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95 双汇发展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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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10 │双汇发展(000895):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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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10 │双汇发展(000895):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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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 │双汇发展(00089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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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 │双汇发展(000895):《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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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 │双汇发展(000895):《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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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 │双汇发展(00089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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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 │双汇发展(000895):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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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 │双汇发展(000895):市值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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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 │双汇发展(000895):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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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 │双汇发展(000895):《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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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10│双汇发展(000895):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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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000895):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bb420705-44ba-4251-b37e-eafb98166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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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10│双汇发展(000895):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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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000895):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dd743c14-e3e2-4549-b1e8-89bda22b1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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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双汇发展(00089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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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
(七)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
网络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 会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 288 号双汇总部大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二)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
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 特别强调事项
1. 上述第 1 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上述第 1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士,以及其他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3. 上述第 2、3、4、5 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
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
为投资者行使。
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资者为个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融资融券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
印件、受托证券公司的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为法人的,须持参会人员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需)、融资融券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
件、受托证券公司的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12 月 27 日 0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 288 号双汇总部大楼二十三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址:http://wlt
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参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5)2676530
传 真:(0395)2693259
电子邮箱:0895@shuanghui.net
邮政编码:462000
联 系 人:张霄
(二) 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98ffc927-6ea1-4c4a-a8bb-aa56508f9e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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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双汇发展(000895):《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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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
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 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 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
督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不得兼任监事。 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条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
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 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
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 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
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
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
董事的忠实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
修订前 修订后
监事。
第九条 第九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监事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 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
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的建议; ……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起诉讼; ……
……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
通过,形成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监 半数通过,形成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
事签字。 的监事签字。
本次将《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且修订范围较广,不再逐条列示。
除上述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3e041152-19c6-4c69-9a01-324b7db799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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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双汇发展(000895):《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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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000895):《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123b9af8-1733-4dcd-8ee0-74d578f15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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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双汇发展(00089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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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00089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2cb0e20d-38a0-4f1d-9726-65f7589822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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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双汇发展(000895):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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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第二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条 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监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七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八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监事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董事、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第十三条 召开定期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 日以前通知
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第十五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 参加会议的监事对讨论的事项应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要态度明确,对会议需要做出决议的内容逐项举手表决。
第十八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形成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第六章 监事会会议记录
第十九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 10 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本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55fe7a61-4fe6-47e2-9802-597d96b99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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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双汇发展(000895):市值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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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000895):市值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8c0f5850-9eeb-4d0d-9604-bce0248c5f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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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09│双汇发展(000895):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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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
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方面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
护、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生物安全、员工权益、商业道德、反贪腐等方面。
第四条 公司应当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促进公
司和经济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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