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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8(紫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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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38 紫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17 19:22 │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 │ │ │意见 │ ├─────────┼──────────────────────────────────────────────┤ │2026-08-17 19:21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 │ │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 ├─────────┼──────────────────────────────────────────────┤ │2026-08-17 19:21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8-17 19:21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 ├─────────┼──────────────────────────────────────────────┤ │2026-08-17 19:21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 ├─────────┼──────────────────────────────────────────────┤ │2026-08-17 19:21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 ├─────────┼──────────────────────────────────────────────┤ │2026-08-17 19:21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 │2026-08-17 19:21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17 19:21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 │2026-08-17 19:20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 └─────────┴──────────────────────────────────────────────┘ ─────────┬──────────────────────────────────────────────── 2026-08-17 19:22│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 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6016fe0b-59ba-49a3-b031-e049017f0a3c.PDF ─────────┬──────────────────────────────────────────────── 2026-08-17 19:21│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 │修订稿)的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00dbbb6b-1929-4c7c-aed7-0dace3e04fc1.PDF ─────────┬──────────────────────────────────────────────── 2026-08-17 19:21│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 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76271421-4612-4675-9a45-78c45f384492.PDF ─────────┬──────────────────────────────────────────────── 2026-08-17 19:21│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部分内容 进行了修订。 本次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公司声明 公司声明 更新审议程序等表述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更新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及募集资金规模情况 释义 一般释义、专业释义 更新部分释义内容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权进展、股权结构等情 况;更新专利数量、股利 分配、项目实施可行性等 相关表述;更新截至时 间、募集资金规模及公司 贷款余额等相关表述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 更新募集资金规模情况 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 变动情况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 更新相关风险表述 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险说明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 更新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相 执行情况 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关表述 第五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更新截至时间、海外合作 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 伙伴等表述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诺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36cfa246-fc85-4d57-8d98-eaa20c889591.PDF ─────────┬──────────────────────────────────────────────── 2026-08-17 19:21│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fe059042-ae77-42ba-8253-e5e67fba1796.PDF ─────────┬──────────────────────────────────────────────── 2026-08-17 19:21│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7,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人民币) (万人民币) 1 收购新华三 6.98%股权 353,092.09 350,000.00 2 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40,100.00 4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67,000.00 167,000.00 合计 560,192.09 557,000.00 注:本次收购新华三 6.98%股权的价格合计为 498,795,142.80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25年 1 1月 28日(签署协议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汇率为 1美元兑人民币 7.0789元)计算,合计人民币 353,092.09万元。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人民币) (万人民币) 1 收购新华三 6.98%股权 339,106.39 339,000.00 2 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40,100.00 4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62,000.00 162,000.00 合计 541,206.39 541,000.00 注:上表收购新华三 6.98%股权的投资总额为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实际换汇使用人民币金额。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重大变化。同时,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26b1b064-4289-4e54-ba73-9d131f827061.PDF ─────────┬──────────────────────────────────────────────── 2026-08-17 19:21│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9baf26de-e5a1-48cf-868a-24f18be61a58.PDF ─────────┬──────────────────────────────────────────────── 2026-08-17 19:21│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6187a114-2616-45fe-b1e8-a6d44d66025e.PDF ─────────┬──────────────────────────────────────────────── 2026-08-17 19:21│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450adf61-ebd4-48cc-9bde-3dfb709419df.PDF ─────────┬──────────────────────────────────────────────── 2026-08-17 19:2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进一步聚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紫光软件”)拟将持有的北京紫光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智”)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紫光数智 的另一股东北京清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联创”)。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紫光软件将不再持有紫光数智股权,紫光 数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紫光数智作为紫光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紫光数智业务发展,紫光软件以自有资金陆续向紫光数智提供借款用于其日常 经营所需,借款本金累计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至2026年12月31日。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借款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2、公司已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被动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软件拟将持有的紫光数智 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紫光数智 的另一股东清联创(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紫光软件将不再持有紫光数智股权,紫光数智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紫光数智作为紫光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紫光数智业务发展,紫光软件以自有资金陆续向紫光数智提供借款用于其日常 经营所需,借款本金累计人民币1,6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借款将被动形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除上述借款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紫光数智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 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紫光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60764518 成立日期:2012年 4月 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 16 号院 1 号楼 1 至 6 层 101 五层 A501室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永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1)紫光数智现有产权结构图 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 100% 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00%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100% 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51% 北京紫光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TD. (2)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紫光数智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1,020.00 