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02 新洋丰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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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59 │新洋丰(000902):新洋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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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59 │新洋丰(00090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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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41 │新洋丰(000902):关于“洋丰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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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46 │新洋丰(00090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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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40 │新洋丰(000902):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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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38 │新洋丰(0009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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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1:42 │新洋丰(000902):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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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12 │新洋丰(00090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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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7 │新洋丰(000902):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管辞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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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4 │新洋丰(000902):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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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59│新洋丰(000902):新洋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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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而
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
题述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公告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
知。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23日下午 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2026 年
3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 3月23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名,均为截至 2026年 3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99,645,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604%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60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9,40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2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3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8,688,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
6321%。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
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0,062,76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77%;反对 18,957,77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086%;弃权 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698,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000%;反对
18,957,7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42%;弃权 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据此,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00cb2a7f-ecaf-4474-81e8-b6fd035bd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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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59│新洋丰(00090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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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17c826d6-954c-4dfd-8459-15ac4981e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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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41│新洋丰(000902):关于“洋丰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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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关于“洋丰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afe6788-dd9f-4290-a650-fafcb54b9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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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46│新洋丰(00090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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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月 6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
次会议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且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3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00 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87c4eb90-b5d3-49f2-b953-3257e814d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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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40│新洋丰(000902):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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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b8e03862-9007-4d79-beca-f68631b9e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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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38│新洋丰(0009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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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3月 23 日(星期一)14:0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月 23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月 18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3 月1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
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
方式。
2.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3月 19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2:00—5: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魏万炜 郑 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0724)8706679
邮政编码:448000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书及相关文件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2d141743-bc86-4ebe-ab9f-b1ca504c9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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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1:42│新洋丰(000902):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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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5b7971cd-1739-447a-9366-5f28cb0da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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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12│新洋丰(00090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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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版《营业执照》,其
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764100001A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号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注册资本:1,254,733,383 元
成立日期:1986 年 10 月 20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农药零售;农药批发;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化肥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
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34355395-6c94-4226-9cab-ab0393917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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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7│新洋丰(000902):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管辞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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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宋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宋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宋帆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宋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宋帆先生原定任期自 2023年 12月 22日至 2026年 12月 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3,490 股,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宋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审议,选举宋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帆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宋帆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一)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宋帆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b06bddc1-53be-4d5f-9206-fcc7481e5b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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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4│新洋丰(000902):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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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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