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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50(重药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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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50 重药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00:00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7-01 18:41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00:00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4 18:34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4 18:32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 ├─────────┼──────────────────────────────────────────────┤ │2026-06-12 18:12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6-12 18:11 │重药控股(0009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8:10 │重药控股(0009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2 18:09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10 00:00│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6,6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15%。本 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28,184,696股减少至 1,712,778,096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月 10 日、2025年 7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 8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5年 8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回购期间,公司已按规定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2026年 7月 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本次回购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15%,回购最高成交价 5.48 元 /股、最低成交价 5.01 元 /股,累计支付回购资金80,998,76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 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 数量为 15,406,6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15%。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28,184,696 100 1,712,778,096 100 股份总数 1,728,184,696 100 1,712,778,096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db99fce-c13a-4844-bd7f-e25f22b8b6a5.PDF ─────────┬──────────────────────────────────────────────── 2026-07-01 18:41│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6d23a5a-5d24-4537-b7c5-680d99a4b006.PDF ─────────┬──────────────────────────────────────────────── 2026-06-30 00:00│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于 2026年 6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掌握的事实和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 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均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有关副本和复印件分别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用以说明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 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6年 6月 2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年 6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题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进行了公告。 3、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6月 29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 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7人,代表股份 1,022,292,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862%。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47,195,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人,代表股份 75,096,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认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刘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相符,没有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予以披露,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票经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 异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股数和表决结果。 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251,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1%;反对 5,841,69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4%;弃权 1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69,05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563%;反对 5,841,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89%;弃权 198,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9%。 2、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244,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85%;反对 5,848,19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1%;弃权 1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69,0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73%;反对 5,848,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75%;弃权 19 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1%。 本次股东会召开情况已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存档。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 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指派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8c149c9-d019-4919-8fad-b00ca9162ede.PDF ─────────┬──────────────────────────────────────────────── 2026-06-30 00:00│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刘伟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2026 年 6 月 25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 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7 人,代表股份1,022,292,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8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47,195,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人 ,代表股份 75,096,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人,代表股份 75,096,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 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 人 ,代表股份 75,096,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5%。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251,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1%;反对 5,841,69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弃权 19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5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563%;反对 5,841,69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89%;弃权 1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9%。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244,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85%;反对 5,848,19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1%;弃权 1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73%;反对 5,848,19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75%;弃权 1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为、胥志维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 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e2ea09a-c864-40f4-91bc-26f3ee70cd51.PDF ─────────┬──────────────────────────────────────────────── 2026-06-24 18:34│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本 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再次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25日、26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fa58cec-ff6d-4c2d-be13-59c06fa33b73.PDF ─────────┬──────────────────────────────────────────────── 2026-06-24 18:3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清华女士《关于辞去副总经理 职务的申请》。