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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8(紫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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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38 紫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19:06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19:05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30 19:05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0-30 19:05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10-30 19:05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10-30 19:05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10-30 19:04 │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19:04 │紫光股份(00093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4 18:52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 2025-10-30 19:06│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38ab00e-b53a-4534-b427-c6c611882581.PDF ─────────┬──────────────────────────────────────────────── 2025-10-30 19: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于201 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 认购)》的议案和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 存续期和变更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72个月变更为96个月 ,延长后存续期至2024年5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 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96个月 变更为120个月,延长后存续期至2026年5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年 5月 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7号)核准,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836,223,162股,其中紫光1号员工持股 计划认购 20,257,478股,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47,680,616股,分别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94%和 4.57%,上述股份于 201 6年 5月 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均为 36个月,自通过非公开发行所认 购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2019 年 5月 6 日,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均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6月 28日、2019年 5月 17日 、2020年 8月 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紫光 1号员工持股 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相应变化。 2022年 3月 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 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 24个月,即存续期 由 72个月变更为 96 个月;同意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机构;同意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 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 认购)》。 2024年 3月 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 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 24个月,即存续期 由 96个月变更为 120个月,同时相应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和《紫光股 份有限公司首期 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在锁定期届满后,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以及部分持有人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 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的方式减少了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 1号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83,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6,316,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均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员 工持股计划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 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于 2019年 5月6日解除锁定上市流通,上述两个员工持股计划将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是否作出其他相应安排。紫光 1号员工持 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 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个月,自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 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 2016年 5月 6日至 2026年 5月 5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3)若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个月,自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 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 2016年 5月 6日至 2026年 5月 5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3)若发生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 等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况,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应经持有人会议批准,由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 二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合计持有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前终止。 (4)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23b7f2b-ed59-4e2e-9155-98be0173efe1.PDF ─────────┬──────────────────────────────────────────────── 2025-10-30 19: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 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截至 2024年末,安永华明合伙人 25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人。 安永华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 .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情形,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 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汝洁女士,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复核 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心田女士,于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泓女士,于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 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审计费用考虑了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2025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81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其 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91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90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公司向中兴华支付的 2024年度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223万元(含税,不含各项费用),公司部分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向安永华明支付的 2024 年度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535 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已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 23 年,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 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中兴华、安永华明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 10月 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安永华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 业务审计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同意聘任安永华 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 10月 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a899ca6-102a-4677-bf8d-d07998e7e449.PDF ─────────┬──────────────────────────────────────────────── 2025-10-30 19: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c55a599-e3cb-4874-a38d-38eec39c4b8c.PDF ─────────┬──────────────────────────────────────────────── 2025-10-30 19: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59650f9-bf04-4003-9a2b-3a7f418b881c.PDF ─────────┬──────────────────────────────────────────────── 2025-10-30 19: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fc443a9-2a9c-4f69-ac51-22536c0ae58d.PDF ─────────┬──────────────────────────────────────────────── 2025-10-30 19:04│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5ad5004-40ab-4c46-a7a0-7182bd3b8a54.PDF ─────────┬──────────────────────────────────────────────── 2025-10-30 19:04│紫光股份(00093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 (经 2025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 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 、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 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 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依法合规提出的问 题予以认真回复。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 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第十条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 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 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 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二条 公司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 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 投资者提问,对投资者问题进行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起草回复内容,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 布。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拟在互动易 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凡未经审批通 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 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七条 本制度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e864499-45b1-49e0-a2ca-b4cd2d6fab8e.PDF ─────────┬──────────────────────────────────────────────── 2025-10-14 18:52│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3C Holdings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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