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38 紫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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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10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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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9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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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6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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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5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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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5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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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4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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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4 │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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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4 │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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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1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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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0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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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1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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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5e69b037-7348-42a3-a8b1-8f40b8007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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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9│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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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7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四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
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提供担保(二)的议案
2.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提案中,提案四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69),以及于 2026年 7月 22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和《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6)等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3日、4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8: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
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7月 22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8月 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8月 7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8月 7日(股东会召开当
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8e188fd-5156-43d9-a7f6-3f77809fba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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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6│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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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年
7月 21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名,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
)、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岳阳”)、紫光数码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紫光数码”)、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紫光晓通(香港)”)系公司下属主要从事 ICT 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根据子公司业务需求,
公司同意为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如下担保:
1、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紫光电子商务、紫光供应链、数码岳阳向联想及其他联想集团关联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所担保的主债务期间为 2026年 7月 1日至 2029年 6月 30 日;保证期间为自被保
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保证交易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主债权期间的最后一日即 2029年 6月 30日时,保
证期间顺延至自 2029年 7月 1日起两年。
待上述相关担保文件签署生效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紫光电子商务、紫光供应链、数码
岳阳向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相应终止。
2、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香港紫光数码、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向NVIDIA Singapore Pte. Ltd. 和 NVIDIA Corpor
ation(以下统称“NVIDIA”)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香港紫光数码提供担保的金额
不超过 2.5亿美元,为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 6,000万美元(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公司为上述子
公司自本次担保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发生的主债务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本次担保文件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之
日。同时,于 2024 年 5月 28 日签署的公司为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向NVIDIA提供不超过 6,000万美元的厂商授信额度担保文
件项下的已发生且于本次担保文件签署之日尚未清偿的“被担保债务”,继续作为本次担保文件项下的被担保债务 (并受本次担保文
件条款的约束),由本次担保承接。
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向NVIDIA提供不超过 2.6亿美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
,鉴于担保文件未签署,担保未生效,此项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上述担保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降低并购贷款利息支出,优化整体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 85.23亿元人民币并购贷款,用于置换紫光国际向银团申请的用于 2024年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
三”)30%股权的存量银团贷款(以下简称“现有并购贷款”)余额。本次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6年且贷款最终到期日不晚于 2031
年 8月 28 日,紫光国际将以其持有的部分新华三股权和专项银行账户进行质押,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贷款银行的需要出具相关安慰
函。待现有并购贷款全部结清后,公司及紫光国际为现有并购贷款提供的相关担保将予以解除。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贷款期限范围内,决定具体合作银行、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质押措
施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向关联方西藏紫光长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长青
”)转让其持有的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科贷”)65%的股权。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紫光科贷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52,540.00万元。紫光科贷 65%股权转让以上述评估估值扣除紫光科贷
2025年度分红后的金额作为定价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27,617.40万元。
为加快推进股权转让相关工作,同意苏州紫光数码转让紫光科贷 65%股权的交易对方由紫光长青变更为紫光长青的控股子公司紫
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数”),转让价格仍为 27,617.40万元,并与紫光云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
让完成后,苏州紫光数码将不再持有紫光科贷的股权。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事宜,包括:签署、修改《股权转让协议》等
有关法律文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根据相关规则或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在出现难以继续实施股权转让的情形时决
定终止股权转让交易。
鉴于紫光云数是紫光长青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公司,因此紫光云数为公司
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李涛先生、王竑弢先生、邵建军先生和马宁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92856bc-3e09-4ce3-8e4f-be3b30e2d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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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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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
贷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并购贷款相关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光国际”,作为“借款人”)于 2024年 8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000
元(或其等值金额)并购银团贷款合同》,紫光国际总计贷款人民币 89.72亿元用于支付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三”)30%股权交易的部分交易价款,贷款期限为 7年(以下简称“现有并购贷款”)。公司为现有并购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并以所持有的紫光国际所有已发行的股份提供股份押记担保;紫光国际以其持有的新华三 51%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年 8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目前,上述并
购贷款剩余本金为人民币 85.23亿元。
为降低并购贷款利息支出,优化整体融资成本,紫光国际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5.23亿元并购贷款,用于置换上述存量银
团贷款余额。本次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6年且贷款最终到期日不晚于 2031 年 8月 28 日,紫光国际将以其持有的部分新华三股权和
专项银行账户进行质押,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贷款银行的需要出具相关安慰函。待现有并购贷款全部结清后,公司及紫光国际为现有
并购贷款提供的相关担保将予以解除。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贷款期限范围内,决定具体合作银行、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质押措
施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2、登记证号码:34022226
3、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95,518,754美元
5、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9日
6、地址:RM 03-08 30/F, Chubb Tower, Windsor House, 311 Gloucester Road,Causeway Bay, Hong Kong
7、主营业务:ICT基础设施及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
8、主要股东情况: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87.98%的股权,是新华三的控股股东
三、本次并购贷款方案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23亿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 6年且贷款最终到期日不晚于 2031年 8月 28日
3、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4、贷款用途:用于置换紫光国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用于收购新华三 30%股权的存量银团贷款余额
