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0906(浙商中拓)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906 浙商中拓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1 00:00 │浙商中拓(000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1 00:00 │浙商中拓(000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01 00:00 │浙商中拓(000906):《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 │2026-06-22 16:47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 │2026-06-12 18:19 │浙商中拓(000906):《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 ├─────────┼──────────────────────────────────────────────┤ │2026-06-12 18:19 │浙商中拓(00090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6-12 18:18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2 18:17 │浙商中拓(000906):“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 │ ├─────────┼──────────────────────────────────────────────┤ │2026-06-12 18:17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6-12 18:16 │浙商中拓(000906):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01 00:00│浙商中拓(000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杭州·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 C区九层9F.C Area of Huanglong Century Plaza.Hangda Road .Hangzhou.China电话(Tel ):(0571)28006970 传真(Fax):(0571)87901646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公司提供的文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 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均与原件相符,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 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 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除此之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11:00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 28 层 3 号会议 室召开。 2.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 28 层 3 号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威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 122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351,318,8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05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325,658,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889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9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 25,659,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58%。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现场会议以书面投 票的形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经审议并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0,127,9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0%;反对 1,161,7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7%;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83%。 2.《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007,6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75%;反对 1,899,5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7%;弃权 1,4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018%。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综合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980915f-a524-49eb-a462-69da0a0e6bc4.PDF ─────────┬──────────────────────────────────────────────── 2026-07-01 00:00│浙商中拓(000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30日(周二)上午11: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351,318,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25,658,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8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5,659,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5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127,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0%;反对1,16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7%;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007,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5%;反对1,89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7%;弃权1,4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34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60%;反对1,899,584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9%;弃权1,4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力栋、倪慧 3、结论性意见:浙商中拓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2b0319a-dead-4063-8661-10eacc872d79.PDF ─────────┬──────────────────────────────────────────────── 2026-07-01 00:00│浙商中拓(000906):《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浙商中拓(000906):《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0ea481d-5d1c-4576-bcb6-3f886e41f361.pdf ─────────┬──────────────────────────────────────────────── 2026-06-22 16:47│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原告 3.诉讼标的额:16.3亿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送达 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初192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将响水龙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龙拓”)、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宝润”) 、溧阳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溧阳瑞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瑞达”)、溧阳龙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溧阳龙跃”)、江苏汇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汇 鹏”)、响水汇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汇元”)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诉至杭州中院,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及共同债务人进入破产程 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74)。 本案为前述临时公告中涉及的案件一。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申请追加溧阳瑞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溧阳德龙不锈钢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材料”)为本案被告,杭州中院予以准许;基于响水龙拓、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响水汇元 已进入破产程序且管理人足额确认了公司申报的债权,公司向杭州中院提交《撤回对部分被告起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告响水龙 拓、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响水汇元的起诉,杭州中院于2026年1月28日作出(2024)浙01民初1922号之二民事裁定,准许公司前述 申请。杭州中院于2026年5月22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判决。 二、一审判决情况 本次杭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初1922号判决如下: (一)溧阳宝润、溧阳瑞达、溧阳龙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商中拓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合计约16.3亿元; (二)溧阳宝润、溧阳瑞达、溧阳龙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商中拓支付律师费80,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48 9,009.15元、司法审计鉴定费用539,600元; (三)被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瑞达新材料在合计约1.07亿元范围内对溧阳宝润在本案中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3.5亿元范围内对溧 阳瑞达在本案中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约5.77亿元范围内对溧阳龙跃在本案中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 若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191,953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瑞达新材料在5,210,270元范围内共同负担)。