杨清华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转任公司调研经理(二级专务)职务。杨清华女士原定任期至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转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申请自送达董事会 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清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杨清华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c30610b-9539-4f1b-b8de-7cdb526b5c57.PDF ─────────┬──────────────────────────────────────────────── 2026-06-12 18:1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报酬标准为税前 10 万元。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所担任的其他职务相应的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补贴等(股东会另行审议通过的除外)。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津补贴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担任的职务相应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薪酬 标准、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具体事项。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报酬或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其他应由个 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上述领取报酬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任职变动情形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 算报酬或薪酬等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40fd2c7-0108-4e6d-b839-fe435efc4c2b.PDF ─────────┬──────────────────────────────────────────────── 2026-06-12 18:11│重药控股(0009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袁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药控股“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8票,弃权0票。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报酬的董事袁泉、刘伟、李少宏、陈义海、陈逢文、刘胜强、刘红、蔡仲曦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2025年绩效考核结果及2026年绩效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回避 3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刘伟、李少宏、陈义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补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564e26b-af8f-48c8-b1e7-1f16043e5970.PDF ─────────┬──────────────────────────────────────────────── 2026-06-12 18:10│重药控股(0009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以公司战略和预算目标为导向,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并兼顾市场及地区薪酬水平 。 (二)客观公正原则。以绩效考核内容为基本评价依据,按照程序客观公正开展。 (三)责权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承担的责任义务、管理权限相匹配,实现责、权、利对等。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紧密联动,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方案,负责考核、实施与监督,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在讨论其个人薪酬时应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向股东会说明。高级管理人员在讨论其个人薪酬时应 回避。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等相关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领取固定津贴,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及在公司有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其任职岗位进行薪酬管理。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补贴等(股东会另行审议通过的除外)。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津补贴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等具体事项 。 (三)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结合其他经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建立年度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任职变动情形的,应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报酬或薪 酬等并予以发放。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领导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0f9ce09-1ce7-4085-9bee-3c0f7748b666.PDF ─────────┬──────────────────────────────────────────────── 2026-06-12 18:09│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25日、26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e87e770-efcb-40d3-b582-b69afd9e5ffa.PDF ─────────┬──────────────────────────────────────────────── 2026-06-10 18:27│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406,600股,该部分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 A 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51,383,342.88元=1,712,778,096股×0.03 元/股;按公司 A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 51,383,3 42.88元÷1,728,184,696股×10股=0.29732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度 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 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732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 1,712,778,096 股(总股本 1,728,184,69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 份 15,40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总金额为 51,383,342.88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406,600.00 股后的 1,712,778,096.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406,6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参考价如下:公司 A 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51,383,342.88 元=1,712,778,0 96 股×0.03 元/股;按公司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即 51,383,342.88元÷1,728,184,696股×10股=0.29732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度 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 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7325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证券与效率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 咨询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咨询电话:023-63910671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64be7d66-72af-497a-ae9f-da0b163f0f40.PDF ─────────┬──────────────────────────────────────────────── 2026-06-01 17:26│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10日、2025年 7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 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8915%;最高成交价为 5.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80,998,765.9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69f4730-5ec6-4515-85b0-638b8fb4290b.PDF ─────────┬──────────────────────────────────────────────── 2026-05-28 18:3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开发、生产及商业化许可等 ●协议内容:参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药友制药”)获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翔金泰”,证券代码:688443)授予许可产品(即以纬利妥米单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 MA和 CD3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临床开发、 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权利,并将由药友制药作为该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特别风险提示: 1、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注册、生产、商业化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药品研发 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能否完成相关临床 试验以及能否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概述 2026年 5月 28日,本公司参股子公司药友制药与智翔金泰签订《许可协议》,药友制药获智翔金泰授予许可产品(即以纬利妥 米单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MA 和 CD3 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 台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权利,并将由 药友制药作为该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二、协议标的情况 GR1803(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是一种双特异性抗体,可同时结合 BCMA和 CD3抗原,从而将细胞毒性 T细胞定向至表达 BCMA的 细胞。