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2 佳电股份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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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 │佳电股份(00092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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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 │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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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 │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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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 │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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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 │佳电股份(00092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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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0 │佳电股份(000922):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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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0 │佳电股份(000922):中国银河关于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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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5 │佳电股份(0009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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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5 │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40000│
│ │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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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5 │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400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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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佳电股份(00092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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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认购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致,具体为:哈电集团于2025 年 2 月 21 日认
购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01,788,101 股。
2、哈电集团已承诺三年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批准
哈电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哈电集团可免于发出要约。
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222 号)同意,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哈电集团发行 A 股股票 101,788,101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5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593,428,553 股,哈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4,945,75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6.11%;佳木斯电
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木斯电机厂”)持有公司 64,280,63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83%。哈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佳
木斯电机厂合计持有公司 219,226,389 股股份,持股比例36.94%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95,216,654 股,哈
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56,733,85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6.93%,佳木斯电机厂持有公司64,280,63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25%。
哈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佳木斯电机厂合计持有公司 321,014,490 股股份,持股比例 46.18%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
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
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约。哈电集团已承诺三年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
非关联股东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批准哈电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哈电集团可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哈电集 合计持有股份 154,945,750 26.11% 256,733,851 36.93%
团 其中:有限售条 5,508,550 0.93% 107,296,651 15.43%
件股份
佳木斯 合计持有股份 64,280,639 10.83% 64,280,639 9.25%
电机厂 其中: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哈电集 合计持有股份 219,226,389 36.94% 321,014,490 46.18%
团及其
一致行 其中:有限售条 5,508,550 0.93% 107,296,651 15.43%
动人 件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哈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佳木斯电机厂已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
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敬请投资者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4e57f7a6-6870-4517-94c5-f4908ffde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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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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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bf59f3c4-a4e5-483c-9704-7adae3cb8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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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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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e48dbde8-5120-43f6-8f9c-612102cb0f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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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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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3a3e071e-9ec5-4be0-b0a6-5ffa13209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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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佳电股份(00092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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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39128d1a-94b6-4f50-a6ef-105b57435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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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0│佳电股份(000922):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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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06fa7a5a-ed58-4416-8986-dfb97501ee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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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0│佳电股份(000922):中国银河关于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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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中国银河关于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da5b49c7-12e9-4ab7-986b-2dd41f421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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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5│佳电股份(0009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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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60cff299-11ee-486b-8cac-1a0c93076b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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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5│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4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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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400001号)。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0b5b38a1-be5b-4be2-864e-9be42b26f9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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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5│佳电股份(000922):佳电股份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40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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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
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3,428,553.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93,428,553.0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5]222 号文《关于核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贵公司向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所确定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01,788,10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0.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1,526,062.92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止,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认购资金 1,111,526,062.92 元
,扣除合同约定的尚需要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 450,000.00 元(含税)后,将剩余款项总额人民币 1,111,076,062
.92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发行总额人民币 1,111,526,062.9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5,485.8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1,109,790,577.11 元,其中人民币 101,788,101.00元计入股本,剩余人民币 1,008,002,476.11 元转入资本公积。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93,428,553.00元,股本人民币593,428,553.00元,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6月1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4)140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2月2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5,216,654.00元,股本为人民币695,216,654.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据以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向证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原名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起定向募集内部
职工股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99100006207。1999年4月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1999)45号文件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2年9月17日,公司名称经黑龙江省佳木斯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
、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补偿股份,截止本次增资前公司累计股本总数593,428,553股,注册资本为593,428,553.00
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本次增资系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101,788,101 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695,216,654.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22 号文《关于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贵公司向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所确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101,788,101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1,526,062.92 元。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5年2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扣除承销费(含税)共计1,111,076,062.92元的出资款,于2025年2月24日汇入贵公司在建
行佳木斯分行营业部开立的23050168515100002099账号。
本次发行总额人民币1,111,526,062.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35,485.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1,109,790,577.11元,其中人民币 101,788,101 .00元计入股本,剩余人民币1,008,002,476.11元转入资本公积。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735,485.81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人民
币 424,528.30 元,律师费为人民币 443,396.22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为人民币 490,566.04 元,登记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376,995.2
5 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三)截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贵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为 595,858,553.00 元,财务账上记录的股本为 593,428,553.00
元;建议及时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63ceb4e5-d3f3-46e9-b8d2-bfde583b7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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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5│佳电股份(000922):中国银河关于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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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中国银河关于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4fc23ff5-b39d-46fe-9330-be5fac6f4b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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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4│佳电股份(00092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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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2月 26日召开 2025年
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
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审核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其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增加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杨 健 王 玺 周洪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cc61fdad-e706-42cf-80da-d8fb2d334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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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3│佳电股份(0009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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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cff610f6-7f46-41cf-b469-cfd45828ca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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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2│佳电股份(00092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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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2月 24日以微信、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年 2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刘清勇、刘志强、黄浩、杨健、王玺、周洪发以通讯方式出席),实际表决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
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
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13)。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更好调配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撤销成本管理部,并将原成本管理部职责调整至其他业务
部门,招标管理部与经济运行部合署办公,具体调整如下:
原成本管理部的成本管理、公司整体价格管理、两金管理、降本管理四类职能调整至资产财务部;原成本管理部的外购物资、委
托加工产品价格管理调整至采购中心;原成本管理部的物资检斤、放行职能调整至质量检验部;招标管理部与经济运行部合署办公。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公司拟修订《公
司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效率与公平并举,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企业负责人分配机制,完善企业负责
人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公司结合实际修订了《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人员 2025-2027 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落实经营
管理责任,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与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司领导人员2025-2027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
管理工作方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核定佳电股份 2024 年工资总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制定了《关于核定佳电股份 2024 年工资
总额的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5eacce79-872c-43df-bb97-f81efb1e7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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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32│佳电股份(000922):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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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2 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发行
A 股股票 101,788,101 股,发行价格为 10.9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1,526,062.9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1,735,485.8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9,790,577.1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众环
验字(2025)1400001 号)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400002 号)。公司已对上述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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