51% - - 2 北京清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 980.00 49% 2,000.00 100.00% 司 合计 2,000.00 100.00% 2,000.00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31.84 2,156.12 负债总额 3,286.99 3,187.63 预计负债 18.64 18.64 净资产 -1,355.15 -1,031.5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6.71 2,706.15 净利润 -323.63 -1,037.75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数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关系情况:公司与北京清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与紫光数智亦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被动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自 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7月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软件以自有资金陆续向紫光数智提供借款用于紫光数智日常经营性 支出,借款本金累计人民币 1,6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至 2026年 12月 31日,并由紫光数智另一股东清联创以其持有的紫光数智 49% 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紫光数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借款将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针对上述被动财务资助 ,鉴于紫光数智目前的实际情况,紫光数智将于 2030年 12月 31日之前分期向紫光软件还款,借款本金部分将按照年化利率 3%计息 。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公司剥离亏损资产、聚焦主业,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减少运营负担,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紫光数智股权,紫光数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导致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 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清联创将继续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鉴于紫光数智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本次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及紫光软件将密切关注紫光数智经 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积极督促紫光数智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软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 2025年对全部 借款本金及部分借款利息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坏账准备计提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因股权转让而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属于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借款本金人民币 1,600万元及相应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占公司 2025年末 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11%。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ab8dfb28-425d-4728-b9b1-7936873bf389.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25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8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8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3) 2.0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等 公告。 以上提案中,提案 2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19日、20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8: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a1a35b71-e3ce-46c3-9f51-d4215c80c629.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fcfad596-aa71-4827-9706-4f0db728d4cf.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9c8ae118-07ee-4234-8647-640a59b4d546.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0f4cf7dc-afd0-4d85-aeb6-d515466bfa66.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dc0723cf-96c7-4ef9-9e1e-5f0d6e6eef1c.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经 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尽快补足委员人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成员不足两名的,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以及本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体系与考核指标等考核 标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第十一条 除本议事规则明确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的事项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于第七条规定的其他职权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有决定权。 第四章 薪酬考核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了解,公司其他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体系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程序: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二)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 下列情况之一时,主任委员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 (一)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 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 (三)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时。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如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经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七条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传真方式、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发出均可。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 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形成的决议由参会委员签字。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当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主持会议;主任委员既不出席会议,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 的说明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具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员的权利。委员既不亲自出席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该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二条 会议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 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事项涉及有关委员及其直系亲属时,该委员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上述有利害关 系的委员回避后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无法形成决议时,应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二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决议,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并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 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不少于十 年。 第二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 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委员姓名; (三) 会议议程; (四) 委员发言要点; (五)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情况等。 第三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 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054c0b9f-eb3f-4ceb-9e1e-a3892b7108fc.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紫光股份(00093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f51705c5-5090-4b2f-b7b6-07e3332dfc83.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经 2026年 8月 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因任期届满、主动辞任(职)、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原因导致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其董事职务自动解除。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续聘的,自董事会决议之日,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自动解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聘,在改聘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高级管 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职)。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辞(任) 职报告应说明离任原因、离任的职务、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情况等情况。 第六条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七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公司知悉或者 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 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 建议。