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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0(中粮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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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30 中粮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5 15:48 │中粮科技(000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23 16:17 │中粮科技(0009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莺) │ ├─────────┼──────────────────────────────────────────────┤ │2025-07-23 16:17 │中粮科技(000930):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7-23 16:17 │中粮科技(0009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莺) │ ├─────────┼──────────────────────────────────────────────┤ │2025-07-23 16:16 │中粮科技(000930):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 6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3 16:14 │中粮科技(000930):中粮科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2025-07-23 16:13 │中粮科技(000930):中粮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1 16:28 │中粮科技(00093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1 15:42 │中粮科技(000930):关于收到D-阿洛酮糖行政许可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 │2025-07-02 15:45 │中粮科技(000930):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参股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 ─────────┬──────────────────────────────────────────────── 2025-08-05 15:48│中粮科技(000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粮科技:关于召开 2025年第 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 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12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 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开源大道 99 号中粮科技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开源大道 99 号 联系人:孙淑媛 联系电话:0552-2568857 电子信箱:zlsha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 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324e4b83-9e0a-49db-81d7-7af705b0862b.PDF ─────────┬──────────────────────────────────────────────── 2025-07-23 16:17│中粮科技(0009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莺) ─────────┴──────────────────────────────────────────────── 提名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马莺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 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 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abd97fa3-1c33-43be-a82b-313540cf98fd.PDF ─────────┬──────────────────────────────────────────────── 2025-07-23 16:17│中粮科技(000930):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国强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 6次临时会议 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马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马莺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将在第九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 委员会 员会委员 考核委员会 变更前成员 江国金(召集人)、 江国金、张念春(召 陈国强、张念春、汪 张德国、陈国强 集人)、陈国强 平(召集人) 变更后成员 江国金(召集人)、 江国金、张念春(召 张念春、汪平(召集 张德国、马莺 集人)、马莺 人)、马莺 马莺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马莺女士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马莺女士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含拟任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ce0bf719-dc57-48a5-83aa-0219e0689ea3.PDF ─────────┬──────────────────────────────────────────────── 2025-07-23 16:17│中粮科技(0009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莺) ─────────┴──────────────────────────────────────────────── 中粮科技(0009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a68ff571-a893-4ea9-82f7-b77822f0e205.PDF ─────────┬──────────────────────────────────────────────── 2025-07-23 16:16│中粮科技(000930):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 6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 2025年 7月 23日如期召开。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 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7 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江国金先生、张鸿飞先生、张德国先生、郑合山先生、陈国强先 生、张念春先生、汪平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陈国强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九届董事会拟提名 马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马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马莺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马莺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马莺女士经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将在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人员2024 年考核及年终奖金分配的议案》。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响应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证监会公告〔2024〕14号)提出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 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工资总额决算及 2025 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 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32f548a6-dad8-42b1-970e-cf5243c88b5f.PDF ─────────┬──────────────────────────────────────────────── 2025-07-23 16:14│中粮科技(000930):中粮科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及 相关工作实施自律管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存续期的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或交易商协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存续期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三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更正的,应披露变更公告和变更或更正后的信息披露文件。 已披露的原文件在信息披露渠道予以保留,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更改或替换。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 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 第六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 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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