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98 鞍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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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1:23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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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 │鞍钢股份(000898):关于收购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8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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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 │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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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鞍钢股份(0008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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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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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47 │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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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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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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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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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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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1:23│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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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6年 1月 1日- 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2026年 6月 30日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约人民币 2,047 亏损:人民币 1,115 亏损:人民币 1,144
东的净利润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约
8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约人民币 2,109 亏损:人民币 1,231 亏损:人民币 1,23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约
71.32%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人民币 0.218 亏损:人民币 0.119 亏损:人民币 0.122
元/股 元/股 元/股
说明:经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鞍山钢铁所持有的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80%股权,营口港务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出资,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处理,追溯调整上年同期会计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
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钢铁行业供大于求局面仍未改变,呈现弱周期、低景气度运行。钢材售价持续低迷,加之铁矿石、焦煤等原燃
料价格高位运行,购销两端剪刀差持续收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
向,深化“五型”企业建设,持续推进“聚焦价值创造、全面算账经营”,坚持稳产优产,加强内部管控,第二季度生产经营情况环
比有所改善,但受市场两端持续收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处于亏损局面。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
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5b06bb8-8b9c-4c5b-a863-c76bdcc4d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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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鞍钢股份(000898):关于收购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8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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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批准公司收购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所持有的鞍钢营口港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鞍钢
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营口港务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后,营口港务工商注册信息如下:
1. 名称: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4667294318N
3. 注册资本:80154.58万元
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 成立日期:2007-12-11
6. 法定代表人:贺亮
7. 住所:营口市鲅鱼圈北部工业区(营口鞍钢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三楼)
8. 股东信息:公司持有营口港务 80%股权,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20%股权。
9. 经营范围:港口工程建筑;装卸搬运;轮胎、钢丝绳、钢带、润滑油销售;仓储;劳务服务;国内船货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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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2│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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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9bd4a8d-3607-4a70-96ee-69f1e5f16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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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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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召
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决议及相关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的通知》”);
(四)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五)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六)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根据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2026年 5月 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股东会的通知》,根据上述通知内容,公司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本次
股东会的通知。
3.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 14:00整在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日 9:15至 15:
00。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
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3.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实际时间、地点、
会议内容与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公司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2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176,904,22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5.2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056,865,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97%。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 A股股东共 31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2,094,65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34%。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2,094
,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
4.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文件,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87,94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
(二)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认为,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A股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的 H 股股东
资格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德恒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
的 A股股东及参与本次股东会的 H股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股东代表与德恒律师共同
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1.审议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171,530,902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
反对4,582,032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791,290股,占出
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21,328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反对4,582,032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791,290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以上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二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43e082b-6aa2-4314-aeda-a75ba0770b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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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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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数为 9,369,221,258 股(其中内资股为 7,957,681,258股,外资股为 1,411,540,000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20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176,904,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5.25%,其中