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各被告共同 负担。公司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33起,涉及金额6.48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 、仲裁事项涉及金额5.71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保持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 公司损失,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关注有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37be533-7964-4a12-aa3b-43d9431fb410.PDF ─────────┬──────────────────────────────────────────────── 2026-06-12 18:19│浙商中拓(000906):《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 第一条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 建设,推动公司加强合规管理,提高公司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 资产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指导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一般由熟悉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的董事担任。 第四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合规风控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和罢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 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退出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风控法务部为合规风控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合规风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与统筹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指导公司相关组织机构、部门的法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工作; (二)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要求,审议依法治企、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规划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三)指导并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建设; (四)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年度计划、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审查、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六)研究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董事会提议或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法治建设职责。 第九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合规风控委员会职责范畴内且按法律法规规定需提 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必须先经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并由委员会形成提案意见或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当两名及以上委员、主任委员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召开 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一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召集或主持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召集或主持。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第十二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公司风控法务部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可列席合规风控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合规风控委员会以外的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合规风控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合规风控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 的规定。 第十七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相关会议资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十八条 合规风控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 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ceedf30-6a72-41bc-95fd-c34a147041d6.PDF ─────────┬──────────────────────────────────────────────── 2026-06-12 18:19│浙商中拓(00090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商中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与经济效益和经营质量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职工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战略引领原则,薪酬与公司战略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坚持规范分配原则,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目标、实际经营情况、经营业绩等相结合; (四)坚持激励约束原则,薪酬与责任、风险、效益相统一。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每年度制定及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 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承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财务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授薪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体职务的董事以及职 工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公司考核制度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二)非授薪董事(含独立董事):公司对非授薪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折算发放。非授薪 董事领取津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东方对其委派的董事领取津贴有相关规定的,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专职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如需领取董事薪酬,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合称考核年薪,绩效 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考核年薪总水平的 60%。 1.基本年薪:依据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确定; 2.绩效年薪:是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按职责分工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相 挂钩; 3.中长期激励收入:基于已有贡献及可持续贡献在未来价值实现而进行的分配,主要包括任期激励收入和其他长期激励收入。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应由个人依法承担的费用。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职务岗位调整、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实际任职时间 计算并发放薪酬。 第十条 公司授薪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实行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 3 年。 第四章 薪酬调整和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动态优化调整,以持续适配公 司发展需求。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情形导致公司对前期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导致企业发生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 为或给企业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应当依法依规并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 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绩效年薪追回期限原则上与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发生期限一致。绩效年薪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 人员。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事项,在考核利润予以相应扣减后,本着尽职合规免责、激励作为的原则,不再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进行追 索扣回,但如该部分损失对企业影响重大,则应按一事一议原则单独考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d8ae9a8-9ac6-4bbf-8309-c9e6569a228f.PDF ─────────┬──────────────────────────────────────────────── 2026-06-12 18:18│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号拓中大厦 28层 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2.00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3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5日(周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冯瑾宇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号拓中大厦 25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 宜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53f4f1b-9206-41b4-bf9d-4b0329734a0f.PDF ─────────┬──────────────────────────────────────────────── 2026-06-12 18:17│浙商中拓(000906):“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 ─────────┴──────────────────────────────────────────────── 一、使命愿景 愿景:成为世界一流的大宗资产配置平台 使命:让产业链更集约、更绿色、更智能 二、核心战略 关键资源能源+自主可控物流+未来终端场景。