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中有职工代表董事的,职工代表董事的解任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民主形式进行;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确保公司经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妥善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对离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第十二条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在离职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公司完成其履职期间相关未尽事宜的处理,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 限内仍然有效;其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 竞争等义务。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 份不超过 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辞职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辞职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手段追究相关人 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召开会议审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九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未履行适当程序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复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5718c626-7f9d-4e33-9d35-224f68c96186.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5d101073-674b-4fad-900d-c792323f77fa.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5a67056c-74c9-4146-ab6a-f168d4dcd295.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825cb0a3-5fa4-4b8d-9bcc-8c077ef9134a.PDF ─────────┬──────────────────────────────────────────────── 2026-08-07 18:19│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7b1c60d2-d355-4437-a4fb-886e56305713.PDF ─────────┬──────────────────────────────────────────────── 2026-08-07 18:17│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洪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66778b12-5787-43e9-afc1-419a4f43161b.PDF ─────────┬──────────────────────────────────────────────── 2026-08-07 18:17│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ce94639c-484c-4dae-80f1-c9f69dbb594d.PDF ─────────┬──────────────────────────────────────────────── 2026-08-07 18:16│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f784b7d2-ad82-4722-88d6-2a90c42de3b9.PDF ─────────┬──────────────────────────────────────────────── 2026-08-07 18:1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0%,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 ”)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以来富国商通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富国保理”)作为保理方,为紫光晓 通自思科(中国)有限公司、思科(中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思科”)采购货物所产生的由思科享有的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服务;为支持子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获得更好的账期,公司为紫光晓通思科业务向富国保理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鉴于根据实际情况所需,上述保理服务合作方拟由富国保理变更为美国富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富国银行”), 公司拟为紫光晓通向富国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以及所有罚金、损害赔偿金、佣金、费用和其他支出 和所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相关成本和费用(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担保期间自本次担保文 件签署之后 5年期间产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最终到期日后满 5年之日终止。原于 2025 年 12月 3日签署的公司为紫光晓通向富国保 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厂商授信担保文件项下的已发生且于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日尚未清偿的“被担保债务”,继续作为本次 担保文件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并受本次担保文件条款的约束),由本次担保承接,承接后的被担保债务总额不超过本次担保文件的担保 限额。 待本次担保文件签署生效后,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紫光晓通向富国保理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厂商授信额度担保相应终止。 此外,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向思科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鉴于担保文件未签署,此项担保未生效,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晓通为苏州紫光数码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 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 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号 103 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等。截至目前,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66,969.33 万元,负债总额为 60,771.53万元(银行贷款 2,502.29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为 60,771.53万元),净资产为 6,197.8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08,552.70万元,利润总额为 3,284.35 万元,净利润为 2,212.19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91,429.71 万元,负债总额为 83,196.78 万元(银行贷款 7,027.2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83,196.78 万元),净资产为 8,232.93 万元;2026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60,737.99万元,利润总额为 2,713.51万元,净利润为 2,035.13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 100% 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00%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100%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60% 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权人:美国富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以及所有罚金、损害赔偿金、佣金、费用和其他支出和所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 旅费、保管费、保险费、审计费等)和其他相关成本和费用 6、担保期限:自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后 5年期间产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最终到期日后满 5 年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晓通是苏州紫光数码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 ICT分销业务,其公司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本次为紫光晓通提 供担保,有助于其继续享有较好的厂商授信额度和账期,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晓通市场环境稳定,具 备持续经营能力,加之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紫光晓通控股股东苏州紫光数码将就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晓通另一股东天津明盛佳泰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824,314 万元及 284,1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 年末审 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4.53%。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00,314 万元及 250,6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0.35%。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5,314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审计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81.74%;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000万元及 247,9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 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7.3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 万美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紫光晓通 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2f6ec6fc-939f-415b-a8f8-01a7dd813841.PDF ─────────┬──────────────────────────────────────────────── 2026-08-07 18:1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0%,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H3C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华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 重要的海外全资子公司,根据新华三海外发展规划以及新加坡华三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新华三国内全资子公司新华三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信息”)拟为新加坡华三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持股比例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资 截止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公司 是否 产负债率(截至 2026 担保余额 保最高额度 最近一期经审计 关联 年 3月 31 日) 净资产比例 担保 新华三信息 新加坡华三 新华三持有 63.30% 0 20 亿元人 13.56% 否 新加坡华三 民 币 或 等 100%股权 值外币 2、优特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香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西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西数”) 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美国西部数据和闪迪品牌存储产品分销业务。