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9 兰州黄河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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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06│兰州黄河(000929):关于持股5%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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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 5%股份的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临)-16),公司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成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72,98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日收到昱成投资《关于提前终止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情况的告知函》(以
下简称《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昱成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昱成投资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相关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昱成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名称 量(股) (元/股) 额(元) 量(万股) 股比例
湖南 0 2024.9.7- 不适用 不适用 0 928.83 5.00%
昱成 2024.12.6
投资
有限
公司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湖南昱成 无限售条 928.83 5.00% 928.83 5.00%
投资有限 件流通股
公司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昱成投资上述减持计划及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一方(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
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天曙实业有限公司),与昱成投
资实际控制人谭岳鑫一方(包括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昱成投资、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远股份)
)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双方就间接转让公司控制权事宜达成合作意向。《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20)。
3、上述减持计划与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之间没有关联。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最初计划通过昱成投资退出新盛工贸和新盛投
资的方式调解解决相关诉讼纠纷案件,故昱成投资提出上述减持计划是根据当时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安排。但
在 2024 年 10月 12 日,杨世江先生首次提出可以由谭岳鑫先生安排收购新盛工贸持有的新盛投资 50.70%的股权来解决诉讼纠纷。
后经双方多轮筹划磋商,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签署了《框架协议》。故昱成投资上述减持计划与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之间没有关联。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昱成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昱成投资《告知函》和《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昱成投资与新盛工贸
计划签署关于新盛投资股权的转让协议,新盛工贸将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新盛投资 50.7%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因此,昱
成投资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终止日期为 2024 年11月 20 日。
5、风险提示:上述《框架协议》系各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各方达成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新
盛工贸与昱成投资以及昱成投资与鑫远股份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进展还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863ff2e4-b854-4f33-9b9f-bfbc4c695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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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21:52│兰州黄河(000929):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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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5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
河集团”)通知,黄河集团于同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下达的(2021)甘 01民初 1245号《民
事调解书》。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案基本情况
2021年 12月 7日,黄河集团(原告)诉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以下简称“昱成投资”)和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以下简称“鑫远集团”)合同纠纷一案获兰州中院受理立案,黄河集团于同日收到兰州中院(2021)甘 01民初 1245号《受
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黄河集团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依法解除原被告及第三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盛工贸”)之间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依法判令二被告即予返还基于约定重大资产重组而持有的原告对公司直接控股
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49%股权。
2022年 3月 10 日,黄河集团诉湖南昱成和鑫远集团合同纠纷一案获兰州中院受理立案,黄河集团于同日收到兰州中院(2022)
甘 01民初 7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黄河集团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依法解除原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判令二被告
即予返还基于约定重大资产重组而持有的原告对新盛工贸 45.95%股权。2022 年 4 月 26 日,黄河集团收到兰州中院(2022)甘 01
民初77 号《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裁定将(2022)甘 01 民初 77 号案并入(2021)甘 01民初 1245号案件审理。
2023年 7月 29 日,黄河集团收到兰州中院(2021)甘 01民初 1245 号《传票》,兰州中院定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开庭审理
该案。后因该案案情复杂重大,经原告黄河集团申请,兰州中院召集原、被告双方代理人,进行了中止开庭笔录,2023年 8月 15日
该案未开庭审理。截至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上述有关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23日、3月 12日、4月 29 日以及 2023年 8月 2日
和 29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54)、《关于
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5)、《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6)和《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2(临)—15),以及《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13)和《
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14)。
二、该案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5 日,黄河集团收到兰州中院出具的(2021)甘 01 民初 1245号《民事调解书》(以下简称“调解书”)。调
解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原告黄河集团与被告昱成投资、被告鑫远集团及第三人新盛工贸协商,黄河集团放弃(2021)甘 01 民初
1245 号案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于 2024年 11月 4日达成《协议》如下,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一、为实现昱成投资持有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间接控股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新盛工贸于本
协议达成后向昱成投资转让所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50.7%的股权,昱成投资按照本协议确定的方式向新盛工贸支付对价。具
体交易过程为:
1.昱成投资于本协议达成后向黄河集团指定的兰州天曙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增资 2.9亿元(分三次实缴),获得兰州天曙实业有限
公司 51%的股权。
2.昱成投资向兰州天曙实业有限公司实缴首笔出资 1.5亿元后,新盛工贸将所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50.7%的股权变更登
记至昱成投资名下,并将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证照、印章、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账户,证券账户、文件)予以
移交。
3.新盛工贸向昱成投资转让所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50.7%股权的对价为:昱成投资所持兰州天曙实业有限公司 51%的股
权和新盛工贸 45.95%的股权。新盛工贸履行本协议所确定的转让所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50.7%股权的义务后,昱成投资将
所持兰州天曙实业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新盛工贸,新盛工贸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收回昱成投资所持新盛工贸 45.95%股权
。
二、新盛工贸所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50.7%股权变更登记至昱成投资名下后,昱成投资配合新盛工贸达成同意延长经营
期限的股东会决议。
三、本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当日,各方签订《框架协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兰州中院于 2024年 11月 5日予以确认。
2024年 11月 5日,《协议》与调解书涉及的各方签署《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20)。
三、本次公告的该案进展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
兰州中院(2021)甘 01 民初 1245 号《民事调解书》已送达,该案已结案。根据《协议》、兰州中院(2021)甘 01 民初 124
5 号《民事调解书》以及《框架协议》,如新盛工贸与昱成投资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且新盛工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新盛
投资 50.70%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后,昱成投资将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盛投资 100%股权,成为兰州黄河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将由杨世江变更为谭岳鑫。
本次公告的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指定媒体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
《框架协议》系各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还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理性投资。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黄河集团、昱成投资、鑫远集团和新盛工贸签订的《协议》;
2、兰州中院(2021)甘 01民初 1245 号《民事调解书》;
3、相关各方共同签署的《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29e90726-44f9-4562-a451-c814b54c9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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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21:51│兰州黄河(000929):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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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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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21:51│兰州黄河(000929):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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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4bd29fad-b4b2-471d-9484-c0bcdd775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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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01│兰州黄河(000929):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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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筹划转让所
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新盛投资”)50.7%股权事宜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929,证券简称:兰州黄河)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并于 2024
年 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17)。
2024年 11月 4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新盛工贸通知,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交易各方对股权转让方案进行了洽谈。截至目前
,该事项仍在洽谈过程中,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代码:000929,证券简称:兰州黄河)自 2024年 11月 5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3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重大事