GR1803注射液对 BCMA 具有高亲和力,而对 CD3 具有低亲和力。其对 BCMA 的亲和力比对 CD3 的亲和力高两个数量级,从而 确保双特异性抗体募集并激活 T细胞,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非特异性 T细胞激活并降低 CD3抗体介导的毒性。2022年 12月,GR1803 注射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开展多发性骨髓瘤临床试验;2024年 8月,GR1803注射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 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2026年 1月,GR1803注射液附条件上市申请获受理并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GR1803注射液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审评阶段。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智翔金泰是一家以临床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抗体药物发现技术为驱动的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聚焦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 疾病和肿瘤三大治疗领域,持续开发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性抗体和多特异性抗体药物,拥有从抗体药物分子发现、工艺开发与质量研 究、临床研究到大规模商业化的抗体药物全产业链布局。 四、《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许可内容 于许可区域及许可领域内(定义见下文),智翔金泰就许可产品授予药友制药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且可分许可的如下权 利: 1、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许可; 2、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许可(即智翔金泰为特定目的可保留自行开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权利)。 (二)许可区域: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 (三)许可领域: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 (四)付款 1、药友制药将就本次许可依约向智翔金泰支付至多 60,000万元的首付款、上市里程碑及技转里程碑款项,具体如下: (1)首付款至多 30,000万元,于本协议生效后依约支付/结算。 (2)上市里程碑至多 25,000万元,依约于许可产品首次获得国家药监局上市许可后支付。 (3)技转里程碑至多 5,000 万元,依约根据许可产品生产技术转移以及生产场地变更等进展支付。 2、基于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年度净销售额(定义依约定)达成情况,药友制药应依约向智翔金泰支付分梯度的销售里程碑款 项。 3、销售提成 于销售提成期限内,药友制药应根据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年度净销售额达成情况、按约定的高单数至低两位数百分比(或根据 调减机制)向智翔金泰支付销售提成。销售提成期限届满且足额支付《许可协议》项下的约定付款项后,本次许可转为永久的、不可 撤销的、许可费付讫的许可。 (五)生效 本协议自 2026年 5月 28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销售提成期限届满之日止,但依约提前终止的除外。 (六)本协议终止的主要情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予终止。 2、如一方发生清算、破产或重大违约且未于约定期限内补救等情形,则另一方有权终止。 3、如出现(其中主要包括)许可产品未能于约定时限内获批、且双方于约定期限内亦未能协商一致等情形,药友制药有权终止 本协议。 4、如出现(其中主要包括)药友制药于约定期间或更长时间停止在许可区域内对许可产品的商业化且未于约定期限内补救等情 形,则智翔金泰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许可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临床、生产和商业化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丰富参股子公司在血液瘤领域的产品管线,从而强化参 股子公司在血液瘤领域的竞争力。 六、风险提示 1、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注册、生产、商业化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药品研发 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以及于 许可区域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3e74d0a-5fbf-4033-9445-c2c7a55b85a7.PDF ─────────┬──────────────────────────────────────────────── 2026-05-22 18: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股子公司药品获注册批准的公告 ─────────┴──────────────────────────────────────────────── 一、概况 近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就左氧氟沙星注射液(以下简称“该 药品”)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本次获批适应症为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1)医院 获得性肺炎;(2)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细菌性鼻窦炎;(4)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5)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 感染;(6)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7)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8)复杂性尿路感染;(9)急性肾盂肾炎;(10)非复 杂性尿路感染;(11)吸入性炭疽(暴露后)。 二、该药品的注册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l:0.5g(按 C18H20FN3O4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4412 三、该药品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 根据 IQVIACHPA最新数据 1,2025年,左氧氟沙星注射剂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10.57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本次获批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参股子公司产品线。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包括但 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d9347f7-f42e-41a7-b3ab-51ac9741e892.PDF ─────────┬──────────────────────────────────────────────── 2026-05-14 17:44│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于 2026年 5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 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掌握的事实和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 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均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有关副本和复印件分别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用以说明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 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 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题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进行了公告。 3、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5月 14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 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1人,代表股份 1,018,556,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81%。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47,195,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9人,代表股份 71,36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6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认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刘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股东会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相符,没有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予以披露,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票经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 异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股数和表决结果。 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934,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8%;反对 1,31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8%;弃权 3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69,739,774股,反对 1,311,700股,弃权 309,500股。 2、《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942,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 1,30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4%;弃权 3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69,747,374股,反对 1,307,600股,弃权 306,000股。 3、《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16,936,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1,3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 3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69,740,874 股,反对1,311,700股,弃权 308,400股。 4、《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7,014,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6%;反对 1,319,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6%;弃权 2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69,819,274股,反对 1,319,600股,弃权 222,100股。 