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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8(石药景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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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08 石药景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7:47 │石药景峰(000908):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 │2026-07-14 18:28 │石药景峰(00090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4 18:26 │石药景峰(000908):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8:25 │石药景峰(000908):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股权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7-05 15:38 │石药景峰(0009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7-01 16:57 │景峰医药(000908):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 ├─────────┼──────────────────────────────────────────────┤ │2026-07-01 16:56 │景峰医药(00090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6 17:41 │景峰医药(000908):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0 20:15 │ST景峰(000908):关于深交所对景峰医药2025年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 ├─────────┼──────────────────────────────────────────────┤ │2026-06-10 20:15 │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16 17:47│石药景峰(000908):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暂无实质影响。 一、本次诉讼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泽”)、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合 同纠纷一案,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州区法院”)已开庭审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大连德泽、上海景峰收到金州区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辽 0213 民初 3847 号],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金州区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 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暂无实质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辽 0213 民初 3847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45c5bc3b-ab33-42f5-a1eb-f5e2ba1dc203.PDF ─────────┬──────────────────────────────────────────────── 2026-07-14 18:28│石药景峰(00090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0 ~ 750 -3,256.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00 ~ -600 -2,981.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6 ~ 0.0054 -0.037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利完成司法重整,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财务费用等支出 下降,主营业务亏损同比大幅收窄;同时,公司本期确认结构性存款收益、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进一步提升业绩水平。上述因 素共同带动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7762c86-2084-4dc7-8042-0383d209870a.PDF ─────────┬──────────────────────────────────────────────── 2026-07-14 18:26│石药景峰(000908):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张翊维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股权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股权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张翊维先生、刘丰丰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11130ba-0b05-438a-b52b-dca59a83df21.PDF ─────────┬──────────────────────────────────────────────── 2026-07-14 18:25│石药景峰(000908):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股权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石药景峰(000908):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股权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8ec6296-f187-4209-92bd-ddec265f7d0f.PDF ─────────┬──────────────────────────────────────────────── 2026-07-05 15:38│石药景峰(0009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石药景峰,证券代码:000908)于 2026 年 7月 2日、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3.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及《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 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中文简称由“景峰医药”变更为“石药景峰”,英文简称由“Jingfeng Pharmaceuti”变更为 “CSPC Jingfeng”,公司名称、英文名称、证券代码均保持不变。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06e09552-0423-49f2-a047-5561598d83a2.PDF ─────────┬──────────────────────────────────────────────── 2026-07-01 16:57│景峰医药(000908):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 景峰医药(000908):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9680d7c-a5e0-483a-80ad-0e169a484693.PDF ─────────┬──────────────────────────────────────────────── 2026-07-01 16:56│景峰医药(00090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景峰医药(00090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7c6d141-86c1-4395-8abb-545fd2ea82d9.PDF ─────────┬──────────────────────────────────────────────── 2026-06-16 17:41│景峰医药(000908):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的25,00 0,000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22.88%,占公司总股本的1.4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 司 近 日 通 过 查 询 京 东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https://pmsearch.jd.com/?publishSource=7&projectType=&sea rchParam=%E5%8F%B6%E6%B9%98%E6%AD%A6&enc=utf-8),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 东、实际控制 (股) 股本比例 或其他权利限制, 人及其一致行 如有请列明 动人 叶湘武 否 109,252,286 6.21% 2014 年发行股份 累 计 被 司 法 冻结 购买资产取得、协 58,771,644 股,累 议受让取得、二级 计 质 押 9,410,000 市场方式取得 股 合计 - 109,252,286 6.21% - - 2.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 本次司法拍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拍卖股份 是否为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称 卖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来源 限售股 (股) 比例 及限售 类型 叶湘武 2,500,000 2.29% 0.14% 2014 年发 否 2026 年 2026 年 上海市 司 法 2,500,000 2.29% 0.14% 行股份购 7 月 22 7 月 25 第二中 拍卖 2,500,000 2.29% 0.14% 买资产取 日 10 日 10 时 级人民 2,500,000 2.29% 0.14% 得、协议 时 法院 2,500,000 2.29% 0.14% 受 让 取 2,500,000 2.29% 0.14% 得、二级 2,500,000 2.29% 0.14% 市场方式 2,500,000 2.29% 0.14% 取得 2,500,000 2.29% 0.14% 2,500,000 2.29% 0.14% 合计 25,000,000 22.88% 1.42% - - - -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 次 股 份 拍 卖 平 台 为 京 东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https://pmsearch.jd.com/?publishSource=7&projectType=&searchParam=%E5%8F%B6%E6%B9%98%E6%AD%A6&enc=u tf-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 、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b73cd52-2a88-434b-a62d-b70c38c9d208.PDF ─────────┬──────────────────────────────────────────────── 2026-06-10 20:15│ST景峰(000908):关于深交所对景峰医药2025年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 ST景峰(000908):关于深交所对景峰医药2025年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af211f5-9061-486a-94af-4ab1d2d48c19.PDF ─────────┬──────────────────────────────────────────────── 2026-06-10 20:15│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f87a6d0-307f-4604-81e1-d2424e7242cc.PDF ─────────┬──────────────────────────────────────────────── 2026-06-10 20:14│ST景峰(000908):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 对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1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上述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回复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公司提 供的资料、公开信息以及与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等的沟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及改善措施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分析是客观、合理的。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面临行业集采常态化、医保控 费政策持续深化的外部压力,核心注射剂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均出现下滑。