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有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请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c74835dc-f5f4-4a9f-a2c5-1e5ebc463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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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1:53│兰州黄河(000929):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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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2、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处于洽谈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及间接控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盛工贸”)通知,获悉其正在筹划转让所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新盛投资”)50
.7%股权,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主要交易对手方为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主要从事股权
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等业务。截至目前,湖南昱成持有公司 9,288,3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
%。该事项不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
目前,该事项正在洽谈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障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929,证券简称:兰州黄河)自 2024 年 11月 1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重大事
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有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上
述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76df8ecc-9d79-4076-9f86-57641ef6e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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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兰州黄河(000929):关于兰州黄河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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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关于兰州黄河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https://data.tdx.com.cn/zxfile/pdf_abg_sz/2024/t20241101_6103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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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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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3c7cc486-2356-4236-8e2c-e9e47678de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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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兰州黄河(000929):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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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7a43d718-7f8f-4253-af77-ccaa333fe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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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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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3/a77f3ee4-96f2-49c8-831e-3a085a925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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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兰州黄河(00092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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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38e90abc-fccc-43dd-b42d-2b3ad45a4f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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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兰州黄河(000929):半年报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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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半年报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74d2e6dd-a15c-4ea3-a2ea-7ecaef491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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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兰州黄河(000929):监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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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监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240823。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6642fa1f-776e-4f0a-b377-87d858c227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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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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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74f29cf5-7497-4aef-8a77-34575dad2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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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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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fb6e3488-8266-4c7e-ab95-5f1f02fb8d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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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00:00│兰州黄河(000929):兰州黄河持股5%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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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兰州黄河持股5%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7/6dba7246-1d2a-441d-b54a-6308057769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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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00:00│兰州黄河(000929):兰州黄河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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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兰州黄河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13/8e2be030-caf6-48ba-9a87-8c505661d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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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00:00│兰州黄河(000929):关于对深交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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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 8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
一部《关于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24
年 5月 14日,公司按要求就问询函所涉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并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关于对深交所 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临)-13)。现将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问询函所涉相关问题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及结论补充公告如下:
问题 1.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244,111.79 元,同比下降 9.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净利润”)-46,720,689.86 元,同比下降 59.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512,950.15 元,同比下降 221.46
%。2024 年一季报显示,你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0.54 亿元,同比下降 26.86%,实现净利润-0.01 亿元,同比增长 70.92%。
2019 年至今,你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营业收入同比增降幅分别为-10.45%、-32.68%、0.62%、-13.63%、-9.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亏损,分别为-0.09 亿元、-0.23 亿元、-0.2
5 亿元、-0.16 亿元、-0.37 亿元。
请你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你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竞争状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毛利率及期间费用变化情况等,说明你公
司营业收入连续多年下滑、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的原因,与行业趋势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结合你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构成,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
紧张的情形,如是,请及时、充分进行风险提示;(3)结合上述问题的回答,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向管理层了解公司近五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
据进行比较,分析其差异及其合理性。
(2)获取并查阅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现金流量表,复核现金流量表的主要项目,并分析其合理性。
(3)访谈管理层,了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4)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是否存在重大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对其进行分析。
(5)了解、评估并测试与货币资金及定期存款收支、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对库存现金执行监盘,检查银
行对账单,同时对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检查定期存单开户证实书原件并进行函证;获取企业征信报告,检查货币资金及定期存款
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6)取得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并与管理层讨论其识别出的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及应对措施和计划。
年审会计师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兰州黄河公司近五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为负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
异具有合理性。(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3)自公司 2023 年年报期末起的 12 个月内,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问题 5.年报显示,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41,928,387.71 元,2023 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9,515,212.21 元,你公
司 2022 年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请你公司:(1)说明报告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测算方法及依据;(2)进一步核实你公司报告期及以前年度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实地勘察了相关固定资产,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工艺技术落后、毁损、长期闲置等问题。
(3)评价资产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时采用的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的适当性,以及重要假设、重大估计和判断的合理
性。
(4)执行重新计算程序,检查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5)了解管理层对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作出的判断,分析其合理性。
(6)复核固定资产减值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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