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19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088,959,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32%;外资股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87,94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9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 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144,809,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18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2,094,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4%。
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审计师出席了股
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提案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1)总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 占出席会议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结果
有表决权股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东所持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的百分比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 占出席会议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结果
有表决权股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东所持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的百分比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 1.《鞍钢股份 5,171,530,902 99.90% 4,582,032 0.09% 791,290 0.02% 通过
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2)内资股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 5,083,586,395 98.20% 4,582,032 0.09% 791,290 0.02%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外资股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 87,944,507 1.70% 0 0.00% 0 0.00%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 26,721,328 0.52% 4,582,032 0.09% 791,290 0.02%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6年 5月 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和王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b4b9fad-6961-4902-9e5e-2c95d6b59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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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47│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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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061f339-31f2-4dd0-88fa-4c46d00bbb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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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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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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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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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
制度》
提案 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6年 5月 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
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5-26日(9:00-12:00,13:00-16:00)
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29日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会
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9f1ba70-df87-4899-9486-bd30473dc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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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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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e8730d5-097d-491b-a4a2-2302263ca6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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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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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与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公司及员工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以《公
司章程》界定为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聚焦核心战略目标,强化绩效导向,通过考核指标设计引导其紧密服务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股东价值
最大化目标。
(二)价值创造原则。薪酬与履职表现及组织经营成果深度绑定,实行“业绩升则薪酬增、业绩降则薪酬减”的刚性联动机制。
(三)市场对标原则。薪酬水平基于行业、规模、地域可比企业的市场化数据进行动态校准,确保具备外部竞争力的同时兼顾内
部公平性与成本合理性。
(四)风险共担原则。通过递延支付、追索止付及长期激励锁定期等机制,对因重大决策失误、财务造假或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
受损的,依法依规追溯收回已发放薪酬。
(五)合规透明原则。推进薪酬分配市场化、规范化,严格薪酬分配决策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可监督,切实保
障投资者知情权与治理参与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主要职责:
(一)审议董事薪酬方案;
(二)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监控、指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运行;
(四)审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运行中的重大或突发变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财务运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经营业绩考核办
法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年度薪酬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执行标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
励等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薪总水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 60%。
(一)基本年薪:是履行正常职责所获得的年度基本收入。
(二)绩效年薪:是按经营业绩实现程度和特别奖励而获得的年度收入。
(三)中长期激励:是对长期经营业绩和贡献给予的激励,包括任期激励以及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等收益。
第九条 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薪酬外,可领取符合国家和公司相关政策规定的津贴、补贴、福利等薪
酬外待遇。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的固定津贴,标准经股东会批准后定时发放,除此之外不再领取其他报酬。
(二)公司执行董事和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其他职务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及确定薪酬标准,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而在
公司领取额外的薪酬。
(三)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管理职务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及确定薪酬标准。
第四章 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并按照履职评价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与公司业绩要求相匹配的考核指标,绩效年薪严格与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
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的,按相应标准兑现,考核结果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到处分处理的,相应扣减甚至不予发放绩效年薪。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会批准后定时发放。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应岗位标准按月发放薪
酬,月度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部分绩效年薪,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综合考核评价后支付,综合考核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除另有约定外,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依法依规要求赔偿,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
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4f2824c-a269-4f04-85e7-c15163bb1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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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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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田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 8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8人,其中董事长王军先
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田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赵忠民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景
东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胡彩梅女士、刘朝建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刊登于 2026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两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30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议案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收缴子公司利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率,根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利润收缴管理办法》,公司收缴子公司利润 23,07
8万元。
议案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烧结厂四烧 265 烧结机公开转让的议案》。
