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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12(泸天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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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12 泸天化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1 18:36│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19日止)。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 告书》。2024年7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9)。2024年7月25日,公司合计回购股 份16,584,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超过1%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66,6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387%,最高成交价4.595元/股,最低成交价4.32元/股,成交总金额27,210,74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595,637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505%,最高成交价4.595元/股,最低成交价3.44元/股,成交总金额89,052,211.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份回购账户资金对账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d59eca12-dfdd-4de6-a227-1fefbca122ce.PDF ─────────┬──────────────────────────────────────────────── 2024-10-26 00:00│泸天化(0009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泸天化(0009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19f6d678-11d5-4097-8cea-fbab0a6279db.PDF ─────────┬──────────────────────────────────────────────── 2024-10-23 00:00│泸天化(000912):关于泸天化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 件,包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 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 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以及需审议的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15:00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因公不能履行职务,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傅利才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账户证明、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等相关资料文件,出席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13人,代表股份为896,642,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1838%。 其中包括: 1.现场出席及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8人,代表股 份为566,240,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6.112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共计405人,代表股份为330,402,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071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代表股份236,344,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0730%。 以上股东均为截止2024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告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按《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次议案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已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予以披露。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会议形成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以下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获得通过: 1.《关于修订<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4.《关于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4eea8a6c-6264-44c5-b937-dfc184491813.PDF ─────────┬──────────────────────────────────────────────── 2024-10-23 00:00│泸天化(00091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 月 22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月 22 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三号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傅利才董事(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96,642,43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7.18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6,240,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36.11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40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0,402,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1.07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号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结果 1 关于修订《四川 890,222,923 99.28 6,205,907 0.69 213,600 0.02 通过 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2 关于修订《四川 890,266,123 99.29 6,211,707 0.69 164,600 0.02 通过 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 案 3 关于四川泸天 895,263,430 99.85 1,213,200 0.14 165,800 0.02 通过 化股份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四 川泸天化绿源 醇业有限责任 公司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徐小 895,117,380 99.83 1,287,050 0.14 238,000 0.03 通过 平先生为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号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结果 1 关于修订《四川 229,925,196 97.28 6,205,907 2.63 213,600 0.09 通过 2 泸天化股份有 229,968,396 97.30 6,211,707 2.63 164,600 0.07 通过 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关于修订《四川 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 案 3 关于四川泸天 234,965,703 99.42 1,213,200 0.51 165,800 0.07 通过 化股份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四 川泸天化绿源 醇业有限责任 公司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徐小 234,819,653 99.35 1,287,050 0.54 238,000 0.10 通过 平先生为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黄冀和赵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0cb0012b-5975-4eb4-98fe-2c8216755261.PDF ─────────┬──────────────────────────────────────────────── 2024-10-19 00:00│泸天化(00091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示性公告 ─────────┴──────────────────────────────────────────────── 泸天化(00091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9/4cfdb40a-6bc4-4f7f-95c4-c1d470267907.PDF ─────────┬──────────────────────────────────────────────── 2024-10-09 00:00│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泸天化(0009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f668cd73-f698-4938-b4f2-0abbdde8d4a4.PDF ─────────┬──────────────────────────────────────────────── 2024-09-21 00:00│泸天化(000912):关于吸收合并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 泸天化(000912):关于吸收合并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e870811c-044c-44fb-8cfb-53892bcf3319.PDF ─────────┬──────────────────────────────────────────────── 2024-09-21 00:00│泸天化(00091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泸天化(00091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1/5d6a1e50-03c5-41f0-b7d5-727504e43de5.PDF ─────────┬──────────────────────────────────────────────── 2024-09-21 00:00│泸天化(000912):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9 月 5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张宇先生因工作调动向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提出 书面辞职。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并推荐徐小平先生接替张宇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依照本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经表决,同意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益智 向朝阳 王积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1/ee6484bd-d764-4a77-8d3e-7d46d6ce3792.PDF ─────────┬──────────────────────────────────────────────── 2024-09-21 00:00│泸天化(000912):关于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张宇先生辞职事项,已于 2024 年 9月 2日披露《关于董事辞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选举程序 公司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徐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 年 9月 5日召开 2024 年第 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关于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徐小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认为徐小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同意提名徐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2024 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表决同意《关于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泸天 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59)。 本次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须提请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徐小平先生的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补选后的董事会成员结构 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构成符合法律规定。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1/f8c59e66-8d1a-42a7-b893-6944a8a4f08e.PDF ─────────┬──────────────────────────────────────────────── 2024-09-21 00:00│泸天化(000912):关于修订《泸天化章程》公告 ─────────┴──────────────────────────────────────────────── 泸天化(000912):关于修订《泸天化章程》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1/466316a1-752e-4e98-99e3-07baf9b616af.PDF ─────────┬──────────────────────────────────────────────── 2024-09-21 00:00│泸天化(000912):泸天化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泸天化(000912):泸天化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1/d5d87a66-8cf7-4386-aef1-29e79e8793fb.PDF ─────────┬──────────────────────────────────────────────── 2024-09-21 00:00│泸天化(00091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 10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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