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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98(鞍钢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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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98 鞍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2 18:22 │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 │2025-08-26 21:19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6 21:18 │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6 21:18 │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6 21:17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召开 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8-26 21:17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 ├─────────┼──────────────────────────────────────────────┤ │2025-08-26 21:17 │鞍钢股份(00089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6 21:17 │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6 21:17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 ├─────────┼──────────────────────────────────────────────┤ │2025-08-26 21:17 │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 └─────────┴──────────────────────────────────────────────┘ ─────────┬──────────────────────────────────────────────── 2025-09-02 18:22│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e26b6e62-0f32-4048-b859-b0e68ad4a7af.PDF ─────────┬──────────────────────────────────────────────── 2025-08-26 21:19│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日,本公司第十届第二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9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9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9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6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选举田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提案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5年 8月 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 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3. 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7-18日(9:00-12:00,13:0 0-16:00) 4.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e4991d7-a9b2-4068-9c0a-18af523e9a01.PDF ─────────┬──────────────────────────────────────────────── 2025-08-26 21:18│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1bbc1d1-6ac2-4e88-9496-19d379a9d667.PDF ─────────┬──────────────────────────────────────────────── 2025-08-26 21:18│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54f491bd-ad3b-4f0d-8ec8-ea962ead779a.PDF ─────────┬──────────────────────────────────────────────── 2025-08-26 21:1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关于召开 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 2025年半年度报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定于 2025年 8月 29日(星期五)15:00-16:30在全景网召开 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 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田勇先生;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景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 事胡彩梅女士。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年8月 28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fe0c012-f014-4851-8fdc-e164ea2ebb5a.PDF ─────────┬──────────────────────────────────────────────── 2025-08-26 21:1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 第一条 委员会的成员由董事会任命,至少须由三名成员组成,大部分成员应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二条 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任职时间与董事任期一致。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如下: 1.就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因应董事会所订立的企业方针和目标而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3.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 偿); - 2 - 4.负责组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5.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公司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 6.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 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致过多; 7.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 致,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 8.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他自己的薪酬; 9.就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0.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1.审阅及/或批准《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12.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法定人数 第十三条 议事的法定人数应至少为两位成员。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表决,应 当一人一票。 第十四条 在会议开始时,秘书应确定是否存在任何利益冲突并作相应记录。若委员会会议上任何议案涉及委员会成员或其联系 人的重大利益,有关成员不得计入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并且必须放弃表决。 第十五条 具备法定人数并以适当方式召开的委员会会议应有权行使赋予委员会的或可由委员会行使的任何职权、权力及酌情权 。 第七章 会议次数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应每年召开至少两次。 第八章 出席会议 第十七条 委员会成员可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可通过其他电子通讯方法出席。 第十八条 若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希望通过电子通讯方法出席会议,应提前与秘书作出安排。 第九章 会议通知 第十九条 应委员会任何成员要求,秘书应召集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条 除非另有约定,确定会议地点、时间、日期以及- 4 - 讨论事项的议程的委员会会议通知应派发给每位委员会成员以及需要出席委员会会议的其他人士: 1.委员会的会议通知,应在会议日期至少 3 天之前发出; 2.委员会的所有其他会议的通知,应在会议日期前合理时间内发出。 与会议相关的文件应同时发送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士。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有权向秘书发出通知,在委员会会议议程中加入与委员会的职责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十章 会议记录 第二十二条 出席委员会会议的秘书(或其代表)应对所有委员会会议所考虑事项及达致的决议作详尽的记录,其中应包括出席 并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及委员会的成员所提出的任何疑虑及/或所表达的反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记录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应在会议后一段合理时间先后发送给委员会全体成员,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最 后稿作其记录之用。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最终定稿上签名。秘书应把会议记录最终定稿及委员会的报告派发给委员会及董 事会全体的成员。 第二十四条 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应由秘书保存,在委员会任何成员发出合理通知后,应公开有关会议记录以供有关成员在合理时 段内查阅。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一章 报告职责 第二十五条 每次会议结束后,委员会主席应正式向董事会就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事项作出汇报。