同时,公司在 2024 年度因债务重组等事项产生了较大金额 的非经常性损益,该等收益在 2025 年未延续发生,导致2025 年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看,化药制 剂企业普遍面临业绩承压的挑战,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具有行业共性。 关于盈利能力恶化风险,我们认为随着司法重整计划于 2026 年 3 月执行完毕,石药集团正式成为控股股东,公司资金实力、 治理结构及产业协同能力已发生根本性转变。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30.84%,初步验证了盈利 能力的修复态势。公司已采取的降本增效、优化产品管线、稳定核心产品销售等措施正在逐步见效。 二、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充分性、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为 250.7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66%,主要系出租资产、销售材料等正常经营之 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对营业收入扣 除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扣除项目认定准确、金额计算无误,不存在应扣未扣的情形,符合监管要求。 三、关于减值准备、坏账准备、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是充分、合理的。公司已聘请外部评估机构(北京国 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开发支出等项目进行了独立的减值测试,测 试过程及关键参数(如折现率、预测期增长率等)选取合理,评估结论可信。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已覆盖所有滞销、过期、库龄 较长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测算方法谨慎。信用减值方面,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测算,计提比例与客户信用风险状况相匹配 。预计负债已完整覆盖未决诉讼、亏损合同、退货款及债券违约金等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仅为 2,314.32 万元,规模较小。虽然公司目前各项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但若未来行业环境进一步恶化或公 司经营未能如期改善,仍存在因大额资产减值导致净资产转为负值的风险。建议管理层密切监控核心资产的运营情况,定期进行减值 测试,并积极通过重整后的资金注入优化资产结构。 四、关于大额未弥补亏损的形成原因及消化计划 我们认为,公司对大额未弥补亏损(-11.27 亿元)形成原因的分析是清晰的。主要源于:核心产品参芎葡萄糖注射液被调出国 家医保目录后销量断崖式下滑;前期对外投资未达预期导致的巨额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以及高额债务融资成本对利润的长期侵蚀。 公司提出的后续消化亏损计划具有可行性。司法重整已执行完毕,20.61 亿元重整投资款的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公司资不抵债的 困境,并清偿了“16 景峰01”债券等债务,避免了高额利息的持续发生。石药集团成为控股股东后,可在研发、生产、供应链、销 售渠道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全面赋能。建议公司聚焦心血管、抗肿瘤(榄香烯)等核心管线,整合现有批文资源,借助石药的渠道优势 提升产品覆盖率,逐步以产生的经营利润弥补历史亏损。该计划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难以彻底消化巨额亏损,但已为公司创 造了持续经营并扭转亏损的有利条件。 五、关于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消除的合理性 我们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在 2025 年度已消除,依据合理、充分。具体而言: 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6 年 3 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登记完成,重整投资款 20.61 亿元已到位,债务清偿工作基本完 成;2026 年 4 月,年审会计师出具《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相 关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债券偿付问题已解决:“16 景峰 01”债券剩余 1.85 亿元本金已通过重整资源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该等债务的违约责任 及利息,消除了重大的流动性风险。 资产负债结构显著优化:截至 2026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已增至 25.10亿元,净资产增至 20.87 亿元(主要因重整投资 款及转增股本计入),资产负债率大幅改善,摆脱了资不抵债的局面。 2026 年第一季度已实现盈利: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367.02 万元,同比增长130.84%,扣非净利润也实现了 118.03%的增长,表 明主营业务正在修复。 六、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自查 经逐条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的情形已消除,年审会计师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符合撤销“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 司目前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cd2126d9-2388-4517-b22a-9180338686be.PDF ─────────┬──────────────────────────────────────────────── 2026-06-10 20:12│ST景峰(000908):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 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6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景峰医药”,证 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08”,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中文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景峰医药”。 3、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08”。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6月 12 日(星期五)。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月 11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 复牌。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同时公司 2021、2022及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七) 项的规定,自 2024 年 5 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大信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 报告》,并于 2025 年 4 月27 日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25 年 6 月 16 日,该项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因公司 2022、2023 及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继续 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1-03104 号)和《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6 号),确认 公司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目前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已满足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此外,经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 此,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 26〕第 1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 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景 峰医药”,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08”,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fa5801d-da96-42b2-a6a7-4defa6eb5cbb.PDF ─────────┬──────────────────────────────────────────────── 2026-06-10 20:12│ST景峰(00090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景峰(00090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eec7410-1bd9-418e-a16e-ae28f2aa2a58.PDF ─────────┬──────────────────────────────────────────────── 2026-05-21 19:34│ST景峰(00090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 1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翊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8 人,代表股份 712,649,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0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656,438,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0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3 人,代表股份 56,210,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6 人,代表股份 121,486,1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5,275,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9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3 人,代表股份 56,210,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4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6,162,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97%;反对 6,208,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711%;弃权 2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91%。 表决结果:通过。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5,245,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10%;反对 7,175,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69%;弃权 2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 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81,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52%; 反对 7,175,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3%; 弃权 2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5%。 表决结果:通过。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179,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11%;反对 9,353,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125%;弃权 1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567,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53%;反对 9,44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251%;弃权 6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404,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11%; 反对 9,44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30%; 弃权 6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9%。