5、紫光国际将以其持有的部分新华三股权和专项银行账户进行质押,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贷款银行的需要出具相关安慰函。
紫光国际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贷款及质押协议,具体贷款及质押协议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本次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并购贷款的置换有利于降低并购贷款利息支出和优化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整体融资安排;有利
于增厚公司经营业绩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所提供的质押措施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dbbc2740-c4c3-4223-a431-e45d664c0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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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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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780eff9-73d0-41c7-894f-2da1cb50c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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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4│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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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李静律师和刘伟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如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 2026年 6月 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6年 7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
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发布的上述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说明了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网络投
票,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及有权参加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参加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按《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16日 14时 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794 名,代表股份1,029,534,3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967%
。其中,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6名,代表股份 801,486,11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8.02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88名,代
表股份 228,048,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3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鉴于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进行认证,故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
。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1,028,985,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67%;反对 264,4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57%;弃权284,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8,115,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01%;反对 264,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56%;弃权 284,0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4
2%。
上述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ab207d6-eb2c-4c63-8d0b-2d8e8122a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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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4│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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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7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6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涛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794名,代表股份数 1,029,534,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96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名,代表股份数 801,486,1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2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788名
,代表股份数 228,048,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35%。
8、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李静和刘伟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议案,即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 1,028,985,8
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67%;反对 264,4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257%;弃权 284,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8,115,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01%;反对 264,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56%;弃权 284,0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4
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249537c-0dd9-43ab-8927-7fb0b89c0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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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4│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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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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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1│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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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年 7
月 15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名,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为促进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光计算机”)业务发展、补充研发及运营资金等,公司同意紫光计算机进行增资扩股。经与增资方市场化协商,本次增资的投前估
值为 600,000,000 元,增资金额合计 440,000,000 元,对应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366,666,667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其中河南省豫铁智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出资 179,000,000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149,166,667元;
盐城华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出资 93,950,000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78,291,667 元;嘉兴众元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出资 80,000,000 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66,666,667 元;嘉兴沄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出资 52,000,000 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43,333,333 元;海宸汇投(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宸汇投”)将
出资35,050,000元认购紫光计算机新增注册资本 29,208,333元,各方增资认购款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将计入紫光计算机资本公积
金。公司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紫光计算机注册资本将由 500,000,000 元增加至 866,666,667 元,公
司对紫光计算机的持股比例将由 51%变更为 29.4231%,紫光计算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同时,本次增资实施前,紫光计算机现有股东郑州紫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2.2000%的股权(对应 1
,100万元注册资本)、天津厚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2.2420%的股权(对应 1,121万元注册资本)、
天津厚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2.2100%的股权(对应 1,105万元注册资本)、天津厚颐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2.0480%的股权(对应 1,024 万元注册资本)、天津厚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
其持有紫光计算机 3.3000%的股权(对应 1,650万元注册资本)共计紫光计算机 12%的股权转让给海宸汇投,转让价格分别为 1,100
万元、1,121万元、1,105万元、1,024万元和 1,65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与“本次增资”合称“本次交易”)。公司
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此外,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相关协议以及办理
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通过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一)的议案为合理安排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工作,根据紫光
计算机实际需求和业务规划,同意取消下述公司为紫光计算机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具体为: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合同
履约等事项提供不超过 2,6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鉴于紫光计算机已结清需向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款
项,且暂无后续使用该厂商授信的需求,公司同意取消本项授信额度担保。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深圳宝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及为紫光计算机向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鉴于相关担保文件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未实际使用,公司同意取消上述授信额度
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通过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二)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鉴于相关担保文件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未实际使用。为合
理安排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工作,根据紫光计算机实际需求和业务规划,公司同意取消本项授信额度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1f7db1b-de23-4124-8a27-085c8c28f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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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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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审批担保情况概述
1、经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
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向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合同履约等事项提供不超过2,6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仁宝电脑授信额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
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
购货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福建捷联授信额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
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3、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深圳宝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深圳宝新创授信额度担保”),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中科可