即掌握关键矿产资源所有权、销售权、加工权等,掌控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对新质生 产力的稳定供应与成本优势,筑牢产业竞争力;掌握自主可控的贸易物流权,布局物流经营资产,提升端对端的调拨配置效率;挖掘 具备大规模市场空间的终端场景,掌握并引导创新技术赋能产业升级和产品创新,同时推动科技创新,实现前沿技术与终端场景的链 接。 三、发展策略 (一)对标优秀同行,实施十大“转型” 客商结构转型、盈利模式转型、交易模式转型、物流模式转型、风控模式转型、投资模式转型、运营模式转型、决策模式转型、 组织模式转型和人才价值转型。 (二)开展生态合作,培养十二大“能力” 宏观与产业政策研究与转化能力、矿产资源开发与运营能力、自主可控物流能力、非标商品研发和流通能力、制造实体运营能力 、再生资源拆解和回收能力、终端大项目承接和集成能力、科技创新与项目孵化能力、资产并购与重组能力、品牌运营与资本运作能 力、全球融资与财税优化能力、涉外法律保障与合规服务能力。 四、发展举措 (一)发展十大供应链 以“终端渠道+价格管理+流量变现”为经营理念,发展钢铁供应链、煤炭供应链、油气供应链、橡胶供应链、光伏供应链、储能 供应链、不锈钢供应链、铜铝铅锌锡供应链、油脂油料供应链和再生资源供应链。 (二)明确三大区域选择 基于大宗商品贸易规模、市场增速、国家战略方向、区域风险四大维度,优先布局全球化业务机会大且风险可控的区域,即东北 亚和中亚与新疆内蒙地区、中国沿海沿江西南与东南亚一带、中东非洲南美战略支点国家。 (三)打造三大制造基地 打造绿色金属冶炼和回收基地、绿色能源开发和储备基地、高端新材料制造和组配基地。 (四)对接四大终端场景 以十大供应链为引擎,重点服务新能源与低碳转型、新基建与城市更新、新制造与绿色循环和新技术与智能应用四大终端场景, 将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深度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关键环节。 五、保障体系 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双招双引”目标,建设创新中心、平台中心、运营中心、风控中心、保障中心“五大中心”,构建市 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内部营商环境,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资产最优、以人为本”的平台,不断招引优秀客商、优秀团队 、优秀人才加入中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c26ce7f-f982-4a21-86e8-01366ee22d60.PDF ─────────┬──────────────────────────────────────────────── 2026-06-12 18:17│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4dd6c2d-0957-4063-a534-d082557cc920.PDF ─────────┬──────────────────────────────────────────────── 2026-06-12 18:16│浙商中拓(000906):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 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26-3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设立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及制订《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拟在董事会下新设“合规风控委员会”,由杨威、徐愧儒、童列春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委员,杨威担任主 任委员,并相应制订《董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详见 2026年 6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董 事会合规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周二)上午 11:00 在杭州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3 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26-39《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二、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37e98fc-65ba-4f40-b6e7-9c6b505da02e.PDF ─────────┬──────────────────────────────────────────────── 2026-06-10 17:38│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1 日、2024 年 9 月 9 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总额累计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于2025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MTN67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注册额 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67 号)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完成 202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简称 26 中拓 MTN002 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二 期中期票据 债券代码 102682086 期限 3 年 起息日 2026 年 6 月 9 日 兑付日 2029 年 6 月 9 日 计划发行总额 4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4 亿元 发行利率 2.14%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4 家 合规申购金额 2.2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2.14% 最低申购价位 2.05% 有效申购家数 4 家 有效申购金额 2.2 亿元 簿记管理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本 次 中 期 票 据 发 行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 ) 和 上 海 清 算 所 网(www.sh clearing.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7a152e6-aab6-4160-bb28-3fd6116adb72.PDF ─────────┬──────────────────────────────────────────────── 2026-05-30 00:00│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709,663,1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92,256,213.2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9,663,1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6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1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7、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8*****631 2 08*****776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 2502 投资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冯瑾宇 咨询电话:0571-86850618 传真电话:0571-86850639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5a0d10f-962a-4107-9f88-0d12d03374f2.PDF ─────────┬──────────────────────────────────────────────── 2026-05-15 19:54│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349,70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7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4,328,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2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5,379,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0%。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48,915,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5%;反对758,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8%;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49,259,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7%;反对398,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49,26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4%;反对430,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06,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86%;反对430,535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2%;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9,20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5%;反对482,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15,8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5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83%;反对482,39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9%;弃权15,8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499,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5%;反对1,188,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弃权20,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841,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67%;反对1,188,03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0%;弃权20,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力栋、倪慧 3、结论性意见:浙商中拓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51f795d-df60-401e-b409-2ea1c004f308.PDF ─────────┬──────────────────────────────────────────────── 2026-05-15 19:54│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杭州·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 C 区九层9F.C Area of Huanglong Century Plaza.Hangda Road .Hangzhou.China电话(Tel ):(0571)28006970 传真(Fax):(0571)87901646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公司提供的文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 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均与原件相符,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 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 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除此之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 次股东会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会议登 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30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号拓中大厦 28层 3号会议室 召开。 