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12 泸天化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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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1:44 │泸天化(000912):关于公司本部所在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正式获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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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41 │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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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6 │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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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33 │泸天化(000912):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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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9 │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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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9 │泸天化(00091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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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7:47 │泸天化(000912):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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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26 │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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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20:26 │泸天化(00091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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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20:25 │泸天化(00091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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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1:44│泸天化(000912):关于公司本部所在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正式获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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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泸州泸天化等3家化工园区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25〕21号),公
布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已经省政府2024年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园区的基本情况
化工园区名称 四至范围 认定面积(公顷)
泸州泸天化 区块1东至蓝安大道延伸线,南至泸天化硝区油 349.25
化工园区 库,西至纳溪区老城,北至纳弥路;
区块2东至永宁河1公里控制线,南至煤气化南
侧边缘,西至纳溪火车站,北至纳溪绕城路;
区块3东至纳溪火车站,南至安富街道桂花村回
龙湾,西至野鹿溪1公里控制线,北至九禾公司库房。
泸州泸天化化工园位于泸州市纳溪区长江以南,总占地面积5,239亩,以永宁河为界分为东区和西区。东区占地面积1,789亩,西
区占地面积3,450亩。
二、园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部为园区核心企业,将积极响应政府要求,依托化工园区,优化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产业、人才、资源的聚集效应,构建
“天然气化工产业链”“精细化工产业链”“新材料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四条主产业链,推动区域化工产业高端化、精细化、
绿色化、循环化发展。公司将加快推进10万吨/年绿色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50万吨新型高效肥料等项目,同步打造全国一流的科研
开发试验基地,以达到集科研、试验、生产为组合的集聚效应,引导体系内产业核心企业协同发展,提升公司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备查文件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公布泸州泸天化等3家化工园区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25〕2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56e98217-fd41-4cb3-950a-7c0218fc7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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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41│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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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19日止)。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
告书》。2024年7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9)。2024年7月25日,公司合计回购股
份16,584,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超过1%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0)。
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月27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5年1月1日至1月27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595,637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1.505%,最高成交价4.595元/股,最低成交价3.44元/股,成交总金额89,052,211.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份回购账户资金对账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64a70dc8-f578-41ea-954a-be7b58bb70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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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6│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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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19日止)。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
告书》。2024年7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9)。2024年7月25日,公司合计回购股
份16,584,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超过1%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0)。
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月24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5年1月1日至1月24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595,637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1.505%,最高成交价4.595元/股,最低成交价3.44元/股,成交总金额89,052,211.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份回购账户资金对账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68da9dfa-02b7-4f70-9d9b-ad87319fe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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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33│泸天化(000912):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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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d354a1c3-7d9a-4c4b-8681-cb6f3f7c3f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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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9│泸天化(0009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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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月 1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 1月 1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三号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廖廷君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涉及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39,244,42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3.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6,239,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 36.1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2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3,004,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7.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号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果
1 关于修订《四川 837,940,620 99.84 1,220,601 0.15 83,200 0.01 通过
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2 关于修订《四川 837,921,720 99.84 1,220,601 0.15 102,100 0.01 通过
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3 关于 2025 年度 407,488,919 99.67 1,248,601 0.31 112,600 0.03 通过
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号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果
1 关于修订《四川 177,642,893 99.27 1,220,601 0.68 83,200 0.05 通过
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2 关于修订《四川 177,623,993 99.26 1,220,601 0.68 102,100 0.06 通过
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3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
川泸天化精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曲娜玮律师和胡文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04315174-64fc-4366-ae11-f7401123b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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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9│泸天化(00091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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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
件,包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
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
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以及需审议的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15:00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账户证明、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等相关资料文件,出席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0人,代表股份为839,244,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5232%。
其中包括:
1.现场出席及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为566,239,7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6.112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共计262人,代表股份为273,004,6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411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代表股份178,946,6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4124%。
以上股东均为截止2024年1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告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按《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表决结果。因涉及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在审议第三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精正技术检测
有限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议案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已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予以披露。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会议形成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以下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获得通过:
1. 议案一:关于修订《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议案二:关于修订《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4415fd00-cd1b-46ce-aac6-a5b750742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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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7:47│泸天化(000912):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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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000912):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ae7f7862-d209-4aaa-b2a3-9d1a3a5b1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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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26│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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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19日止)。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
告书》。2024年7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9)。2024年7月25日,公司合计回购股
份16,584,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超过1%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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