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06 浙商中拓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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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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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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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12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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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8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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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5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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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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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 │浙商中拓(00090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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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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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 │浙商中拓(00090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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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 │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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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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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349,70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7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4,328,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2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5,379,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0%。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48,915,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5%;反对758,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8%;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49,259,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7%;反对398,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49,26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4%;反对430,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06,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86%;反对430,535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2%;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9,20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5%;反对482,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15,8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5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83%;反对482,39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9%;弃权15,8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8,499,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5%;反对1,188,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弃权20,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841,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67%;反对1,188,03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0%;弃权20,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力栋、倪慧
3、结论性意见:浙商中拓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51f795d-df60-401e-b409-2ea1c004f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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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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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 C 区九层9F.C Area of Huanglong Century Plaza.Hangda Road .Hangzhou.China电话(Tel
):(0571)28006970 传真(Fax):(0571)87901646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公司提供的文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
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均与原件相符,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
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
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除此之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
次股东会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会议登
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30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号拓中大厦 28层 3号会议室
召开。
2.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 1658 号拓中大厦 28 层 3 号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
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 123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349,70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780%。其
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344,328,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20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9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 5,379,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0%。前述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其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现场会议以书面投
票的形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经审议并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8,915,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5%;反对 758,1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8%;弃权 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97%。
2.《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9,259,4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7%;反对 398,1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弃权 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44%。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265,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4%;反对 430,5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06,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86%;反
对 430,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02%;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9,209,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5%;反对 482,3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 15,8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51,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83%;反
对 482,3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9%;弃权 15,8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5.《关于 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499,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5%;反对 1,188,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20,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4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67%;反
对 1,188,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00%;弃权 20,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452bdd9-2ee7-4edf-8bec-c72373982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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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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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 月 24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
的沟通交流,促进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3 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董事
、总经理徐愧儒先生,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邢哲愎先生,副总经理潘轶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如遇
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等投资者关心
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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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08f3976-12d4-4de6-bab2-7c00a7339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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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8│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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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1 日、2024 年 9 月 9 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总额累计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于2025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MTN67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注册额
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67 号)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完成 202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简称 26 中拓 MTN001
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债券代码 102681603 期限 3 年
起息日 2026 年 4 月 23 日 兑付日 2029 年 4 月 23 日
计划发行总额 5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 亿元
发行利率 2.29%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0 家 合规申购金额 10.4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2.34% 最低申购价位 2.04%
有效申购家数 7 家 有效申购金额 7.4 亿元
簿记管理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次 中 期 票 据 发 行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 ) 和 上 海 清 算 所 网(www.sh
clearing.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0da7b64-79ab-4f44-8467-ea170ba9d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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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5│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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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dba3ca7-2653-42de-ae94-9bec97ce0a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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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浙商中拓(00090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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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222,716,219.5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20,908,111.43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22,090,811.14 元,2025 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70,690,233.70 元。
4.公司拟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 709,663,1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共计
派送现金红利 92,256,213.27 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42%,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7
.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
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总额计算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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