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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98(鞍钢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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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98 鞍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5 00:00│鞍钢股份(000898):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 鞍钢股份(000898):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049eee2c-025a-46e4-b846-05a4b0d540e4.PDF ─────────┬──────────────────────────────────────────────── 2024-04-13 00:00│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告 ─────────┴──────────────────────────────────────────────── 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6ae944ef-239f-4f2e-b255-77441aa1b56b.PDF ─────────┬──────────────────────────────────────────────── 2024-04-08 00:00│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9ab1540a-9cd8-4916-b6f1-8eb82d1e7618.PDF ─────────┬──────────────────────────────────────────────── 2024-03-29 00:00│鞍钢股份(000898):7-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 鞍钢股份(000898):7-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4391cf8f-c4cd-4871-9c6f-acf5b59adc92.PDF ─────────┬──────────────────────────────────────────────── 2024-03-29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列席董事会会议 2 次,召开监事会会议 6次。在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 及实施过程情况的基础上,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治理运作监督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监 督。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年度公司依法运作,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有违规行为。 (3)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本年度在生产经营中,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及其它关联交易皆是公平的,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07a52f81-d171-4b34-9556-d0740f6de435.PDF ─────────┬──────────────────────────────────────────────── 2024-03-29 00:00│鞍钢股份(000898):9-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 限售的情形; 2.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 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 36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36 名激励对 象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 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a2e10a34-3054-426b-bde7-50d79a67cf2b.PDF ─────────┬──────────────────────────────────────────────── 2024-03-29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计提存货资产减值的公告 ─────────┴────────────────────────────────────────────────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概述 (一)计提存货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 减值,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对本年 计提 转回或转 其他 利润影响 销 存货跌价准备 134 231 128 5 232 131 (二)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测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库存)是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中产成品(库存)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和处于生产过程的在产品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具体为: (1)原主材料的减值测算:先将库存的铁料、烧结矿等原材料根据定耗及加工费等折算出钢坯的产量,再由各条产线年末产成 品数量所占比例将钢坯分摊至各条产线在产品中,根据各产线年末产成品成本所占比例将钢坯成本分摊至各条产线在产品成本中。再 根据成材率折算出形成产成品数量,根据继续加工在产品的单位加工费用及废钢回收费用计算出形成产成品的预计单位成本,最后, 根据扣除销售税费后的售价与预计单位成本之间的差额计算在原料的减值。 (2)在产品的减值测算。先将原料库中在产品、炼钢线在产品以及已形成实物未缴库的在产品划分到各产线中,根据成材率折 算出各产线应分配的产成品数量。再根据原料库和炼钢线中分配的在产品数量和单价计算出在产品的加权单位成本,然后,根据在产 品实际加权单位成本、成材率、单位加工费用以及已形成实物的在产品数量及单价,算出形成产成品的预计单位成本,最后,根据扣 除销售税费后的售价与预计单位成本之间的差额计算在产品的减值。 (3)产成品的减值测算。根据库存单价与预计的下月销售单价减去当月实际的单位销售费用及单位税金及附加之间的差额计算 产成品的单位减值。 经测试,2023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131 百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3 年存货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均为人民币 131 百万元。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 2023 年度财 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 六、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c88bbac2-b37f-4eae-a6e9-83b296492603.PDF ─────────┬──────────────────────────────────────────────── 2024-03-29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公司聘请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经过九十余年的发展,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在中注协全国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综 合评价排名统计中,自2002年度以来一直排在行业前列,2019-2021年连续排在行业第六名(含国际四大),2022年度排名行业第五名( 含国际四大)。截止2023年12月底,立信拥有从业人员12676名,其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9名,并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在会 计和审计界具有影响的资深专家和领军人才。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负责合伙 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本年度审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高风险 和重点领域展开,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有效的保障的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涉及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 改等方面,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保证相关程序的实施。 1、项目咨询 2023年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进行了及时的咨询沟通,确保重难点事 项得到有效解决。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与公司在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未 出现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 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 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 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56250f0b-79f4-4c88-a6d3-854fafe6c8d9.PDF ─────────┬──────────────────────────────────────────────── 2024-03-29 00:00│鞍钢股份(000898):5-鞍钢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是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2 年度立信为 6 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尚余 1,000 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旭辉、立信 万,在诉讼过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程中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证券、银信评 组、2015 年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 估、立信等 报、2016 年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 报 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 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军书 2000 年 2004 年 2012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顾欣 2007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石爱红 2009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23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军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2020 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6-2020 年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 年-2019 年 中国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欣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1 年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0 年-2021 年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0 年-2022 年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0 年-2022 年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0 年-2022 年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0 年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爱红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诚信记录。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型 1 张军书 2022 年 2 月 8 日 警示函 中国证券监督 因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 管理委员会北 司 2017 年、2018年财务报表 京监管局 审计工作,被出具警示函行政 监管措施 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类型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金额 430 万元 430 万元 - 内部控制审计收费金额 70 万元 70 万元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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