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93 亚钾国际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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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1 │亚钾国际(00089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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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1 │亚钾国际(00089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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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0 │亚钾国际(00089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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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9 │亚钾国际(000893):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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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7 │亚钾国际(00089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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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4 │亚钾国际(00089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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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4 │亚钾国际(00089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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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44 │亚钾国际(00089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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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21 │亚钾国际(00089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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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17 │亚钾国际(00089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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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1│亚钾国际(00089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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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0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与关联方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的长期战略
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6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
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王全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章程》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北京
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6 月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51 楼公司大会议室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b981ae5c-0c49-435e-ad28-9b026cfbb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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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1│亚钾国际(00089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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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会议由独立董事杨
运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全先生应予回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赵天博、潘同文、朱武祥、杨运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956688f6-a59d-4f9d-8114-3d01d7a93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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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0│亚钾国际(00089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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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00089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45b2fd0f-ac51-43de-b3c4-3d9b3f91a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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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9│亚钾国际(000893):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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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000893):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e73b4495-5d4a-48a2-8fae-66c71eae67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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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7│亚钾国际(00089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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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北京大华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6 月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1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7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6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
46.2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惠增强,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
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福登,2009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
德皓国际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妍,201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
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拟为 15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 万元)。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
持平。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北
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
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3525057d-e286-46c2-910f-cc82d3c26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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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4│亚钾国际(00089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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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51 楼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1,020,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95,228,
368 股的 32.8233%。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95,228,
368 股的 0.00001%;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4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1,020,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795,228,368 股的32.8233%。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议案一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913,9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0%;弃权 5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670,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4%;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7%;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9%。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翊、廖颖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
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eb8224b7-59a5-4107-8992-87c92445e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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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4│亚钾国际(00089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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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
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广东省司法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所作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现行有效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所假设: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有关文件
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
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作为备查文件,必要时可依法公告。
基于以上,根据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召
开股东大会公告”)。召开股东大会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
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5:00 在广州市天
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51 楼公司大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次召开股东大会公告的时间、地点和股权登记日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所披露的一致,且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1,020,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8233%。
以参加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以参加网络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4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1,020,1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3%,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身份验证机构进行认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进
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根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的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60,913,9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70,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4%;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7%;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59%。
基于上述,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一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本页为《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之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c2ca2038-bd3d-45dc-9f67-3d69df6cd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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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44│亚钾国际(00089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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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
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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