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10 大亚圣象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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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12 │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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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12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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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1 │大亚圣象(0009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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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9 │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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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9 │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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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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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14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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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9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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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 │大亚圣象(0009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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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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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12│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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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739.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4,005,525.0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1.7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7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802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 月 6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号大亚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戴柏仙
咨询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电话:0511--868850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099f4fa-8653-4bd7-8ab1-c8a692aa1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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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12│大亚圣象(00091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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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告,获
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大亚 是 3,400 13.38% 6.21% 2021年 2 2026年 5月 中国建设银行
集团 月 24日 6日 股份有限公司
丹阳支行
合计 -- 3,400 13.38% 6.21%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大亚 是 3,400 13.38% 6.21% 否 否 2026年 5 办理解 中国建 自身
集团 月 6日 除质押 设银行 生产
登记手 股份有 经营
续之日 限公司
丹阳支
行
合计 -- 3,400 13.38% 6.21%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万股)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记数量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18,100 18,100 71.20% 33.07% 0 0% 0 0%
集团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
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593e09f-c101-4b85-b39f-404a113c6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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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1│大亚圣象(0009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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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0009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17dd85-b5c9-4f72-9bca-1b8c63ff44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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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9│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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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接受
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年 3
月 31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
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6年4月 22日 9:15-9:25,9:3
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2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4月 22日下午 3
:00。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下午 2:00在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56,478,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54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名,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54,20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3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
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 2,278,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
股凭证和授权委托证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
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55,983,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股数4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弃权股数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55,983,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股数4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弃权股数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55,997,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1%;反对股数4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弃权股数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
股数1,796,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512%;反对股数 4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154%;弃权股数 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35%。4.《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55,98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5%;反对股数4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弃权股数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781,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191%;反对股数 444,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203%;弃权股数 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06%。
5.《关于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55,824,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8%;反对股数6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7%;弃权股数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23,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660%;反对股数 619,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4%;弃权股数 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6%。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55,682,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3%;反对股数6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3%;弃权股数1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481,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241%;反对股数 618,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25%;弃权股数 17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8134%。
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55,662,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8%;反对股数6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3%;弃权股数1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462,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813%;反对股数 618,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25%;弃权股数 19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6562%。
上述议案中,议案 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未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
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
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970a819-1756-4707-b12c-d3e784e99a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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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9│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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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abee431-0c52-4d6f-bd59-af7676533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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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大亚圣象(00091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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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告,获
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大亚 是 1,300 5.11% 2.37% 否 否 2025年 办理解 中国工 自身
集团 10月 22 除质押 商银行 生产
日 登记手 股份有 经营
续之日 限公司
丹阳支
行
1,400 5.51% 2.56% 否 否 2026年 4 办理解 上海浦
月 20日 除质押 东发展
登记手 银行股
续之日 份有限
公司镇
江分行
合计 -- 2,700 10.62% 4.93%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大亚 是 1,300 5.11% 2.37% 2022年11 2025年 10 中国工商银行
集团 月17日 月 22 日 股份有限公司
丹阳支行
1,400 5.51% 2.56% 2025年2 2026年 4月 交通银行股份
月13日 10日 有限公司镇江
800 3.15% 1.46% 2025年2 2026年 4月 分行
月13日 10日
合计 -- 3,500 13.77% 6.3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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