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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20(南方汇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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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20 沃顿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沃顿科技(000920):2024年一季度报告 ─────────┴──────────────────────────────────────────────── 沃顿科技(000920):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f58672f-d7ef-4189-bbe4-f43df2baaf85.PDF ─────────┬──────────────────────────────────────────────── 2024-04-24 00:00│沃顿科技(000920):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关于沃顿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顿科技”)的委托,指派宋诗阳、杨 波律师出席沃顿科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法律事宜进行现场查验,并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法律事宜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沃顿科技董事会已于 2024年 3 月 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登 记办法等相关事宜,依法对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出席会议的董 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代表、会议主持人已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已在会议决 议上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之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5 日)的沃顿科技股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及登记名册等资料,本所律师查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人,代表股份 235,683,218 股,占沃顿科技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6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35,144,818 股,占沃顿科技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75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538,400股,占沃顿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除沃顿科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沃顿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人,代表股份 588,400股,占沃顿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人,代表股份 50,000股,占沃顿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38,400 股,占沃顿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均为2024年 4月 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沃顿科技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沃顿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沃顿科技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 同意 235,639,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35,639,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235,639,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235,639,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35,639,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 5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221%;反对 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7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 235,639,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 25,854,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1%;反对 4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 5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221%;反对 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7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沃顿科技将本法律意见书连同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开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434aad2-e7e3-470d-824b-3830b77502c1.PDF ─────────┬──────────────────────────────────────────────── 2024-04-24 00:00│沃顿科技(00092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沃顿科技(00092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8389538e-fcb5-429b-b538-d02789688a21.PDF ─────────┬──────────────────────────────────────────────── 2024-04-18 00:00│沃顿科技(00092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 沃顿科技(00092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cd6da7f2-99d3-4af1-854b-d7bfcdc4fedd.PDF ─────────┬──────────────────────────────────────────────── 2024-04-17 00:00│沃顿科技(00092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现就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 (五)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 9:15 至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4月 23日 9:15至 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5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 1518 号 102 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名称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 √ 2.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4.00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 任险的议案》 7.00 《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 √ 协议>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内容 1、《2023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3、《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4、《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4,744,450.4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6,351,518.4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635,151.85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744,279,552.42 元。公 司拟以总股本 472,621,118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 1.23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红 58,132,397.51 元,占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5.29%。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6、《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8)。 7、《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6)。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关于提案 5.00、7.00 的投票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2、提案 7.00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股东持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三)登记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 1518 号 102 四楼。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时和表决前需提交的文件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参考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表决前应提交授权 委托书原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安。 联系电话:(0851)84470866。 传真:(0851)84470866。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 1518号 102 四楼。 邮政编码:550017。 (六)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的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会议期限一天。 (八)授权委托书(样本)见本公告附件 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方法和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见本公告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4597660e-b6ab-476e-8474-4bd785ae2827.PDF ─────────┬──────────────────────────────────────────────── 2024-04-08 00:00│沃顿科技(000920):国海证券关于沃顿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 字[2022]2754 号)核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顿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 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产投”)、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621,118 股股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为 407,499,999.90 元,发行数量为50,621,118 股。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 “保荐机构”)为沃顿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辅星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 何春梅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唐彬、何凡 联系电话 021-60338159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沃顿科技 股票代码 000920 注册资本 47,262.111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 大道 1518 号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 大道 1518 号 法定代表人 蔡志奇 联系电话 0851-84470866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非常规水源利用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 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 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 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 理及利用;工业设计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 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2 月 2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制出具相关 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提交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针对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具体反馈意见,对相关事项进一步落实核查,并组 织各中介机构进行反馈意见的答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相关规则要求,协助公司完成股票发行事宜,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导公司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并有 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及时审阅;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防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掌握 公司各项制度的更新情况;主动并持续关注公司业绩变动及所处市场发展情况,主动关注公司相关舆情;持续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关各方的承诺履行情况,督促各方切实履行所作承诺;督导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募投项目实施、关联交易、对外投资 等重大经营事项,并就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对公司定期履行现场检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职责; 及时履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3 年 3 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25 号) ;2023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关注了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督促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公司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积极整改,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此之外,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经保荐机构报告或处理的重大事项。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行尽职调查及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提供各项文件材料,对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的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有效配合,确保了保荐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调查及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协调,共同开展核查工作。均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及事后审阅,督 促公司依法依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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