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12 泸天化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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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22 │泸天化(000912):关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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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4 │泸天化(0009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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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4 │泸天化(000912):泸天化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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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3 │泸天化(000912):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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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2 │泸天化(00091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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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2 │泸天化(000912):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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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1 │泸天化(00091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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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9:16 │泸天化(000912):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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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48 │泸天化(00091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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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1 │泸天化(000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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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22│泸天化(000912):关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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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担任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 年 2月 25 日,公司收到四川华信《关于变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四川华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寿福、凡波、卢梅,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廖群。根据
《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等质量控制制度,四川华信对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调整:卢梅不再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何寿福、凡波,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廖群。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1ec520a0-9632-4ca3-809e-0ad916163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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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4│泸天化(0009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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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公司公积金满足补
亏条件,拟以公积金弥补亏损。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40,643,625.24 元,盈余公积为 380,097,727.02 元,资本公积为 5,387,877,514.20 元。公司使用盈余公积补亏后,需使用资本
公积继续补亏,资本公积中符合用于弥补亏损的金额可覆盖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负数。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方案中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为股本溢价形成,源于重整计划收
到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重整投资款形成股本溢价 1,645,000,000.00 元,该部分资本公积系公司接受投资者用货币出
资,符合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公
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380,097,727.02 元和
资本公积 560,545,898.22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 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4,827,331,615.98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0元。公司完成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方案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的“未分配利润”项下单独披露使用资
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数额。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奠定基础,
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事项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
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
计全部亏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按照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
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述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
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品种由
公司和主承销商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200名。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获授权人士按照市场情况与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增信措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担保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
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挂牌转让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符合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交
易。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
满 12 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项为提高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利息支付方式、发行方式及分期安排、发行时机、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和/或回售条款等其他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具体偿
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事宜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为前述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三)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据
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六)为相关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七)办理与前述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八)办理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九)决定或办理与前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前述发行
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交易流通有关的上述事
宜。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
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b58efe92-787b-4c34-808e-61afb4446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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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4│泸天化(000912):泸天化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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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泸天化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e7ec3dcf-3095-47b5-ab0f-9a21ce208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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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3│泸天化(000912):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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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
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述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
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品种由
公司和主承销商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200 名。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获授权人士按照市场情况与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增信措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担保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
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挂牌转让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符合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交
易。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
满 12 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利息支付方式、发行方式及分期安排、发行时机、募集资
金用途、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和/或回售条款等其他含权条款、评级安排、
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事宜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为前述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三)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据
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六)为相关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七)办理与前述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八)办理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九)决定或办理与前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前述发行
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交易流通有关的上述事
宜。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
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47277625-8e79-4cbb-b118-b70906871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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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2│泸天化(00091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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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2 月 2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奠定基础,提
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抢抓发行窗口期,提升资本市场形象,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向朝阳 王积慧 马卫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ac1cb1e8-737d-4f96-85fe-ac61dfebe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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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2│泸天化(000912):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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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
规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40,643,625.24 元,盈余公积为 380,097,727.02 元,资本公积为 5,387,877,514.20 元。公司使用盈余公积补亏后,需使用资本
公积继续补亏,资本公积中符合用于弥补亏损的金额可覆盖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负数。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方案中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为股本溢价形成,源于重整计划收
到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重整投资款形成股本溢价 1,645,000,000.00 元,该部分资本公积系公司接受投资者用货币出
资,符合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政策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
积 380,097,727.02 元和资本公积 560,545,898.22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 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4,827,331,615.98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0元。
公司完成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方案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的“未分配利润”项下单独披露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数额。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奠定基础,提
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 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事项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
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2026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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