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3 河钢资源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7 20:55 │河钢资源(000923):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5-11-27 20:54 │河钢资源(000923):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5-11-27 20:54 │河钢资源(00092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2025-11-27 20:54 │河钢资源(00092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11-27 20:54 │河钢资源(000923):河钢资源章程 │
├─────────┼──────────────────────────────────────────────┤
│2025-11-27 20:54 │河钢资源(00092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11-27 20:54 │河钢资源(0009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7 20:54 │河钢资源(000923):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11-27 20:54 │河钢资源(0009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
│2025-11-27 20:52 │河钢资源(00092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
2025-11-27 20:55│河钢资源(000923):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 2025年下半年铁矿石价格有所上涨,且公司于近期开始新增 65%品位铁矿石销售。因此除原定关联交
易金额预计外,公司拟向关联方河钢香港有限公司追加销售铁矿石销售金额 40,000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耀彬、鲍彦丽、王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魏广民、赵青松、邹正勤、肖金泉、侯东喜、王汀汀以 6票同意表
决通过该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中,公司新增与河钢香港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 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16%,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需
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四联资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香港)预计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88,892.24 万元
,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 77,068.8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不超过 1,100.00 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10,6
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123.4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4)。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预计金额概述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 本次增加金 调整后合同 1-10月发生
易类别 易内容 易定价 额或预计金 额 签订金额或 金额(未经
原则 额 预计金额 审计)
向关联 河钢香港有限公司 铁矿石 市场价 77,068.80 40,000 117,068.80 81,195.89
人销售
产品、商
品
小计 77,068.80 40,000 117,068.80 81,195.8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钢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HBIS GROUP HONG KONG CO., LIMITED
(中文名称:河钢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1413413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01月20日
发行股本 5,000,000股
注册地址 SUITE 2705 27/F 9 QUEEN’S ROAD CENTRAL HK
主营贸易代理,截止 2025 年 10 月 31 日,总资产 144.36 亿元,净资产3.73 亿元,1-10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1.84 亿元,净
利润 0.31亿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河钢香港有限公司为河钢资源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
人实体,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南非资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南非资源”)为公司旗下四联资源(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南非 PC公司铁矿石销
售业务。交易价格以相应产品铁矿石普氏价格指数为计价基础,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该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交易,关联交
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国际行业惯例,经公开招标后,公司与河钢香港有限公司签订铁矿石销售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公司铁矿石产品按普氏指数
计价,以M+2方式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铁矿石业务方面,公司交易关联方拥有雄厚的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业务运营实力及经验,关联方积极参与竞标,并且依
照国际通用普氏价格指数为基础进行公允定价,能够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为公司铁矿石的销售业务提供可靠渠道,有利于生产
单位稳定执行生产计划,优化各项生产指标,从而在生产和销售两端同时提高盈利和抵抗风险的能力。截至 2025年 10月 31 日,铁
矿石销售业务中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 16.67%。
综上,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和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资金往来,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 11月 27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
、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预计额度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
有利补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8e49b863-0a94-4fc6-aa85-ac33715cf9ed.PDF
─────────┬────────────────────────────────────────────────
2025-11-27 20:54│河钢资源(000923):股东会议事规则
─────────┴────────────────────────────────────────────────
河钢资源(000923):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bf0227ac-1e85-4d2a-a3e5-64b976ec0bb0.PDF
─────────┬────────────────────────────────────────────────
2025-11-27 20:54│河钢资源(00092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河钢资源(00092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bf762e31-4220-40de-9b85-fd82f2f0707c.PDF
─────────┬────────────────────────────────────────────────
2025-11-27 20:54│河钢资源(00092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
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
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四)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五)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四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召开会议。
公司董事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委员会会议。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
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第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应
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出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八条 委员会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其他董事可以出席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
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
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第二十条 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连
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如会议以传真方式做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第二十四条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应进行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
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为十年。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回避表决
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委员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就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71512764-3f3b-4816-b978-23d2214db354.PDF
─────────┬────────────────────────────────────────────────
2025-11-27 20:54│河钢资源(000923):河钢资源章程
─────────┴────────────────────────────────────────────────
河钢资源(000923):河钢资源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f80b77f3-d6b1-4d4e-9310-62367ab38d56.PDF
─────────┬────────────────────────────────────────────────
2025-11-27 20:54│河钢资源(00092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为强化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
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第二条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三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
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
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
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
责。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审计委员会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第四条至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对各部门内部审计制度的评估和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政策、财务状况、财
务报告程序,对重大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进行审计;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审计下列事项时,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视频、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
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出等方式进行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己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列席委员会会
议。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
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审计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
票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
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
,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