2.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 28 层 3 号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 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 123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349,70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780%。其 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344,328,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20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9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 5,379,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0%。前述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其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现场会议以书面投 票的形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经审议并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8,915,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5%;反对 758,1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8%;弃权 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97%。 2.《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9,259,4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7%;反对 398,1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弃权 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44%。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265,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4%;反对 430,5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06,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86%;反 对 430,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209,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5%;反对 482,3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 15,8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51,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83%;反 对 482,3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9%;弃权 15,8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5.《关于 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499,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5%;反对 1,188,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20,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4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67%;反 对 1,188,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00%;弃权 20,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452bdd9-2ee7-4edf-8bec-c72373982310.PDF ─────────┬──────────────────────────────────────────────── 2026-05-08 17: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 月 24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 的沟通交流,促进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3 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董事 、总经理徐愧儒先生,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邢哲愎先生,副总经理潘轶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如遇 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等投资者关心 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 您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互动交流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08f3976-12d4-4de6-bab2-7c00a7339965.PDF ─────────┬──────────────────────────────────────────────── 2026-04-24 17:28│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1 日、2024 年 9 月 9 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总额累计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于2025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MTN67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注册额 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67 号)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完成 202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简称 26 中拓 MTN001 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债券代码 102681603 期限 3 年 起息日 2026 年 4 月 23 日 兑付日 2029 年 4 月 23 日 计划发行总额 5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 亿元 发行利率 2.29%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0 家 合规申购金额 10.4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2.34% 最低申购价位 2.04% 有效申购家数 7 家 有效申购金额 7.4 亿元 簿记管理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次 中 期 票 据 发 行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 ) 和 上 海 清 算 所 网(www.sh clearing.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0da7b64-79ab-4f44-8467-ea170ba9d3e1.PDF ─────────┬──────────────────────────────────────────────── 2026-04-24 00:35│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dba3ca7-2653-42de-ae94-9bec97ce0a03.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222,716,219.5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20,908,111.43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22,090,811.14 元,2025 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70,690,233.70 元。 4.公司拟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 709,663,1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共计 派送现金红利 92,256,213.27 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42%,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7 .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 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总额计算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2,256,213.27 141,712,335.80 244,822,192.6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2,716,219.56 368,855,101.90 682,907,575.90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00,572,545.0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70,690,233.7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8,790,741.7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24,826,299.1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8,790,741.7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78,790,741.72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9 年)》等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 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和 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2.30%和 1.68%,均低于 50%。 四、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 红方案(含半年报、三季报等)。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9b424c0-ffe5-4098-afc8-c20bb711451d.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 ─────────┴──────────────────────────────────────────────── 浙商中拓(00090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838e392-c5b4-4c20-a502-238347feb3dd.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法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五项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235608-8aef-473a-9860-1cf5d3f8b415.