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49 新乡化纤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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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5:50 │新乡化纤(0009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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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5:50 │新乡化纤(0009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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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5:57 │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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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7:59 │新乡化纤(00094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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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9 │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变更部分高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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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6 │新乡化纤(00094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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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4 │新乡化纤(00094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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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新乡化纤(000949):关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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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22 │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公司部分生产线停产改造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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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40 │新乡化纤(000949):关于为参股公司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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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5:50│新乡化纤(0009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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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新乡化纤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培训人员:杨惠元、任中禹
培训地点: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新乡化纤会议室培训对象:新乡化纤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自律监管指引、有关细则、指引及备忘录等,围绕 2025 年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最新法律法规修订适用情况、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内容制作了新乡化纤 2025 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材料,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解读
第二部分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解读
第三部分 2025 年持续督导重点案例分析
三、培训效果
在培训过程中,新乡化纤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并充分沟通,积极配合。平安证券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了讲解,并就
参训人员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现场培训后,平安证券向公司提供了讲义课件及学习资料,方便公司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
。通过培训,加强了新乡化纤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认识和理解,明晰了自身职
权、义务与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e108cf9f-90e4-4335-b691-e5a3a643fb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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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5:50│新乡化纤(0009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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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1494c13e-fab6-4ddc-bdd1-deec2e6ad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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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5:57│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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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6日、2025年 4月 25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项目签字合伙人为王小蕾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然然女士。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龙君女士接
替孙然然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王小蕾先生仍为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项目签字合伙人,王龙君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会计师王龙君女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龙君女士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王龙君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王龙君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龙君女士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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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 11月 10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b1126487-679e-47dd-a5dd-c753bbde9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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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7:59│新乡化纤(00094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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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5b76e4c-00a9-40c3-aa0a-217eeee7fb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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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9│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变更部分高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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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变更部分高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1fe9b28-2032-4f3e-afd6-4f1452202f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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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6│新乡化纤(00094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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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
次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30日上午 9:20在公司 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人,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人)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产 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二期、三期工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基地合理化布局的需要,确保公司规模优势和市场占有率,稳定公司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
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 “年产 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二期、三期工程。
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图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区。本项
目总投资为 39,481 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物质纤维素长丝车间、原液车间、成品仓库、180m 排气塔、冷冻站、配电室、高压
室等其他配套设施。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包括银行贷款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项目资金筹措。该项目计划于 2025 年四季度
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周期 15 个月。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三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图
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区。年产 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三期工程投资约为 30,055 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物质纤维素长丝
车间等其他配套设施,该项目将使用二期项目部分配套设施。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包括银行贷款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项目
资金筹措。该项目计划于 2026 年一季度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周期 15个月。
“年产 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二期、三期工程项目产品方案均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年产能各 1万吨。项目工艺技术均
采用目前国内外纤维素长丝行业先进工艺,节能环保效果显著,部分配套设施为两期项目共用。项目设备均拟采用升级型连续纺丝机
,该纺丝系统高效,适用产品规格型号较广,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属目前国内外最先进智能的纺丝设备。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 66,712 万元,预计年新增销售利润约 15,600 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
增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武龙(主任委员)、赵静、童心,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因公司原总工程师谢跃亭先生到达退休年龄原因,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赤乾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中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简历详见附件。
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王中军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be65b71-d947-49e8-9a32-a5d26b4e8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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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4│新乡化纤(00094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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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1b107e9-cc6e-4515-8038-00b30ac87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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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新乡化纤(000949):关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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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的通知
,获悉白鹭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质押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或第 数 量 股份 股本 (如 充质
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是,注 押
东及其 明限售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白鹭 是 62,500 14.12 3.68 否 否 2025 年 2026 年 华泰证券 股票
集团 ,000 % % 9 月 29 9 月 29 (上海)资 质押
股 日 日 产管理有限 式回
公司 购初
始质
押
合计 是 62,500 14.12 3.68 否 否 - - - -
,000 % %
股
相关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东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份
名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情况
称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 占未
份限售和 质押 押股 质押
冻结数量 股份 份限 股份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数量
白 442,507,079 26.02% 90,000, 152,500, 34.46% 8.97% 0 股 0.00% 0 股 0.00%
鹭 股 000 股 000 股
集
团
合 442,507,079 26.02% 90,000, 152,500, 34.46% 8.97% 0 股 0.00% 0 股 0.00%
计 股 000 股 000 股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白鹭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 5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cb6d0343-6c01-4b4e-98ad-b25a9d249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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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22│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公司部分生产线停产改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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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线停产情况
近期,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公司北区生物质纤
维素长丝生产线设备进行有序停产改造,本次停产改造时间约为 90 天。
二、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有序停产改造涉及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能 31,200 吨/年,预计 2025 年度减少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量约 7,000 吨
,减少公司营业收入约 18,500 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 4,800 万元,该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积极协调,使相关生产线早日恢复生产。
本次有序停产改造是公司进一步提高相关生产线的稳定性和运行水平所采取的积极措施,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三、公司应对措施
为最大限度降低对经营成果的负面影响,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积极与原辅材料供应商和市场客户协商,合理安排原辅材料采购及产品的供应事宜。
2、全力做好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及后续恢复生产事宜,针对各生产线特点进行改造及设备检修工作。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停产改造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
不能恢复正常”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对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d604f534-a60d-4157-85f5-daa321cd0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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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40│新乡化纤(000949):关于为参股公司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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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19日、2025年 9月 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锦鹭”)提供相关担保,新疆锦鹭为相关项目申请银行借款金额 8
,000万元,由公司和其他股东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升箭”)、浙江锦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锦鹭
”)分别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760万元、2,960万元和 1,280万元。
2、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因新疆锦鹭业务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9月1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
650746600YBDB2025N00N),约定公司为新疆锦鹭与该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650746600GDZC2025N001)
下形成的本金3,760万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锦鹭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季玉栋,注册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河源街28
号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201室,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新疆
锦鹭尚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
2、产权及控制关系:新疆锦鹭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新疆锦鹭47%股份,浙江升箭持有新疆锦鹭37%股份,浙江锦鹭持有新
疆锦鹭16%股份。
3、新疆锦鹭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锦鹭总资产1,496.46万元,负债总额1.52万元,净资产1,494.9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元,利
润总额-5.06万元,净利润-5.06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疆锦鹭总资产14,819.23万元,负债总额332.90万元,净资产14,486.33万元,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584
.38万元,利润总额-32.28万元,净利润-28.60万元。(未经审计)
5、新疆锦鹭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
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季玉栋在新疆锦鹭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新疆锦鹭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46600YBDB2025N00N):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76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开展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
的参股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其关键管理等人员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获得该担保将有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被担保方未来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新疆锦鹭其他股东已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同时本次被担保方新疆锦鹭已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8,5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63%。公司及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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