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33 神火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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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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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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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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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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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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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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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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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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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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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 │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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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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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21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层面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6,77
9,295.81 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3,191,266,780.08 元,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 245,000.00 元,减已派发的 2023 年度
现金红 利 1,798,961,587.20 元 和 2024 年 中 期 派 发 的 现 金 红 利674,805,170.70 元,合计 2,473,766,757.90 元(因不
满足行权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扣除对应的 2023 年和 2024 年中期现金股利805,140.00 元 ,下 同 ), 年 末 公 司 合 并
层 面 未 分 配 利 润 为15,024,524,317.99 元;公司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 5,380,096,798.11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6,926,
602,099.06 元,减去 2023 年度和 2024年中期合计派发的现金红利 2,473,766,757.90 元,年末公司母公司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9,8
32,932,139.2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249,350,569 股。
3、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
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董事会拟制订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9,350,56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息 5.0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124,675,284.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4、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799,480,455.20 元(含 2024 年中期现金
分红674,805,170.70 元);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799,480,455.20 元
,占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41.7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
项 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99,480,455.20 1,798,961,587.20 2,249,133,219.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6,779,295.81 5,905,386,622.42 7,577,628,082.1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5,024,524,317.99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9,832,932,139.27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847,575,261.4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929,931,333.4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847,575,261.4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1,799,480,455.20 元(含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 674,805,170.70 元),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2022-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5,847,575,261.40 元,占 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8.61%,因此公司不触及《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8,146.90 万元、140,052.69 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0.8
3%、2.77%,均低于 50%。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
围,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
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27664_R01 号);
2、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f986e652-bfc3-4d86-8cfa-761d390f1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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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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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451aa2e4-d970-4829-9895-869f5d12f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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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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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
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和基本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业绩和节能环保效果等挂钩,根据年度考核
结果兑付。长期激励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其激励办法另行制定。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
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
序号 姓 名 职务 任职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的 2024 年
状态 度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 李宏伟 董事长 现任 --
2 李 炜 副董事长 现任 --
3 崔建友 副董事长 现任 --
4 张 伟 董事 现任 --
5 刘振营 监事会主席 现任 0.00
6 蒋士楷 监事 现任 0.00
7 王向红 职工监事 现任 --
8 张文章 总经理 现任 90.00
9 常 振 副总经理 现任 70.20
10 吴长伟 副总经理 现任 69.20
11 陈 光 总会计师 现任 29.70
12 张敬军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现任 71.20
13 刘京领 副总经理 现任 83.00
14 刘子成 副总经理 现任 71.20
15 曹广远 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局长 现任 69.20
16 李元勋 董事会秘书 现任 69.20
17 刘德学 总会计师 离任 23.70
合计 646.60