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 仪 电 2024 年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 已完结(天健会计 气、东海 月 6 日 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师事务所需在 5% 证券、天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的范围内与华仪 健 会 计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电气承担连带责 师 事 务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任,天健会计师事 所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务所已按期履行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瑛瑛,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安科瑞、先锋电子、同星科技、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沛钰,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先锋电子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弋守川,2007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浙商中拓、威马农机、科伦药业、万里扬、珀莱雅等上市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基于公司 2025 年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人工投入将相应增加,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费用为 28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 03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85 万元),较前一年增加 7.46%。 2026 年年报审计费用将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其中工作人日数根 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 2026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754992-1cd7-44c8-a21c-a484e56c0870.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应用手册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通过日常审计监督、专项内控测试及内 控手册修订完善等方式来完成内部控制审计及测试工作,测试评价范围涵盖了公司本级和所有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并对以下单位进行了重点评价: 序号 单位名称 简称 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级 2 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中拓 3 浙商中拓鑫益(海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拓鑫益 4 SHARPMAX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 锋睿国际 5 浙商中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中拓 6 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拓新能源 7 浙商中拓(北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拓 8 SINO CROWN INTERNATIONAL PTE.LTD. 中冠国际 9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中拓 10 浙商中拓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中拓 11 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湖南中拓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内部控制五要素内容,分为 4 大板块,各板块的重点内容分别为:1、总部通用板块:公 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内部审计、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担保业务、工程项目、关联方交易、财务报告 等;2、大宗板块:营运资金、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临调业务、存货管理、供应链业务、进出口业务、期现业务、外汇管理等;3、 物流板块:仓储管理、物流运输管理、加工业务、营运资金、存货管理等;4、其他板块: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等。重 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仓储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供应链业务、进出口业务、物流运输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的程序,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实施现 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通过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 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填写 评价工作底稿,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应用手册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 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1%(不含),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0.1%(含),小于 0.5%(含)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0.5%(不含)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不含),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含),小于 1%(含)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不含)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 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 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因内 控缺陷导致经济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0.2%(不含),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2%(含),小于 1%(含),则认 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不含),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导 致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存在重大或灾难性的环境损害, 职工或公民健康问题突出,导致多名职工或公民死亡;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关注并展开调查,对企 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纷纷流失;公司缺乏“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 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责令停业整顿等;环境存在比较严重的破坏,影响多位职工或公民健康;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企业声誉 受到严重损害;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较严重;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投资失败。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 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对环境或公民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负面消息引起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媒体关注,但并未公开报道,企业声誉受到轻 微损害;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存在流失现象;没有形成“三重一大”决策过程文档。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2ece71e-031c-46ec-8402-9039775cf876.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 质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 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6 日 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 会 计 师 事 务 天健会计师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所需在 5%的 事务所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范 围 内 与 华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 仪 电 气 承 担 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 连带责任,已 带赔偿责任。 按 期 履 行 判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瑛瑛,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安科瑞、先锋电子、同星科技、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沛钰,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先锋电子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弋守川,2007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浙商中拓、威马农机、科伦药业、万里扬、珀莱雅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 (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质量管理体系,修订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重要作用。 (一)项目咨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咨询团队配备具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人员,确保项目组能够获得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咨询及意见分歧处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意见分歧的处理、防范和控制执业 风险。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以四级复核为基础,兼顾项目性质与风险程度、监管要求、承办机构等因素的多级复核体系。在 2025 年 年报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技术部复核和签发合伙人复核等。 (四)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其中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 。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即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开展的全所范围内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持续 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嵌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监控程序,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的政策和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评价在监控活动中发现的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并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同时根据对根本原因的调查结果, 设计和采取整改措施,以应对识别出的缺陷。 