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09 *ST数源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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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 │*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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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 │*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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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6 │*ST数源(000909):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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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6 │*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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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5 │*ST数源(000909):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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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2 │*ST数源(00090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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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 │*ST数源(000909):关于到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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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6 │*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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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5 │*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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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3 │*ST数源(00090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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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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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9.8.1 条第四项的规定,2023 年 5月 4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由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月 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 2026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2026 年 9月 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20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 年 9月 1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
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数源”,证券代
码仍为“000909”,公司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数源”
3、股票代码:000909
4、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9月 10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10%。
二、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的原因及影响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20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
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审慎判断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会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对本次事项高度警醒,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压实审计委员会、监
事会监督职责,健全财务核算与资金管控内控制度,严格业务真实性核查;加强关键岗位合规与财务准则培训,筑牢财务舞弊风险防
线,持续提升财务报告质量与信息披露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571-88271018
2、电子邮箱:stock@soyea.com.cn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ea973012-4f6a-4058-a3e1-aed52aac9e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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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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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a6a41a38-c49d-4db7-8b7f-643b84992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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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6│*ST数源(000909):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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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股份”)拟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
、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物资”)分别签署《物业管理合同》,杭氧股份及杭氧物资拟将其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
湖街道相府路 799 号的杭氧集团临安制造基地全域物业服务工作委托东软股份承接。合同期限为 2026年 10月 1日至 2028年 9月 3
0日止,物业服务总费用为 378 万元/年,其中公司与杭氧股份合同交易金额 243.92万元/年,与杭氧物资合同交易金额 134.08万元
/年。东软股份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本次交易需在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且经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本次交易对手方杭氧股份为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之二级控股子公司,杭氧物资为杭州资
本之三级控股子公司,杭州资本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 9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由于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左鹏飞先生、林荣荣女士回
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将提交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
1、公司名称: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12-18
3、法定代表人:韩一松
4、注册资本: 33000 万元人民币
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
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工
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制
冷、空调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工
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4.11%。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关联法人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1,508,253.38 万元,净利润 94,885.37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1,018,782.24 万元。
(二)关联方二
1、公司名称: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10-10
3、法定代表人:杨卉
4、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浙江省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
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关联法人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45,654.06万元、净利润1,011.64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公
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 26,999.36 万元。
三、本次交易标的、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为东软股份为杭氧集团临安制造基地提供的园区运营管理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交易
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
1、合同主体
甲方(委托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人):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范围及期限
(1)委托范围为甲方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号的杭氧集团临安制造基地,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922.3亩,采用
“1+1”服务模式。
(2)服务期限为合同期间为 2026年 10月 1日至 2028年 9月 30日止,合同交易金额 243.92万元/年。
3、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内容:主要提供基地综合大楼、单身公寓及配套区域物业服务,涵盖办公区域保洁、会务接待、礼仪迎宾
、内部安保、设施综合维修、公寓及健身中心日常管理,同时承担园区绿植养护、苗木补植移植、广场花卉常态化养护等服务,保障
办公、住宿区域规范有序、环境整洁。
4、服务费用
东软股份拟与杭氧股份签署的合同交易金额为 243.92万元/年。
5、费用支付方式
本次东软股份与杭氧股份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分四次支付,每服务三个月支付 60.98万元,即陆拾万玖仟捌佰元整,甲方在每季
度次月初对乙方上一季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通知乙方开具上季度物业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当月底前支付给
乙方。
(二)合同二
1、合同主体
甲方(委托人):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人):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范围及期限
(1)委托范围为甲方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号的杭氧集团临安制造基地,占地面积 984.83亩(含基地外泵阀
公司新厂区 62.53亩)。本次物业服务保洁的主要项目包括:倒班宿舍总建筑面积 21709㎡,制造基地园区的公共部位保洁及垃圾清
运处理,整个基地的绿化区域保洁。
(2)委托管理期限为 2026年 10月 1日至 2028年 9月 30日止,共计 2年。3、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内容:提供制造基地全域公共
区域运维保障,涵盖厂区道路、停车场、公共设施、管网井池及 20万㎡绿化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清洁、落叶杂物清理;落实雨污
水井、化粪池等设施定期巡查、疏通、清掏维保,及时上报现场异常问题;统筹基地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规范化清运处置,全面保障
厂区公共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合规。
4、服务费用
东软股份拟与杭氧物资签署的合同交易金额为 134.08万元/年。
5、费用支付方式
本次东软股份与杭氧物资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分四次支付,每次 33.5万元,即叁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乙方在每季度第三个月
月初开具本季度物业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月底前将季度物业费用支付给乙方。
上述合同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具体以相关方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软股份受托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系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预计将对其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
参考相关成本支出情况及市场化因素定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及交
易对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月 1日至 7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
为 643.27 万元,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一级控股子公司西湖电子集团向公司提供的关联借款本金为 1971.8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决议;
3、相关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c0667681-f0a5-4b7c-842e-f2bb6b9f6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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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6│*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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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dfae5d26-72fa-4984-87bc-2a3262a17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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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5│*ST数源(000909):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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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0cf7586a-63f0-434e-a7a7-e71513680d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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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2│*ST数源(00090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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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a92f5ab1-e9ea-490c-b630-077613c05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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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ST数源(000909):关于到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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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关于到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1f6c4195-7efa-4b13-89c7-2d2850d6f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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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6│*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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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8月 10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