5、《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7,246,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反对 1,10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6%;弃权 2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70,051,274股,反对 1,106,500股,弃权 203,200股。 本次股东会召开情况已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存档。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 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指派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9865c82-fe07-4be8-9199-18ea168e1def.PDF ─────────┬──────────────────────────────────────────────── 2026-05-14 17:44│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刘伟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1 人,代表股份1,018,556,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47,195,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9人 ,代表股份 71,36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9人,代表股份 71,36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 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9 人 ,代表股份 71,360,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4%。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934,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8%;反对 1,311,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 3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39,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82%;反对 1,31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1%;弃权 3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7%。 表决结果:通过。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942,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 1,307,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 3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47,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88%;反对 1,30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24%;弃权 3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8%。 表决结果:通过。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936,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9%;反对 1,311,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 3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40,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97%;反对 1,31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1%;弃权 3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2%。 表决结果:通过。 4.00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7,014,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6%;反对 1,319,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弃权 2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19,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6%;反对 1,319,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2%;弃权 2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2%。 表决结果:通过。 5.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7,246,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反对 1,106,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弃权 20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51,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47%;反对 1,10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6%;弃权 20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为、胥志维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 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1113be9-b419-469f-ba01-3c834d4d11b0.PDF ─────────┬──────────────────────────────────────────────── 2026-05-11 17:34│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本次股东 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再次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 容详见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2日、13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fa43882-68e2-4b98-9bd9-7c13fa5dcaee.PDF ─────────┬──────────────────────────────────────────────── 2026-05-06 19: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股子公司药品获注册批准的公告 ─────────┴──────────────────────────────────────────────── 一、概况 近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就硝普钠注射液(以下简称“该药品 ”)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本次获批适应症为(1)高血压急症,如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恶性高血压、 嗜铬细胞瘤手术前后阵发性高血压等的紧急降压,也可用于外科麻醉期间进行控制性降压;(2)急性心力衰竭,包括急性肺水肿, 亦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或瓣膜(二尖瓣或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时的急性心力衰竭。 二、该药品的注册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硝普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50mg(按 Na2Fe(CN)5NO·2H2O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4118 三、该药品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 根据 IQVIACHPA最新数据 1,2025年,硝普钠制剂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1.12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本次获批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参股子公司产品线。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包括但 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5f6932d-228c-4fb6-99d1-0ea6c305b0e9.PDF ─────────┬──────────────────────────────────────────────── 2026-05-06 17:21│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10日、2025年 7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 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8915%;最高成交价为 5.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80,998,765.9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d874cb6-3278-4630-ad1b-9bc0c9331653.PDF ─────────┬──────────────────────────────────────────────── 2026-04-28 18:50│重药控股(000950):收购报告书之2026年度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上市公司”)的 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重药控股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个月止。 2026年 4月 24日,重药控股披露了 2026年度一季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上述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了 2 026 年第一季度(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月 24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重药控股提供,收购人与重药控股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 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 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可以免于发出要约。2024年11、12月,本次无偿划转 方案已分别取得重庆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将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健 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2.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本次收购是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 重庆医药 2.00%股权,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重庆医药 24.00%股权,并通过控股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医药”)持有重庆医药 27.00%股权,进而通过重庆医药间接控制重药控股 664,900,806股股份,占重药控股总股本 的 38.47%。