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30 中粮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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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00:00│中粮科技(000930):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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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
券 报》和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粮科技: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11)。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
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3月 21 日 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涂山路 343 号中粮科技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
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 343 号
联系人:孙淑媛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电子信箱:zlsha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
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e84e8865-faa6-45dc-ac6a-c90876d8d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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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中粮科技(000930):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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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顾善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顾善松先生因工
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顾善松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顾善松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善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顾善松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对顾善松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ec11962b-b29d-44e1-b091-5e571a7b6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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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中粮科技(000930):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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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技(000930):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fc343d54-43c2-4fc5-85ba-ba8ed1147b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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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中粮科技(000930):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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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座 22 层
9.公司将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
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3月 21 日 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涂山路 343 号中粮科技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
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 343 号
联系人:孙淑媛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电子信箱:zlsha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
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93023172-1f9d-47fe-959b-14f69bc6f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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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0:00│中粮科技(00093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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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科技”)的委托,指派尹现波律师、张小曼律师(以下简
称“见证律师”)见证中粮科技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审验,并参与计票、监票,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声明如下事项: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召开,中粮科技董事会于 2024年 1月 27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06),通知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包括:股东大会届次,召集人,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提示性公告发布时间)、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联系方式等。
中粮科技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再次就召开会议的基本情
况、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月 19 日 14点 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22 层会议室召
开,中粮科技董事长张鸿飞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
致。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2 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19日 9:15 -15:00。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至 2024年 2月 5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 名,代表两名股东,代表股份 1,035,233,262 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的55.5168%,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除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分别以现场或现场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中粮科技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相关数据情况,在本次股东
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间段内,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9,325,933 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 0.5001% 。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的提案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推选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负责
监票、验票,并负责统计表决结果。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当场公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中粮科技提供了
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中粮科技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票1,043,902,99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372%
;反对票 647,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19%;弃权票 9,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009%。
2、《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票 1,043,969,89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436%;
反对票580,2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55%;弃权票 9,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09%。
根据表决结果,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应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中粮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38263a12-d6c5-4b09-ba13-fa6ac5cf8b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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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0:00│中粮科技(00093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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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 年 2月 1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22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通讯、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鸿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股份数 1,044,559,19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6.017
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2 人,代表股份数 1,035,233,26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5.51
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9,325,933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001%。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9,325,933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500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43,902,9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2%;反对 64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 8,669,7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0%;反对 64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19%;弃权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43,969,8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 58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 8,736,6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4%;反对 58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5%;弃权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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