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6 福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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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08 │福星股份(00092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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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1 │福星股份(00092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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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1 │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_(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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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1 │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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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福星股份(0009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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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福星股份(00092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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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福星股份(0009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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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8 │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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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 │福星股份(000926):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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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 │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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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08│福星股份(00092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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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60,000.00万元–240,000.00 万元 亏损:65,772.82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43.26%-26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57,000.00万元–235,000.00万元 亏损:62,914.13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49.55%-273.55%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00元/股–1.51元/股 亏损:0.4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预计 2026年半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规模持续下滑,叠加行业及市场经营环境变化,
导致综合毛利率仍处于低位水平,公司相应新增计提资产减值所致。
当前,公司通过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与双主业协同发力,不断深化降本增效与治理体系优化,提升经营能力,有效化解风险,推动
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内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二)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f3d0dd2-ab1a-4f8b-8484-ee97268cd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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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1│福星股份(00092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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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7d02e33-947d-4c45-8839-f088d871cd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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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1│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_(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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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_(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c6be5a9-2625-43d2-bbd5-1b630822d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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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1│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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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4eb9fd1-db35-4db0-a4e5-13bb3c6cb5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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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福星股份(0009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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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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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福星股份(00092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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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8a6ef24-ea02-4b7d-bc32-eee9e8550f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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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福星股份(0009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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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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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8│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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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ae9f33e-dc3d-400f-95d1-5e181ea79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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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福星股份(000926):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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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为保持董事会工作连续性,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谭少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谭少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 员
战略委员会 谭少群 冯东兴、田志龙、冯德雄、吴德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田志龙 冯德雄、吴德军、许天鹏、冯俊秀
审计委员会 吴德军 田志龙、冯德雄、李俐
提名委员会 冯德雄 田志龙、吴德军、谭少群、肖永超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东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俊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天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聘任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常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及具体人员办理本次会议相关工商备案手续的议案》
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办理本次会议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16173c1-ddd0-47b0-a8d8-94f32328b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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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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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48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223,491,75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1,35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万元。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73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12月 25日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万元。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12月,公司及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27909662910001
限公司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 17531501040006491
市支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专户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便捷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127909
662910001)的募集资金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
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与浙商银行及保荐人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户名 变更前开户银行 变更前银行账号 变更后开户银行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966291000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置业有限公司 司武汉分行 司武汉江汉支行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公司在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案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2f5e696-c406-4240-ad0d-b0b62be37b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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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福星股份(00092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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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谭少群先生(董事长)、冯东兴先生、冯俊秀先生、李俐女士、许天鹏先生、肖永超先生
独立董事:田志龙先生、冯德雄先生、吴德军先生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上述 9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田志龙先生、冯德雄先生、吴德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德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
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召集人)吴德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 员
战略委员会 谭少群 冯东兴、田志龙、冯德雄、吴德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田志龙 冯德雄、吴德军、许天鹏、冯俊秀
审计委员会 吴德军 田志龙、冯德雄、李俐
提名委员会 冯德雄 田志龙、吴德军、谭少群、肖永超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冯东兴先生
副总经理:冯俊秀先生
财务总监:许天鹏先生
董事会秘书:肖永超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常勇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
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肖永超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常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 话:027-85578818
传 真:027-85578818
电子邮箱:fxkj0926@chinafxkj.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 27 楼证券部
五、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非独立董事柯久明先生、独立董事赵曼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柯久明先生、赵曼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a806297-485b-4f3a-b345-1de37d514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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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5│福星股份(000926):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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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者“保荐人”)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
或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4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223,491,75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1,35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万元。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73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12月 25日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万元。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12月,公司及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127909662910001
限公司 分行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31501040006491
汉川市支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专户监管协议的情况为便捷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效率,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127909662910001)的募集资金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转存
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与商业
银行及保荐人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户名 变更前开户银行 变更前银行账号 变更后开户银行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966291000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置业有限公司 司武汉分行 司武汉江汉支行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公司在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2b7f6f8-cdf0-4c5f-bd5e-7b16e3199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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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5│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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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15dbe4c-dc0f-4056-bf7d-84864d000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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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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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
,对《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总部、房地产板块