为盘活无效资产,促进资产效益最大化,公司批准将已停用的烧结厂四烧 265烧结机部分资产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143f65f-50c9-48c8-913a-fea51af79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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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2│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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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717371c-09e2-425b-9787-abbbbfa51c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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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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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60468bc-f317-4546-bd5d-d0cf5156d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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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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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 8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8人,其中非执行董事
谭宇海先生、独立董事朱克实先生、胡彩梅女士、刘朝建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6年 4月 30日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26 年定点帮扶工作及捐赠计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 2026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2026年帮扶无偿捐赠资金计划,2026年将持续按照"好"的标准谋划和组织实施帮扶工作
,助推帮扶地乡村全面振兴。
议案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放行冷轧厂 4#镀锌生产线拓品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
为推动公司冷轧 4#镀锌生产线产品结构向高端家电板材、高强钢等战略重点领域拓展,并提升产线生产效率,批准公司放行实
施冷轧厂 4#镀锌机组拓品改造项目。
议案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央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对 2
022年下发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名称变更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则》
。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c815a38-62fe-4434-8a4e-cd574ef555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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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22│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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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編號:0347)
董事會會議通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43條而作出。鞍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
)謹此宣佈,董事會會議將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三)舉行,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酌情批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
二零二六年 三 月三十一 日止三個月之業績。
承董事會命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
王軍
執行董事兼董事長中國遼寧省鞍山市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如下:
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軍 朱克實
田勇 胡彩梅
李景東 劉朝建
非執行董事: 職工董事:
譚宇海 趙忠民
* 僅供識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df97341-c940-4c83-8c88-29b48bc9c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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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1│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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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443e242-f6b2-49d1-920d-0bf44ad2e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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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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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076a6f2-3b5b-4a85-a7d9-8c9406a0b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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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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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e31db4b-cc61-4e86-9b82-27648727a0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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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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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39688bb-a163-446c-a595-57accfc8b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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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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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f2f4f81-13dc-4714-aaf2-bb76f60eb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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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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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f1ebd8f-0029-479f-9958-a0797c12e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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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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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26年5月 2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6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2025年度财务报告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酬金的议案 √
6.00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提案2.00、3.00、5.00、6.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
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6年 3月 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
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7-28日(9:00-12:00,13:00-16:00)
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5bf8575-756c-4548-9cf1-dc3f9193d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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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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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彩梅,女,1982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正高级研究员,博士后。获吉林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
专业博士学位。现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所长,兼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前签署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次,实际出席 8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2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6次,共审议议题 63项
;出席股东大会 4次,共审议议题 13项;出席提名委员会 4次,共审议议题 9项;出席战略委员会 2次,共审议议题 6项;出席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4次,共审议议题 4项;出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8次,共审议议题 20项;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次,审议议题
7项。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就公司拟提报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会事先对公司介绍
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
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及了解公司信息
2025年,在参加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地讨论交流,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本人非常关注国内外钢铁行业发展趋
势、行业政策变化、行业竞争对手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在降本增效、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最新动态。2025 年 3月末和 10月末,
现场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业绩提升、数字化建设、“十五五”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进行沟通交流
。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高度重视,定期安排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
常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线上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关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
(三)其他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除了要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外,还要在董事会上发挥参与决
策专业咨询的作用。本人结合自身在产业经济、企业战略、金融投资等领域的专业知识,适时提供全球钢铁行业发展形势,钢铁行业
转型升级,行业对标等建议。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现场考察调研、参加培训、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公司业务交流
活动、撰写并提供有关材料等,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6个工作日。
(四)参加培训学习
2025年,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辽宁证监局、交易所举办的相关培训。通过及时了解掌握监管规则变化,督促公
司健全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 3月 27-28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能源科技增资用于凌钢焦炉煤气制 LNG项目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钢板材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经认真审查,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关于鞍钢股份公司经理层 2024-2026年度任期经
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经营业绩
