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9 *ST兰黄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14 18:43 │*ST兰黄(00092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4-12 15:39 │*ST兰黄(0009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军) │
├─────────┼──────────────────────────────────────────────┤
│2026-04-12 15:38 │*ST兰黄(000929):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
│2026-04-12 15:38 │*ST兰黄(00092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2 15:37 │*ST兰黄(00092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12 15:37 │*ST兰黄(0009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12 15:37 │*ST兰黄(0009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12 15:37 │*ST兰黄(0009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12 15:37 │*ST兰黄(00092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6-04-12 15:37 │*ST兰黄(0009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26-04-14 18:43│*ST兰黄(00092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ST兰黄(00092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87f97e6-7bb7-4f5a-89ba-199c28f81e5f.PDF
─────────┬────────────────────────────────────────────────
2026-04-12 15:39│*ST兰黄(0009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军)
─────────┴────────────────────────────────────────────────
*ST兰黄(0009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7233b284-c63d-483c-bc21-80bf9c999f16.PDF
─────────┬────────────────────────────────────────────────
2026-04-12 15:38│*ST兰黄(000929):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能否获得批
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证券简称仍为“*ST兰黄”,证券代码仍为“00092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2026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公司 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 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的规定,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38),公司股票于 2025年 4月 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121.84 万元、-9,093.95 万元、-12,949.
24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6,127.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6,545.74万元。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年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
情形,亦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9.3.8条的规定,公
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cfff07f8-a7d1-4ce1-adc3-398401b93de5.PDF
─────────┬────────────────────────────────────────────────
2026-04-12 15:38│*ST兰黄(00092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年 4月 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 108号 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说明,详细内容参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上述提案逐项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所需的资料外,还必须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出席人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未明确授权范围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或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
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邮件、信函、传真须于 2026年 5月 6日 17:00前送达或传
真至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上述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邮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于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召开前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8:30-17:00。(3)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 108号公司证券部。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敏、王用智
联系电话:0931-8449039
联系传真:0931-8449005
联系邮件:LanZhou000929@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 108号证券部
邮编:730050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0e1e5a58-5bfa-4c8d-8e23-039dbee04112.PDF
─────────┬────────────────────────────────────────────────
2026-04-12 15:37│*ST兰黄(00092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939,464.75元,截至 20
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158,301.3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490,670.12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亏损且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
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0,939,464.75 -99,869,954.23 -46,720,689.8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58,301.3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490,670.1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9,176,702.94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 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
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万元。”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1.由于 2025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于 2025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 202
6年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490,670.1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8,301.30元。相关情况说明
如下:
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公司在充分考虑目前市场环境、现阶段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以及保障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后续将推进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
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深耕主业,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业绩表现,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
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b73c376b-5437-4be0-a2b4-9a3d17873445.PDF
─────────┬────────────────────────────────────────────────
2026-04-12 15:37│*ST兰黄(0009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 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 2024年度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拥有合伙人 95人,注册会计师 453人,
截至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北京兴华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3,747.1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467.70 万
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2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645.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8家,挂牌公司审计
收费 1,809.70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务,金融业等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于 2025年 4月 28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北京兴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
员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该续聘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026年 1月 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事项的开
展情况进行了解,就公司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沟通。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计机构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进展、审计报告推进情况等相
关事项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机构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进展、审计报告推进情况等相关
事项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机构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进展、审计报告推进情况等相关
事项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该所在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职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
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493ef85f-7739-489d-9ff2-5596a0bdca97.PDF
─────────┬────────────────────────────────────────────────
2026-04-12 15:37│*ST兰黄(0009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兰
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