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37 冀中能源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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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9:26 │冀中能源(0009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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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9:24 │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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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9:24 │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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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44 │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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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 │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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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 │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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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 │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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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6 │冀中能源(0009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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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3 │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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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2 │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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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9:26│冀中能源(0009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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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4:00 在公司金牛大
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现场出席 5 名,董事孟宪营、
高文赞、高晓峰及独立董事胡传雨、王嘉川、李佳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
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公司董事会决定相应调整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
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为:闫云胜、谢国强、宋仁涛、王嘉川、陈鹏,主任为闫云胜;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佳、胡传雨、宋仁涛,主任为李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嘉川、李佳、高文赞,主任为王嘉川;
4、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闫云胜、谢国强、陈鹏,主任为闫云胜。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9d0efa5b-ed11-4e73-87e8-06cc26171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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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9:24│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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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6年9月28日、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闫云胜先生
7、此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95人,代表股份数2,835,827,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86%(其
中,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总数17,917,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0%),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2,817,910,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976%;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190人,代表股
份数17,917,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0%。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3,929,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19,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
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079%。
根据表决结果,李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陈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3,906,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96,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
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784%。
根据表决结果,陈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知卉 刘 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0e6442e6-d7f8-4629-9d3e-3abe539ed4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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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9:24│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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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
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于 2026年 10月 13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年 9月 28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 9月 28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 2026年 10月 9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5.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的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
表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
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
6年 10月 13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9月 28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2026年 10月 9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3日下午 14:30在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召开,该现场会议
由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0月 13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0月 1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
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17,910,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2.497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
917,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0%。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90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7,917,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19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35,827,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586%。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以
现场方式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33,929,5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同意 16,019,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079%。
根据表决结果,李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陈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33,906,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同意 15,996,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784%。
根据表决结果,陈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4b21779a-f739-4127-929a-d3aa02ed46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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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44│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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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在公司金
牛大酒店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3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0月 13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01 关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0月12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
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志山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bac4d165-d009-4c7f-a447-bd953e4ac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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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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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6ad2354c-0e3d-456d-81ed-f0e71cf3e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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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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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90a34e4c-8325-4fc0-8257-6b14fcd52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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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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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34862d94-ce32-4768-a5e2-a4b6b6636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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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6│冀中能源(0009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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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金牛大酒
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现场出席 4 名,董事孟宪营、高
晓峰、董兆寒及独立董事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王嘉川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
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对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并经公
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佳女士、陈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佳女士、陈鹏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履职能力与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李佳女士、陈鹏先生已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
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7a576d93-96e9-405f-8b7b-d104a1c69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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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3│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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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在公司金
牛大酒店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3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0月 13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01 关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0月12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
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志山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35910315-c4f2-42c5-a491-8a1814ddf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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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2│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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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0333b93a-676a-4518-bf39-1b3b0a261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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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8:46│冀中能源(0009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暨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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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暨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cc7d1b73-273b-4efd-8c24-b171b3228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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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5:52│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参加 2026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6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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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参加 2026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6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32770240-5b7a-4c39-a785-031ac745c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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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6│冀中能源(000937):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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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e5e005d-e89e-4784-995a-7290919a0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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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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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fa32f01-92e2-4306-9080-61d23be3d1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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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2│冀中能源(0009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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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
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8名,董事孟宪营、高晓峰、董兆
寒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风险
评估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6】第0312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8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731b0e2-3c7b-40df-b0e3-dbfcb6d746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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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0│冀中能源(000937):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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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bef1c28-cc0d-49c7-9913-dd94b3bc1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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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18│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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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224e8ac-59c0-474d-aa58-5c925b4e9c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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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44│冀中能源(00093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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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5db0a792-a9d1-481d-8900-fff458740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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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44│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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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程序规范,常志山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常志山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常
志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 王嘉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85b27dba-4354-44a9-b322-81bc1218b8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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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42│冀中能源(00093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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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
意聘请常志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常志山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上市公司
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常志山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常志山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319-2068312
传真号码:0319-2068666
电子邮箱:000937@jzny.com.cn;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8504d7df-2fee-4599-950b-7022fcee79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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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41│冀中能源(0009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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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金牛大酒