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中科可控授信额度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4、经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同意为紫光计算机向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惠科股
份授信额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
二、取消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为合理安排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工作,根据紫光计算机实际需求和业务规划,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一)的议案》和《关于取消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
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二)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截至目前,鉴于紫光计算机已结清需向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支
付的款项,且暂无后续使用该厂商授信的需求,公司同意取消仁宝电脑授信额度担保。
截至目前,鉴于福建捷联授信额度担保、深圳宝新创授信额度担保、中科可控授信额度担保、惠科股份授信额度担保的相关担保
文件未签署,上述 4项担保额度未实际使用,公司同意取消上述 4项授信额度担保。其中,取消惠科股份授信额度担保事项尚需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取消授信额度担保有助于公司管理对外担保总额,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35,814 万元及 271,1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 235.77%。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00,314 万元及 250,6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 210.36%。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5,314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 81.74%;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5,000 万元及 247,9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7.38%;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的 1.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b44f2a0-3915-4bba-b02c-66ddf3251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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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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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4d9ef9d-c688-47e6-9449-6463a40614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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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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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其子公司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紫光数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紫光数码”)等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1.4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一”),为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岳阳”)等五家子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 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
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0)及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苏州紫光数码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
为香港紫光数码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
为 2026年 7月 8日-2027年 5月 19日。
2、苏州紫光数码近日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数码岳阳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7月 8日-2027年 7月 8日。
本次担保前,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为 0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数码岳阳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数码岳阳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截至目前,担保额度一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9.3亿元,担保额度二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4.6亿
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 1.8亿元,对数码岳阳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
为人民币 3.9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苏州紫光数码为香港紫光数码向中信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数码(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苏州紫光数码为数码岳阳向中信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1,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香港紫光数码和数码岳阳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持股 100%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
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苏州紫光数码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35,814 万元及 271,1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 235.77%。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00,314万元及250,6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 210.36%。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5,314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 81.74%;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5,000 万元及 247,9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 127.38%;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香港紫光数码)
2、《最高额保证合同》(数码岳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bef5e9b-36fa-4cfd-97e0-7ff46f9b0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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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28│紫光股份(00093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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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7月
8 日、2026 年 7月 9 日、2026 年 7月 10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受宏观环境、市场情绪、资金流向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7月 8日、2026年 7月 9日、2026年 7月1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67),本次
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为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8eb840d-f1dc-4bfc-89e0-8cc6168c7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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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23│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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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91, 000-232,000 盈利:104,089.02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3.50%-12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61,000- 202,000 盈利:111,79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4.02% - 80.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盈利:0.67- 0.81 盈利:0.363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6年 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在人工智能算力需求爆发的强劲驱动下,2026年上半年 ICT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公司积极把握智算和国产化领域带来的
市场机遇,持续深耕行业市场;加快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强化供应链精细化管理和运作以保障供给的稳定与交付的连续,从而推动
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带动了毛利水平的持续提升。
2、公司原对于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剩余 19%的少数股东权益存在潜在收购义务,该义务作
为金融负债计量,并在 2025 年 12 月之前对其计提利息费用。报告期内,该金融负债因到期不再对其计提利息费用。
3、2026年 5月末公司完成新华三 6.98%的股权收购,公司对新华三的持股比例从 81%提升至 87.98%,进一步增厚了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经初步测算,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收益的金额约 2.5 亿-3.5亿元,主要是由于在新华三剩余 19%股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非
经常性收益增加。截至 2026年 5月末,新华三剩余 19%股权交易已完成,该非经常性收益在未来没有可持续性。上年同期的非经常
性损失是 0.77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32fe62fc-5f86-443a-aa0c-7b0eaa36b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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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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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其子公司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等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1.4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一”),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等五家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2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及于 2026年 5月 21日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二、担保进展情况
1、苏州紫光数码近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000 万元,
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6月 10日-2027年 6月 9日。2、苏州紫光数码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
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8,000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6月 17日-2027年 6月 17日。
3、苏州紫光数码近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所
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6月 9日-2027年 6月 8日。
本次担保前,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 0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亿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5,000 万元。因此,担保额度一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9.8 亿元,担保额度二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4.7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 14亿元,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
为人民币 6.8亿元及 6,000万美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8,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中信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8,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电子商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持股 100%的公司,紫光晓通是苏州紫光数码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
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苏州紫光数码
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
就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提供担保事项,紫光晓通将向苏州紫光数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晓通另一股东天津明盛佳