于 7月 31 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名。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6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 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采购产品、商品等 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租出等 1,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预计接受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劳务 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预计接受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 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接受劳务/服务、租入等 4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左鹏飞先生林荣荣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择期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具
体以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ce68cc0a-5ae9-4f42-8908-8fcd08224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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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5│*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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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5ace772c-1a70-4ec5-a458-09569c31b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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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3│*ST数源(00090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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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ffcd7df5-1663-47cf-8dc3-8cffbde85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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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3│*ST数源(00090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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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407f8349-8eb5-4d93-a3f9-97330d42c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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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2│*ST数源(00090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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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30ba790c-1637-4042-9e4c-45ed6f311c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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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12│*ST数源(000909):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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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84d08b5b-36a3-4579-9e5c-813750638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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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49│*ST数源(000909):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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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12 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1324号致: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21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8月5日下午 14点 30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
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8月 5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所见证律师;
3、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持股数共计 181,394,87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414%。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9名,代表股份共计 12,798,95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40%。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93,165,721股,反对1,023,500股,弃权4,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表决结果为
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a526612d-b16f-49f8-99e8-12c395f246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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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49│*ST数源(000909):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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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718470aa-a856-484b-8f41-9080c6fd4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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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7:52│*ST数源(0009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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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2026年7月27日、7月2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
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1120260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2db2ba38-1c7a-44b5-86d8-70e43c79c6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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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8│*ST数源(00090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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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与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0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8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日
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双方亲笔签名的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
2、登记时间: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合规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
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
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
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
办理登记手续。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潇雨
电话:0571-88271018
电子邮箱:stock@soyea.com.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
7、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71d9991f-cedd-402f-aae5-1f620513f2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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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7│*ST数源(00090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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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会”),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中会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
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要求,公司对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公开招标。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华兴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沟通,浙江中会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
(5)执行事务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2、人员信息
(1)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73人(2)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32人(3)上年
度末(2025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3、业务规模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 年
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
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
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玲,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
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厦钨新能等超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ST 围海等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延江股份等超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江玲、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江玲、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华兴所为公司提供的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8.6 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8.6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3.6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公司原聘任的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会”)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根据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
求,公司对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招标。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华兴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就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中会进行了沟通,浙江中会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
无异议。浙江中会与华兴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
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华兴所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华兴所有关资格证
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华兴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决议;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207d112-e48e-4381-a4ff-3d84eb2eb7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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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6│*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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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7月 20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7
月 17 日由专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聘任的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要求,公司对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招标。
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
无异议。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3082cf4b-8479-4238-89b0-f11618408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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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8│*ST数源(00090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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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00 ~ -1,000 -4,805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64.62% ~ 79.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520 ~ -1,820 -4,909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48.67% ~ 62.9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28 ~ -0.0388 -0.1098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业绩变动原因主要系:1、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各类减值准备,本期未发生大额减
值计提事项,各类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2、上年同期,公司可弥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减少,进而导致所得税
费用相应增加,本报告期未发生此类事项,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予以详细披露。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015fcb0-0305-4817-9b81-f67966568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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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45│*ST数源(000909):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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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4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的 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在实际担保发生时,签署授权额度和期限的担保协议文件。担保