评价办法的议案》,在审核该议案时本人关注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和薪酬管理制度较为科学完善,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从绩效目标的确定、日常薪酬管理、绩
效评价、绩效结果与薪酬挂钩等机制均按照规范的流程运作。
(三)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履
职情况进行审议,会同委员会其他成员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等议案,并将聘任 2025年度审计师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工作
计划》《鞍钢股份审计部 2025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鞍钢股份审计部 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等议案,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反映了公司 2025年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活动、重点控制活
动的内部控制情况。
(五)关于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在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本人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单独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安排、审计结果多次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交流意见。在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阅过程中,听取
了公司审计部门对定期财务报告审查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的编制严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错报漏报。
(六)聘任高管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会同其他委员会成员认真审查了 2名高管人选相关资质,向董事会推荐和提名相关人选,并就提
名及聘任高管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名及聘任高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则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管的情形,候选人和拟聘高管资历和
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七)建议聘任总会计师
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本人认真审查了总会计师人选相关资质。经审查,认为总会计师人选具有会计专长及丰富的财
务管理工作经验,符合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建议董事会聘任该名人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
权范围书等规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除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法人治理、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外,本人将加强至少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继续勤勉、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二是加强对国内外产业经
济形势、行业竞争态势的跟踪研判,为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提升积极建言献策。三是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了解股东的诉求。
独立董事:胡彩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4c48542-c513-43ab-9202-24a60a135f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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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旺林-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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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 1974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2026年 3月 16日任期满 6年离任),北京市
致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王旺林先生获得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
位。王旺林先生曾任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副处长,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处长,西藏监狱管理局副局长、西藏司法警官医院负责人、北
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次,实际出席 8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2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6次,共审议议题 63项
;出席股东大会 4次,共审议议题 13项;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次,共审议议题 6项;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共审议议题 6项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共审议议题 3项;出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会议 5次,共审议议题 14项;出席独
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次,审议议题7项。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就公司拟提报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本人都会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
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
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及了解公司信息
2025年,在参加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
管理层的工作汇报,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本人关注国内外钢铁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变
化、行业竞争对手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在降本增效、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最新动态。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业绩提升、数
字化建设、“十五五”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高度重视,定期安排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并
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三)其他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的务虚会议,结合行业发展,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看法建议,并结合公司当下面临的问题,提出了
相应的解决思路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现场考察调研、参加培训、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公司业务交流活动等,在公司投入的现
场工作时间达到 16天。
(四)参加培训学习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辽宁证监局、辽宁省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公司提供的法律法
规及培训资料,还参加了各种测试,成绩合格。通过及时了解掌握监管规则变化,督促公司健全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形成自觉
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 3月 27日、28日分别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能源科技增资用于凌钢焦炉煤气制 LNG项目的
议案》《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钢
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经认真审查,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了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关于鞍钢股份公司经理层
2024-2026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25年经营业绩评价办法的议案》,在审核相关议案时,本人关注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和薪酬管理制度较为科
学完善,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从绩效目
标的确定、日常薪酬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结果与薪酬挂钩等机制均按照规范的流程运作。
(三)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履职情况
进行审议,会同委员会其他成员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
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等议案,并将聘任 2025年度审计师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鞍钢股份 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鞍钢股份 202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鞍钢股份 2024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年工作计划》《鞍钢股份审计部 2025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鞍钢股份审计部 2025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等议案,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反映了公司 2025年内部控制
建设的重要活动、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
(五)关于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在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本人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单独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安排、审计结果多次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交流意见。在一季度报告审阅过程中,听取了公司审计
部门对定期财务报告审查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
制严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错报漏报。
(六)聘任高管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会同其他委员会成员认真审查了 1名高管人选和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非执行董
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相关资质,向董事会推荐和提名相关人选,并就提名董事和高管人选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名及聘任高管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管的情形,候选人和拟聘高管资历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七)建议聘任总会计师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与委员会其他成员认真审查了总会计师人选相关资质。经审查,
认为总会计师人选具有会计专长及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符合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建议董事会聘任该名人士为公司总
会计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规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
责地履行各项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
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旺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96be509-5182-432b-9abf-3a0e1f4c2b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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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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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朝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ca56f6c-bc4a-499b-8941-b9cc1e8a0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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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建华-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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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