、金属制品板块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99.41%,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内部控制环境,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发展战略、内部审计、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包括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资产管理、财务管理
、投资管理、资金活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合同管理、招标采
购业务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信息收集与沟通、信息系统管理。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财务指标重要性水平基数表(参考)
财务指标(合并数) 一般性水平 重要性水平 重大性水平
总资产 错报<0.5% 0.5%≦错报<1% 错报≧1%
净资产 错报<1% 1%≦错报<2% 错报≧2%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错报<0.5% 0.5%≦错报<1% 错报≧1%
利润总额 错报<5% 5%≦错报<10% 错报≧10%
净利润 错报<5% 5%≦错报<10% 错报≧10%
(2)定性标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当出现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
①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②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③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控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当出现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①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
②未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③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④未对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
⑤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⑥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
除以上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 1%及以上的为重大缺陷,造
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 0.5%(含)-1%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
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出现以下迹象表明可能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
③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④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与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中,存在交易管控不严,部分原始单据部门间传递不及时等内部控制执
行不到位情况,该事项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为一项重要缺陷。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对上述缺陷
问题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工作。在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公司对整改事项持续关注,结合经营需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优化管控措施
,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基于谨慎考虑将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按公司关联方进行管理,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与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按关联方交易履行公司审议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6)01
02518 号),认为:福星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三(四)1.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及拟采取的整改情况中描述,福星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重要缺陷,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福
星股份已对上述缺陷问题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工作。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资料,查阅了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司出具的《湖北福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 年度,公司与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中,存在交易管控不严,部分原始单据部门间
传递不及时等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情况,该事项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为一项重要缺陷。截止 2025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已对上述缺陷问题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工作,但需关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082033c-04a8-4525-ab20-1742ab0ae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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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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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3ac51b6-571d-439c-a966-fee55be57c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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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关于福星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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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关于福星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509e967-d2c2-4d3c-b066-0d15f8d48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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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关于福星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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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关于福星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3cd1c2d-b6e9-4056-9645-ab500f450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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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福星股份(000926):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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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b5fa6a1-3b72-497b-97c7-aadd27de0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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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36│福星股份(00092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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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
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其他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公司因金融机构要求,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则其他股
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
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欢乐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誉欢乐谷”)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管”)签署《协议书》和《保证协议》,为福星惠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商
业发展”)对中信资管所欠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主体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经履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福星商业发展
成立日期:2008 年 11月 24 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 K-3 地块 6层
法定代表人:刘华玲
注册资本:1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与经营管理;房地产策划推广、销售及代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五
金家电、日用百货、针织百货、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不含木材)、服饰鞋帽、电脑软硬件及
耗材、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皮革制品、办公用品、家具及工艺品(文物除外)、照明电器、
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建筑防水材料、厨房用具、钟表玻璃制品、电子元件、电线电缆、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
器材、机电产品(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品牌乘用车)、体育用品、摄影器材、健身运动器材、花卉、金银珠宝首饰、儿童玩具、眼镜
及配件(不含隐形眼镜);展览展示服务、艺术设计、摄影服务、餐饮管理、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维护、安装、销售及信息咨询
、办公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技术和货物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2025 年 9月 30日/2025 年
度(数据已经审计)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1,962,030.90 807,954,203.86
负债总额 634,368,772.61 563,801,741.88
资产负债率 73.60% 69.78%
净资产 227,593,258.29 244,152,461.98
营业收入 127,895,305.42 115,289,836.52
利润总额 54,067,819.24 22,078,938.25
净利润 40,550,864.43 16,559,203.69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资管
保证人:惠誉欢乐谷
被担保人:福星商业发展、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湖置业)、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眼桥置业)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被保证的主债权本金:434,000,000.00元
担保范围:主协议项下债务本金、分期清偿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等)、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
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目前福星商业发展、后湖置业、三眼桥置业均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促进项目快速开
发。福星商业发展、后湖置业、三眼桥置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担保期间项目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董事会认为本次
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40,746.1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8,398.83
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40,746.1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0.77%)
、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8,398.8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6.11%)。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
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
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2b7412a-a2ad-4d74-913e-6b86f3fdbd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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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福星股份(000926):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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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风险。
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
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其他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公司因金融机构要求,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则其他股
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
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发展需要,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与湖北省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发支行(以
下简称汉川农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 1,000.00 万元,借款期限 36个月。公司为该笔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此外,福星新材料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 20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规定,在
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担保实施相关事宜。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再次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福星新材料
成立日期:2013 年 8月 30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华玲
主营业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销售、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高新技术的开发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2025 年 9月 30 日/2025 年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51,318,111.85 2,371,291,966.21
负债总额 1,673,819,504.97 1,896,208,734.13
资产负债率 77.80% 79.97%
净资产 477,498,606.88 475,083,232.08
营业收入 906,338,572.46 664,275,661.33
利润总额 -273,299,395.09 -2,411,607.01
净利润 -273,299,395.09 -2,415,374.8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福星新材料向汉川农商行借款1,000.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目前福星新材料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福星新材料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且福星新材料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40,746.1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8,398.83
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40,746.1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0.77%)
、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8,398.8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6.11%)。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
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
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4fca591-7487-487d-9c4d-8bc4be4f9f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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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福星股份(00092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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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风险。
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
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其他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公司因金融机构要求,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则其他股
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
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欢乐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誉欢乐谷”)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管”)签署《保证协议》,为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眼桥置业”
)、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湖置业”)及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对中信
