泽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赵枳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5009170
联系邮箱:hr_board@hrcentury.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 号楼君康人寿大厦 30层
二、备查文件
1、王泽佳女士的《辞职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cc2e9d13-8b32-439f-be3a-32246b2a9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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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20:54│欢瑞世纪(00089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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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1日 (星期三)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1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09:15~9:25、0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 30层。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58名,代表股份460,977,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12%(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其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人,代表股份362,356,72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323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6人,代表股份98,620,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80%。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
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329,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4%;反对1,4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240%;弃权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28,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69%;反对1,4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5%;弃权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319,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4%;反对1,5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256%;弃权1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18,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1%;反对1,5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4%;弃权1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329,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5%;反对1,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235%;弃权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28,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72%;反对1,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6%;弃权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402,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4%;反对1,39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028%;弃权1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02,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83%;反对1,39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2%;弃权1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313,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0%;反对1,5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265%;弃权1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12,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6%;反对1,5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7%;弃权1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73,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4%;反对1,5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338%;弃权1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97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82%;反对1,5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2%;弃权1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321,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8%;反对1,5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326%;弃权1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2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4%;反对1,5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2%;弃权1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84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4%;反对1,9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01%;弃权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44,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69%;反对1,9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6%;弃权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17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0%;反对1,6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585%;弃权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74,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59%;反对1,6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85%;弃权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72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1%;反对1,6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166%;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000%;反对1,6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216%;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述提案审议完毕后,参会股东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德芳、王振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908b6a91-ff8c-4a2e-8e18-b38cf9b0f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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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20:54│欢瑞世纪(00089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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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99d89714-dc1c-4c34-b612-d660d0901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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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4│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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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
现将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 3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符合审议条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是: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2.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6.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
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提案 √
9.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提案 √
10.00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的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
2025年4月10日、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其它事项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并披露。
2、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
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0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2025年6月11日9:00~14: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 30 层。
(二)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王泽佳、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cfe5de6e-4c87-4a51-9a8d-32d315309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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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07│欢瑞世纪(00089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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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22,935,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的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
宥瑞禾”)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卖出被执行人青宥瑞禾持有的“欢瑞世纪”股票。
2、青宥瑞禾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 22,935,7
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6%)。
3、青宥瑞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或“公司”)收到股东青宥瑞禾关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23
)津 02 执 450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以及(2023)津 02 执 450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卖出被执行人青宥瑞禾持有的“欢
瑞世纪”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股东:青宥瑞禾
青宥瑞禾,与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
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95,014,046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9.6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宥瑞禾共计持有公司 22,935,7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6%。
2017年 1月 19 日,青宥瑞禾将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22,935,779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月 2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
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
2022年 6月 6 日,青宥瑞禾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935,779股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
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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