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应就其职责范围内有待采取的行动或有待改进的任何领域向董事会提出任何其认为适当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 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薪酬或酬金安排为委员会先前决议不予通过者,委员会应准备一份会列载在公司《企业管治报 告》的声明,阐述其建议。董事会应在同一报告中陈述其持不同意见的原因。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委员会应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充足的资源。若委员会确定其不具备充足的资源,可向主席请求追加资源。若该等请 求受到拒绝,委员会可考虑通过秘书向董事会要求。董事会应在合理可行的条件下尽快召集董事会会议以考虑该等请求。 第二十九条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程序以及所有适用的规则及规例均获得遵守,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可取得秘书的意见和享用其服 务。 第三十条 若委员会或委员会的任何成员要求索取与其职- 6 - 责有关的独立专业意见,他/她可向秘书作出请求。所有该等请求应按公司有关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的预定程序处理,所需费用由 公司负责。 第三十一条 每位新委任的委员会成员均应在首次接受委任时得到全面、正式兼特为其而设的就任须知,其后亦应得到所需的介 绍及专业培训,以确保他们对公司的运作及业务均有适当的理解,以及完全知道其作为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前述所有所需费用均由公 司负责。 第三十二条 每位委员会成员应就履行其职责投入充足的时间和关注。他/她应通过定期及积极地参与公司事务,向公司贡献其技 能及专长。 第三十三条 委员会至少应每年考核其表现、章程及职权范围,以确保其以最有效的方式运作,并应就任何其认为有必要改善之 事项建议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本职权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职权书解释和修改权由董事会负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e303568-3355-4f5e-8023-3de2d2d1faae.PDF ─────────┬──────────────────────────────────────────────── 2025-08-26 21:17│鞍钢股份(00089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鞍钢股份(00089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08c2d2d-bc11-498c-9393-2b5aad81e871.PDF ─────────┬──────────────────────────────────────────────── 2025-08-26 21:17│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鞍钢股份(00089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cbec714-144f-4e3b-9f79-3d70ee687de5.PDF ─────────┬──────────────────────────────────────────────── 2025-08-26 21:1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 公司审核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6月30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 的风险评估说明。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保持其有效性、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鞍钢财务公司所作出的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鞍钢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 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鞍钢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另需说明的事项:2023 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对鞍钢财务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2022年存在票据贴现资金回 流至出票人事项,2025 年 2 月,就该事项对鞍钢财务公司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受到其他处罚。经了解,该 事项是因鞍钢财务公司未对贴现资金进行有效追踪造成,鞍钢财务公司已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跟踪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鞍钢财 务公司贴现资金回流这一处罚事项仅限于票据贴现单一业务环节,未实质波及鞍钢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也未对鞍钢股份在 其开展的结算业务、信贷业务等金融服务及资金安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处罚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后 续发生的各项业务严格把关,确保相关业务合法合规。 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误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相关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有效性具有一定的 风险。 本报告仅供公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使用。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3528322-5922-4956-9f1e-fbc95f8f7a0b.PDF ─────────┬──────────────────────────────────────────────── 2025-08-26 21:17│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 第一条 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为非执行董事。委员会最少须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过半数应为独 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委员会成员。 第二条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任职时间与董事任期一致。 第七条 委员会秘书(以下简称秘书)应由公司秘书出任。第八条 秘书或其代表应当出席委员会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第九条 如果秘书缺席,与会成员应当推选另一个人作秘书。第四章 权力 第十条 董事会授权委员会按照其职权范围进行任何调查。委员会有权向任何雇员索取任何所需资料,而所有雇员亦获指示与委 员会合作,满足其任何要求。 第十一条 董事会授权委员会对外咨询法律或其他独立的专业意见;如有需要,可邀请具备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的外界人士出席 会议。 第五章 职责 第十二条 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 主要负责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 核数师辞职或辞退该核数师的问题; 2. 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是否独立客观及核数程序是否有效;委员会应于核数工作开始前先与核数师讨论核数性 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 - 2 - 3. 就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就此规定而言,「外聘核数师」包括与负责核数的公司处于同一控制 权、所有权或管理权之下的任何机构,或一个合理知悉所有有关资料的第三方,在合理情况下会断定该机构属于该负责核数的公司的 本土或国际业务的一部分的任何机构。审核委员会应就任何须采取的行动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4. 监察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报告及(若拟刊发)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 申报的重大意见。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表及报告前,应特别针对下列事项加以审阅: (1) 会计政策及实务的任何更改; (2) 涉及重要判断的地方; (3) 因核数而出现的重大调整; (4)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及任何保留意见; (5) 是否遵守会计准则; (6) 是否遵守有关财务申报的《上市规则》及法律规定;(7) 公司利润分配或者弥补亏损方案。 5. 就上述 4 项而言: (1) 委员会成员应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络。委员会须至少每年与公司的核数师开会两次;及 (2) 委员会应考虑于该报告及账目中所反映或需反映的任何重大或不寻常事项,并应适当考虑任何由公司的属下会计及财务汇报 职员、监察主任或核数师提出的事项; 6. 最少每年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以及(除非有另设的董事会辖下风险委员会又或董事会本身会明 确处理)检讨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7.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讨论内容应包括公司在会计及财 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又是否充足; 8. 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 9. 如公司设有内部审核功能,须确保内部和外聘核数师的工作得到协调;也须确保内部审核功能在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 并且有适当的地位;以及检讨及监察其成效; 10. 检讨公司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 11. 检查外聘核数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核数师就会计纪录、财务账目或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 问及管理层作出的回应; 12. 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于外聘核数师给予管理层《审核情况说明函件》中提出的事宜; 13. 就职权范围的合理事宜向董事会汇报; 14.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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