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15 华特达因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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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7 │华特达因(000915):关于子公司达因药业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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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34 │华特达因(000915):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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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34 │华特达因(000915):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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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32 │华特达因(000915):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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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23 │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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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23 │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将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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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23 │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关于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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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48 │华特达因(000915):2025-01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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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47 │华特达因(00091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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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46 │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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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7│华特达因(000915):关于子公司达因药业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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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达因药业)收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药品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2025S0138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注册证书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丙戊酸钠
剂型 口服溶液剂 申请事项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规格 40ml:8g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4类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 YBH10372025 药品有效期 24 个月
包装规格 1 瓶/盒 处方药/非处方药 处方药
上市许可持有人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54187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 至 2030年 05月 12 日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适应症为适用于全面性、部分性或其他类型癫痫。
该品种规格 40ml:8g)是目前国内上市的丙戊酸钠口服溶液规格 300ml:12g)的独家规格。
该品种的研发得到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支持。
三、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达因药业获得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儿童用药产品管线,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竞争力
的增强,对公司致力于儿童健康事业和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药品销售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03b1d84e-7cc0-4a87-b5b5-9e2e7f4c57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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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34│华特达因(000915):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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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胡友
斌、宋祥潇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或“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见证,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得到了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
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
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
2.2025年 4月 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股东会通知》”),并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等
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济南市经十路 17703 号华特广场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
的时间、地点符合公告内容。
2.公司已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5年 5月 13日 09:15至 2025年 5月 13日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所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7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3,162,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39.756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640,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3
74%。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5
22,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195%。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认证。
2.除上述出席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
东会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
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并由职工监事当场予以公布。其中,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现场会议中,与会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履行了全部会议议
程,以书面形式逐项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监票人员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
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在公告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二)公司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两种投票方式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0,151,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337%;反对 11,16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25%;弃权 1,848,1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838%。
2.《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0,15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329%;反对 11,16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25%;弃权 1,848,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846%。
3.《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1,055,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80%;反对 25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3%;弃权 1,848,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9846%。
4.《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176,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83%;反对 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弃权 1,943,7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
4%。
5.《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1,057,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2%;反对 25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3%;弃权 1,846,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9825%。
6.《关于聘请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93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32%;反对 3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3%;弃权 1,868,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056%。
审议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合并统计的投票结果,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均获通过。
经查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9e8612d4-81ce-42a6-bc5d-5c7f1f873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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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34│华特达因(000915):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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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达因(000915):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3586c678-a611-4545-adff-8f0a7b04e9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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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32│华特达因(000915):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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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周四)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及相关人
员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b6f7d01b-dd30-48a1-910e-7c188af37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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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23│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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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ae4fdf6e-6ab1-4674-a4ad-a01eb1bd5d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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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23│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将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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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将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c4b49acc-bfb3-40f8-8b2a-471972e18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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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23│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关于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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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关于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715eb239-3bcc-49c1-b463-e412067e4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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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48│华特达因(000915):2025-01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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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4.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4.2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4.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4.2.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09:15 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7.1 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7.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17703 号华特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 注
编码 该 列 打 勾
的 栏 目 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5.00 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
6.00 关于聘请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第 1-6 项议案为普通
表决实行非累积投票制。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5 年 3 月 21 日及 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要求,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会议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参会股东须提供以下资料:
1.1 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1.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
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25年 5 月 9 日、2025 年 5月 1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 真:0531-85198602
5.邮 箱:wit@sd-wit.com、WITDYNE@163.com
6.参加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
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dd908348-a642-4633-bc55-15059366f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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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47│华特达因(00091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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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达因(00091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e092ba4f-8a2b-4a59-82fd-15fdacb74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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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46│华特达因(00091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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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效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 0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 8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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