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70,714 万元及 273,7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39.67%。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26,314万元及 250,700万美元(含上
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2.48%。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1,31
4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81.46%;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5,000万元及 248,0
00 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9.76%;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
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5990dba-bc2b-4c7a-8c4d-ef780def2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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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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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
去法定代表人。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份、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 (三)签署公司股份、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
证券; 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上述第(六)项所述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原则是:
上述第(七)项所述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一)有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
原则是: (二)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且授
(一)有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 权内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二)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且授 (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权内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在《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总裁王竑弢
先生。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涉及的变更登记、
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4823bc2-1cfa-4598-af14-b0e06762c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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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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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7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表人的议案
2、以上提案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13日、14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8: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6月 30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股东会召开
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7582a3f-35c1-47a4-83ca-81662c877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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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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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edb34f3-a1d0-4389-a2f9-f903c8ff26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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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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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6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
事 8 名实到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在《公司
章程》修订生效后,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总裁王竑弢先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涉及变更登记、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于英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同
意选举李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和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董事李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委员,与董事王竑弢先生和独立董事徐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选举并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8a6f400-2697-44b6-95cc-12c46f4c3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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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公司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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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于英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英涛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于英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于英涛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于英涛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英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于英涛先生自 2018 年 4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谋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带领公司深耕主业,深度布局“云—网—安—算—
存—端”全产业链,加速科技创新与赋能产业发展,推动公司行业地位、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
了重大贡献,并为公司迎接 AI时代的历史性机遇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向于英涛先生致以诚挚的敬意与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和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李
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李涛先生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均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将在《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总裁王竑弢先生,并尽快办理与
此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c4b0808-5264-43fa-8c30-900c9c950a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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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全部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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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 17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
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华智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
、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智华”)、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招华信通”)分别与 H3C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HPE 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AGREEMENT》,收购 HPE开曼持
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合计 10%股份。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 11月 28日,紫光国际与宁波甬宁鄞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宁”)、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合肥华芯明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信华智联、中信金
融资产、长石智华、招华信通、宁波甬宁、合肥华芯合称为“投资者”)分别与 HPE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AGREEMENT》,收购
HPE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 9%股份。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紫光国际和上述六家投资者通过上述两次交易合计受让新华三 19%股权,上述两次交易项下的全部股份已完成全部对价支付及股
份交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三已完成上述两次交易项下的全部股份过户的股东名册变更手续,HPE开曼不再持有新华三股权,公司
通过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的股权比例已由 81%增加至 87.9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802cd19-969c-4d1f-a56a-4b0837b31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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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7│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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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 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5元(含税)
,共计派送现金 185,905,191.81元。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5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1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四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咨询电话:010-62770008
传真电话:010-627708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6202f2e-a5cd-4d91-b328-02c070bf1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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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28│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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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英涛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911名,代表股份数 1,012,600,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404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名,代表股份数 801,457,6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2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907名
,代表股份数 211,142,8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824%。
8、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李静和刘伟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800,87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0%)作为关联股东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211,729,737股。
同意 209,885,9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292%;反对 1,415,7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687%;弃权 428,0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885,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292%;反对 1,415,7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687%;弃权 428,0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