四、具体工作方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 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 充分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 。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制定了多项保密管理办法,制度体系涵盖了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教育培训、涉密人员管理 、涉密载体管理、涉密场所管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等多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切实 保障国家和客户的数据安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数据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数据信息的保密要求,并规定 了数据处理、传输和存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措施。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制定了完善的职业责任保险计提制度,具备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规范。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6a72412-2a14-4dcd-93ad-96d4075a50b5.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f9798d-306c-40bc-a25f-29d97df9b397.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3bb86e5-8b92-44f3-9af4-8607a02d9893.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814a68-d383-4b5b-8473-aaada47e77d9.PDF ─────────┬──────────────────────────────────────────────── 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23)。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业系为各类基建和制造业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物流配送、生产加工、产业金融、价格管理、生产管理 和咨询、数字化等全链条集成化和一站式服务,帮助客户降本增效,优化产业链整体资源配置。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 ,公司积极克服行业下行影响,全力拓市场、促改革、抓管理、化风险、强能力,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55 亿元,利润总额 9.5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23 亿元。 1、经营实物量实现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公司实物量仍保持较快增长,2025 年经营实物量 1.5 亿吨,同比增长 41.47%。报告期内黑 色板块经营实物量约 9,700 万吨,同比增长 32.28%,其中,钢材实物量约 3,402 万吨;铁矿石实物量约 4,722 万吨。能化板块实 物量约 4,576 万吨,增长 66.74%。其中,动力煤实物量 2,917万吨,同比增长 43.85%。 2、业务结构更趋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一是黑色基本盘稳固。报告期内,黑色板块营业收入达 1,220 亿元,同比增长 3.12%,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 51.81%。二是能源化工与新能源板块快速增长。报告期内,两大板块营业收入合计占比达 36.93%,较 2024年提升 8.30 个百分点。其中,能源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740亿元,同比增长 55.77%。新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30 亿元,同比增长 26 .03%。 3、全球化拓展取得较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营收达 823 亿元,同比增长 32.50%。海外经营网络持续扩大,业务覆盖全球 89 个国家和地区,新设 中东、韩国办事处,开通覆盖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关键市场的国际物流航线,并在葡萄牙落地首个海外光伏项目,在印尼获得5 家 矿山企业镍矿包销权。 4、贸工结合推进持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贸工一体发展。中拓新材料工厂全年实现产值 16.64 亿元,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并获得 1,603 万元超 长期特别国债补助。丰南综合体全年吞吐量达 210.2 万吨,加工量 37.75 万吨;德清综合体吞吐量 93.2 万吨,加工量 24.2 万吨 。 5、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业创新、交易创新、数字创新上持续发力。一是推进产业创新,加强与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交流合作,探索 产业与技术的创新发展方式;二是加强交易创新,借助人工智能等方式辅助交易决策,探索智研交易;三是加强数字创新体系,成立 中拓智能科技公司,组建 AI 训练师队伍,探索智能场景,提升业务效率和风控水平。 6、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强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抓早抓小、抓大抓难”的风控理念,建立覆盖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机制;精细化客商管理,推出“常规 +临时+合同”授信模式,实行白名单随报随批,并强化事业部风控主体责任;加强合规建设,构建多法域条款库,发布多项国别合规 指引,提升海外合规经营水平;强化数智风控能力,完成风控、担保、CRM 等系统上线或重构,推动风控指标归口统计与数据赋能。 二、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708,561,6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 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达 141,712,335.80 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8.42%。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制定《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9 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 33%,积极践行稳定、可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政策,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总股本 709,663,1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92,256,213.27 元,占合 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4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高于总股本的 2%,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10.08 元/股。 截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届满,浙江交通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03 .5299 万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8%,增持金额 8,717.44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2,565.8713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5.89%。 四、公司治理与ESG实践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规开展内部控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治理管控水平日益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度 ESG 报告,传递公司在 ESG 领域的绩效和成果,公司华证 ESG 评级由 BBB 跃升至 AA,Wind ESG 评级由 BBB 上调至 A,均为公 司历年 ESG 评级最高等级,并入选华证“2025 年 A股上市公司 ESG 评级最佳进步 TOP100”榜单、大湾区 ESG 优秀披露榜单,荣 获 2025 年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优秀案例、2025浙江省上市公司 ESG 战略慈善影响力成长企业和 2025 年度上市公司 ESG 价值 传递奖。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条件已达成。2025年 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本次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2 人,行权价格为 4.91 元/股,行权数量共 110.15 万 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 0.16%。本次行权股票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上市流通。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真诚、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持续健全投资者日常交流互动机制。报告期内共披露调研纪要 4 篇,通 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 36 条,回复率达 100%,有效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正面、专业、准确解答 投资者疑问;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参加“2025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主题活动”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深入交流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问题;公司在杭州总部举办 2025 年 度分析师现场交流会议,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与申万宏源、兴业证券、中信建投、长江证券、中 银证券等主流券商 20 余名分析师展开深入交流,深度解读行业前景与公司战略布局。 