为进一步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紫光西数拟为优特香港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 8,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港币的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持股比例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 截止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公司 是否 资产负债率(截至 担保余额 保最高额度 最近一期经审计 关联 2026年 3月 31日 净资产比例 担保 紫光西数 优特香港 紫光西数持 97.13% 0 8,000 万美元 3.68% 否 有优特香港 或等值人民 100%股权 币/港币 此外,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为新华三的全资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目前相关担保文件未签署, 此项担保未生效,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H3C TECHNOLOGIES PTE. LTD. 新加坡华三是新华三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1年 10月 8日,注册资本:13.30万新加坡元,住所:111 Somerset Road #11-2 1, TripleOne Somerset, Singapore 238164,主要从事 ICT产品销售与服务等。截至目前,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423.79万新加坡元,负债总额为 1,815.24 万新加坡元(银行贷款 0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为 1,788.15 万新加坡元),净资产为 608.54万新加坡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6,767.61万新加坡元,利润总 额为 688.52万新加坡元,净利润为 571.90万新加坡元。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525.62 万新加坡元 ,负债总额为 1,598.59 万新加坡元(银行贷款 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554.87万新加坡元),净资产为 927.03万新加坡元;20 26 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1,835.37 万新加坡元,利润总额为 393.93万新加坡元,净利润为 318.49万新加坡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 100% 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00%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87.98%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100% H3C TECHNOLOGIES PTE. LTD. LTD. 2、优特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优特香港是紫光西数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12月 21日,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住所:1/F, XIU PING COMMERCIAL BUI LDING, 104 JERVOIS STREET,SHEUNGWAN, HONG KONG SAR,主要从事存储产品分销业务等。截至目前,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06,646.35万元,负债总额为 100,508.82万元(银行贷款 0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为 100,508.82万元),净资产为6,137.53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20,223.37 万元,利润总额为 3,009.21 万元 ,净利润为 2,678.79 万元。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0,811.1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24,179.75 万 元(银行贷款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4,179.75万元),净资产为 6,631.41万元;2026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34,483.38万元 ,利润总额为 721.22万元,净利润为 602.22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 100% 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00%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51.5875% 紫光西部数据有限公司 100% 优特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担保事项的具体 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为抢抓智算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深化公司海外市场布局,进一步扩大海外业务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新加坡华三和优特香港拟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以支持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 本次担保事项基于新加坡华三和优特香港的业务规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公司整体海外业务发展、提升综合交付能力和供应 链的稳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华三、优特香港市场环境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因 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824,314 万元及 284,1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 年末审 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4.53%。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00,314 万元及 250,6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0.35%。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5,314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审计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81.74%;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000万元及 247,9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 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7.3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 万美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加坡华三 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注册证书复印件3、优特香港 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商业 登记证复印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ae2bd5cb-fdab-43ba-864b-e0369f5c9454.PDF ─────────┬──────────────────────────────────────────────── 2026-07-22 20:53│紫光股份(00093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7月 20日、2026年 7月 21日、2026年7月 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于 2026年 8月 29日 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7月 20日、2026年 7月 21日、2026年 7月 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1, 000 万元-232,000 万元,预计同比增长83.50%-122.89%。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6 年 8月 29日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 3、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受宏观环境、市场情绪、资金流向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为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b9fdd0b9-bb4c-4f80-b1e2-06ebd515e7a1.PDF ─────────┬──────────────────────────────────────────────── 2026-07-21 17:1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5e69b037-7348-42a3-a8b1-8f40b8007847.PDF ─────────┬──────────────────────────────────────────────── 2026-07-21 17:09│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7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四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 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提供担保(二)的议案 2.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提案中,提案四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69),以及于 2026年 7月 22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和《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6)等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3日、4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8: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 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7月 22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8月 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8月 7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8月 7日(股东会召开当 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8e188fd-5156-43d9-a7f6-3f77809fba27.PDF ─────────┬──────────────────────────────────────────────── 2026-07-21 17:06│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年 7月 21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名,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 )、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岳阳”)、紫光数码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紫光数码”)、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紫光晓通(香港)”)系公司下属主要从事 ICT 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根据子公司业务需求, 公司同意为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如下担保: 1、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紫光电子商务、紫光供应链、数码岳阳向联想及其他联想集团关联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所担保的主债务期间为 2026年 7月 1日至 2029年 6月 30 日;保证期间为自被保 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保证交易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主债权期间的最后一日即 2029年 6月 30日时,保 证期间顺延至自 2029年 7月 1日起两年。 待上述相关担保文件签署生效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紫光电子商务、紫光供应链、数码 岳阳向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相应终止。 