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13 钱江摩托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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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钱江摩托(000913):关于收到腾空奖励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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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7:27 │钱江摩托(00091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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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40 │钱江摩托(000913):关于土地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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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38 │钱江摩托(00091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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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04 │钱江摩托(0009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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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04 │钱江摩托(0009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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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7 │钱江摩托(000913):钱江摩托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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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7 │钱江摩托(00091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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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6 │钱江摩托(00091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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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6 │钱江摩托(000913):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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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钱江摩托(000913):关于收到腾空奖励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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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购的
议案》,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对公司坐落在温岭市城东街道横山头村锦屏大道
(压铸厂)、城东街道横山头村锦屏大道(锦屏厂区)、温岭经济开发区泽坎公路(股份总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中电气”)位于城西街道莞田村万昌西路(九分厂)、位于城东街道横湖
桥村横湖中泽坎路公路东侧(原六分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荣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
荣智能”)位于城东街道横山头村曙光路6号(益荣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进行收购,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125,128.90万
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土地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及益中电气、益荣智能与管委会签署了《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
》”),公司益荣智能在原合同约定的腾空期限(2025年11月15日)提前腾空的,每提前一个月管委会奖励5.7万元/亩,奖励期限不
超过12个月,奖励总额不超过2,922.732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充
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5年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腾空奖励款共计2,922.732万元。上述款项到账后,《温岭市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充合同》约定的腾空奖励款,公司已全部收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CAS 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该笔腾空奖励款计入公司2
025年年度损益,款项的取得将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95b4e098-3994-438e-8e0f-5f5e9b0b2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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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7:27│钱江摩托(00091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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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良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蔡良正先生
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首席产品官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蔡良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蔡良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蔡良正
先生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蔡良正先生辞任公司总工程师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蔡良正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
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420053f2-ae24-4fff-a127-c05676722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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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40│钱江摩托(000913):关于土地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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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收购及土地收购补偿情况概述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及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购的议案》,浙江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坐落在温岭市城东街道横山头村锦屏大道
(压铸厂)、城东街道横山头村锦屏大道(锦屏厂区)、温岭经济开发区泽坎公路(股份总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
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中智能”)位于城西街道莞田村万昌西路(九分厂)、位于城东街道横湖桥村横湖中泽坎路
公路东侧(原六分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荣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荣智能”)位于城东街道横山头
村曙光路6号(益荣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收购,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125,128.9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
披露的《关于土地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1日期间,公司、益中智能及益荣智能陆续收到由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
汇开发”)支付的第一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31,282.24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土地收购款及
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9日期间,公司、益中智能及益荣智能陆续收到由九龙汇开发支付的第二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
31,282.24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9月27日,公司、益中智能及益荣智能收到由九龙汇开发支付的第三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31,282.24万元。详细内容
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公司、益中智能及益荣智能陆续收到由九龙汇开发支付的第四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
18,769.35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由九龙汇开发支付的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112,616.07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2月,公司收到温岭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腾空验收意见》,确认益荣智能已搬迁完毕,符合腾空验收标准。经与会计
师事务所初步沟通,该厂区土地相关收购款12,955.30万元,扣除资产账面净值及相关搬迁支出后,预计影响2024年税前利润12,573.
94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收到的其他厂区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 100,956.28 万元已列入“其他非流动负债”,对 2024 年度业绩不产生影响,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在收购地块腾空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后转入资产处置
收益。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土地收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dcef6652-1cf2-4b9f-af6b-727edef84f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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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38│钱江摩托(000913):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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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64,000万元–71,000万元 盈利: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7.92%-53.01% 46,402.24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52,000万元–59,000万元 盈利: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5.41%-53.64% 38,401.81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2216元/股–1.3565元/股 盈利:
0.917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深度聚焦主业,业务稳步发展。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8%,其中自主外贸出口及大排量休闲娱乐摩托车收入较
大增长。公司不断进行产品升级和创新,摩托车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巩固和提升了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2、所得税费用
同比减少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前期可抵扣亏损所致;3、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荣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已
搬迁完毕,符合腾空验收标准,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382e3462-af93-4576-b11b-be23806178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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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04│钱江摩托(0009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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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4 人,代表股份 273,629,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5,971,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0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27,65
8,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27,658,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15%。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27,658,2
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65,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4%;反对25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175%;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关联
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9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1%;反对 256,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6%;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93%。
2、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 17.98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4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9%;反对 27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50%;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关
联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7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7%;反对 27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6%;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275,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50%;反对 1,031,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69%;弃权 3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03,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31%;反对 1,031,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84%;弃权 3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85%。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324,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5%;反对 299,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95%;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53,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2%;反对 299,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9%;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9%。
5、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325,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0%;反对 29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61%;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54,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6%;反对 29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3%;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青律师、毛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d88a16ed-8558-4e31-9178-049afd93c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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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04│钱江摩托(0009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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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
大会。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
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5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3,629,682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1.954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1 月 6 日下午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45,971,39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7030 %。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3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658,28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2515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3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658,2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515 %
。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6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4 %;反对 256,01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5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本议案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7,394,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51
%;反对 256,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6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
2、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订 17.98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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