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作为鞍钢股份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
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 1973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师。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本人担任
鞍钢股份第八届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年 7月 28日任期届满离任。现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钢材首席分析师
,兼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宝钢集团有
限公司研究院工程师;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总编室总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福建三钢闽光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市金属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 等等。本人是《中国战略性大宗商品发
展报告》(年度系列报告)编委,每月、每年发布月度和年度研究报告,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广泛影响力。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1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次,共审议了 45个议
案。出席股东大会 2次,共审议了 9个议案。
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第九届提名委员
会主席,报告期内,出席战略委员会 1次、提名委员会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5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1次,共审议了 20项议题。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外部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就
公司拟提报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会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对行业的认知和研究,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及调研
2025 年,在参加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
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此外,本人还通过参加一些行业会
议,与客户互动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相关情况,并就某些问题及时反馈公司有关领导和人员。
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高度重视,定期安排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还很好地组织了现场调研活动
,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
工作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履职情况
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充分了解投资者关心的内容,积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
问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除了要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外,还要在董事会上发挥参与决
策、专业咨询的作用。本人结合自身掌握的专业信息和公司管理的实际需要,适时提供行业相关资讯和数据供公司参考,还就公司管
理层关心的一些行业和企业的重要问题,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的务虚会议,结合行业发展,针对性地提
出了一些看法建议,并结合公司当下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现场考察调研、参加培训、审阅公司文件、参加投资者活动、参加公司业务交流活动
、撰写并提供有关材料等,在公司任职期间投入的现场工作时长约 10天。
(四)参加培训学习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辽宁证监局、山西证监局、交易所举办的各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公司提供的
法律法规及反贪污反腐败培训资料,还参加了各种测试,全部通过,成绩合格。通过及时了解掌握监管规则变化,督促公司健全完善
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 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8日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关于向能源科技增资用于凌钢焦炉煤气制 LNG项目的议案》《关于 2
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鞍钢
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经认真审查,本人认为
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结合鞍钢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分工及 2025年重
点工作,公司制订了《鞍钢股份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经营业绩评价办法》。
在审核董事、高管薪酬和绩效评价办法过程中,本人关注到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
挂钩,从绩效目标的确定、日常薪酬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结果与薪酬挂钩等机制均按照规范的流程运作。
(三) 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作为第九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事
前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团队配备等相关信息,会同委员会其他成员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师的建议》,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四)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于 1月 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与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沟通会;于 3月
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 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
议;于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分别就公司的年度报告及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财务
报告进行了审阅。
在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本人和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单独沟通,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安排、审计结果多次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交流意见。在一季度报告审阅过程中,听取了公司审计
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通过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未发现财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错报漏报。
(五)聘任高管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本人会同其他委员会成员认真审查了一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
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和一名高管人选相关资质,向董事会推荐和提名相关人选,认为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
任高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管的情形,候选人和拟聘高管资历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建议聘任总会计师
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与委员会其他成员认真审查了总会计师人选相关资质。经审查,认为总会计师人选具有会计专
长及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符合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建议董事会聘任该名人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
责地履行各项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
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汪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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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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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克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2a5cf3a-f3b2-4efa-a7da-741c0a732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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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365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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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鞍钢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鞍钢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3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3bd0a3f-39f8-4141-988a-c9bd4d4712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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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172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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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
26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036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鞍钢股份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
联交易汇总表(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
编制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鞍钢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所载信息与
我们审计鞍钢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