2、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香港紫光数码、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向NVIDIA Singapore Pte. Ltd. 和 NVIDIA Corpor ation(以下统称“NVIDIA”)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香港紫光数码提供担保的金额 不超过 2.5亿美元,为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 6,000万美元(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公司为上述子 公司自本次担保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发生的主债务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本次担保文件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之 日。同时,于 2024 年 5月 28 日签署的公司为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向NVIDIA提供不超过 6,000万美元的厂商授信额度担保文 件项下的已发生且于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日尚未清偿的“被担保债务”,继续作为本次担保文件项下的被担保债务 (并受本次担保文 件条款的约束),由本次担保承接。 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向NVIDIA提供不超过 2.6亿美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 ,鉴于担保文件未签署,担保未生效,此项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上述担保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降低并购贷款利息支出,优化整体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 85.23亿元人民币并购贷款,用于置换紫光国际向银团申请的用于 2024年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 三”)30%股权的存量银团贷款(以下简称“现有并购贷款”)余额。本次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6年且贷款最终到期日不晚于 2031 年 8月 28 日,紫光国际将以其持有的部分新华三股权和专项银行账户进行质押,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贷款银行的需要出具相关安慰 函。待现有并购贷款全部结清后,公司及紫光国际为现有并购贷款提供的相关担保将予以解除。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贷款期限范围内,决定具体合作银行、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质押措 施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向关联方西藏紫光长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长青 ”)转让其持有的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科贷”)65%的股权。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紫光科贷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52,540.00万元。紫光科贷 65%股权转让以上述评估估值扣除紫光科贷 2025年度分红后的金额作为定价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27,617.40万元。 为加快推进股权转让相关工作,同意苏州紫光数码转让紫光科贷 65%股权的交易对方由紫光长青变更为紫光长青的控股子公司紫 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数”),转让价格仍为 27,617.40万元,并与紫光云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 让完成后,苏州紫光数码将不再持有紫光科贷的股权。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事宜,包括:签署、修改《股权转让协议》等 有关法律文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根据相关规则或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在出现难以继续实施股权转让的情形时决 定终止股权转让交易。 鉴于紫光云数是紫光长青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公司,因此紫光云数为公司 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李涛先生、王竑弢先生、邵建军先生和马宁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92856bc-3e09-4ce3-8e4f-be3b30e2d78e.PDF ─────────┬──────────────────────────────────────────────── 2026-07-21 17: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 贷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并购贷款相关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光国际”,作为“借款人”)于 2024年 8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000 元(或其等值金额)并购银团贷款合同》,紫光国际总计贷款人民币 89.72亿元用于支付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三”)30%股权交易的部分交易价款,贷款期限为 7年(以下简称“现有并购贷款”)。公司为现有并购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并以所持有的紫光国际所有已发行的股份提供股份押记担保;紫光国际以其持有的新华三 51%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年 8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目前,上述并 购贷款剩余本金为人民币 85.23亿元。 为降低并购贷款利息支出,优化整体融资成本,紫光国际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5.23亿元并购贷款,用于置换上述存量银 团贷款余额。本次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6年且贷款最终到期日不晚于 2031 年 8月 28 日,紫光国际将以其持有的部分新华三股权和 专项银行账户进行质押,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贷款银行的需要出具相关安慰函。待现有并购贷款全部结清后,公司及紫光国际为现有 并购贷款提供的相关担保将予以解除。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贷款期限范围内,决定具体合作银行、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质押措 施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2、登记证号码:34022226 3、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95,518,754美元 5、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9日 6、地址:RM 03-08 30/F, Chubb Tower, Windsor House, 311 Gloucester Road,Causeway Bay, Hong Kong 7、主营业务:ICT基础设施及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 8、主要股东情况: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87.98%的股权,是新华三的控股股东 三、本次并购贷款方案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23亿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 6年且贷款最终到期日不晚于 2031年 8月 28日 3、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4、贷款用途:用于置换紫光国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用于收购新华三 30%股权的存量银团贷款余额 5、紫光国际将以其持有的部分新华三股权和专项银行账户进行质押,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贷款银行的需要出具相关安慰函。 紫光国际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贷款及质押协议,具体贷款及质押协议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本次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并购贷款的置换有利于降低并购贷款利息支出和优化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整体融资安排;有利 于增厚公司经营业绩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所提供的质押措施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dbbc2740-c4c3-4223-a431-e45d664c0bfe.PDF ─────────┬──────────────────────────────────────────────── 2026-07-21 17: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780eff9-73d0-41c7-894f-2da1cb50c1b4.PDF ─────────┬──────────────────────────────────────────────── 2026-07-16 19:04│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李静律师和刘伟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如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 2026年 6月 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6年 7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 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发布的上述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说明了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网络投 票,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及有权参加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参加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按《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16日 14时 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794 名,代表股份1,029,534,3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967% 。其中,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6名,代表股份 801,486,11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8.02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88名,代 表股份 228,048,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3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鉴于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进行认证,故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 。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1,028,985,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67%;反对 264,4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57%;弃权284,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8,115,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01%;反对 264,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56%;弃权 284,0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4 2%。 