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49 新乡化纤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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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6 │新乡化纤(00094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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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6 │新乡化纤(000949):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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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6 │新乡化纤(00094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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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 │新乡化纤(00094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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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 │新乡化纤(0009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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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 │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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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 │新乡化纤(000949):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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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 │新乡化纤(00094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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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 │新乡化纤(00094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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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 │新乡化纤(00094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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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6│新乡化纤(00094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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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c8a41cf4-ec75-4742-bb57-c0ef01de52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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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6│新乡化纤(000949):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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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57809c22-20fc-4667-aad2-29b6b105b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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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6│新乡化纤(00094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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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00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已进行中期分红,从公司
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提议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议案》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称职。
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季玉栋先生、姚永鑫先生、张家启先生、王中军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
制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 38 万元(含税)。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
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每人 5 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 7 万元/年(税前)。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楚金桥先生、赵静女士、武龙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 21 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89.28 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产品使用
以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序号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 建设银行新乡分行 128,000
2 工商银行新乡分行 120,000
3 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110,000
4 交通银行新乡分行 80,000
5 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 75,000
6 中原银行新乡分行 55,800
7 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 50,000
8 中信银行新乡分行 40,000
9 浦发银行新乡支行 30,000
10 光大银行郑州祥盛街支行 30,000
11 汇丰银行郑州分行 30,000
12 郑州银行新乡人民路支行 30,000
13 民生银行新乡分行 25,000
14 兴业银行新乡分行 19,000
15 平安银行新乡分行 10,000
16 邮储银行新乡分行 10,000
17 浙商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18 广发银行新乡分行 10,000
19 恒丰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20 华夏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21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合计 892,80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ff008a50-efff-4f21-85f4-d536795d1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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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新乡化纤(00094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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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c839d172-2284-4899-8aa9-2f0260f53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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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新乡化纤(0009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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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乡化纤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 协 联系电话:0755-2262680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惠元 联系电话:0755-226268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2 月 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 年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政策解读、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 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 核查原因:主营产品生物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 纤维素长丝利润增加所致,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现扭亏为盈 2024 年生物质维素长丝销
量同比增加,同时原材料和
能源价格同比下降使得产品
单位成本降低,产品毛利率
提高、毛利润大幅增加。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
承诺、股份限售、资金占用等方面的承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 是 不适用
的承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
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是 不适用
票的投资者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河南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决定书》《关于对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监管函》,显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募集资金到位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未履行董事会审
议程序。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完成了
相关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4afce569-68d0-4a40-9182-54ae49c5f6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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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05│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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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鹭水务”)、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疆天鹭”)、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菌草新材”)开展正常业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有效期一年。
2、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对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额度中之间进行调剂,将菌草新材、兴鹭水务分别调剂5,800万元、2,000万元额度给新疆天鹭,即菌草新材剩余担保额度由8,00
0万元降至2,200万元,兴鹭水务剩余担保额度由2,000万元降至0万元,新疆天鹭剩余担保额度由4,200万元提升至12,000万元。
因新疆天鹭业务经营发展需要,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号:CHET920000
01620250300000001),约定公司为新疆天鹭与该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营运资金类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号:HET092000001620
250300000001)下形成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12,000 万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前公司对被担保方(新疆天鹭)的担保余额为65,8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77,800万元,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对本次议案中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剩余2,2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担保 被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剩余可 是否
方 保方 股比例 一期资产负债 前余额 后余额 用担保 关联
率 (万元) (万元) 额度 担保
公司 新疆 100% 63.28% 65,800.00 77,800.00 0 否
天鹭
菌草 72.09% 44.53% 7,200.00 7,200.00 2,200 否
新材
兴鹭 100% 13.72% 0 0 0 否
水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鹭为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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