0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494f89e-efc5-4ac0-a25b-73805ee17a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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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28│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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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李静律师和刘伟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如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 2026年 5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6年 6月 1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
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发布的上述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说明了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网络投
票,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及有权参加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参加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按《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日 14时 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1,911 名,代表股份1,012,600,4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4046%
。其中,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4名,代表股份 801,457,61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8.02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07名,代
表股份 211,142,8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82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鉴于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进行认证,故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
。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9,885,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92%;反对 1,415,7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687%;弃权428,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885,9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292%;反对 1,415,78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687%;弃权 428,0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22%。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议案的表决。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cf2ecf9-36b0-4239-91cf-e304dea5e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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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全部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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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 17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
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华智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
、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智华”)、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招华信通”)分别与 H3C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HPE 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AGREEMENT》,收购 HPE开曼持
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合计 10%股份(以下简称“新华三 10%股权交易”)。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 11月 28日,紫光国际与宁波甬宁鄞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宁”)、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合肥华芯明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信华智联、中信金
融资产、长石智华、招华信通、宁波甬宁、合肥华芯合称为“投资者”)分别与 HPE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AGREEMENT》,收购
HPE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 9%股份(以下简称“新华三 9%股权交易”)。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紫光国际和上述六家投资者通过前述两次交易合计受让新华三 19%股权。上述两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新华三 10%股权交易项下全部股份、新华三 9%股权交易项下宁波甬宁受让的190,220股新华三股份以及合肥华芯受让的 180,000
股新华三股份(合计股份比例约为 13.81%)已完成全部对价支付及股份交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三已完成相应的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近日,新华三 9%股权交易项下紫光国际受让的 503,230股新华三股份(股份比例约为 5.19%)已完成全部对价支付及股份交割
(以下简称“本次交割”)。至此,新华三 10%股权交易及新华三 9%股权交易已全部完成交割,新华三正在进行本次交割涉及的股
东名册变更手续,待相关变更手续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的股
权比例将由 81%增加至87.9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a25835c-f75f-456c-93ad-1d65e9c41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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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4│紫光股份(00093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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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公正透明原则;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绩效优先原则,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
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本制度项下需止付追索的事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
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董事薪酬构成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仅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
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务薪酬标准执行,均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度发放。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如有)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
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并经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
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水平,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
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履行其职责。独立董事履职
评价采用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的方式进行,可结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考核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初步考核结果核定发放部分绩效薪酬,待年度审计完成后,依据经审计后的经营数据及绩
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并发放剩余部分。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
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
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度发放。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
职等原因离任或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根据
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dc1adb6-80cb-4009-a83f-1a3f680ce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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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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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eb6cfd7-6cfb-4d84-885b-8094d8fee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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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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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9acb587-db5a-4cee-8a39-fd1f35a856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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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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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等六家子公司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 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本次额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
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于 2025 年 5月 21 日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苏州紫光数码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
紫光电子商务向徽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4,000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5月 13日至 2027年 4月 20日。
本次担保前,苏州紫光数码在本次额度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 亿元;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在本次额度
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亿元,本次额度内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3.9 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紫光电子商
务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 14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4,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
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电子商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持股 100%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
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苏州紫光数码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86,714万元 273,7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41.33%。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18,314万元及 250,700万美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2.46%。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96,314
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81.12%;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2,000万元及 248,00
0 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30.08%;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
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906970b-9bef-490e-b4cb-19e24b3a7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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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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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向西藏紫光长青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紫光长青”)转让其持有的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科贷”)65%的股权,并与紫
光长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紫光科贷的股权。根据北京卓信大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紫光科贷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 12月 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2,507.47万元,评估价值为 52,540.