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现场出席 4 名,董事孟宪营、高
晓峰、董兆寒及独立董事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王嘉川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
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有调整,公司董事会决定相应调整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人员组成,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为:闫云胜、谢国强、宋仁涛、胡晓珂、王嘉川,主任为闫云胜;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胡传雨、王嘉川、闫云胜,主任为胡传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嘉川、梁俊娇、闫云胜,主任为王嘉川。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请常志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0eb30c2b-ba39-44b1-99a3-c90ef86a3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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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7│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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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的通知
,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邯矿 是 8,093,360 3.02 0.21 2023-7-24 2026-7-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集团 公司
合计 8,093,360 3.02 0.21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股) (股) 比例 比例 股 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份限售 押股 冻结数量 比例
) ) 和 份 (股) (%)
冻结数 比例
量 (%)
(股)
冀中能 1,316,525,64 33.7 0 0 0 0 0 0 0 0
源 8 8
集团
峰峰集 656,857,248 16.9 328,428,62 328,428,62 50 8.45 0 0 110,164,585 33.54
团 0 4 4
邯矿集 267,577,246 6.88 95,850,520 87,757,160 32.8 2.26 0 0 19,795,198 11.01
团 0
张矿集 15,950,000 0.41 11,000,000 11,000,000 68.9 0.28 0 0 4,950,000 100
团 7
合计 2,256,910,14 58.0 435,279,14 427,185,78 18.9 10.9 0 0 134,909,783 7.37
2 6 4 4 7 9
备注: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张矿集团”)
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冀中能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3,533,546,8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因此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质押股数相应进行调整。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邯矿集团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所持有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或解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7466a13a-4ddc-4e01-a41f-4b0dd10db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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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4│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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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6年6月30日、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闫云胜先生
7、此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50人,代表股份数2,508,766,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441%(其
中,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总数59,35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1%),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2,449,410,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170%;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345人,代表股
份数59,35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1%。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王嘉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505,189,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77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38%。
根据表决结果,王嘉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知卉 刘 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d42313d-d606-4650-8331-42d53041b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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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4│冀中能源(0009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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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
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 2026年 7月 11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5.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的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
表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
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
6年 7月 15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2026年 7月 11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5日下午 14:30在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召开,该现场会议
由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
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9,410,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3.017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4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
35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1%。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345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59,35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1%。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35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8,766,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44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以
现场方式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王嘉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5,189,2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同意 55,779,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38%。
根据表决结果,王嘉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8b4a38d-8850-4df3-8129-3d4a672b1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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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39│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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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在公司金牛
大酒店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5 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1)人
1.01 关于选举王嘉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7月14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
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7月9日-10日、13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云胜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01e3ff5e-6c36-4f3b-a4e5-18dca138e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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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10│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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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03050c3-1449-40ad-babc-b03c897346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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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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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在公司金牛
大酒店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5 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1)人
1.01 关于选举王嘉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7月14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
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7月9日-10日、13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云胜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04af29b-27b0-46a3-b6f8-41ce74ae5b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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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冀中能源(0009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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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金牛大酒
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现场出席 4 名,董事孟宪营、高
晓峰、董兆寒及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
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谢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谢宏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谢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
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并经公
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嘉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嘉川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履职能力与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王嘉川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 7月15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王嘉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a7a90f2-a433-4901-be5a-8be9eed71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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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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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ccfc377-2db8-4351-a14c-a4795aedc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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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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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a53535d-fa84-4907-9d47-469429964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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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57│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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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533,546,8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53,354,685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转增股本 353,354,685
股。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红派息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33,546,8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533,546,85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886,901,535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17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664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193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4 08*****231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 08*****206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1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100,152,773 2.83 10,015,277 110,168,050 2.83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3,433,394,077 97.17 343,339,408 3,776,733,485 97.17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533,546,850 100 353,354,685 3,886,901,535 100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3,886,901,535 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576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咨询电话:0319-2098828
传真电话:0319-206866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236dc9c-fac4-43a4-8582-606a1c8ad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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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38│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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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42ce2bf-44f7-4b0c-a696-8c6e1bd5e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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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38│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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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2d270bc-4a9b-438c-92a0-2c31e88ca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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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09│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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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在公司
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 12 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9.00 关于制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 √
-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事宜的议案 √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 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 以上通过。
2、除议案 11 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 年 5 月 27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
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5日-27 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云胜 李 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2e74cfa-4ead-4878-8ad9-cd8778958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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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7│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完成白涧矿业分公司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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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7 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白涧矿业
分公司的议案》。为理顺治理结构,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在沙河市设立分公司,负责白涧铁矿项目的后续建设事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分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宜,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涧矿业分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制
造;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e8cacf0-ddb9-4db0-be22-2148c26ba3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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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冀中能源(000937):关于白涧铁矿项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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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 月 19 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探矿权出
让合同及支付首期款的议案》。公司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就河北省沙河市白涧铁矿勘探签订了《白涧铁矿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了
首期探矿权收益款 9,334.206 万元。另外,公司也对白涧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2019 年 10 月 18 日、2020 年 3 月 24 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2026年 3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矿证基本信息
证号:XC1300002026032200000081
采矿权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矿山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涧铁矿
矿山地址:沙河市
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矿区面积:2.5594 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293 米至-811 米
有效期限:2026-05-13 至 2056-02-09
二、对公司的影响
取得《采矿许可证》,标志着公司白涧铁矿项目在资源权属、开采范围、生产规模等方面获得国家正式批准,从源头上确保矿山
开发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是项目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
三、风险提示
1.白涧铁矿项目后续建设尚需履行项目核准、环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等审批程序,建设周期、投产时间及产能
释放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f9aa03c-ba55-4f56-897e-64ff4e159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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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34│冀中能源(00093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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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定于 2026 年 5 月2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026 年 5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关于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事宜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峰峰集团持有公司 597,142,9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峰峰集团有权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上述新增提案外,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其他审议事项、会