资管所欠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主体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经履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三眼桥置业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路 176 号福星惠誉星誉国际营销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华玲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
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2025 年 9月 30日/2025 年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82,153,517.25 6,552,458,547.30
负债总额 4,544,570,601.57 4,259,552,521.94
资产负债率 66.03% 65.01%
净资产 2,337,582,915.68 2,292,906,025.36
营业收入 809,865,490.94 31,633,222.58
利润总额 260,433,498.13 -44,676,890.32
净利润 195,325,123.60 -44,676,890.32
2、后湖置业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06 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 181 号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注册资本:2.9 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
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武汉置业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5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年 1-10 月(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34,120,313.73 6,525,135,140.44
负债总额 5,589,991,530.79 6,661,400,431.13
资产负债率 91.13% 102.09%
净资产 544,128,782.94 -136,265,290.69
营业收入 593,142.85 0
利润总额 -54,644,462.87 -685,685,443.52
净利润 -44,099,052.78 -680,394,073.63
3、福星新材料
成立日期:2013 年 8月 30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华玲
主营业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销售、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高新技术的开发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2025 年 9月 30日/2025 年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51,318,111.85 2,371,291,966.21
负债总额 1,673,819,504.97 1,896,208,734.13
资产负债率 77.80% 79.97%
净资产 477,498,606.88 475,083,232.08
营业收入 906,338,572.46 664,275,661.33
利润总额 -273,299,395.09 -2,411,607.01
净利润 -273,299,395.09 -2,415,374.8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资管
保证人:惠誉欢乐谷
被担保人:三眼桥置业、后湖置业、福星新材料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为:329,000,000.00元
担保范围:主协议项下债务本金、分期清偿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等)、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
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三眼桥置业、后湖置业、福星新材料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促进项目快速开发。三眼
桥置业、后湖置业、福星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担保期间项目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40,746.1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8,398.83
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40,746.1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0.77%)
、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8,398.8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6.11%)。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
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
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5489a27-f59e-4cd7-ab57-69b2627c4d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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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9│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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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专项报告》
9.00 《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1.00 《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6)人
11.01 选举谭少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2 选举冯东兴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3 选举冯俊秀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4 选举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5 选举许天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6 选举李俐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3)人
12.01 选举田志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选举冯德雄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选举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8 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2
和议案 1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
方可进行表决;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含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
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5月 20 日(9:30—11:30,14:00—16:00)。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
国际商会大厦 28 楼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7 楼
邮编:430023
联系电话(传真):027-85578818
联系人:常勇
5、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11da62-7e1d-4ad8-adbb-389d492a2b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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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福星股份(0009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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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6c3487-c991-4a94-b02a-f446b77dd3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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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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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6562ee-014b-431f-99df-816498eb1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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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福星股份(000926):众环专字(2026)0101100号福星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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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众环专字(2026)0101100号福星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aba18b-0c90-4be4-84a4-47892c0c02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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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福星股份(000926):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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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bc6a60-4916-4081-bd7d-ad493bb21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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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福星股份(000926):关于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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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关于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37e6ce-5dac-4d7a-ac43-717f76925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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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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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并结合现任独立董事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吴德军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和吴德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8a1860-4326-48cd-a768-5753180cd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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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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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报表内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5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3,078.41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1、存货跌价准备 -246,190.31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
及合同履约成本 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减值
2、固定资产减值 0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
准备 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3、投资性房地产 -106,888.10 投资性房地产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
公允价值变动 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计 -353,078.4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在建的开发成本,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开发项目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经测试,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6,190.31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
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5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万元。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以投资性房地产经持续评估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2025年公司调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6,888.1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53,078.41万元,减少 2025年度利润总额 353,078.4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 2025 年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
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5年度的
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b3d90c-1e69-4a96-9679-922b2d065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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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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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
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在公司领取薪酬,包括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2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
、贡献度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d6194d-5de9-49d7-91cc-e6965b1d7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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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众环专字(2026)0101098号福星+非经占用及关联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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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众环专字(2026)0101098号福星+非经占用及关联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362dd3-7527-42db-b0db-9c974dcea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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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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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b12144-3b3f-4536-a8bc-5b462667e3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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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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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吴德军 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任职期间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是 否√
社会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是 否√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是 否√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是 否√
父母、子女;
5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是 否√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是 否√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是 否√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是 否√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吴德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038caf-1b91-4292-9763-99fbf047b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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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非经占用及关联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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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非经占用及关联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f1e874-2a84-4d93-a594-91bdb9220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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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田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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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田志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b95123-4b72-4a32-b0ee-ddd5633cc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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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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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