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持续推动规范治理,加 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通过提升股东回报和 ESG 治理体系,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a2080d7-afcd-4d5d-b3aa-2878abe3ae01.PDF ─────────┬──────────────────────────────────────────────── 2026-04-23 20:11│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报告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e1ed8e-3d96-4807-9aaf-f9914898a476.PDF ─────────┬──────────────────────────────────────────────── 2026-04-23 20:11│浙商中拓(00090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商中拓(00090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af9de1-4e07-4bac-8a54-25b91789b47f.PDF ─────────┬──────────────────────────────────────────────── 2026-04-23 20:11│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487dcdf-9441-493e-902f-b67c21b296af.PDF ─────────┬──────────────────────────────────────────────── 2026-04-23 20:10│浙商中拓(000906):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健审〔2026〕8730 号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商中拓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浙商中拓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浙商中拓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浙商中拓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 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商中拓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的规定编制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浙商中拓管理层编制的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金融业务情况 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浙商中拓管理层编制的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商中拓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20f149-69b1-4276-aab9-1d4c6a23a7b5.PDF ─────────┬──────────────────────────────────────────────── 2026-04-23 20:10│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d00b28-814f-4431-921d-22ff45124483.PDF ─────────┬──────────────────────────────────────────────── 2026-04-23 20:10│浙商中拓(000906):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8728 号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浙商中拓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 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浙商中拓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浙商中拓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浙商中拓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商中拓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浙商中拓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浙商中拓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商中拓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112072-97ab-4d2d-a2c4-25b8072687ab.PDF ─────────┬──────────────────────────────────────────────── 2026-04-23 20:09│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0: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 28层 3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中作《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载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 5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3、4、5 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周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25 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冯瑾宇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 25 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 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6f94fd-3e57-454e-8d40-457402cec6e4.PDF ─────────┬──────────────────────────────────────────────── 2026-04-23 20:09│浙商中拓(000906):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已收到现任独立董事童列春、韩洪灵、张旭亮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对现任 独立董事童列春、韩洪灵、张旭亮的独立性情况分别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d016c90-0497-4926-9158-343caab7a706.PDF ─────────┬──────────────────────────────────────────────── 2026-04-23 20:09│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洪灵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洪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854bc9-59c0-42e4-9f60-c40851f9f107.PDF ─────────┬──────────────────────────────────────────────── 2026-04-23 20:09│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亮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a75f6b6-783d-429e-890c-63e4cf38267e.PDF ─────────┬──────────────────────────────────────────────── 2026-04-23 20:09│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永斌(已离任)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永斌(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3b4946-774b-4cc4-8731-a2abf12863f4.PDF ─────────┬──────────────────────────────────────────────── 2026-04-23 20:09│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列春 ─────────┴────────────────────────────────────────────────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列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5af52c-c5a0-4e0c-94a5-dee87cdefc50.PDF ─────────┬──────────────────────────────────────────────── 2026-04-23 20:07│浙商中拓(00090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主要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 已完结(天健 者 东海证券、天健会计 月 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5% 师 6 日 ,因华 的 事务所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范围内与华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仪电气承担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连带责任,已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第一次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第二次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执行情况 、初步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中关注到的问题提出 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4c77589-b897-40e7-97bd-769e82d21e51.PDF ─────────┬──────────────────────────────────────────────── 2026-04-23 20:06│浙商中拓(0009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浙商中拓(00090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bc1a585-0bac-42ff-8848-c377c9ea0df2.PDF ─────────┬──────────────────────────────────────────────── 2026-04-23 20:05│浙商中拓(00090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浙商中拓(00090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6c03922-a285-4a34-8a75-8bef38b6db7e.PDF ─────────┬──────────────────────────────────────────────── 2026-04-23 20:05│浙商中拓(000906):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cd8f48-4664-40eb-8ad4-336b6bb73d43.PDF ─────────┬──────────────────────────────────────────────── 2026-04-03 17:38│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年度预算管理要求,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办理债券注册发行的全部事项。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 2025 年7 月 22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 5]SCP194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 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194号)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完成 2026 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简称 26 中拓 SCP006 限公司 2026 年度第六 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代码 012680867 期限 270 日 起息日 2026 年 04 月 03 日 兑付日 2026 年 12 月 29 日 计划发行总额 5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 亿元 发行利率 1.74%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2 家 合规申购金额 7.3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1.75% 最低申购价位 1.59% 有效申购家数 10 家 有效申购金额 5.8 亿元 簿记管理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本 次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 ) 和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www.shclearing.