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收购人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 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2024年 2月 6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2024 年 6 月 4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3、2024年 6月 5日,重药控股公告了《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4、2024 年 7 月 19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5、2024年 11月 29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6、2024年 12月 19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7、2024年 12月 21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1 月 18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9、2025年 1月 25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4年 5月 31日,通用技术集团与重庆化医签署《无偿划转协议》。2024年 7月 17日,本次收购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46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本次 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4年 11月 24日,重庆市国资委印发《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无偿划转所持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股权的批 复》,同意将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 2.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 2024 年 12 月 16 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通用技 术集团无偿划入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 2.00%股权。 2025年 1月 24日,重药控股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医健的告知函,通知本次 2%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本次收购涉及的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规定就本次收购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通用技术集团对保持重药控股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等作出了相关 承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收购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自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以来,收购人相关后续计划落实情况如下: (一)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做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在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没有策划关于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在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 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或建议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计划或建议。 如果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或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经核查,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存在提议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存在提议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 收购人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运作, 收购人依法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未发 现其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六、持续督导总结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截至 2026年 1月 24日,本财务顾问 对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持续督导职责终止。 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依法履行了收购过程中的报告、公告义务;收购人不存在违反其作出承诺的情形;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 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 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ea8b23-371b-49b6-a7dc-03261d1304cc.PDF ─────────┬──────────────────────────────────────────────── 2026-04-28 18:50│重药控股(000950):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度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上市公司”)的 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重药控股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个月止。 2026年 4月 24日,重药控股披露了 2025年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上述 2025年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了 2025年第四季 度(2025年 10月 1日至2025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 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重药控股提供,收购人与重药控股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 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 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可以免于发出要约。2024年11、12月,本次无偿划转 方案已分别取得重庆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将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健 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2.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本次收购是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 重庆医药 2.00%股权,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重庆医药 24.00%股权,并通过控股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医药”)持有重庆医药 27.00%股权,进而通过重庆医药间接控制重药控股 664,900,806股股份,占重药控股总股本 的 38.47%。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收购人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 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2024年 2月 6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2024 年 6 月 4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3、2024年 6月 5日,重药控股公告了《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4、2024 年 7 月 19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5、2024年 11月 29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6、2024年 12月 19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7、2024年 12月 21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1 月 18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9、2025年 1月 25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4年 5月 31日,通用技术集团与重庆化医签署《无偿划转协议》。 2024年 7月 17日,本次收购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 审查决定〔2024〕346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4年 11月 24日,重庆市国资委印发《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无偿划转所持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股权的批 复》,同意将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 2.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 2024 年 12 月 16 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通用技 术集团无偿划入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 2.00%股权。 2025年 1月 24日,重药控股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医健的告知函,通知本次 2%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本次收购涉及的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规定就本次收购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通用技术集团对保持重药控股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等作出了相关 承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收购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自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以来,收购人相关后续计划落实情况如下: (一)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做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在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没有策划关于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025年 10月 28日,重药控股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控股子 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医财务公司”)20% 股权,摘牌方即受让方为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重药股份不再持有化医财务公司股权。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在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 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或建议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计划或建议。 