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6,621,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2%;反对 5,757,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79%;弃权 270,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458,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84%; 反对 5,757,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92%; 弃权 270,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6,676,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18%;反对 5,78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19%;弃权 187,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512,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31%; 反对 5,78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27%; 弃权 187,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1%。 表决结果:通过,刘丰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6,846,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7%;反对 5,61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880%;弃权 187,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682,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31%; 反对 5,61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28%; 弃权 187,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1%。 表决结果:通过,冀志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6,911,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9%;反对 5,553,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793%;弃权 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748,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71%; 反对 5,553,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2%; 弃权 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6,593,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2%;反对 5,866,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232%;弃权 189,4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430,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151%; 反对 5,866,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90%; 弃权 189,4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0%。 表决结果:通过,郭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摘要 公司委托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韩旭律师、黄夏蕊律师现场见证股东会并出具了 经该所负责人占荔荔确认的《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1df8b41-5cef-4b68-b6f1-d508bff04415.PDF ─────────┬──────────────────────────────────────────────── 2026-05-21 19:34│ST景峰(00090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景峰(00090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84ffffe-73e7-485a-bb3d-d562e5cc1769.PDF ─────────┬──────────────────────────────────────────────── 2026-05-21 19:32│ST景峰(000908):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 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 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 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469cb0e-0093-45c2-9a77-85636dad320a.PDF ─────────┬──────────────────────────────────────────────── 2026-05-06 18:24│ST景峰(000908):关于股东提议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6 日收到控股股东石药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出具的《关于提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石药控股提议将《关于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临时提案提出之日,控股股东石药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57,482,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 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经自查,若郭策先生被选 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一、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提案名称:《关于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景峰医药的内部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利益,石药控股提议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郭策先生的简历如下: 郭策先生,中国国籍,199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项目经 理,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经中心工程结算审计、资本运营中心分析师、资本运营中心总监。现任景峰医药董事会秘书。 郭策先生未持有景峰医药股份;与持有景峰医药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备查文件 《关于提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b5b12c3-6d3a-4989-9072-d70da6882d97.PDF ─────────┬──────────────────────────────────────────────── 2026-05-06 18:24│ST景峰(000908):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定于 202 6 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出具的《关于提出石药集团湖 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石药控股作为持有公司 26%股份的股东,提议将《关于补选郭策先 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提议增 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临时提案提出之日,控股股东石药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57,482,662 股,占总股本的 2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 ,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更新后的 2025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月 15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1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1001.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2025 年度董事会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非累积投票 √√ 0 作报告 提案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除股东临时提案以外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3、提案 2、4、5、7、8为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提案 7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5表决通过是提案 6及提案 7表决结 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文件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 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 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间:截至 2026 年 5月 19 日 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邓慧颖 电话/传真:0736-7320908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f63f5ae-f733-45bb-9208-d9c0be88379e.PDF ─────────┬──────────────────────────────────────────────── 2026-04-30 00:00│ST景峰(000908):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 一、董事离任情况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董事叶高静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高静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叶高静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叶高静女士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9年4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叶高静女士辞职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 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高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作为董事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叶高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 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业务发展与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叶高静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备查文件 叶高静女士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9c014bd-b5d6-4130-8b60-50837b2a52e6.PDF ─────────┬──────────────────────────────────────────────── 2026-04-28 23:49│ST景峰(00090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 号双创大厦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3、提案 2、4、5、7、8 为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提案 7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5表决通过是提案 6及提案 7表决结 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文件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 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 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 号双创大厦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间:截至 