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鞍钢股份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鞍钢股份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3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db10287-c84e-4cda-9fd7-84904897e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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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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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fcfafb3-ffb2-4f8a-8484-50a6a3472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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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鞍钢股份(000898):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171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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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036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鞍钢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鞍钢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鞍钢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鞍钢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鞍钢股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鞍钢股份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3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ae6b6b0-b1b5-49fe-bcf8-ba29a263b4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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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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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3d410ef-69c5-4ebd-b584-14096578c2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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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估值提升计划评估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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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市值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要求,于 2025年 3月 31日发布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
划》)。2025年度,公司依据《估值提升计划》积极开展并落实相关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本年度评估结果汇报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抓好综合经营
2025年,公司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坚持以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核心,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生产经营保
持稳健运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 30.54 亿元。全年铁、钢、材产量分别完成 2409.57 万吨、2514.56 万吨、23
71.83 万吨,同比分别减少 0.85%、1.17%、1.07%,销售钢材 2384.32万吨,同比减少 0.45%,实现钢材产销率 100.53%。
1. 产品品牌做精做强。聚焦效益提升与市场深耕,以策略升级与服务优化驱动竞争力持续提升。一是实施产品高端化策略,加
速高端产品结构布局,深挖高端产品市场潜在需求,拓宽高端产品销售渠道,强化高价格、高利润高端产品及新产品研发,“6+N”
高端产品销量占比同比提升 3.2 个百分点。二是坚持以效益为中心,配置产线资源,调整区域流向,调品指数同比提升 6.5%。深耕
近域市场,东北区域销量同比提高1.9%。加大产品出口力度,不断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出口装船量同比增长 6.3%。三是积极开展
客户走访,举办各类客户合作交流会,深入洞察市场需求和痛点,进一步增进客户关系,组建配套“三维一体”服务团队,进一步拓
展服务优势与合作价值。全力提升合同总体交付效率和客户交付体验,全生命周期合同执行率同比提升 4.32个百分点。荣获中集集
装箱“优秀供应商”、海尔智家“卓越合作伙伴奖”等称号。
2. 成本管控有力有效。全面强化全流程降本挖潜,将“算账”经营贯穿全流程、全领域,实现吨钢降本 90元。通过营销端和制
造端高效联动,优化物流半径,减少冗余运输,鞍山基地物流成本同比降低 9.5%。通过加快 135MW发电机组稳定运行等措施,自发
电比例同比提高 12.3个百分点,吨钢外购能源成本同比降低 14%。加大采购拓源力度,深化供应链管理,优化采购模式组合,推动
原燃料采购集约降本、协同高效、公开透明,提升采购供应链核心竞争力。
3. 科技创新日益增强。坚持以“打造国之重器”“践行钢铁强国”为己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锻强国家战略科技力
量。一是科技研发成果丰硕。聚焦新型船舶及海洋工程建造、深远海装备制造、海洋岛礁建设等重点领域用材料开展原创技术攻关,
实现 LNG、极地破冰船用钢全覆盖,助力我国由造船大国迈向造船强国。交通与能源钢铁材料中试平台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重点
培育中试平台,服务国家战略工程急需的国产化替代材料,开展系列新产品中试验证,提升交通与能源用钢新产品产业化速度。超高
强水电钢板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性水电工程,引领水电钢行业发展;超低温奥氏体不锈钢应用于新一代核聚变验证工程。二是技术支
撑精准有力。开展“全品类设计优化、成材率收得率提升”攻关,完善热轧、中厚板、硅钢等八大类、93个产品品种质量设计,钢坯
收得率、钢材综合成材率同比分别提高 0.5个百分点、0.22个百分点。实施质量攻关及主力品种降本等项目 68 个,重点品种吨钢成
本大幅降低。
4. 数智赋能提速升级。深入落实国家“人工智能+”行动部署,确立“精益化、标准化、自动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路径,
11项数智化成果斩获国家级、省部级重磅荣誉,多项成果成为行业示范标杆。一是推进“AI+”专项行动,率先在行业内打造多场景
集成的“鞍云智鼎”AI大模型平台,系统推进 17类高价值 AI应用场景,上线铁前成本分析、热轧边际利润分析助手等 48名数字员
工,加速 AI技术在制造、营销等全链路场景覆盖,实现主业产线 AI应用普及率 42.6%。二是聚焦数字赋能业务增效,推进业财一体
化深度融合,持续夯实数据要素底座,全面提升营销、制造等 6大主题核心指标数据质量,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通过国家 DCMM四级
认证,数据治理能力稳居行业前列,全员普及低代码工具,公司运营精细化、决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决策流程同比提效 20%。三
是推动产业协同增值能力提升,搭建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平台,带动上下游供应链深度对接,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四是加速关键工序智
能化升级,投运鲅鱼圈能源平台智慧化提升等 20 余项高价值数智项目,累计完成 25条智能化产线改造,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 92.5
%,主业产线智能化改造率提升 8.5%,鲅鱼圈基地智能制造 2.0升级稳步推进。
5. 绿色发展再创佳绩。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全面落实碳排放双控任务。一是深化极致能效管理,持续降低能耗与碳
排放强度,公司各生产基地均完成了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公示,为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和朝阳钢铁成
功晋级环境绩效 A级企业,并分别通过了“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和“示范工序”公示,顺利通过钢协能效标杆示范验收。
二是加快绿色体系建设,产品碳智慧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并获得认证。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绿电、大比例废钢工艺生产的低碳绿色产品
供一汽大众等客户。探索研究绿钢工艺,绿电绿氢流化床氢冶金中试线实现全流程工艺贯通,在绿色低碳冶金前沿技术领域取得标志
性突破,为行业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示范。
二、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投资价值
持续优化投资布局与产品结构,聚力打造汽车用钢、家电用钢、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能源用钢、管线用钢、新能源汽车用硅钢
等系列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拳头精品,完成热轧、中厚板、冷轧、镀锌、硅钢等提质调品项目改造,新能源汽车用硅钢项目顺利投产,
不断提升高端钢材供给能力与市场话语权。
着力构建主业突出、多元协同的现代产业新格局。积极谋划海外布局,提升海外钢材加工配套服务能力,进而提升国际市场占有
率。紧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主动拥抱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赛道,推进新型表面功能材料等技术成果市场转化,持续布局新
能源产线,能源科技在辽宁区域低温液体市场位居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公司将努力改善经营业
绩,在实现盈利并具备分配利润条件时,继续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为股东带来现金回报。
绩效激励精准有效。构建“2+3+1”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行划小核算单元管理,确立各领域核算单元 2800 个,评选“优秀案
例”单元 82 个。组建协同攻关团队 15个,创效 4338万元,发放专项奖励 200余万元。
四、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资本市场认同
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畅通多元沟通渠道,积极参与 3场券商策略会,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 5次,组织 2次电话会议,切实
加强与机构投资者的互动,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安排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人员接听投资者热线,全年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提问 57个,确保日常沟通渠道畅通。
高度重视业绩说明会,精心筹划准备,致力打造传递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平台。以电话会议结合网络直播方式举行 2024年度业
绩说明会,通过董事长致辞、管理层业绩说明、投资者互动回答等环节,管理层就投资者关注的生产经营情况、数字化发展、产业发
展趋势、上下游产业链情况、整体发展规划布局等方面内容,与投资者进行坦诚沟通。此次业绩说明会得到了投资者的积极响应,7
家机构的行业分析师与公司管理层电话交流,说明会全程在全景网进行网络直播。公司管理层逐一解答了投资者通过电话及网络提出
的问题,实现了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
五、聚焦投资者关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修订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以投资
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市主板上市公司 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 A级。
注重对投资者关注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相关信息的披露,连续 4年编制并披露 ESG报告,2024年度公司 ESG报告获得“金
蜜蜂 2025优秀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领袖型企业奖”。
六、获得控股股东增持,增强投资者信心
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推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2025年 4月,公司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增持计划,拟在公告
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 1亿—2亿元。截至 2025年 10月 21日,鞍山钢铁累计增持40,753,538股,占总股本 0.43%,累计增持金额 100
,055,840.92元,完成增持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f5dd4df-3890-4fdf-bf55-1343fcf04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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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174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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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036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鞍钢股份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3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462e436-84aa-4334-b224-d6dbb8f1d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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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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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
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
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被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仲 仲裁)人 事件 裁)金额
裁)人
投资者 金亚科 2014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
