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12 泸天化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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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9:16 │泸天化(000912):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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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48 │泸天化(00091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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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1 │泸天化(000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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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4 │泸天化(000912):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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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4 │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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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00 │泸天化(00091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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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8 │泸天化(000912):泸天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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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8 │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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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7 │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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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7 │泸天化(00091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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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9:16│泸天化(000912):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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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
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5 年 10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泸州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2025 年 11月 4 日开始)的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80,000 股
,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817.94 万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11月 4日 4.69 480.44 0.306%
泸州分行 -2026年 2月 3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9 182.95 0.117%
成都锦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9 154.55 0.099%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合计 — — — 817.94 0.522%
(二)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在泸天化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整体重组期间债转股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价格区间。最高成交价 4.78 元/股,最低成交价 4.5 元/股。
(四)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单独持有股份 14264.3027 9.097% 13783.8627 8.791%
司
泸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单独持有股份 5384.8600 3.434% 5201.9100 3.318%
司
成都锦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单独持有股份 4563.5914 2.910% 4409.0414 2.812%
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合计持有股份 24212.7541 15.442% 23394.8141 14.920%
—— 其中:无限售条件 24212.7541 15.442% 23394.8141 14.920%
股
——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注:百分比合计差异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因期限届满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
分行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1e3fb8a7-3467-402a-87ef-2eea849578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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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48│泸天化(000912):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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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500 万元-3,500 万元 盈利:7,625.7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7.22%-54.10%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5,000 万元-4,000 万元 亏损:1,927.5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59.40%-107.5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6 元/股–0.022 元/股 盈利:0.04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较去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尿素价格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导致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如 2025 年度业绩与本业绩预告公告的预计业绩发生较大幅度偏离,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二)本次业绩预告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c55af047-8edb-4bc7-b4e8-6a18346c8f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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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1│泸天化(000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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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d20d500c-49a7-4877-9f8a-acf4f227e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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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4│泸天化(000912):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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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
年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包括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
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
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
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本
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以及需审议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15:00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楼
会议室召开,因董事长不能主持,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傅利才主次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账户证明、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等相关资料文件,出席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4人,代表股份为848,524,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11%。
其中包括:
1.现场出席及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为605,436,4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6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共计177人,代表股份为243087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5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代表股份163,068,4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40%。
以上股东均为截止2025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所
审议的议案与公告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按《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表决结果。因涉及关联交易,股
东会在审议第一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精正技术检测有限
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议案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公司本次股东会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予以披露。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会议形成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以下议案在本次股东会获得通过:
1.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修订《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e17c816b-442a-4cfc-83ac-5541c10baf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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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4│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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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73b6923b-09ef-4b1e-867e-34f9ec59c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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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00│泸天化(00091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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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f0c4e6e1-9ddd-4397-a544-4d37b43e6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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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8│泸天化(000912):泸天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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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泸天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e7434215-2018-4f80-a9b9-ab3259399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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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8│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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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f4584bc4-aa90-4d94-92d3-6af2f1034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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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7│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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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a8995ed6-1707-485f-8062-0cd2583b2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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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7│泸天化(00091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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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7cb01e03-31ba-47cc-b139-611b119d0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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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6│泸天化(000912):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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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5 年 8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2025 年 9
月 10 日)的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68 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91.21 万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11 月 7日 4.89 791.21 0.5%
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11 月 10日
合计 — — — 791.21 0.5%
(二)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
治区分行在泸天化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整体重组期间债转股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价格区间。最高成交价 5.16 元/股,最低成交价 4.87 元/股。
(四)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 单独持有股份 7,840.23 5% 7,840.23 5%
份有限公司四川
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单独持有股份 6,177.14 3.94% 5,385.93 3.43%
份有限公司宁夏
回族自治区分行
—— 合计持有股份 14,017.37 8.94% 13,226.16 8.4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4,017.37 8.94% 13,226.16 8.43%
——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百分比合计差异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此减持计划因期限届满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
分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964a2171-582c-4070-92cf-af28e244b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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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6│泸天化(00091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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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5 年 11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9日 10 时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
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廖廷君、龚正英回避表决。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陈伟先生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指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95a5ff2f-2652-4317-a833-64ee52265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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