授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0 日、2026 年 2月 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将实施下述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登云支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实施担保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已审议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方式 的担保 保前担 保后担 后可用担
例 的资产负 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保额度
债率
数源科 杭州易 100% 65.26% 连带 20,000 3,599.16 4,099.16 15,300
技股份 和网络 责任
有限公 有限公 保证
司 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 11月 15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号
3、法定代表人:葛新良
4、注册资本:2,8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00% 100%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57%
10.03% 0.83%
数源科技
100%
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非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736.20 13,554.00
负债总额 7,875.89 8,845.39
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 4,600.00
流动负债总额 7,498.61 8,495.9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0 0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4,860.31 4,708.61
项 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1-3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29.41 706.04
利润总额 -2,529.29 -132.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3.84 -151.71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登云支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签订《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登云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
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4、保证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大写)伍佰万圆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
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子公司经营正常,因此本次实施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时,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本
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6年7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37,95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2
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14,987.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
4.2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持股49%的参股公司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转
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案件已于2024年6月中旬终审判决,涉及金额为4,900万元(担保本金,不含利息及其他诉讼费用)。该案
于2025年3月进入执行阶段,2025年12月由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裁定撤销执行。截至本公告日,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法院
扣划金额为735,017.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6月14日、2025年3月26日、2026年1月17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子公司收到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
执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和《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裁定终结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黑龙江新绿洲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和利息9,117,969
.5元被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6)。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c223ef74-1a4c-42b3-bd9a-5a2d2a25c2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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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8│*ST数源(0009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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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2026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
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1120260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f35f8e2-bc4e-4879-a1d8-aedf73742e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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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0│*ST数源(000909):数源科技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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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
产”)之参股公司黑龙江新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新绿洲”)叁亿元的借款业务提供 100%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黑龙江新绿洲的其他两位股东杭州绿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云置业”)、杭州荣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都置业
”)同样对上述借款业务提供 100%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证各方的权益,经协商,绿云置业和荣都置业对上述担保中债务人的
清偿责任分别向公司提供一般责任的反担保,同时公司也对上述担保中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向绿云置业和荣都置业提供一般责任的反担
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
借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由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黑龙江新绿洲的股东荣都置业将其持有的黑龙江新绿洲 10%的股权转让与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电子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数源软件园”,西湖数源软件园
现已更名为“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子公司中兴房产持有黑龙江新绿洲 44%的股权,公司
控股股东通过西湖数源软件园持有黑龙江新绿洲 10%的股权,前期公司对黑龙江新绿洲提供的担保,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被动
形成关联担保对前述担保进行审议和披露。同时因西湖数源软件园作为股东将继承原股东荣都置业与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一般责任的
反担保,公司对西湖数源软件园提供的反担保将被动形成关联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后形成关联担保和关联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据公司了解,西湖数源软件园未与龙江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同时也未与相关股东方签署反担保协议。
二、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目前,黑龙江新绿洲经营困难,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偿还相关款项。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其他担保方荣都置业及绿
云置业均为被执行人,已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作为黑龙江新绿洲的担保方,公司高度重视黑龙江新绿洲未能按期偿付相应本金和利息的事项,根据《保证合同》约定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对黑龙江新绿洲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9,117,969.5 元被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形成对黑龙江新绿洲的应收债权。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履行担保责任后将及时督促黑
龙江新绿洲及担保方尽快向公司清偿上述款项,否则公司将对黑龙江新绿洲及担保方采取担保追偿诉讼等手段,以收回欠款,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e904ef4-6858-4a19-98fa-9ca729c2b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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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ST数源(00090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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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12 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1098号致: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29 日下午 14点 30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
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所见证律师;
3、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持股数共计 181,455,97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553%。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3名,代表股份共计 14,287,65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4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190,115,523股,反对5,458,100股,弃权17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48%,表决结
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df3e81e-052d-41ab-8a01-6dd01d042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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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ST数源(000909):数源科技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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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占红霞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调整
,占红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占红霞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占红霞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相关规
定做好交接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
制度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06fb5da-fcb4-4cc5-8531-45a275c0f4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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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ST数源(00090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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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
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7人,代表股份 195,743,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19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81,455,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人,代表
股份 14,287,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4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115,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48%;反对 5,4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884%;弃权1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47,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90%;反对 5,4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685%;弃权 1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82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卢文婷、陈晗钰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e10b43f-3c40-4a87-b3b2-8a4ba172b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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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54│*ST数源(000909):数源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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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与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上级考核要求及《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的考核:
(一)公司董事(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章程》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考核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薪酬标准与目标高低相匹配原则;
(二)薪酬增减与业绩变化相一致原则;
(三)市场化业绩决定市场化薪酬原则。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股东委派并由股东发放薪酬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与津贴;
(三)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担任的具-2-
体职务、履职情况等领取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酬。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由年薪(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所领取的基本岗位报酬。基本年薪根据企业规模、行业薪酬水
平、市场价值、岗位风险程度、经营情况等,按照其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结合上级单位有关国资监管规定及职级设置等因素合理确
定。
(二)绩效年薪: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浮动收入,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绩效年薪原则上占基本年薪与绩效
年薪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指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收入,主要指任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等。任