如果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或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经核查,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外,未发现收购人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存在提议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存在提议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 收购人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运作, 收购人依法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未发 现其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7c7ebb-d18b-4186-b0e2-7bcd9e2ca481.PDF ─────────┬──────────────────────────────────────────────── 2026-04-24 00:38│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2f6543c-8aaa-47c1-85d7-3398757d8ec0.PDF ─────────┬──────────────────────────────────────────────── 2026-04-23 19:25│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1f9510-6268-43a5-a3b8-6bf1c2602ddd.PDF ─────────┬──────────────────────────────────────────────── 2026-04-23 19:24│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仲曦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本人作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仲曦,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副主任药师。现任弘盛(浙江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创始人等。曾任北京解放军 302医院医师、深圳南方药厂(三九集团)经贸部华东区经理、香港爱比斯化 学公司市场部经理、国药集团上海公司副总经理、国药控股上海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医院营销事业部总经理、上海盛泰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自 2023年 11月 30日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11次,股东会 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 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主动了解并掌握决策所需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整体经营动 态。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项议案的情况说明,对议案内容进行审慎研究,积极参与研讨并提出合理建议,以高度 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2次,亲自出席 2次,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 ,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对领导人员考核指标等事项提出建议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次,亲自 出席 6次,分别就日常关联交易、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并表示同意。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听取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关 于业绩情况和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情况提出建议,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循证券监管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参会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审阅公司会议资料,尤其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 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并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 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年度履职时间累计达十五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为 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不存在妨碍本人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就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对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于指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全面地说明了公司经营的整体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 (三)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对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领导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了领导人员考核指标,涵盖公司经营指标、必胜战役指标及个人重 点工作。指标设定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符合公司制度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述职年度内,公司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客观、审慎地 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及经营管理提升贡献应有之力。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蔡仲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307e96-d339-48d2-bbab-4e0b27f623b5.PDF ─────────┬──────────────────────────────────────────────── 2026-04-23 19:24│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逢文 ─────────┴──────────────────────────────────────────────── 本人作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逢文,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 院长;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辅导员(期间挂任共青团沙坪坝区委员会副书记)、教师、团委书记(兼)。自 2023年 11 月 30日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11次,出席股东会 6次,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 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出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 7次,出席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6次,就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制定领导人员考核指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报 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工作,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独 立董事职权,切实发挥独立监督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关注并督促公司管理层选定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及进场 后均参与沟通会,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沟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年度审计重点,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舆情等多种途径,认真听取并重视中小股东诉求与建议,在发表意见时保持客观公正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干预,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市场形势与监管政策,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依法对公司经 营管理进行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 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履职及工作投入时间累计达到十五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积极配合支持履职,及时通报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为独立 董事履职提供良好条件,不存在阻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独立董事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展 示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大事项及内控情况。上述报告均在事先获得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批准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与委员会成员和管理层深入讨论经营和财务报表编制要点,并提出关注点及改进建议。 (三)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已分别审议通过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请相关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具备相应审计服务能力,同意聘请其作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年领导人员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以及岗位履职要求 ,设置涵盖经营业绩、重点工作等内容的考核体系,考核指标科学合理,符合公司治理以及内部制度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始终秉持诚信、勤勉的履职原则,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持 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与管理层保持顺畅高效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年度工作职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履职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陈逢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b2f219-0d42-4830-982d-c9eb5b0381e9.PDF ─────────┬──────────────────────────────────────────────── 2026-04-23 19:24│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红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b67301-8acd-4c4f-927f-f3baf02972f9.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特别提示: 1.每 10股分配比例:每 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3元(含税)。 2.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 总额发生变化,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 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912,130.85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91,213.0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 额 为 6,748,7 71,812.61 元 , 其 中 股 本 1,728,184,696.00 元 、 资 本 公 积4,921,656,778.09 元、库存股 81,146,173.38 元、盈余公积 184,660,500.09 元、未分配利润 54,090,584.81元。 