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以上述评估估值扣除紫光科贷 2025 年度分红 100,516,963.33元后的金额作为定价依据,确定紫光科贷 65%
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7,617.40万元。
鉴于紫光长青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公司,因此紫光长青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李涛先生、邵建军先生和马宁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
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a377dc2-4338-43f3-a443-1244d70a5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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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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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877d67f-c7ec-4327-a6bb-25f0059f9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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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5│紫光股份(000938):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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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1d99a5f-8684-49bd-a476-66249c72c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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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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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 6月 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 5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6日、27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8: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16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股东会召开当
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38a80be-5aee-4cbe-a862-29dc7b34d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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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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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 11月 17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
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华智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
、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智华”)、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招华信通”)分别与 H3C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HPE 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AGREEMENT》,收购 HPE开曼持
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合计 10%股份(以下简称“新华三 10%股权交易”)。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 11月 28日,紫光国际与宁波甬宁鄞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宁”)、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合肥华芯明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信华智联、中信金
融资产、长石智华、招华信通、宁波甬宁、合肥华芯合称为“投资者”)分别与 HPE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AGREEMENT》,收购
HPE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 9%股份(以下简称“新华三 9%股权交易”)。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紫光国际和上述六家投资者通过前述两次交易合计受让新华三 19%股权,两次交易交割完成后,HPE 开曼将不再持有新华三股权
,紫光国际对新华三的持股比例将从 81%提升至 87.98%。上述两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三 10%股权交易已完成全部对价支付及股份交割;新华三 9%股权交易中,宁波甬宁受让的 190,220 股
新华三股份以及合肥华芯受让的180,000股新华三股份(合计股份比例 3.81%)已完成对价支付及股份交割(与新华三 10%股权交易
之交割以下合称为“本次交割”)。根据紫光国际与 HPE开曼在新华三 9%股权交易项下签署的《SHARE PURCHASEAGREEMENT》的相关
约定,紫光国际受让的 503,230股新华三股份(股份比例约为 5.19%)将在本次交割后完成相关交割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本次交割涉及的新华三股东名册变更手续,并积极推进新华三剩余约 5.19%股份的交割工作和相应新华三股
东名册变更手续。公司将持续跟进交易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d1356f0-4e6a-4951-ac0e-36f4a1a9d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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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1│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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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9名,符合《紫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紫光云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经相
关方市场化协商,本次增资价款合计 10,000.00万元,对应紫光云新增注册资本 260.7143万元,其中天津市滨海高新海河信创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滨海基金”)出资 6,000.00 万元认购紫光云新增注册资本 156.4286万元;成都未来产业
创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未来创投”)出资 2,500.00 万元认购紫光云新增注册资本65.1786万元;厦
门火炬润信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火炬”)出资 1,500.00万元认购紫光云新增注册资本 39.107
1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各方增资价款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并
将与相关方签署并履行《增资协议》。本次增资等完成后,紫光云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14,860.7143 万元,公司对紫光云的持股比例
将变更为52.7565%。
2、紫光云现有股东之一共青城旭诺紫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旭诺”)拟分别向厦门火炬及成都
科创接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接力”)转让其持有的紫光云部分股权,其中以 3,500.00万元的对价向厦门火炬
转让对应紫光云 105.00 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以 3,500.00 万元的对价向科创接力转让对应紫光云 105.00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转股”,与“本次增资”合称“本次交易”)。公司同意放弃本次转股的优先购买权。
3、同意公司与紫光云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紫光云其他 12名股东签署并履行《股东协议》,就股东权利、紫光云董事会等事项予
以约定,包括公司承担以现金方式回购滨海基金、未来创投、厦门火炬、科创接力以及共青城旭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
紫光云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潜在义务。
鉴于紫光云现有股东之一天津紫光海河云计算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河云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
京紫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公司,且海河云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西藏
紫光长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海河云基金 49.9875%的财产份额)为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公司,海河云基金属于公司
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中,公司及海河云基金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及本次转股的优先购买权。因公司存在未来潜在的上述回购义务,
或将导致未来公司对紫光云的持股比例增加,且紫光云现有股东海河云基金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承担潜在的回购义务构成关联
交易。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李涛先生、邵建军先生和马宁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 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4c5e1f4-74fc-4031-9958-ab2f760b6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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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0│紫光股份(000938):2026-050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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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6-050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c3d046b-6d38-478e-8c08-68b77a51d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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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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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等六家子公司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本次额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为子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于 2025年 5月 21日披露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苏州紫光数码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
紫光晓通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
6年 4月 30日至 2027年 4月 20日。
本次担保前,苏州紫光数码在本次额度内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在本次额度内
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额度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4.3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紫光晓通的
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 60,000万元及 6,000万美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晓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
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苏州紫光数码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82,714 万元及 273,7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41.25%。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14,314万元及 250,700万美元(含上
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2.37%。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92,31
4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80.85%;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2,000万元及 248,0
00 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30.26%;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
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29531d5-0d6c-431f-9aef-9e832e146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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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紫光股份(000938):紫光股份发行股份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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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紫光股份发行股份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ccc8ca-bc43-46a5-94db-30103d454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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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紫光股份(000938):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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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b3ddb1-9fc6-4989-b8c8-4689a2db7a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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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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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231379-6545-472d-971d-168112e11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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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紫光股份(0009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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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