期激励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年薪(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 20%。
第十条 在公司改革转型、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以及在急、难、险、重等经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特别贡献的,经董事会
研究决定可给予特别奖励。特别奖励作为非经常性收入予以单列并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
重要依据,且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或者上级部门确认的数据为依
据。
第十二条 考核指标。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在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其中
个人业绩指标权重须合理且一般不低于 40%。
第十三条 公司副职负责人的年薪以正职负责人为基准,个人年薪系数由董事会根据岗位职责、承担风险、贡献大小、年度经营
业绩完成情况等确定,并在 0.6~0.9 之间拉开档次。副职负责人平均年薪系数不得超过正职负责人的 85%。
第六章 薪酬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考核前预发、考核后清算的方式兑现。
(一) 基本年薪部分,一般按照基本年薪标准按月预发;(二) 绩效年薪部分,采取月度预发、考核后清算的方式发放,预发
的绩效年薪一般不超过绩效年薪基数的 60%,考核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对未能退还预发当中多发部分年薪的,可在以后年度年薪
中进行抵扣,或直接扣减任期激励收入。绩效年薪具体计算公式: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40%×60%×年度考核得分÷100×绩效年薪调节系数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根据公司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市国-4-
资委有关工作总额及薪酬水平调控总体要求、市场薪酬水平、物价指数变动等因素并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承担风险、贡献大小、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等因素研究确定,最高不超过 3。
(三)任期激励收入部分,在任期届满后根据个人任期考核结果核定发放。任期内如提前结束聘期的,可在完成离任审计并经董
事会或股东会研究决定后支付相应部分的任期激励收入。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董事会有权扣减当年全部绩效年薪;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以
酌情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职务发生变动,薪酬根据岗位任职时间按比例进行核定。一般情况下,任职时间超过
3 个月(含),原则上参与年度考核,根据个人考核结果并按照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兑现;任职时间不足 3 个月,原则上不参与年度
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索扣回。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事项,在效益指标以相应扣减后,本着尽职合规免责、激励积极作为的原则,不再对相关责任
人薪酬进行追索扣回,但如该部分损失对公司影响重大,则按一事一议原则单独考虑。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上级有关工资分配指导和调控政策制度等规定
执行;本制度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a778aaa-0a59-4e7c-a6f3-c7a9e0132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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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52│*ST数源(000909):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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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蒋力放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临近退休年龄,蒋
力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蒋力放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力放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相关规
定做好交接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力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
制度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c6be973-8a36-48cf-b0b4-13e23bb11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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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51│*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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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6月 11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6月 8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名。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d96b77a-bcac-4faa-a164-139e4852b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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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49│*ST数源(00090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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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双方亲笔签名的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23日至 2026年 6月 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合规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
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
决票)。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
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
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
证券公司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红霞、宋俊莹
电话:0571-88271018
电子邮箱:stock@soyea.com.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
7、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c6d410f4-833e-43fe-ad17-be6910936b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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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3│*ST数源(00090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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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0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0日(星期三)9:1
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3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7人,代表股份 211,638,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5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81,501,9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6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2人,代表股份 30,136,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4人,代表股份 30,269,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3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2人,代表股份 30,136,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4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 181,368,271股股份,已按规
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47,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033%;反对 3,503,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738%;弃权2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47,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33%;反对 3,503,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38%;弃权 2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228%。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三年后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73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70%;反对 3,67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373%;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69,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43%;反对 3,6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64%;弃权 2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39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卢文婷、陈晗钰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af5eeaa-626e-480c-b70b-4a82a36bf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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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0│*ST数源(00090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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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12 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939号致: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10 日下午 14点 30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
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10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所见证律师;
3、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持股数共计 181,501,97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659%。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2名,代表股份共计 30,136,27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49%。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6,547,771股,反对3,503,401股,弃权218,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33%,表决结果
为通过。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合计回避表决
权股份数181,368,271股。
2、《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7,737,742股,反对3,676,701股,弃权223,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70%,表决结
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c9c82dd-bb39-416b-bc4b-44edcdd071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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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数源(0009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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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12 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795号致: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9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29 日下午 14点 30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
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5、《关于 2025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6、《关于 2025年度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所见证律师;
3、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人,持股数共计 188,102,04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737%。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3名,代表股份共计 24,480,60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8%。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95,359,341股,反对15,345,509股,弃权1,877,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81%,表决
结果为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同意195,359,341股,反对15,345,509股,弃权1,877,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81%,表决
结果为通过。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95,339,341股,反对15,365,509股,弃权1,877,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87%,表决
结果为通过。
4、《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195,495,141股,反对15,209,709股,弃权1,877,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19%,表决
结果为通过。
5、《关于 2025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同意191,686,547股,反对19,018,303股,弃权1,877,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4%,表决
结果为通过。
6、《关于 2025年度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的议案》
同意195,329,041股,反对15,375,809股,弃权1,877,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38%,表决
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fb1be68-fecb-4bb7-834d-697c15f12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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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数源(0009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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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9:1