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有合伙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723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2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由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评估与聘任:2025年 4月 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事前审查和评估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并经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2、监督沟通机制:2026 年 3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预审情况,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
员会与审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年审工作进度及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监督审计质量: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年审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审阅审计团队提交的审计资料和沟通文
件等方式,对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的恰当性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其存在有失客观、独立的情况。2026年 4月 28日,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5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本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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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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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48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223,491,75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1,35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 万元。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73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12 月 25日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 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1,351.00
减:各项发行费用 790.76
募集资金净额 80,560.24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67,723.89
减:以前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4,580.00
加:还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742.86
减:手续费支出 0.57
加:利息收入 3.52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1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 月)》,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3年 12月,公司及下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
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户名
湖北福星惠
誉三眼桥置
业有限公司
湖北福星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开户行 账号 存储方式 初始存放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27909662910001 活期 金额 1.86
公司武汉分行 17531501040006491 56,90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活期 24,000.00 0.30
有限公司汉川市支
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67,723.89万元。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
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4,721.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54,486.25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5.38万元(不含税)用于置换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102068 号鉴证报告。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
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759.13 万元;截
至 2025 年 1月 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2025年 1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80.00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39.31 万元,其中12,837.14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
.17万元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
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保荐人知晓此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尽快归还剩余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相关
利息。截至 2025年1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除上述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865a778-871e-4a9b-9f82-950e0e50fa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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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赵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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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赵曼 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任职期间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是 否√
社会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是 否√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是 否√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是 否√
父母、子女;
5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是 否√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是 否√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是 否√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是 否√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赵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1dbf8b-638d-4829-a96b-d3a80595c6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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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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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
对中审众环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
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房地
产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
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审众环为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
情况及结论及其相应的应对措施、潜在的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f9ca99-6f44-436c-8e3c-6fbee01e95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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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公司2025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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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聘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
时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审计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星股份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示,2025年末福星股份将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美集团”)按照关联方进行管理
及披露,福星股份下属地产子公司与惠之美集团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其中4,564.78万元成本费用仅提供以前年度合同及结算资料并一
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存在子公司向惠之美集团购买酒业务后取消,惠之美集团关联公司向福星股份子公司团购存量车位后取消的
情况。对于前述事项,我们无法获取更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成本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定价公允
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星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认为,福星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三(四)1.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及拟采取的整改情况中描述,福星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重要缺陷,截止2025年12月31日,福星股份
已对上述缺陷问题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工作。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意见
中审众环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中审众环在公司2025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
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
,将会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高度重视,将采取如下措施尽快解决上述事项以消除对公
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督促相关公司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带给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督促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内部设立专项核查小组,由公司法务中心和审计监察中心联合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核查计划,对与纳入公司关联方管
理的惠之美集团,及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开展自我核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
4、持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持续强化重点部门的监督把控职责。
5、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识别和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6ed6ed-a984-4faa-a23e-3fbb453c2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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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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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冯
俊秀先生、许天鹏先生、李俐女士、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田志龙先生、冯德雄先生、吴德
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
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德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四)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与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向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fa8a37-393f-43ee-8108-688d5eae1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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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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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鉴于其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审众
环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
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房地
产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
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
起为福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
24年起为福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陈刚,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
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刚、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 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5 年度中审众环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345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255万元(
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90万元(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聘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
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
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
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鉴于中审众环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的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9c432b-00ee-473a-9744-d9277136e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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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众环专字(2026)0101105号福星科技+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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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环专字(2026)0101105 号
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6) 010110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6)0102517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示,2025 年度末公司将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美集团”)按照关联方进行管理
及披露,公司下属地产子公司与惠之美集团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其中部分成本仅提供以前年度合同及结算资料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存在子公司向惠之美购买酒业务后取消,惠之美关联公司向子公司团购存量车位后取消的情况。对于前述事项,我们无法获取
更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成本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定价公允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星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重要性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确定重
要性水平。我们采用近 3 年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平均数作为基准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人民币 10,372.00 万元。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福星股份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056966-f38d-45ad-8f15-a56ca7314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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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众环审字(2026)0102518号福星内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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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环审字(2026)010251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1f6434-fa2c-4eff-9d86-27a1d8d352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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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3│福星股份(000926):众环专字(2026)0101099号福星科技募集资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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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