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在公司
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 12 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9.00 关于制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 √
-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事宜的议案 √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 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 以上通过。
2、除议案 11 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 年 5 月 27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
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5日-27 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云胜 李 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b00b5a4-cd7d-4938-90c4-17c59103c7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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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7│冀中能源(00093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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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
司将举办 2025 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5:30-16:30
二、会议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网络图文展示以及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
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闫云胜先生,公司总经理谢国强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谢宏先生、公司
总会计师王万强先生。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交流,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8:00 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000937@jzny.com.cn),也可以
通过登录 深 交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 “ 云 访 谈 ” 栏 目(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
公司业绩说明会界面提问。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
度业绩说明会。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会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59904ee-83d1-49e3-a2b6-595802b63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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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2│冀中能源(00093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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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的通知,获
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执行 原因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人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东及其一 类型
致行动人
邯矿 是 17,605,634 7.24% 0.50% 否 2026年 4 2029 年 4 邯郸市复 司法
集团 月 27 日 月 24 日 兴区人民 冻结
法院
合计 - 17,605,634 7.24% 0.50% 否 -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累计被标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记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邯矿集团 243,252,041 6.88% 17,605,634 0 7.24% 0.50%
张矿集团 14,500,000 0.41% 4,500,000 0 31.03% 0.13%
合计 257,752,041 7.29% 22,105,634 0 8.58% 0.63%
二、 其他相关说明
邯矿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c0bc687-8455-48d2-843b-379b9f42c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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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冀中能源(000937):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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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的原则
(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四)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
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时间间隔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
计划或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
0%,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5%。
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保证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确定
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的 2/3以上同意,并分别经公司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当年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且符合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在当年的定期报
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该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还应在召开审议
分红的股东会上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
真和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经
过详细论证后,向股东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过程中,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分
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的 2/3以上同意,并经公司 2/3以上的独立董事
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提交股东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论证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
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订或修
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并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
六、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
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七、未尽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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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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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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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冀中能源(00093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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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后,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符合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
需要。
二、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文件,并听取相关人员介绍情况后,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出具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风险评估审核报
告》(利安达专字【2026】第 0241号),充分反映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25 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利安达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请利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利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
付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
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可以更好地发挥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支持子公司的建设资金需
求。本次委托贷款确定有合理的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该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审核意见
我们经过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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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冀中能源(00093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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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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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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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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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9│冀中能源(00093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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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在公司
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 11 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9.00 关于制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 √
-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 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 以上通过。
2、除议案 11 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 年 5 月 27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
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5日-27 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 191 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云胜 李 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af0c9a-251a-4ea0-a05f-fc047a847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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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9│冀中能源(0009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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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全体在职董事。包括内部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
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
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薪酬确定、考核兑现、发放支付、调整机制、监督管
理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化导向原则。遵循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等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与行业周期、矿业市场薪酬水平
相符合的原则,完善公司治理,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实现有效激
励、刚性约束。
(三)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薪酬福利、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
(四)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相协调,合理体现岗位价值与
贡献差异。
(五)长短期相结合原则。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统筹、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相协调。
(六)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由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
第八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薪酬事项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九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职难度、所承担责任与经营风险等因素,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与行业市场水平、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发展战略、岗位价值、经营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职工的薪
酬分配关系,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及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以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公司
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执行如下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薪酬按照其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岗位标准执行,董事职务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其他任何形式报酬,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除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会保险及福利性待
遇。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任具体职务、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并领取
薪酬。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追索扣回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相关决议的次月起执行,按月发放。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并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款项。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免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限、实际履
职及绩效考核结果结算薪酬,并按照本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重损害公司
利益、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根据其责任性质、情节轻重及损失程度,提出扣减、停发或取消其薪酬、津贴的
议案,按照决策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追回相应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予发放当期绩效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期间已经
发放的绩效薪酬、津贴等予以全部或部分追回: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监管机构、股东会、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公司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市场薪酬水平及监管要求适时优化调整,以适
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主要参考以下依据: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薪酬实际购买力;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由公司工资总额相关管理办法确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条款如与国
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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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9│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晓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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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晓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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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9│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俊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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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俊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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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9│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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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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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9│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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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传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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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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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冀中能源: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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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冀中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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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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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冀中能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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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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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冀中能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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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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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冀中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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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497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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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冀中能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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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冀中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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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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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冀中能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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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冀中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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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5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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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冀中能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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