注:1、上表披露薪酬均为 2024 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包含递延到以后年度发放的绩效薪酬,不含发放的以往年度薪酬。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管理层中属于商丘市管企业负责人范围内的成员 2024 年度薪酬,按照商丘市对市管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和当期绩效考核结果执行。目前其对应的绩效考核尚未进行,待其 2024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出具后,
再按相关规定兑现其 2024 年度应付薪酬。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在公司或者子公司领取薪酬,但不重复
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因工作调整,公司总会计师刘德学先生于 20
24 年 7 月申请辞去总会计师职务,辞去总会计师职务后,刘德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
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陈光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2021 年 7 月,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 136 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952.48 万股;2023 年 7 月,公司对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 130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票 729.86 万股;2023
年 12 月,公司回购注销 6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27.82 万股;2024 年 7 月,公司对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 126 名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票 529.51 万股;2024 年 10 月,公司回购注销 4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5.78 万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凡属商丘市管企
业负责人范围内的成员 2024 年度薪酬,按照商丘市对市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和当期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d883c6e8-a1bf-4be3-bd43-172d72363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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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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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守战略方针,锚定核心业务,持续精进管
理策略,全力提升运营效能,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决算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生产 673.90 万吨,同比减少 43.06 万吨,减幅 6.01%。
2、电解铝产品:全年生产 162.85 万吨,同比增加 11.05 万吨,增幅 7.28%。
3、碳素产品:全年生产 43.83 万吨,同比减少 10.66 万吨,减幅19.57%。
4、铝箔产品:全年生产 9.68 万吨,同比增加 1.59 万吨,增幅19.68%。
5、电力产品:全年发电 109.84 亿度,同比减少 11.98 亿度,减幅 9.83%。
6、铝材产品:全年生产 16.62 万吨。
(二)销售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销售 670.13 万吨,同比减少 54.64 万吨,减幅 7.54%。
2、电解铝产品:全年销售 162.89 万吨,同比增加 10.16 万吨,增幅 6.65%。
3、碳素产品:全年销售 44.54 万吨,同比减少 8.40 万吨,减幅15.86%。
4、铝箔产品:全年销售 9.79 万吨,同比增加 1.60 万吨,增幅19.56%。
5、铝材产品:全年销售 16.73 万吨。
(三)售价情况(不含税)
1、煤炭产品:平均售价 957.75 元/吨,同比减少 129.39 元/吨,减幅 11.90%。
2、电解铝产品:平均售价 17,291.51 元/吨,同比增加 1,122.01 元/吨,增幅 6.94%。
3、碳素产品:平均售价 4,005.62 元/吨,同比减少 847.39 元/吨,减幅 17.46%。
4、铝箔产品:平均售价 26,091.92 元/吨,同比减少 562.06 元/吨,减幅 2.11%。
5、铝材产品:平均售价 20,338.06 元/吨。
二、2024年度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权益状况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506.03 亿元,比年初减少 72.55 亿元;负债总额 245.78 亿元,比年初减少 89.48 亿元;股东权
益 260.25亿元,比年初增加 16.93 亿元。
资产负债率 48.57%,比年初降低 9.38%;流动比率 0.61,比年初降低 0.11;速动比率 0.41,比年初降低 0.20。
(二)营业收入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83.73 亿元,同比增加 7.48 亿元,增幅1.99%。
(三)营业成本情况
2024 年度发生营业总成本 324.65 亿元,其中:
营业成本 302.27 亿元,同比增加 25.18 亿元,增幅 9.09%;
税金及附加 5.25 亿元,同比减少 0.04 亿元,减幅 0.81%;
销售费用 3.18 亿元,同比减少 0.13 亿元,减幅 3.97%;
管理费用 8.96 亿元,同比增加 0.66 亿元,增幅 7.91%;
研发费用 4.48 亿元,同比增加 0.19 亿元,增幅 4.42%;
财务费用 0.51 亿元,同比减少 0.12 亿元,减幅 18.42%。
(四)利润总额
202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64.13 亿元,同比减少 17.43 亿元,减幅21.37%。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47.98 亿元,同比减少 19.30 亿元,减幅28.6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7 亿元,同比
减少15.98 亿元,减幅 27.07%。
(五)每股收益
2024 年度每股收益 1.93 元,与 2023 年 2.65 元/股相比下降 0.72元,降幅为 27.1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9a0a65c3-d590-4cef-9900-7f6d26f57e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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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07│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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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
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
,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
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审议。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
二、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安永华明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鉴证工
作,并出具了专业报告。
安永华明于 2024 年 10 月至 11 月对公司及下属重要子公司进行了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现场预审,于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月执行了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及承兑汇票等资产的监盘程序,于 2025 年1 月至 3 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年终现场审计。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按照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了函证、检查、询问、重新计算等其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
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业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信息。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4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对安永华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审议。
2、2024 年 12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在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与内
控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后,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
员会一致同意安永华明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
项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3、2025 年 3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在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后,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
、客观公正,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
计费用的议案》等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有关审计事项;
2、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
3、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4、与公司年审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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