技、周旭 万元 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辉、立信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 2015年重 1,096 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
东北证 组、2015年 元 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券、银信 报、2016年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
评估、立 报 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信等 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
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
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
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涉及从
业人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郭顺玺 2008年 2007年 2012年 202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董其彬 2016年 2016年 2023年 2025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丹宁 2018年 2018年 2025年 2025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顺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2025 年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其彬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年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年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丹宁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年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年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板块负责人
2023-2025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项目经理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类型 2024年度 2025年度 增减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金额 430万元 430万元 -
内部控制审计收费金额 70万元 70万元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的建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经审查相关资料,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配备的审计团队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82b72b8-d1c5-499b-90c3-be1dd957a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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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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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582b368-2768-4dae-b8ba-26e065536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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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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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克实先生、胡彩梅女士、刘朝建先生分别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自查。经
评估,现就自查情况拟定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克实先生、胡彩梅女士、刘朝建先生本年度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公司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a4e2bfc-4eba-43d6-b465-2d6ab114db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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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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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市值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应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于 2025年 3月 31日发布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根据 2025年度估
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规定,股票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经确认,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A股股票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3月 31日每日A股收盘价均低于 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8
295元),2025年 4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A股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081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
划的情形。
鞍钢股份前 12 个月 A 股股价波动情况
前 12个月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 2025年4月1日至2025 备注
年 3月 31日 年 12月 31 日
收盘价波动区间 2.22-2.6 2.2-2.89 鞍钢股份 2025年
(元/股) 3月 31日披露 2024年
度报告,2025年 1月 1
对标每股净资产(元) 5.8295 5.0814 日-2025年 3月 31日A
前12个月股价是否低 是 是 股股价对标 2023 年度
于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1. 聚焦价值创造。强化“销研产财”联动,遵循产品高中低端差异化发展原则,加速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先进钢铁材料迭
代升级和新产品开发,提升高端产品比例,提升产品创新力、影响力、竞争力。深耕东北区域,实现近域销售创效最大化。持续拓展
海外市场,优化出口业务模式、品种结构和区域流向,提升出口价值创造能力。深化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高效协同的供应链服务
体系,提升全生命周期合同执行率,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竞争力。
2. 聚焦成本压降。深入推进成本费用精益管控,强化预算全过程管理和对标提升。深化采购供应链管理,优化采购模式组合,
坚持以降低铁水成本为中心,强化采购与生产高效协同,提升生铁成本的竞争力。从严从紧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确保经营性费用压降。
3. 聚焦效率提升。深化产线动态优化排序,精准配置资源,促进各产线集约高效生产。提升能源转换效率和使用效率,推广应
用先进节能技术,促进吨钢外购能源成本进一步下降。优化物流方案与路径,实现“效率与效益”双提升。构建高效协同的营运资金
管理体系。
4. 聚焦科技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加强深远海工程关键钢铁材料开发力度。完善科技成果
转化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效率。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产学研协同与开放创新,大力培养战略科技创新人才
及团队。
5. 聚焦数智转型。提升数智赋能保障能力,实施“1232”数智转型战略,推进智能工厂与智慧运营,开展“AI+”行动,强化数
据治理与安全,以数字化、智能化驱动效率变革与价值创造,全面增强企业创新引擎与核心竞争力。
6. 聚焦绿色发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供给力度,推动低碳冶金工艺创新,促进高炉-转炉流程低碳排放钢产品生
产,以及智慧碳管理系统广泛应用,全力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链和供应链。深化极致能效标杆企业建设,保持鲅鱼圈极致能效示范厂先
进水平,巩固鞍山本部及朝阳钢铁能效示范工序成果。
(二)加快产业升级,提升竞争优势
公司聚力优化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聚焦高效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加快产线改造升级,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氢能源、工业气体、城市能源,打造气体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三)健全分配体系,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满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公司将
努力改善经营业绩,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持续跟进相关政策,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实际的激励机制,加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
约束,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构建成利益共同体,充分激发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核心
骨干的动能,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资本市场认同
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者交流计划,一是持续通过畅通投资者热线、回复深交所互动易提问,为投资者提供与公司沟通的便捷
途径。二是召开年度及中期业绩说明会,通过精心筹备会议、精准对接市场关切,提高投资者关注度与覆盖面。三是通过接待投资者
实地调研、策略会、电话会议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有效传播公司价值。四是加强投资者意见收集与反馈,持续关注资本
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确保投资者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
(五)聚焦投资者关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增加必要的自愿性披露,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二是完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
并披露 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三是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
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三、 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
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
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五、 风险提示
1. 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
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
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3. 投资者应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合理预期陈述。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934f28f-65d9-401b-8023-d62560d2c7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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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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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 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 12月底,立信拥有从业人员 12036名,其中注册会计师 2523 名,执业六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占全部注册会计师的
比例超过50%,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全部专业审计人员的比例超过 90%。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日召开的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并于 2025年 6月 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年 3月 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
25年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
为立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要求
。