,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公司编制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
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
二、经审阅公司编制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我们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经审阅公司编制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
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有利于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为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目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华三集团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我们认可并批准前述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4e97e0-fa46-4b7a-b692-463c6cda8f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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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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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3b4a50-c45e-4caf-88e4-c8aa34121f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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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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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3a62f2-d60c-4f0e-8601-f8281c4a5b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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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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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
修订。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更新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释义 一般释义 更新部分释义内容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财务指标的影响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
第五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更新截至时间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诺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
的储备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a7da7e-3dd4-43fe-ae98-f5f114d999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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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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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公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
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ff37f2-ff9e-4418-8a57-fec10f1ca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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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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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913aa1-6b55-43cb-91b5-8d96123888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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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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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c4e536-013f-4128-9e97-9cc85fb3b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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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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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ebfaef-067c-4976-9d81-c77b4b590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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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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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
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编制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编制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
途进行分析、讨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编制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结合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等内容的更新情况,公司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编制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
告》。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通过关于批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目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的审计报告、北京中
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经审议批准上述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
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新华三
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062015-0bf8-43c2-a4ae-dbb59a22c8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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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8│紫光股份(000938):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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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年 3
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
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
备,2026年 1-3 月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 284,150,409.76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6年 1-3 月 计提资产减值说明
发生额(元)
坏账损失 33,729,340.93 公司按照预期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应收票据等进行了坏账准备计提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973,526.45 公司按照预期损失模型计提了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损失 252,851,990.14 公司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贷款减值损失 3,539,258.70 公司按照贷款减值会计政策计提了减值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 3,346.44 公司对于记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按预期损失模
值损失 型计提减值准备;对于记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
本,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 284,150,409.76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
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
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包括前瞻性信息。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
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
的信息等。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
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维修备件及部分库存商品,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
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
,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
行减值测试。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五级分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
分别计提 0%、2%、25%、50%、100%的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6年 1-3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6年 1-3月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 171,022,914.26元。本次资
产减值准备计提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e84e88-952b-4fc7-a587-04b4b89a52c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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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紫光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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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846.PDF
─────────┬────────────────────────────────────────────────
2026-04-15│紫光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1866.PDF
─────────┬────────────────────────────────────────────────
2025-10-31│紫光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6091.PDF
─────────┬────────────────────────────────────────────────
2025-08-30│紫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063.PDF
─────────┬────────────────────────────────────────────────
2025-04-29│紫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453.PDF
─────────┬────────────────────────────────────────────────
2025-04-29│紫光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461.PDF
─────────┬────────────────────────────────────────────────
2024-10-31│紫光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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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332.PDF
─────────┬────────────────────────────────────────────────
2024-08-27│紫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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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紫光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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