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0923(河钢资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923 河钢资源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8 19:17 │河钢资源(000923):河钢资源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9:18 │河钢资源(0009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15 │河钢资源(00092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8 19:00 │河钢资源(0009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8 19:00 │河钢资源(000923):中审亚太关于河钢资源在河钢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 │2026-04-28 19:00 │河钢资源(000923):中审亚太关于河钢资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8 19:00 │河钢资源(000923):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4-28 18:59 │河钢资源(00092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8 18:59 │河钢资源(0009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金泉 │ ├─────────┼──────────────────────────────────────────────┤ │2026-04-28 18:59 │河钢资源(0009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 ─────────┬──────────────────────────────────────────────── 2026-06-08 19:17│河钢资源(000923):河钢资源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652,728,9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1,637,376.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2,728,9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 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2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321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5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咨询联系人:郑增炎; 咨询电话:0311-66500923; 传真电话:0311-66508734。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921bf04-ca15-4682-b525-3720fc47c33b.PDF ─────────┬──────────────────────────────────────────────── 2026-05-20 19:18│河钢资源(0009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2:30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502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耀彬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8人,代表股份276,738,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9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2,827,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6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43,911,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人,代表股份44,065,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5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43,911,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74%。。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548,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1%;反对1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93%;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87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5%;反对 1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弃权 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28%。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556,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反对1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88%;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88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3%;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0%;弃权 7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97%。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523,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反对1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2%;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849,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7%;反对 16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7%;弃权 4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46%。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559,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0%;反对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4%;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885,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0%;反对 1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6%;弃权 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4%。 5、审议通过《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27,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215%;反对 4,80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8997%;弃权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27,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15%;反对 4,80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97%;弃权 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39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2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58%;弃权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19,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48%;反对 2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5%;弃权 5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07%。 7、审议通过《河钢资源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385,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3%;反对3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88%;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12,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82%;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5%;弃权 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182%。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542,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2%;反对1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869,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反对 16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7%;弃权 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9%。 本次年度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侯玉振和项颂雨律师通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ff8cf53-5f2d-419e-bd5e-231761d7e47a.PDF ─────────┬──────────────────────────────────────────────── 2026-05-20 19:15│河钢资源(00092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520 第 0359 号致: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资源”或“公司”)的聘请,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河 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4)(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 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2: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8人,代表股份数为276,738,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972%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为232,827,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69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31人,代表股份数为43,911,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74%。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37人,代表股份数为44,065,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 509%。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15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31人,代表股份数为43,911,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74%。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5:《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议案 7:《河钢资源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议案 8:《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202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议案 5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 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76,548,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11%;反对 136,500股,弃权 54,100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43,874,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675%;反对 136,500 股,弃权 54,100股。 议案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276,556,5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41%;反对 107,500股,弃权 74,800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43,883,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863%;反对 107,500 股,弃权 74,800股。 议案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76,523,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221%;反对 169,500股,弃权 46,100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43,849,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107%;反对 169,500 股,弃权 46,100股。 议案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76,559,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50%;反对 158,900股,弃权 20,900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43,885,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920%;反对 158,900 股,弃权 20,900股。 议案 5:《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9,227,6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9.0215%;反对 4,803,000股,弃权 34,700股。其中,中小股 东同意 39,227,6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9.0215%;反对 4,803,000股,弃权 34,700股。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同意 276,392,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 292,800股,弃权 53,200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43,719,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2148%;反对 292,800 股,弃权 53,200股。 议案 7:《河钢资源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 276,385,5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723%;反对 301,200股,弃权 52,100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43,712,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1982%;反对 301,200 股,弃权 52,100股。 议案 8:《关于向银行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