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10 大亚圣象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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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9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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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 │大亚圣象(0009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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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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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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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6 │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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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6 │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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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6 │大亚圣象(00091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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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5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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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 │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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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 │大亚圣象(000910):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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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9│大亚圣象(0009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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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 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4月 22日(周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2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 4月 22日下
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 √
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除“提案 7.00” 因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提
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 2026年 3月 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 7.00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上述提案 3.00、4.00、5.00、6.00、7.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戴柏仙、巫前芳
电话号码:0511--86981046
传真号码: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wuqianfang@cndare.com
5、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5ae370-689d-4c9c-be0d-eddac2e48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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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大亚圣象(0009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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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 2025年 3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年 4月 18日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3月 1
7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
协商,确定了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通过公司财务总监向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的相关资料,并就审计报告中
可能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审阅和沟通。
(三)2026年1月6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2月26日及2026年3
月11日先后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披露。
(四)2026年3月12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按照总体审计安排出具了财务会计报表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12日
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
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5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五)2026年3月19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报告定稿,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要求,
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
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f5f72a4-a7a7-4f90-9a99-38ce03d92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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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大亚圣象(00091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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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
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指导思想,结合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
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PVC 地
板等,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
公司专注于地板和人造板产品生产销售二十多年,在行业地位、品牌运营、产业规模、技术研发和营销等方面沉淀了较强的核心
竞争力,成功蕴育了“大亚”人造板和“圣象”地板两个“中国 500最具价值品牌”。公司持续优化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在产品研
发和生产各阶段工作中,积极为客户提供功能独特、质量优良的产品,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展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深度挖掘价值创造潜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培育
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经营质量。聚焦做强主业,加强市场开拓,推进新领域、新产品、新赛道的发展;同时强化
成本控制,挖潜能、降成本、增效益,加强重点成本管控,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坚持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实力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创新发展,通过多年投入,建成了拥有技术创新能力的现代化研发中心;先后设立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并拥有地板行业国内首批通过 CNAS 国家认可的企业实验室;公司下属多个子公司先后被
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工厂。同时,公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内知名林业高校共建中国木业产学研科创平台;作为行业龙头
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为开发新产品提供了先决条件;此外还拥有多项独有的产品加工技术,全球
领先的“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实现从生产到产业链的全流程管控质量管理模式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保障了充足的产能与先进的技术
品质。用科技让资源得到更高效的使用,不断通过智能化设备来推进智能制造,提升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公
司竞争实力。
截至 2025年末,公司累计拥有专利授权 367项(其中:发明专利 94项,实用新型专利 221项,外观设计专利 52项);境内注
册商标 661枚,境外注册商标 81枚。
三、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提升公
司运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积极组织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优化利润分配,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近三年(2022
、2023和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96亿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的 99.41%。公司始终将股东价值创造放
在重要位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并通过滚动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长效回报机制,持续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未来,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治理水平,不断巩固核心竞争力。在制定利润
分配方案时,公司将全面考虑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经营规划、股东回报、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并紧
密结合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与项目资金需求。今后年度,若公司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将积极推行现金分红政策,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
定的现金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
公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全面、透明地向投资者呈现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表现与战略布局。同时,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
为导向,在合规前提下积极推进主动性、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强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进
行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公司积极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易平台
、业绩说明会、特定对象调研以及参与券商策略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深入、畅通的交流,持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认
同。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在合规的前提下拓宽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以更好
的信息披露服务投资者决策。同时,不断优化投资者交流形式,增强投资者的交流体验,助力公司价值的有效传递。
公司将以“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作为重要发展契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践行社会
责任,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本次“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所涉及相关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
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5590c03-ff6f-4273-a58c-4ee69be22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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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大亚圣象(00091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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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00091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22026c3-4121-4b22-ac3e-948ff551d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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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6│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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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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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6│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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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0009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04ab61d-71f0-4ca4-87b4-ac11d5f3a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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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6│大亚圣象(00091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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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00091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dd7fa93-8683-4987-80fa-86d03f653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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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5│大亚圣象(000910):关于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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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圣
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的 15,000
万元人民币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 1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获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9日
注册地点:江苏丹阳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各类木地板、家具、板材、装饰材料的销售,林木种植,地板、家具的安装、仓储服务等。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圣象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1,951.35
负债总额 364,555.1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净资产 117,396.25
项目 2025年度(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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