2026 年 5月 19 日 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邓慧颖 电话/传真:0736-7320908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2c3b12-6434-4917-ba5f-58d7c16f6cf9.PDF ─────────┬──────────────────────────────────────────────── 2026-04-28 23:41│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报告 ─────────┴──────────────────────────────────────────────── 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bd8588-adce-4207-9c60-7421f5e4adcb.PDF ─────────┬──────────────────────────────────────────────── 2026-04-28 23:41│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970fb1-d65e-4aa6-83f8-a54ab5c942e3.PDF ─────────┬──────────────────────────────────────────────── 2026-04-28 23:38│ST景峰(00090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黎晓光女士、堵国成先生及徐一民先生出 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黎晓光女士、堵国成先生及徐一民先生的任职经历、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df8583-6803-4172-8ad9-293532dbfd84.PDF ─────────┬──────────────────────────────────────────────── 2026-04-28 23:38│ST景峰(00090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公司对大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 人为谢泽敏先生。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于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 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 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组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郭颖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 在大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佳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 2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 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河北萌帮水溶肥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三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许宗谅,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71)2022年、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82)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年度审 计报告,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44)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 点展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定 期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此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大信对公司 2 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 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五、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b7c753-103a-4aaf-80f2-336e9d2db77b.PDF ─────────┬──────────────────────────────────────────────── 2026-04-28 23:38│ST景峰(00090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景峰(00090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3155e9-41b1-4d93-945d-cf2c782c2426.PDF ─────────┬──────────────────────────────────────────────── 2026-04-28 23:38│ST景峰(000908):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 医药”)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年度 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所涉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景峰医药发行的“16景峰 01”债券期末余额 1.85亿元到期未清偿。 景峰医药预重整工作在有序推进并取得重大进展,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景峰医药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 计划,将有助于景峰医药彻底化解债务危机;若无法进入重整程序或重整失败,景峰医药可能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上述事项或情 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景峰医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 2024 年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意见所涉及的事项整改规范工作,积极采取以下规范措施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 2024年 7月 2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2024)湘 07破申 7号】,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4年 7月 30日,常德中院做出(2024)湘07破申 7号之一《决定 书》,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景峰医药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年 8月 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4年 8月 25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 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中选投资人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石药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及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025年 10月 21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 07破申 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破 15号《决定书》,常 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 12月 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 》。 2026年 1月 9日,景峰医药、管理人与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年 1月 29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重整计划主要包括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份由重整投资人受让; 通过公开招募确定重整投资人,投资人按照约定受让转增股份并支付投资款;针对不同类型债权制定差异化清偿方案,包括优先债权 、普通债权、劣后债权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债权等,最大化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6年 2月 3日,景峰医药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 07破 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6年 2月 6日,景峰医药收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共计 2,060,857,594.1 9元。 2026年 3月 10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而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879,774,351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 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 879,774,351 股增至1,759,548,702股。管理人对公司重整 计划执行情况出具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综上,公司已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投资款,并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款项直接改善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归母净资产将 大幅增加,公司利用投资款,完成"16景峰 01"等到期债务清偿,负债规模大幅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根本性优化。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后,公司的基本面发生了根本性改善,未来将逐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公司、债权人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综合评估,公司已有效化解部分债务,优化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了公司经营信用、经营困境、经营秩序和经营能力。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在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时,已审慎考虑本公司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以及可用融资来源。本公 司已制定下列计划及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 (一)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现管理团队将继续对产品、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进行改造提升,提高管理水平,重塑品牌优势, 包括:优化产品管线,聚焦存量核心产品;调整营销模式,由各子公司独立经营销售转变为公司统一销售模式;加强基层及民营医疗 机构等三终端销售布局,提升产品销售和市场覆盖率;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建设研发项目管理体系等,实 现市场快速恢复与可持续发展。 (二)持续做好主业,稳定经营业绩。目前,公司生产正常运转,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抓好生产组织和原料采购,降低运营成 本并认真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根据市场变化,增加公司新的收入方向;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 需求。 (三)公司进一步优化了组织运营管理架构,包括优化预算体系、经营责任制与考核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目标管理体系和 信息管理体系等。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战略、财务、人才、业务等方面的规范运作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运 营能力,不断强化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管理提升机制,降低管理成本及费用,推进和保障公司可持续发 展。 