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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8(景峰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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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08 *ST景峰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6 18:06 │*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 │公司债... │ ├─────────┼──────────────────────────────────────────────┤ │2026-02-06 18:06 │*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 │公司债... │ ├─────────┼──────────────────────────────────────────────┤ │2026-02-03 17:57 │*ST景峰(000908):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 ├─────────┼──────────────────────────────────────────────┤ │2026-02-03 17:57 │*ST景峰(000908):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 ├─────────┼──────────────────────────────────────────────┤ │2026-02-03 17:57 │*ST景峰(000908):景峰医药重整计划 │ ├─────────┼──────────────────────────────────────────────┤ │2026-02-02 17:22 │*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 │公司债... │ ├─────────┼──────────────────────────────────────────────┤ │2026-01-30 00:00 │*ST景峰(000908):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30 00:00 │*ST景峰(000908):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 ├─────────┼──────────────────────────────────────────────┤ │2026-01-30 00:00 │*ST景峰(00090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30 00:00 │*ST景峰(000908):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2-06 18:06│*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 ─────────┴──────────────────────────────────────────────── *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5aa9fdd7-85d6-468e-b118-ad6a63bdcb81.PDF ─────────┬──────────────────────────────────────────────── 2026-02-06 18:06│*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 ─────────┴──────────────────────────────────────────────── *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31f93960-cd99-4b48-91fb-c4daf1887d26.PDF ─────────┬──────────────────────────────────────────────── 2026-02-03 17:57│*ST景峰(000908):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 年 2月 3 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 07 破 1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常德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 公司现就重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破 15号《决定书》 ,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 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 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 年 10 月 22 日,常德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06d62 58f66504c7faaa276f42aebd0ac)发布了《公告》,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5 年 10月 23 日和 2025年 11 月 2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 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和《关于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 2025年 12月 3日,景峰医药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2026年 1 月 29日,《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 人组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和《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 07破 1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现景 峰医药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各表决组表决通过,申请批准的重整计划包括债权分类及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 重整计划的执行与监督等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重整计划的制作、提交和表决程序合法。 综上,景峰医药公司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四、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常德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若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 持续发展轨道,将会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 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000万元至 -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30 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9)。 2、破产重整事项能否顺利执行完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常德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 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债券到期未清偿 根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16 景峰 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支付“16 景峰 01 ”的本息,本金为 2.95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 景峰 01”的到期本息。公司已与“16 景峰 01”持有人中 的 5 家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5家基金管理人代表了 9只证券投资基金,累计豁免其 所持有的公司“16 景峰 01”债券本金共计 1.1 亿元,以及其所持“16 景峰 01”债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除本金外应收 未收的全部费用。本次豁免后,公司尚未清偿“16景峰 01”的剩余本金为 1.85亿元。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 刊登在选定媒体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8d456546-97b9-45aa-b3ef-4ef22d8dec5f.PDF ─────────┬──────────────────────────────────────────────── 2026-02-03 17:57│*ST景峰(000908):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 2、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3,019.18 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进展所涉及的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公司已提起上诉,终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 考虑,公司将依据一审判决将赔偿损失及负担的费用计提预计负债计入损益,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终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的立案情况 2025 年 7月 11 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州法院”)对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泽”“被 告”)与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港”“原告”)之间关于一般取回权的纠纷正式立案(以下简称“本案”) 。原告大连金港的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侵占的财产(银行存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等)。 (二)相关股权关系说明 2023 年 11 月,金州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大连德泽因经营期 限届满而进入清算程序,自 2023年 12 月起大连德泽不再纳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大连金港原系大连德泽的全资子公司,后因司法拍卖,大连德泽持有大连金港 100%的股权被强制处置。本案于 2025 年 7 月 1 1 日立案时,大连德泽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大连金港亦不再为其子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金州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0213 强清 2号之一],自该《民事裁定书》作出之 日起,大连德泽继续存续经营并重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金州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辽 0213 民初 5357号],获悉金州法院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 如下: 1、被告大连德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大连金港返还人民币3,000 万元。 2、驳回原告大连金港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91,800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连德泽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 级人民法院。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车险纠纷、劳 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已立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该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公司已提起上诉,终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依据一审判决将赔偿损失及负担的 费用计提预计负债计入损益,最终实际影响需根据法院终审结果认定,最终诉讼、执行结果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辽 0213 民初 5357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e5347c9e-ea2d-49a2-95ce-d0299ecae690.PDF ─────────┬──────────────────────────────────────────────── 2026-02-03 17:57│*ST景峰(000908):景峰医药重整计划 ─────────┴──────────────────────────────────────────────── *ST景峰(000908):景峰医药重整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5d7ddeba-6663-4fa1-8507-5e196f0aea82.PDF ─────────┬──────────────────────────────────────────────── 2026-02-02 17:22│*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 ─────────┴──────────────────────────────────────────────── *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1ee742fe-6e69-4684-a991-f1d094c3e7be.PDF ─────────┬──────────────────────────────────────────────── 2026-01-30 00:00│*ST景峰(000908):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出资人组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月 29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 18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5、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张莉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76 人,代表股份 212,566,0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6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23,335,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4 人,代表股份 89,230,44 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24%。(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2,252,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7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12,252,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7592%;通过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5 人,代表股份 100,313,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022%。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083,3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4 人,代表股 份 89,230,4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24%。 8、公司管理人代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出资 人组会议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议案 1.00《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048,374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1%;反对 3,483,794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9%;弃权 33,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52,286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 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796,088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33%;反对 3,483,794 股,占出席本次出 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29%;弃权 33,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4)表决结果 该议案获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摘要 公司委托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进行见证。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韩旭律师、黄夏蕊律师现场见证出资人组 会议并出具了经该所负责人占荔荔确认的《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所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2、《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c82d425-bd46-495d-8fd7-541dc9490076.PDF ─────────┬──────────────────────────────────────────────── 2026-01-30 00:00│*ST景峰(000908):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者“公司”)于 2025年10月 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常德中院”或者“法院”)送达的(2024)湘 07破申 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破 15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 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 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 年 10 月 22 日,常德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06d625 8f66504c7faaa276f42aebd0ac)发布了《公告》,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5年 11月 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 12月 3日 上午 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5年 10月 23日和 2025年 11月 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 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和《关于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2025年 12月 3日,景峰医药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经报请常德中院,公司管理人定于 2026年 1月 29日上午 9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 表决《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 整投资人投资方案》(以下简称《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 2026年 1月 29日上午 9时,景峰医药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准时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 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一)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审查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 查补充申报债权; 3、管理人作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报告; 4、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予以表决; 5、管理人作《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予以表决; 6、管理人及债务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已依法申报债权并具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管理人工作人员、 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代表、债务人职工代表等。 二、债权核查情况 截至景峰医药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补充申报债权总额为 23.41万元(不含职工债权)。补充申报的债权中,经管理人审查 确定的债权总额为 21.80万元,涉及债权人 1家,确认为普通债权,不予确认债权金额为 1.61万元。同时,自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 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期间,因部分职工对公示职工债权提出异议、涉诉而暂未公示的职工债权已经取得了生效裁判文书等因素, 经管理人对异议或新增的职工债权进行补充调查公示,第二批职工债权的金额为 151.89万元。 三、本次会议表决情况 (一)《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和第八十三条、《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组因权益未受调整而不参 与表决,依法不设表决组。本次债权人会议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设普通债权组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债权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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