上述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ab207d6-eb2c-4c63-8d0b-2d8e8122a297.PDF ─────────┬──────────────────────────────────────────────── 2026-07-16 19:04│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7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6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涛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794名,代表股份数 1,029,534,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96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名,代表股份数 801,486,1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2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788名 ,代表股份数 228,048,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35%。 8、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李静和刘伟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议案,即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 1,028,985,8 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67%;反对 264,4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257%;弃权 284,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8,115,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01%;反对 264,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56%;弃权 284,0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4 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249537c-0dd9-43ab-8927-7fb0b89c0b93.PDF ─────────┬──────────────────────────────────────────────── 2026-07-16 19:04│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2164a5e9-401d-4995-93bb-df3a5aa10b52.PDF ─────────┬──────────────────────────────────────────────── 2026-07-15 16:41│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年 7 月 15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名,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为促进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光计算机”)业务发展、补充研发及运营资金等,公司同意紫光计算机进行增资扩股。经与增资方市场化协商,本次增资的投前估 值为 600,000,000 元,增资金额合计 440,000,000 元,对应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366,666,667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其中河南省豫铁智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出资 179,000,000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149,166,667元; 盐城华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出资 93,950,000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78,291,667 元;嘉兴众元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出资 80,000,000 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66,666,667 元;嘉兴沄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出资 52,000,000 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43,333,333 元;海宸汇投(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宸汇投”)将 出资35,050,000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29,208,333元,各方增资认购款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将计入紫光计算机资本公积 金。公司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紫光计算机注册资本将由 500,000,000 元增加至 866,666,667 元,公 司对紫光计算机的持股比例将由 51%变更为 29.4231%,紫光计算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同时,本次增资实施前,紫光计算机现有股东郑州紫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2.2000%的股权(对应 1 ,100万元注册资本)、天津厚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2.2420%的股权(对应 1,121万元注册资本)、 天津厚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2.2100%的股权(对应 1,105万元注册资本)、天津厚颐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2.0480%的股权(对应 1,024 万元注册资本)、天津厚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 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3.3000%的股权(对应 1,650万元注册资本)共计紫光计算机 12%的股权转让给海宸汇投,转让价格分别为 1,100 万元、1,121万元、1,105万元、1,024万元和 1,65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与“本次增资”合称“本次交易”)。公司 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此外,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相关协议以及办理 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通过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一)的议案为合理安排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工作,根据紫光 计算机实际需求和业务规划,同意取消下述公司为紫光计算机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具体为: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合同 履约等事项提供不超过 2,6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鉴于紫光计算机已结清需向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款 项,且暂无后续使用该厂商授信的需求,公司同意取消本项授信额度担保。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深圳宝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及为紫光计算机向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鉴于相关担保文件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未实际使用,公司同意取消上述授信额度 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通过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二)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鉴于相关担保文件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未实际使用。为合 理安排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工作,根据紫光计算机实际需求和业务规划,公司同意取消本项授信额度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1f7db1b-de23-4124-8a27-085c8c28ff53.PDF ─────────┬──────────────────────────────────────────────── 2026-07-15 16:4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审批担保情况概述 1、经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 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向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合同履约等事项提供不超过2,6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仁宝电脑授信额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 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 购货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福建捷联授信额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 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3、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深圳宝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深圳宝新创授信额度担保”),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中科可 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中科可控授信额度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4、经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惠科股 份授信额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 二、取消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为合理安排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工作,根据紫光计算机实际需求和业务规划,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一)的议案》和《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 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二)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截至目前,鉴于紫光计算机已结清需向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支 付的款项,且暂无后续使用该厂商授信的需求,公司同意取消仁宝电脑授信额度担保。 截至目前,鉴于福建捷联授信额度担保、深圳宝新创授信额度担保、中科可控授信额度担保、惠科股份授信额度担保的相关担保 文件未签署,上述 4项担保额度未实际使用,公司同意取消上述 4项授信额度担保。其中,取消惠科股份授信额度担保事项尚需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取消授信额度担保有助于公司管理对外担保总额,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35,814 万元及 271,1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 235.77%。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00,314 万元及 250,6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 210.36%。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5,314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 81.74%;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5,000 万元及 247,9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7.38%;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的 1.