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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28(中钢国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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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28 中钢国际 更新日期:2026-01-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04 16:17 │中钢国际(000928):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 │2025-12-30 15:55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通过) │ ├─────────┼──────────────────────────────────────────────┤ │2025-12-30 15:55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通过) │ ├─────────┼──────────────────────────────────────────────┤ │2025-12-30 15:55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通过) │ ├─────────┼──────────────────────────────────────────────┤ │2025-12-30 15:55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 │会审议通过) │ ├─────────┼──────────────────────────────────────────────┤ │2025-12-30 15:55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通过) │ ├─────────┼──────────────────────────────────────────────┤ │2025-12-26 18:45 │中钢国际(0009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6 18:44 │中钢国际(0009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0 16:22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 ├─────────┼──────────────────────────────────────────────┤ │2025-12-10 16:22 │中钢国际(000928):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 └─────────┴──────────────────────────────────────────────┘ ─────────┬──────────────────────────────────────────────── 2026-01-04 16:17│中钢国际(000928):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中钢国际(000928):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bef94b10-57cc-4b30-8f71-e9de33f776c9.PDF ─────────┬──────────────────────────────────────────────── 2025-12-30 15:55│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190be07-c1ec-4c1f-8a7e-40bd44cdcede.PDF ─────────┬──────────────────────────────────────────────── 2025-12-30 15:55│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ecf8747-c307-4ac6-a3b3-9c57ba395264.PDF ─────────┬──────────────────────────────────────────────── 2025-12-30 15:55│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9a883935-63b4-44b6-9584-65503d093f7f.PDF ─────────┬──────────────────────────────────────────────── 2025-12-30 15:55│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 ─────────┴──────────────────────────────────────────────── (2025年 12月 26日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广大投 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上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 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 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议案、议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 明。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 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 险与损失。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 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第三章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第八条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 第九条 深交所交易系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公司的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 投票”。 第十条 公司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四章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一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二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三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 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五)B股境外代理人;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第五章 股东会表决及计票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 股东账户下的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 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第十五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量 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提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 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第十六条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 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第十七条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 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 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 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第十八条 对于公司为方便股东投票设置总提案的,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第十九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网络投票系统对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的网络投票数据予以合并计算;公司选择采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的,信息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数据予以合并计算。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第二十条 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 司在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上述股东的投票。 公司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的,应当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针对议案进行回避设置,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回避股东信息 。信息公司在合并计算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时,依据公司提供的回避股东信息剔除相应股东的投票。第二十一条 对同一事 项有不同议案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 第二十二条 对于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优先股股东的投票情况,网络投票系统仅对原始投票数据进行计票,其表决结果 由公司在原始计票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比例折算。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 前款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取得网络表决结果。 公司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并委托信息公司进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计算的,信息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向公司 发送网络投票数据、现场投票数据、合并计票数据及其明细。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 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 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其投票结果。 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对于总议案的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查询结果回报显示为对各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其律师应当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最终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对投票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深 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股东会表决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449e4940-8c31-415e-a142-282ec3323496.PDF ─────────┬──────────────────────────────────────────────── 2025-12-30 15:55│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 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17d7728-dca6-4ab5-90dd-8584dbef1446.PDF ─────────┬──────────────────────────────────────────────── 2025-12-26 18:45│中钢国际(0009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钢国际(0009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73be110d-17f8-4d21-90cc-01addf31ef3a.PDF ─────────┬──────────────────────────────────────────────── 2025-12-26 18:44│中钢国际(0009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恕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5人,代表股份735,779,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8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98,002,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5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3人,代表 股份37,776,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4人,代表股份37,777,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3人,代表 股份37,776,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2%。 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提案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468,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9%;反对505,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80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 4%。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66,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14%;反对505,59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3%;弃权80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2%。 提案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49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8%;反对491,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78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 3%。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95,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79%;反对491,69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6%;弃权78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05%。 提案3.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480,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494,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80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 4%。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78,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16%;反对494,19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2%;弃权80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2%。 提案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95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5%;反对521,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2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表 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5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8%;反对521,69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0%;弃权2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2%。 提案5.00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97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494,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表 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69,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12%;反对494,09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9%;弃权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9%。 提案6.00 关于废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96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1%;反对501,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表 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61,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05%;反对501,89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6%;弃权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9%。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关联股 东唐发启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总表决情况:同意34,21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48%;反对3,250,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0%;弃权3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 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21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48%;反对3,250,35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0%;弃权3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 提案8.00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关联股 东唐发启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总表决情况:同意34,214,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77%;反对3,249,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1%;弃权3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 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214,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77%;反对3,249,25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1%;弃权3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 提案9.00 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94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5%;反对504,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3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表 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42,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00%;反对504,191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6%;弃权3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王秀淼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f60b1362-d126-4e7c-bebd-22b56a80a0fc.PDF ─────────┬──────────────────────────────────────────────── 2025-12-10 16:22│中钢国际(000928):中钢国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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