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9 *ST兰黄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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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 │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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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 │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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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 │兰州黄河(00092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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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 │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孔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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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 │兰州黄河(00092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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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 │兰州黄河(000929):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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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 │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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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 │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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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 │兰州黄河(0009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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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 │兰州黄河(00092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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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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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0a28a64-1edc-4112-afa5-5052e3434d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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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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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1f91548-ab37-495b-8047-52d540fada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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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兰州黄河(00092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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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c10861a-2848-4789-b749-209634acf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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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孔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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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孔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5933c71-e12f-48d0-a79b-0bbf4bf0fa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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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兰州黄河(00092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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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4fe611e6-588e-4255-a464-ffe8189e28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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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兰州黄河(000929):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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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 2024 年度末,兴华所拥有合伙人 95 人,注册会计师 453 人,截至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185 人。
兴华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3,747.1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467.70 万
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21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645.00 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8 家,挂牌公司
审计收费 1,809.70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务,金融
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兴华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2023 年 12 月二审判决兴华所赔偿 808 万元,兴华所已全额赔
付。
3、诚信记录:
兴华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亭水,中国注册会计师,兴华所合伙人,2003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3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兴华所执业;近三年为 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梅,2023 年 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兴
华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 年 6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兴华所执业
,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并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亭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梅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
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兴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和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以及市场行情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兴华所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 60 万元,其中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36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4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
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与兴华所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全权办理相关协议及法律文
件签署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兴华
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
构职责,较好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根据市场行情、公司审计工作量及公
允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具体审计费用,同意将该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7f62ca20-b6b7-44ea-baa1-dd118b5ea2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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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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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督职能,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各项决议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第十二届 2024年 4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第 月 16日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届 2024年 8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第 月 23日 摘要》
三次会议
第十二届 2024年 10 《2024年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第 月 25日
四次会议
第十二届 2024年 11 《关于第十二届监事会改选部分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会第 月 28日 的议案》
五次会议
第十二届 2024年 12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第 月 16日
六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关联交易
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与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和决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
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体系及制度健全,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定价公允性等。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
5.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对外担保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担保额度根据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而定,对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在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7.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监事会将继续本着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原则,严格
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内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运行、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等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强规范运作水
平,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d3107bb8-d7a6-4f31-a887-7b5d570fc4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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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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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e7a342d-d847-4a5a-a270-37d39b5350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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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兰州黄河(0009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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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
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兰州黄河”变更为“*ST 兰黄”,证券代码
仍为“000929”;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兰州黄河”变更为“*ST 兰黄”;
3、股票代码:仍为“000929”;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票于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
天,自 2025年 4 月 30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上述财务
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相关工作的进展,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公司销售团队建设和规范销售管理模式,紧密围绕“转变观念、聚焦重点、夯实基础、提升效率”的指导思想,推动
多元化营销网络搭建,积极探索文旅赋能,稳步提升西北市场占比,积极寻求新的市场机会和发展空间,大力开发华中、华北市场;
聚焦各档次主推产品,充分发挥“黄河”“青海湖”两个地域特色品牌优势,通过实施“双品牌+饮料”策略,强化地域特色品牌属
性。
(二)品牌推广的深度发展与活动内容的紧密推进。深入挖掘品牌营销潜力,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主题营销活动,以提高营销活动
的质量,推动品牌形象向年轻化、时尚化转变,紧跟消费结构的演变趋势,从而加强品牌建设。同时,拓展渠道经销商网络,培育并
支持中小型经销商的成长;强化线上运营的监管,提高营销费用的使用效率;深入洞察市场消费动态,及时调整超市促销策略和产品
推广计划,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优化内部体系建设、提升运营质量水平。细化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规范内部流程建设,提升内部决策效率,巩固风
险管理防线,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
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31-8449039
电子邮件:songmin@yellowriver.net.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7c55d66a-8931-427f-b428-7af690278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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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兰州黄河(00092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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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fd0288d-af54-49b4-a749-20033a857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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