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b44f2a0-3915-4bba-b02c-66ddf3251a69.PDF ─────────┬──────────────────────────────────────────────── 2026-07-15 16:4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 ─────────┴────────────────────────────────────────────────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4d9ef9d-c688-47e6-9449-6463a4061457.PDF ─────────┬──────────────────────────────────────────────── 2026-07-15 16:4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其子公司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紫光数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紫光数码”)等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1.4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一”),为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岳阳”)等五家子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 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 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0)及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苏州紫光数码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 为香港紫光数码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 为 2026年 7月 8日-2027年 5月 19日。 2、苏州紫光数码近日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数码岳阳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7月 8日-2027年 7月 8日。 本次担保前,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为 0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数码岳阳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数码岳阳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截至目前,担保额度一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9.3亿元,担保额度二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4.6亿 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 1.8亿元,对数码岳阳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 为人民币 3.9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苏州紫光数码为香港紫光数码向中信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数码(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苏州紫光数码为数码岳阳向中信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1,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香港紫光数码和数码岳阳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持股 100%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 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苏州紫光数码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35,814 万元及 271,1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 235.77%。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00,314万元及250,6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 210.36%。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5,314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 81.74%;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5,000 万元及 247,9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 127.38%;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香港紫光数码) 2、《最高额保证合同》(数码岳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bef5e9b-36fa-4cfd-97e0-7ff46f9b0b44.PDF ─────────┬──────────────────────────────────────────────── 2026-07-10 20:28│紫光股份(00093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7月 8 日、2026 年 7月 9 日、2026 年 7月 10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受宏观环境、市场情绪、资金流向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7月 8日、2026年 7月 9日、2026年 7月1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67),本次 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为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8eb840d-f1dc-4bfc-89e0-8cc6168c7fa2.PDF ─────────┬──────────────────────────────────────────────── 2026-07-10 20:23│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91, 000-232,000 盈利:104,089.02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3.50%-12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61,000- 202,000 盈利:111,79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4.02% - 80.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盈利:0.67- 0.81 盈利:0.363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6年 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在人工智能算力需求爆发的强劲驱动下,2026年上半年 ICT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公司积极把握智算和国产化领域带来的 市场机遇,持续深耕行业市场;加快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强化供应链精细化管理和运作以保障供给的稳定与交付的连续,从而推动 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带动了毛利水平的持续提升。 2、公司原对于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剩余 19%的少数股东权益存在潜在收购义务,该义务作 为金融负债计量,并在 2025 年 12 月之前对其计提利息费用。报告期内,该金融负债因到期不再对其计提利息费用。 3、2026年 5月末公司完成新华三 6.98%的股权收购,公司对新华三的持股比例从 81%提升至 87.98%,进一步增厚了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经初步测算,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收益的金额约 2.5 亿-3.5亿元,主要是由于在新华三剩余 19%股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非 经常性收益增加。截至 2026年 5月末,新华三剩余 19%股权交易已完成,该非经常性收益在未来没有可持续性。上年同期的非经常 性损失是 0.77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32fe62fc-5f86-443a-aa0c-7b0eaa36b832.PDF ─────────┬──────────────────────────────────────────────── 2026-07-02 17:2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其子公司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等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1.4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一”),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等五家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2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及于 2026年 5月 21日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二、担保进展情况 1、苏州紫光数码近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000 万元, 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6月 10日-2027年 6月 9日。2、苏州紫光数码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 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8,000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6月 17日-2027年 6月 17日。 3、苏州紫光数码近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所 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6月 9日-2027年 6月 8日。 本次担保前,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 0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亿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5,000 万元。因此,担保额度一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9.8 亿元,担保额度二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4.7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 14亿元,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 为人民币 6.8亿元及 6,000万美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8,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中信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8,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电子商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持股 100%的公司,紫光晓通是苏州紫光数码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 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苏州紫光数码 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 就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提供担保事项,紫光晓通将向苏州紫光数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晓通另一股东天津明盛佳 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70,714 万元及 273,7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39.67%。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26,314万元及 250,700万美元(含上 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2.48%。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1,31 4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81.46%;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5,000万元及 248,0 00 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9.76%;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 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5990dba-bc2b-4c7a-8c4d-ef780def2da4.PDF ─────────┬──────────────────────────────────────────────── 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 去法定代表人。