上述措施将有助于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经大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情形 已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6144cc-c811-4988-9543-d713834b6773.PDF ─────────┬──────────────────────────────────────────────── 2026-04-28 23:38│ST景峰(0009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石药集团湖南景 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于 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 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此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5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6 年 1月 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其他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进场前沟通会,就大信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 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进展和初步拟定的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要求会计师应尽职尽责、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3、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大信针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进行了重点沟通。 4、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其他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 ,就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和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总结。 5、2026 年 4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c0943d-d1c2-4fef-863d-47ed1da1a2ea.PDF ─────────┬──────────────────────────────────────────────── 2026-04-28 23:38│ST景峰(000908):关于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能 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同时公司 2021、2022及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七)项的规定,2024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 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大信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 报告》,并于 2025 年 4 月27 日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25 年 6 月 16 日,该项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因公司 2022、2023 及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继续 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889,814.6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48 0,067.70 元。 2、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1-03104 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经 消除。此外,大信出具了《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 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6 号),确认公司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目前不存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满足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综上,经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 此,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 交易。 2、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申请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8b009e-fcd6-44e4-912a-ba7ead7d515e.PDF ─────────┬──────────────────────────────────────────────── 2026-04-28 23:37│ST景峰(0009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26,842,120.12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11,362,708.65 元。鉴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且本报告 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889,814.60 元亦为负值。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0,889,814.60 152,304,308.31 -236,100,444.6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26,842,120.1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11,362,708.6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4,895,316.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目前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三)公司现金分 红条件: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等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 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86e431-894e-4ae6-9f98-1e210d165d0f.PDF ─────────┬──────────────────────────────────────────────── 2026-04-28 23:37│ST景峰(000908):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 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全面清查与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5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全面清查,项目包括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范围包括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开发支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经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为 531.74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2,825.38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 3,357.13 万元,合计占 202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50%,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明细如下表 :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名称 2025 年计提金额 占 202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423.73 5.24% 其他应收款 108.02 1.34% 小计 531.74 6.57%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762.47 9.43% 长期股权投资 1,653.06 20.44% 固定资产 147.35 1.82% 在建工程 262.51 3.25% 小计 2,825.38 34.93% 合计 3,357.13 41.50%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 经核算,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531.74 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 经核算,公司 2025 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2,825.38 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3,357.13 万元,全部计入 2025 年度损益,将相应减少 2025 年度的利润总额 3,357.13 万元。 公司本次按照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c99e32-c2db-444e-8b64-b5c97c2607a9.PDF ─────────┬──────────────────────────────────────────────── 2026-04-28 23:37│ST景峰(0009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石药集团湖 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大 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9.5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97.75%;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研发管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入管理、采购与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入管理,研发管理,采购与生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的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 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翊维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22d99f-2524-4b2f-acdf-4d754b911dcb.PDF ─────────┬──────────────────────────────────────────────── 2026-04-28 23:37│ST景峰(00090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2026年 4月 27日,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本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等工 作的要求,提议公司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5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设有 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 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家网络成员 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于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颖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 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佳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2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 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河北萌帮水溶肥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三明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许宗谅,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5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 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大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具备足 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11f8ef-7fdb-4967-bd5a-8f80483edd3a.PDF ─────────┬──────────────────────────────────────────────── 2026-04-28 23:37│ST景峰(000908):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一、目的 根据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8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 ,领取相应薪酬。 