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3人,代表股份 212,58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6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 188,102,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3人,代表股份 24,480,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0人,代表股份 31,214,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6,733,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人,代表股份 24,480,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5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981%;反对 15,34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186%;弃权1,8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25%;反对 15,345,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617%;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5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5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981%;反对 15,34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186%;弃权1,8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9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25%;反对 15,345,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617%;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5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3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87%;反对 15,36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280%;弃权1,8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7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584%;反对 15,365,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257%;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5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495,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619%;反对 15,209,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547%;弃权1,8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2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76%;反对 15,209,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266%;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5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68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04%;反对 19,018,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463%;弃权1,8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6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264%;反对 15,375,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578%;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58%。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29,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38%;反对 15,375,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329%;弃权1,8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60,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254%;反对 15,375,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587%;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5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61ae6cf-4edd-44f0-827f-1c31d73ca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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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4│*ST数源(00090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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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6月 10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6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 1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双方亲笔签名的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4日至 2026年 6月 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合规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
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
决票)。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
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
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
证券公司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红霞、宋俊莹
电话:0571-88271018
电子邮箱:stock@soyea.com.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
7、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38e6ee5-0b39-4cfd-9654-209c95d48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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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3│*ST数源(0009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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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2026年5月21日、5月22日、5月25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
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1120260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fb22845-7bf1-46e2-aedd-861eead80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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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ST数源(0009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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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益勇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陈益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fe1a38a-3a74-4f1b-8717-99b88aedb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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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ST数源(000909):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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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倪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倪勇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倪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倪勇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少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倪勇先生的
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倪勇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倪勇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
倪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倪勇先生离任将使公司董事会成员所含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应有的法定人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提名陈益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在陈益勇先生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将接
任倪勇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
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益勇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出具书面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辞职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8294770-581e-41d9-ac77-cdbae711a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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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ST数源(0009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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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益勇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 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a1f7e06-039f-4ae3-acec-68c703d81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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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1│*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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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5月 25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5月 22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名。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股份”)拟与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园开
公司”)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园开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号的西湖数源软件园项目,委托东软
股份提供招商运营及物业服务管理等运营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期限拟定为 5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3,230,639.00元。
本次交易对手方园开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电子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东软股份受托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系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发生,预计将对其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参
考相关成本支出情况及市场化因素定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及交易
对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左鹏飞先生、林荣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倪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成员所含独立董事人数
低于应有的法定人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益勇先生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在陈益勇先生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将接任倪勇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益勇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出具书面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
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b3f7075-5e09-431e-8fed-5abd4510cb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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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0│*ST数源(000909):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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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股份”)拟与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园开
公司”)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园开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号的西湖数源软件园项目,委托东软
股份提供招商运营及物业服务管理等运营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期限拟定为 5年。本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3,230,639.00元。
本次交易对手方园开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电子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且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三年后公司
将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左鹏飞先生
、林荣荣女士回避表决,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因此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公司与关联人西湖电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
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 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 11月 01日
3、法定代表人:蒋征波
4、注册资本:33,8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 11号楼 4楼(一照多址)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
;住宿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图文设计制作;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
理;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土地整治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餐饮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关联法人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园开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84,861.36万元,净资产59,396.56万元 ;2025年,营业收入 3,675.60万元
,净利润-5,215.60万元。截至 2026年 3月 31 日,园开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84,694 万元,净资产59,403万元;2026年 1-3月,
营业收入 973万元,净利润-12万元。
三、本次交易标的、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为东软股份提供的园区运营管理服务,相关费用的收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考相关成本支出情况及市
场化因素定价,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委托人):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托人):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范围及期限