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份、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 (三)签署公司股份、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 证券; 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上述第(六)项所述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原则是: 上述第(七)项所述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一)有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 原则是: (二)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且授 (一)有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 权内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二)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且授 (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权内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在《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总裁王竑弢 先生。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涉及的变更登记、 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4823bc2-1cfa-4598-af14-b0e06762cefe.PDF ─────────┬──────────────────────────────────────────────── 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7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表人的议案 2、以上提案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13日、14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8: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6月 30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股东会召开 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7582a3f-35c1-47a4-83ca-81662c877c75.PDF ─────────┬──────────────────────────────────────────────── 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edb34f3-a1d0-4389-a2f9-f903c8ff263a.PDF ─────────┬──────────────────────────────────────────────── 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6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 事 8 名实到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在《公司 章程》修订生效后,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总裁王竑弢先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涉及变更登记、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于英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同 意选举李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和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董事李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委员,与董事王竑弢先生和独立董事徐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选举并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8a6f400-2697-44b6-95cc-12c46f4c3851.PDF ─────────┬──────────────────────────────────────────────── 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公司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 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于英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英涛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于英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于英涛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于英涛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英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于英涛先生自 2018 年 4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谋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带领公司深耕主业,深度布局“云—网—安—算— 存—端”全产业链,加速科技创新与赋能产业发展,推动公司行业地位、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 了重大贡献,并为公司迎接 AI时代的历史性机遇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向于英涛先生致以诚挚的敬意与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和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李 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李涛先生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均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将在《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总裁王竑弢先生,并尽快办理与 此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c4b0808-5264-43fa-8c30-900c9c950a27.PDF ─────────┬──────────────────────────────────────────────── 2026-06-1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全部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 ─────────┴──────────────────────────────────────────────── 2025年 11月 17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 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华智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 、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智华”)、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招华信通”)分别与 H3C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HPE 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AGREEMENT》,收购 HPE开曼持 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合计 10%股份。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 11月 28日,紫光国际与宁波甬宁鄞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宁”)、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合肥华芯明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信华智联、中信金 融资产、长石智华、招华信通、宁波甬宁、合肥华芯合称为“投资者”)分别与 HPE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AGREEMENT》,收购 HPE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 9%股份。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紫光国际和上述六家投资者通过上述两次交易合计受让新华三 19%股权,上述两次交易项下的全部股份已完成全部对价支付及股 份交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三已完成上述两次交易项下的全部股份过户的股东名册变更手续,HPE开曼不再持有新华三股权,公司 通过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的股权比例已由 81%增加至 87.9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802cd19-969c-4d1f-a56a-4b0837b318f8.PDF ─────────┬──────────────────────────────────────────────── 2026-06-04 17:07│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 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5元(含税) ,共计派送现金 185,905,191.81元。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5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1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四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咨询电话:010-62770008 传真电话:010-627708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6202f2e-a5cd-4d91-b328-02c070bf159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紫光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846.PDF ─────────┬──────────────────────────────────────────────── 2026-04-15│紫光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1866.PDF ─────────┬──────────────────────────────────────────────── 2025-10-31│紫光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6091.PDF ─────────┬──────────────────────────────────────────────── 2025-08-30│紫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063.PDF ─────────┬──────────────────────────────────────────────── 2025-04-29│紫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453.PDF ─────────┬──────────────────────────────────────────────── 2025-04-29│紫光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461.PDF ─────────┬──────────────────────────────────────────────── 2024-10-31│紫光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332.PDF ─────────┬──────────────────────────────────────────────── 2024-08-27│紫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338.PDF ─────────┬──────────────────────────────────────────────── 2024-04-30│紫光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226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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