2、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占比不超过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 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部分绩效薪酬在月度基于审慎原则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设置标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年 序号 职务 基本薪酬 年度绩效薪酬 (税前) (税前) 1 总裁/副总裁 10-50 万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 2 财务负责人/董 10-25 万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 事会秘书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 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ba7d01-b8d4-4d6e-8026-82b057db2ed9.PDF ─────────┬──────────────────────────────────────────────── 2026-04-28 23:37│ST景峰(0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冀志斌) ─────────┴──────────────────────────────────────────────── ST景峰(0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冀志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630562-a6cc-4a64-918c-12696345b6bd.PDF ─────────┬──────────────────────────────────────────────── 2026-04-28 23:37│ST景峰(0009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ST景峰(0009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70feb6-4648-45bc-b568-d22f21788dbf.PDF ─────────┬──────────────────────────────────────────────── 2026-04-28 23:37│ST景峰(0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冀志斌) ─────────┴──────────────────────────────────────────────── ST景峰(0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冀志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5b9b9f-2b66-4fd0-b14d-165f00ae5c59.PDF ─────────┬──────────────────────────────────────────────── 2026-04-28 23:36│ST景峰(0009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景峰(0009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4576a9-496e-48a3-a44e-d782cc0b9bd0.PDF ─────────┬──────────────────────────────────────────────── 2026-04-28 23:36│ST景峰(00090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日上午 9:30 在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 号双创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马学红女士、叶高静女士、独立董事徐一民先生、黎晓光女士、堵国成 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会议由董事长张翊维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7),本议 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 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议案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本 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整体经营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设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工商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丰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冀志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 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第 1、2、10、11、13、14、15、16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7d2362-974e-4879-a391-1c8edc8c2232.PDF ─────────┬──────────────────────────────────────────────── 2026-04-28 23:35│ST景峰(000908):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2026]第 1-03105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03105 号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景峰医药”)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景峰医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景峰医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7a7180-4608-4902-a032-8aee479c1be7.PDF ─────────┬──────────────────────────────────────────────── 2026-04-28 23:35│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景峰(0009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6c9c7f-bb48-4369-89e4-57b78f613dde.PDF ─────────┬──────────────────────────────────────────────── 2026-04-28 23:35│ST景峰(000908):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5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5 号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 4月 27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03104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景峰医药编制的《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景峰医药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峰医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景峰医药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 以对景峰医药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景峰医药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景峰医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景峰医药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景峰医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景峰医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a8ab98-9cb9-4886-9c27-be07da8f5cc0.PDF ─────────┬──────────────────────────────────────────────── 2026-04-28 23:35│ST景峰(00090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4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4 号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7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03104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景峰医药编制 的《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景峰医药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峰医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景峰医药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景峰医药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景峰医药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景峰医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景峰医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85f047-9622-49ab-8a90-9581beefa2de.PDF ─────────┬──────────────────────────────────────────────── 2026-04-28 23:35│ST景峰(000908):2024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6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6 号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景峰医药”)编制的《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景峰医药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报和对外披露《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景 峰医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景峰医药董事会编报的《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 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景峰医药编制的《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景峰医药消除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b19572-d786-496f-9a97-47cbcfd7b7aa.PDF ─────────┬──────────────────────────────────────────────── 2026-04-28 23:34│ST景峰(0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少先) ─────────┴──────────────────────────────────────────────── ST景峰(0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少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08674c-59f4-4ca6-ac02-72ae6fc1f8c5.PDF ─────────┬──────────────────────────────────────────────── 2026-04-28 23:34│ST景峰(00090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 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其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五条 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考核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工资 总额。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结构 (一)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根据其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薪酬体系与绩 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薪酬,公司不发放董事津贴。 (二)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年度的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评价结果挂钩;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 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业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当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 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或定期发放,部分绩效薪酬在月度基于审慎原则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 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 发放。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励: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如有)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 期激励(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激励事项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等确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c432b4-2dec-4e46-9a5a-d7852833044e.PDF ─────────┬──────────────────────────────────────────────── 2026-04-28 23:34│ST景峰(00090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ST景峰(00090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a50725-c43c-4abd-acfc-fb137eca9fb9.PDF ─────────┬──────────────────────────────────────────────── 2026-04-28 23:34│ST景峰(0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亭) ─────────┴──────────────────────────────────────────────── ST景峰(0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6b8c1b-2a6b-4a14-be70-84df876e5686.PDF ─────────┬──────────────────────────────────────────────── 2026-04-28 23:34│ST景峰(0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一民) ─────────┴──────────────────────────────────────────────── ST景峰(0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一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c12e31-9e07-44a5-81b5-6e59945dbf7f.PDF ─────────┬──────────────────────────────────────────────── 2026-04-22 17:58│ST景峰(000908):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信息变更的说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 4月2日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选举第 九届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0)。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选举 张翊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42)。 公司相关信息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nan Jingf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CSPC Hunan Jingf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注册资本 879,774,351 元 1,759,548,702 元 法定代表人 刘树林 张翊维 董事长 张莉(代) 张翊维 二、变更的原因说明 因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统一品牌形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故对公司名称等进行 相应变更。 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根据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 要求,公司对拟变更的名称进行了调整,并最终获准更名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7121062680 名称: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伍仟玖佰伍拾肆万捌仟柒佰零贰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张翊维 住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703 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 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全称不涉及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变更,证券简称“ST 景峰”、证券代码“000908”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目前经营管理需 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eeabfb2-9e89-43d5-8f7d-065da44cec78.PDF ─────────┬──────────────────────────────────────────────── 2026-04-03 17:36│ST景峰(0009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划扣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年4月2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过户登记确认书》,叶湘武所持公司300万股股份已完成司法划扣。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司法划扣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约定,为积极推动重整,叶湘武无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让渡本人所持300万股公司股票,所让渡的股 票由公司自行处置,变现所得归公司所有。该部分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2026年4月2日,公司 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叶湘武所持公司300万股股份已完成司法划扣。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叶湘武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一)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叶湘武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05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增持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96)。 (二)2025年1月22日,因被司法强制执行,叶湘武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1,00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卖出,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11%。 (三)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2日期间,因被司法强制执行,叶湘武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8,65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 动卖出,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四)2026年3月11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导致总股本增加至1,759,548,702股,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转增股份过户完成后,叶湘武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 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五)2026年4月2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叶湘武所持公司300 万股股份已完成司法划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1,684,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自前次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叶湘武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前后,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叶湘武 120,847,486 13.74 109,252,286 6.21 叶高静 0 0 0 0 叶湘伦 2,127,724 0.24 2,127,724 0.12 毕元 注 304,300 0.02 合计 122,975,210 13.98 111,684,310 6.35 注:“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以2022年6月15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股东持股情况为依据。前述《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披露时,毕元尚未认定为叶湘武的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毕元属于叶湘武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中包含毕元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 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ed175211-0b78-4f10-b4f8-af466afc129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ST景峰: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0001.PDF ─────────┬──────────────────────────────────────────────── 2026-04-29│ST景峰: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0012.PDF ─────────┬──────────────────────────────────────────────── 2025-10-29│*ST景峰: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229.PDF ─────────┬──────────────────────────────────────────────── 2025-08-25│ST景峰: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5/1224590994.pdf ─────────┬──────────────────────────────────────────────── 2025-04-29│*ST景峰: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404.PDF ─────────┬──────────────────────────────────────────────── 2025-04-29│*ST景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448.PDF ─────────┬──────────────────────────────────────────────── 2024-10-31│*ST景峰: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123.PDF ─────────┬──────────────────────────────────────────────── 2024-08-30│*ST景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7470.PDF ─────────┬──────────────────────────────────────────────── 2024-04-30│景峰医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477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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