(1)甲方现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号的西湖数源软件园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提供招商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管理等运营管
理服务。该项目占地面积51,40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非住宅,证载建筑面积 58,823.99平方米。(2)委托管理期限为 202
6年 5月 1日至 2031年 4 月 30日,共计 5年。3、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内容: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
4、服务费用
委托管理期间的服务费用包括招商运营管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服务费用与项目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委托运营管理服务费用
的 10%由甲方预留并根据考核情况另行支付。
(1)招商运营管理费包括招商运营人员管理费、招商运营奖励费和资金资助申报服务费。其中招商运营人员管理费由甲方向乙
方按照实际人工成本支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派驻人员,数量为 2人,其中 1人为项目主管,招商运营管理人员管理费总额预计为
35.7万元/年,超过岗位薪酬标准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招商运营奖励费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确定;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免
费申请荣誉、资质等非资金资助类证书,乙方不收取服务费,申请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申请获得的资金资助类资质,
乙方收取该资金资助金额的 35%作为服务费用。
(2)物业管理服务费主要包含物业管家、工程服务人员管理费及秩序部和环境部人员管理费等。其中,工程服务岗人员管理费
包含单项单价 2000元以下的零星维修、秩序和环境工具和耗材采购等费用,一次性包干 34万元,其余人员管理费由甲方向乙方按照
乙方实际人工成本支付。
5、费用支付方式
(1)招商运营人员管理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项下相关费用以每 3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月的次月月底前向乙方支付。甲方
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实际人工成本明细、费用合同及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2)招商运营奖励费每年结算一次,以当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进行结算,于次年的 1月 30日前向乙方支付。结算前,乙方需
提供截止 12月底当年所有运营合同的全套资料和台账。
(3)资金资助类申请服务费用,甲方在资助资金到账后的 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上述合同内容具体以相关方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软股份受托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系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发生,预计将对其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参
考相关成本支出情况及市场化因素定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及交易
对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西湖电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 122.45万元
,西湖电子集团向公司提供的关联借款本金为 1,060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3、相关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f8049b78-efe0-4e17-93bf-f9800a9c1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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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38│*ST数源(0009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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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2026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
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1120260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39f1b58-1983-49ae-8d27-31391b22d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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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26│*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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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5月 8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f2b37c8-1dac-43a3-bda4-0c38260c93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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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24│*ST数源(00090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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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9:15-15:
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
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
6.00 《关于 2025年度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的议 √
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会采用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迟于 2026年5月 28日)。
2、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23日至 2026年 5月 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合规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红霞、宋俊莹
电话:0571-88271018
传真:0571-88271038
邮箱:stock@soyea.com.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
邮编:310016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08c46d6c-9452-40f3-9b71-d482cfd95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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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22│*ST数源(000909):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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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董事兼总
经理左鹏飞先生、独立董事王直民先生、独立董事倪勇先生、副总经理蒋力放先生、财务总监李兴哲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潇雨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
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互动交流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59d5817-41e0-4423-87c8-4745d3780e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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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3│*ST数源(0009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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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2026年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
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1日开始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1120260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e966310-5710-40d8-97a7-63b0851da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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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数源(0009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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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2026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
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1日开始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1120260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98671d6-da71-4bf2-a9c9-ff54b112d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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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8│*ST数源(0009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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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a67dfdc-4d3c-4199-a77d-e3e7cd7898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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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7│*ST数源(00090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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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
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98e9a26-e328-422e-b88e-3faabaed8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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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6│*ST数源(00090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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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729cef-522f-4631-825b-f700bd90d04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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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ST数源: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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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2/1225469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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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ST数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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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7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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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ST数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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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3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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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ST数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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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3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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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ST数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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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73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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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数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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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27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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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ST数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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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ST数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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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ST数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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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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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ST数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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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3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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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ST数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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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9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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