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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26(福星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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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26 福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7 15:57 │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06-20 16:57 │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 │2025-06-20 16:56 │福星股份(00092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4 11:44 │福星股份(000926):关于为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5-23 18:23 │福星股份(0009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3 18:23 │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0 00:00 │福星股份(00092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 │2025-05-10 00:00 │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关于福星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 │2025-05-10 00:00 │福星股份(000926):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5-05-10 00:00 │福星股份(000926):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 2025-06-27 15:57│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 )《关于更换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本公司原保荐代表人之一袁志伟先生 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银河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蔡雅琴女士(简 历见附件)接替袁志伟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斌先生和蔡雅琴女士,持续督导期限直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 为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87d08245-fb91-4993-ab50-380bf064047e.PDF ─────────┬──────────────────────────────────────────────── 2025-06-20 16:57│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一、副总经理离任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慧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慧芳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慧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慧芳女士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刘慧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慧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刘慧芳女士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5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 任许天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天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0dab0298-d075-4857-b649-a619a84cb2de.PDF ─────────┬──────────────────────────────────────────────── 2025-06-20 16:56│福星股份(00092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 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 生主持,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并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天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会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案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167a3f6f-cf63-48d2-9787-a5ce2d84bba7.PDF ─────────┬──────────────────────────────────────────────── 2025-06-04 11:44│福星股份(000926):关于为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星股份)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 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其他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公司因金融机构要求,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则其他股 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 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汉川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为建行汉川支行向公司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的授信提供 3.70 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以 持有的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 8,400.00 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20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规定,在 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担保实施相关事宜。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再 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福星新材料 成立日期: 2013 年 8月 3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华玲 主营业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销售、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高新技术的开发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12月 31日/2024 2025年 3月 31 日/2025年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1-3月(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51,318,111.85 2,120,552,292.84 负债总额 1,673,819,504.97 1,636,930,580.63 资产负债率 77.80% 77.19% 净资产 477,498,606.88 483,621,712.21 营业收入 906,338,572.46 207,896,373.09 利润总额 -273,299,395.09 6,123,105.33 净利润 -273,299,395.09 6,123,105.3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建行汉川支行向福星新材料的授信提供 3.70 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 8,400.00 万股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律师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合同生效:自双方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福星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福星新材料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生 产经营需要,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89,685.6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96,333.0 4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89,685.6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3.72%) 、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6,333.0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3.82%)。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 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 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8514b262-3237-47a4-970e-cda078037dc0.PDF ─────────┬──────────────────────────────────────────────── 2025-05-23 18:23│福星股份(0009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3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23日 9:15至 9:25,9:30 至 11:30,13:00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218 人,代表股份 385,013,4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470%。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354,985,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44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人,代表股份 30,028,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杨婧雪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109,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11%;反对 22,262,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22%;弃权 641,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20,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302%;反对 22,2 62,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536%;弃权 641,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2%。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94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72%;反对 22,424,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42%;弃权 64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1,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85%;反对 22,4 24,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618%;弃权 649,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97%。 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921,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22%;反对 22,482,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93%;弃权 610,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32,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84%;反对 22,4 82,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444%;弃权 610,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2%。 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83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06%;反对 22,552,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5%;弃权 623,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49,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774%;反对 22,5 52,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642%;弃权 623,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84%。 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96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42%;反对 22,335,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13%;弃权 710,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840%;反对 22,3 35,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845%;弃权 710,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4%。 6、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965,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38%;反对 22,331,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03%;弃权 715,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7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86%;反对 22,3 31,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721%;弃权 71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93%。 7、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0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13%;反对 22,328,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4%;弃权 61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882,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114%;反对 22,3 28,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618%;弃权 6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8%。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42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28%;反对 23,852,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53%;弃权 73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32,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276%;反对 23,8 52,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514%;弃权 73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99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16%;反对 22,27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65%;弃权 739,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80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730%;反对 22,2 7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047%;弃权 739,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23%。 10、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08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41%;反对 22,273,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51%;弃权 657,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7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893,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454%;反对 22,2 73,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879%;弃权 65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7%。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浩、杨婧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 ─────────┬──────────────────────────────────────────────── 2025-05-23 18:23│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b24031ad-1090-4a80-b573-fb546fb3a744.PDF ─────────┬──────────────────────────────────────────────── 2025-05-10 00:00│福星股份(00092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福星股份(00092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7bb60b7b-f2a6-472d-b4bd-9bfaa71fb41c.PDF ─────────┬──────────────────────────────────────────────── 2025-05-10 00:00│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关于福星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福星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志伟 联系电话:010-8092891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斌 联系电话:010-809289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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