(二)2026年 1月 8日,审计项目组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汇报了 2025年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6 年 3 月 26日,审计项目组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汇报了2025年审计结果,包括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审计意见
等相关事项。
(四)2026年 3月 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36d5462-4a54-431a-9d0a-aa7850ba7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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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召开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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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2025 年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
司定于 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
ir.p5w.net)观看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军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景东先生,副总经理余浩澜先生
,独立董事胡彩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a4f1c60-c57e-4dbe-9ca7-0e36e564a1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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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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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d68be00-8ce8-4e3a-8738-bfd2d400ee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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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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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742161c-f298-4640-b74e-5bc12e4ff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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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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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02d7265-6908-4311-8460-850128bb8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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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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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c27d8f0-3cd9-4430-99c8-19e01e59a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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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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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c8ff7f4-98c2-4bf8-9430-6e04816dd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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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7:42│鞍钢股份(000898):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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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辞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fe50e830-aa43-4727-98a2-a1ca4f7f3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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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2│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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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編號:0347)
董事會會議通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43條而作出。鞍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
)謹此宣佈,董事會會議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一)舉行,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酌情批准(i)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業績;及 (ii)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如有)。
承董事會命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
王軍
執行董事兼董事長中國遼寧省鞍山市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如下:
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軍 王旺林
田勇 朱克實
李景東 胡彩梅
劉朝建非執行董事:
譚宇海 職工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06c8d3c8-71b4-4c5b-9ba8-2111fe135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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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47│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更改法律程序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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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更改法律程序代理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6095a156-c0c6-4294-aebc-6106ee0f8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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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47│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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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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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26│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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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7b6b001a-ae26-45f1-ab19-014c472c2a9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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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鞍钢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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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58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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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鞍钢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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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1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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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鞍钢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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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8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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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鞍钢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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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5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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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鞍钢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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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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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鞍钢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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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50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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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鞍钢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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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7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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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鞍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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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92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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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鞍钢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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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0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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