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e8b5e604-0cf6-44b9-8262-4d19f124142a.PDF ─────────┬──────────────────────────────────────────────── 2026-03-27 17:58│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63dd6e9-bf9a-456e-b143-31f02940883c.PDF ─────────┬──────────────────────────────────────────────── 2026-03-25 18: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参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响水法院”)裁定批准《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 30 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江苏德 龙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等 30 家公司重整程序。 2.风险提示: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一、 进展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或“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与江苏德龙等 30 家公司及其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作为部分资产的重整投资人参与江苏德龙等 30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将联 合合作方共同对相关资产与权益实施重整投资事项(简称“本次重整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参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 30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近日公司收到响水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作出的“(2024)苏0921 破 49 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响水法院根据江苏 德龙等 30家公司及其管理人的申请,裁定批准《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 30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 30 家公司重整程序。 二、 说明事项 本次重整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程序审议通过。本次重整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本次重整投资交易安排初步测 算,本次重整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因本次重整投资交易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本 次重整投资事项触发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后正式实施。 三、 风险分析 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整事宜,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31d5758-1f4b-4766-bb4a-e6f6f0ac1294.PDF ─────────┬──────────────────────────────────────────────── 2026-03-20 00:00│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总额累计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155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 金额为人民币 22.5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155 号)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完成 2026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简称 26 中拓 SCP004 限公司 2026 年度第四 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代码 012680673 期限 268 日 起息日 2026 年 3 月 18 日 兑付日 2026 年 12 月 11 日 计划发行总额 5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 亿元 发行利率 1.80%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1 家 合规申购金额 7.3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1.82% 最低申购价位 1.66% 有效申购家数 9 家 有效申购金额 5.50 亿元 簿记管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次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 ) 和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www.shclearing.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7fab9cee-750b-492a-b908-d6cdaf57a64e.PDF ─────────┬──────────────────────────────────────────────── 2026-03-13 18:05│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湖南中拓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商中拓”)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 南)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浙江中拓”、“湖南中拓”)于 2020 年12 月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引进杭州富浙国证合创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方”)。现自交割日起已满 5 年,经沟通确认,投资方按照实施债转股时的相关协议 约定到期退出,由浙商中拓向投资方支付转让价款 1,040,538,356.16元,受让其持有的浙江中拓、湖南中拓 46.04%、46.07%股权, 实现其投资退出。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实施了浙江中拓、湖南中拓债转股,具体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02)、《关于拟引进投资者对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湖南中拓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03)及《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0-106)。 根据 2020 年 12 月增资浙江中拓、湖南中拓时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自交割日起 5年内,投资方未通过重组退出或转让退出的 ,有权要求浙商中拓根据协议约定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中拓、湖南中拓股权。现自交割日起已满 5 年,根据投资方要求,并经公司与 投资方沟通确认,公司拟通过回购方式受让投资方持有的浙江中拓、湖南中拓股权,转让价款为 1,040,538,356.16 元。 本次回购前后,浙江中拓、湖南中拓股东持股情况分别如下: 浙江中拓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退出前持股比例 退出后持股比例 1 浙商中拓 53.96% 100.00% 2 投资方 46.04% 0.00% 合计 100.00% 100.00% 湖南中拓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退出前持股比例 退出后持股比例 1 浙商中拓 53.93% 100.00% 2 投资方 46.07% 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方退出是根据 2020 年 12 月浙江中拓、湖南中拓实施债转股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安排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09f16c0d-e086-4845-ab3e-481e84345f21.PDF ─────────┬──────────────────────────────────────────────── 2026-03-05 18: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邢哲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邢哲愎先生简历附后。 邢哲愎先生熟悉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证券等专业知识,能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邢哲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71-86850618 传真号码:0571-86850639 电子邮箱:xingzb@zmd.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27 层-28 层 邮政编码:311203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2c6291a2-c040-4ea7-940c-8770d92b6a69.PDF ─────────┬──────────────────────────────────────────────── 2026-03-05 18:06│浙商中拓(000906):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5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26-16《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acd942d4-d35b-451a-ab05-c49fa046314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浙商中拓: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9349.PDF ─────────┬──────────────────────────────────────────────── 2026-04-24│浙商中拓: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9360.PDF ─────────┬──────────────────────────────────────────────── 2025-10-25│浙商中拓: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765.PDF ─────────┬──────────────────────────────────────────────── 2025-08-23│浙商中拓: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9864.PDF ─────────┬──────────────────────────────────────────────── 2025-04-24│浙商中拓: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3085.PDF ─────────┬──────────────────────────────────────────────── 2025-04-24│浙商中拓: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3105.PDF ─────────┬──────────────────────────────────────────────── 2024-10-26│浙商中拓: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4993.PDF ─────────┬──────────────────────────────────────────────── 2024-08-23│浙商中拓: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3023.PDF ─────────┬──────────────────────────────────────────────── 2024-04-25│浙商中拓: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230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