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2 佳电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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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 │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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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47 │佳电股份(000922):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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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5 │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ESG报告鉴证声明-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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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佳电股份(000922):众环专字(2026)1400104号关于佳电股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 │
│ │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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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佳电股份(000922):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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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 │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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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 │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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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 │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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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 │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ESG报告鉴证声明-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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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 │佳电股份(000922):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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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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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 694,985,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
),不送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4,985,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94,985,15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33,982,18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5月 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544,151 15.47% 21,508,830 129,052,981 15.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587,441,003 84.53% 117,488,200 704,929,203 84.53%
总股本 694,985,154 100% 138,997,030 833,982,184 100%
(注: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33,982,184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0795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红霞 韩钰
咨询电话:0454-8848800
传真电话:0454-84677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e18b044-f301-4265-a554-3ee6cd9a7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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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47│佳电股份(000922):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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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黑龙江省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周三)14: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f2064d09-ff24-4275-beb9-ef1c5f8dfc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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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5│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ESG报告鉴证声明-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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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ESG报告鉴证声明-中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21472c-dffd-4f4d-b0b3-8116746120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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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佳电股份(000922):众环专字(2026)1400104号关于佳电股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测试
│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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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众环专字(2026)1400104号关于佳电股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e02fc9-6ad8-484f-a547-e9288e9c5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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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佳电股份(000922):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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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佳电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佳电股份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电气”、“哈电股份”、“交易对方”、“业绩承
诺方”)持有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动装”、“标的公司”)5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40,069.
74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哈电动装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佳电股份与哈电股份签署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及数额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在 2023 年 11 月 27 日完成交割,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下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由收益法评估资产(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
)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收入分成额情况如下:
业绩承诺资产收入分成额(万元)
项目/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当期预测收入分成额 1,778.71 1,520.07 1,201.09
当期承诺收入分成额 1,778.71 1,520.07 1,201.09
(二)业绩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收入分成额指标情况出具专
项审计报告,并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确定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在该会计年度实际实现收入分成额、及当期累计实现收入分成额与当期
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的差额,并在上市公司相应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差额。
业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收入分成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业绩承
诺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当期累计实现收入分成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当期承诺收入分成额总和×交
易对方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对应的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已补偿金额
同时,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结果为负数或零时,已补偿现金不冲回。
(三)减值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将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示计算:减值测试应当补偿金额=业绩
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
前述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对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
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方以现金形式承担的减值补偿义务与业绩补偿义务之总额最高不超过交易对方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对应的业绩承诺资
产交易作价。
二、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了解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
有限公司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6 第【1405】号)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众环
专字(2026)1400104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哈电动装业绩承诺资产评估值为 5,540 万元,大于其交易时的评估价值
4,09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
目的拟了解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6 第【1405】号)和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
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1400104 号),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哈电动装业绩承诺资产未发生减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27b304-0064-48fe-abb2-5eb52f395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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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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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8c06cc-e406-4614-b075-56569ffba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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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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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17e644-1b2e-41eb-baed-2ec27e9fd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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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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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d851598-a6e8-4d85-96d3-b2f830d23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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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ESG报告鉴证声明-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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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ESG报告鉴证声明-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0192b9-d82e-49ec-a78b-58dbd1ca8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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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佳电股份(000922):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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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重组报告书(草案)》、相关各方为本次交易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
绩补偿协议》等文件,本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
2023 年 7月,公司与原股东签署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以现金 40,069.74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2023 年 11月公司已按照约定向原股东支付相
关交易价款。本公司已成为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东,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原股东签署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原股东对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收入分成额作出业绩承诺并承担业绩补偿之义务,业绩承诺期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
,共计 3 年。根据约定,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2024 年度和2025 年度内实现的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
于人民币1,778.71 万元、1,520.07 万元、1,201.09 万元。
(一)业绩补偿原则
业绩承诺期内,若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收入分成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收
入分成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后的 2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累计承诺收
入分成额-当期累计实现收入分成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当期承诺收入分成额总和×交易对方转让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股权比例对应的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已补偿金额同时,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结果为负数或零时,已补偿现
金不冲回。
(二)减值测试补偿原则
在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聘请合格审计机构
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减值测试应当补偿金额=业绩
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
前述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对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
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方以现金形式承担的减值补偿义务与业绩补偿义务之总额最高不超过交易对方转让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比
例对应的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
三、减值测试过程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收购上述资产的业绩承诺期满,公司对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
年度下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由收益法评估资产(简称“业绩承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
(一)本公司已经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联”)对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资产在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委托前本公司对中联的资质、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了解,未识别出异常的情况。
(二)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本公司已充分告知中联本次价值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谨慎要求中联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
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业绩承诺资产结果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原出具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
现金收购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 1566
号)的业绩承诺资产结果可比,需确保评估假设、参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因政策、市场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合理变化除外
)。对于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已要求中联及时告知并在评估报告及其说明中充分披露。
(三)中联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相关情况,采用收益法作为业绩承诺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与收购时
评估方法一致。本公司对于评估时采用的假设、参数进行了复核,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四)中联已出具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了解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专利及非
专利技术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1405 号)。2025 年 12月 31 日业绩承诺资产评估值为 5,540
.00 万元。
四、减值测试结论
经测试,业绩承诺期限届满业绩承诺资产评估值为 5,540 万元,大于其交易时的评估价值 4,090.00 万元,承诺期届满未发生
减值。
五、中介机构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佳电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
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签订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佳电股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二)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
为目的拟了解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6 第【1405】号)
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相关资
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1400104 号),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哈电动装业绩承诺资产未发生减值。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了解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
限公司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专字(2026)1400104 号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之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e9fb992-3912-4946-92b9-c5d8ffeeb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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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佳电股份(0009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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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66545a-fd36-424c-9110-09ca1120af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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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佳电股份(00092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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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微信、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 年 4月 27 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其中历锐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实际表决董事 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泰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9)。
公司董事李泰岭、历锐、王晓辉、刘志强、黄浩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子公司担任职务,属于关联董事
,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 3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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