5 年 12 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48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223,491,75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81,35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0.7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 万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73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1,351.00
减:各项发行费用 790.76
募集资金净额 80,560.24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67,723.89
减:以前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4,580.00
加:还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742.86
减:手续费支出 0.57
加:利息收入 3.52
募集资金余额 2.1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10 月)》,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2 月,公司及下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
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存储 初始存放 年末余
方式 金额 额
湖北福星惠誉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7909662910001 活期 56,901.00 1.86
三眼桥置业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
限公司
湖北福星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 17531501040006491 活期 24,000.00 0.30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汉川
市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67,723.89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4,721.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54,486.25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5.38万元(不含税)用于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102068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
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759.13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39.31万元,其中 12,837.14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6
万元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
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保荐人知晓此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尽快归还剩余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相
关利息。截至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
除上述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368e61-c092-450e-a2f5-af7927faa3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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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2│福星股份(0009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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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为-4,127,752,783.80 元,母公司净利润
为-1,771,319,634.06 元;截至2025 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153,289,320.0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98,628,941.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
行业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0 11,362,227.16
回购注销总额 0 0 204,985,40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7,752,783.80 -2,600,741,832.37 68,332,802.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53,289,320.03
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98,628,941.85
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1,362,227.16
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204,985,401.40
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220,053,937.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16,347,628.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或多项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一)审计中介机构不能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储备土地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三)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
(四)公司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值。
由于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暂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
行业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2025年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619268-de1c-4978-8558-d434b70bdd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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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福星股份(00092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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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07ed46-7cb5-4411-9427-4330cf9fd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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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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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a4990e-ecf9-4cc3-856d-bc5efa48a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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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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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7b235e-fd64-4ff3-99df-fa16fbc371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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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福星股份(0009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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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勤勉尽责地积极
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吴德军,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会计
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河南油田工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和深圳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
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审批规范。本人对各
项议案均无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吴德军 5 5 0 0 否 2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房地产和制造行业特点
,提出相关的经营计划与考核和战略发展方案。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 (主任委员)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
次数 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吴德军 4 4 1 1 1 1 1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审核意见》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特别是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年度审计相关问题与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探讨
与交流,及时掌握了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同时,本人仔细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切实维护了年度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与公正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现场办公、董事会及股东会契机,深入研判宏观环境对公司的影响,重
点审查了主要楼盘开发销售、福星新材料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与现金流状况等核心事项,并对内控建设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持
续监督。同时,本人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高效沟通,从独立客观角度提出多项专业建议。在此期间,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积极
配合,通过详尽的业务讲解和资料支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共同促进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公司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同时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会的
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
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始终恪守《公司法》《证券法》等信息披露相关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各期定
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所有报告均履行了董事会审议及高管书面确认程序,确保了财务数据与重要事项披露的准确性,充分保障
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此外,公司《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也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状
况。
(二)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持续审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本人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本人审阅了相关专项报告,确认公司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均无违规。同时,针
对《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项在保
障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了财务成本,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五)聘任高管情况
本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经对候选人履历及兼职情况的详细审查,认为其具备履职能
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薪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薪酬情况真实、准确。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诚信
、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 年,我仍将坚守独立审慎、勤勉履职的准则,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与董事及管理层保持紧密沟通,督促公司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同时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为公司稳健可持
续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德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292578-3ebc-412e-8d91-0d97832d2b4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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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福星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_(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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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6-13/1225367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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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福星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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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5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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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福星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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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51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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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福星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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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5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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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福星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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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6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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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福星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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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0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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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福星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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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0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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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福星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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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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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福星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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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1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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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福星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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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8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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