3.公司拟以 2025年 12月 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 1,712,778,096 股(总股本 1,728,184,69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 持有的股份 15,40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总金额为51,383,342.88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实施完成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 2025年 9月30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 1,712,778,096股( 总股本 1,728,184,69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 15,40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0.3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分配总金额为 51,383,342.8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基于上述分配方案,2025 年度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 1,712,778,096股为基数,每 10股 合计派发现金 0.6元(含税),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 102,766,685.76元(含税),该累计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6.57%。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766,685.76 103,691,081.76 86,409,234.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86,715,159.31 282,993,622.91 624,633,425.61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7,323,132,528.3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4,090,584.8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92,867,002.32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31,447,402.6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92,867,002.32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上述指标对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92,8 67,002.32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31,447,402.61元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不触 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 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考虑了公司经营、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 ,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a272d88-a535-411f-b552-476e8f9d7345.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一、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公司的战略规划及现有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的影响,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 计划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本预算报告。 二、2026 年预算编报范围 2025年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三、制定 2026 年预算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 2026年度业务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动; (五)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六)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等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七)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6 年主要预算指标 (一)经营指标 2026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850-900亿元。 (二)投资预算 2026年预算投资总额不超过 19.6亿元,包含新建、续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金额。 (三)融资预算 公司拟披露关于融资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 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237f34-a5d3-4b9c-ba80-67b550d87573.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算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2025年度 的现金流量表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5年度财务状况综述 近年来,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药品、器械的带量采购制度常态化、行业规模不断增加,传统配送业务利润空 间持续压降,对医药流通企业的综合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医药流通行业升级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抓好“十四五 ”规划收官,衔接启动“十五五”规划,在优化产业布局、激发发展动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开展工作,公司主营业务医药商业板块涵 盖药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保健产品等的医院纯销、商业批发、零售连锁、终端配送、仓储物流及供应链增值服务,营销网络覆 盖全国。公司构建中国医药商业领先的“医药+互联网”平台,开展 B2B、B2C、O2O等医药电商业务,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 能、大数据应用及移动终端等信息技术,提供慢病管理、电子处方流转、院外药事管理、远程诊疗等辅助医疗服务。 零售板块拥有分布在 24个省、市、自治区的零售门店 828家,开展了和平药房网上商城、院内自费药房、DTP 特药直送、医院 输注中心等业务。公司拥有 10个自建省级现代物流基地、163个各级仓储中心,总仓储面积超过 77万平方米,并利用院内智能物流 技术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构建中央库房,实现集中配送。公司围绕总体战略搭建了研发创新体系,采用国际化标准,投资 、筛选、培育、申报具有临床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医药新产品,通过MAH研发成果转化成功上市了奥美沙坦酯片等 4个品种,在心血管 系统、自身免疫系统等治疗领域建立了产品梯队,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医药商业流通渠道及零售网络 、医疗机构等优势,带动新产品的营销推广,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447,409,172.78元,同比增长 2.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6,715,159.31元,同 比增加 36.65%。 各主要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25年度/年末 2024年度/年末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元 82,447,409,172.78 80,561,531,747.38 2.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元 386,715,159.31 282,993,622.91 36.65% 利润 总资产 元 66,239,495,424.58 66,630,329,742.10 -0.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元 11,536,404,619.63 11,327,166,544.56 1.85% 每股净资产 元/股 6.68 6.55 1.98%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22 0.16 37.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37 2.50 34.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元/股 0.21 0.12 75% 本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 3.12 1.79 74.3% 权净资产收益率 二、2025年末财务状况 报告期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同比增长 货币资金 6,683,991,924.79 9,391,508,185.09 -28.83% 应收账款 36,054,123,398.58 32,947,915,146.27 9.43% 存货 10,040,854,651.95 9,977,409,800.46 0.64% 长期股权投资 3,330,753,204.81 3,261,118,253.42 2.14% 固定资产 2,039,625,306.82 2,121,025,671.50 -3.84% 商誉 1,431,356,405.42 1,461,097,355.19 -2.04% 资产总计 66,239,495,424.58 66,630,329,742.10 -0.59% 短期借款 19,476,038,151.77 15,376,204,576.22 26.66% 应付账款 15,949,336,329.42 13,754,087,060.45 15.96% 其他应付款 4,580,819,839.13 6,883,289,942.45 -33.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94,786,759.16 2,589,789,201.32 -65.45% 长期借款 426,095,543.00 3,224,419,767.35 -86.79% 应付债券 1,999,292,280.63 1,998,921,208.34 0.02% 负债合计 49,685,058,708.51 50,166,885,104.58 -0.96% 货币资金同比减少 28.83%,主要是通过筹资取得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 9.43%,主要是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同时应收账款账期持续延长所致。 负债同比减少 0.96%,其中,短期借款增长 26.6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同比减少 57.51%。 三、2025年度损益情况 报告期损益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82,447,409,172.78 80,561,531,747.38 2.34% 营业成本 76,507,072,951.45 74,572,958,281.08 2.59% 销售费用 2,109,720,907.15 2,400,059,706.00 -12.10% 管理费用 1,748,854,423.19 1,583,861,371.92 10.42% 财务费用 738,082,428.79 1,084,281,037.20 -31.93% 投资收益 415,481,340.47 402,412,494.38 3.25% 信用减值损失 -786,150,760.54 -524,008,924.77 50.03% 资产减值损失 -123,167,918.53 -89,974,837.74 36.89% 利润总额 671,859,537.70 557,508,247.45 20.51% 净利润 521,328,438.97 401,791,459.73 29.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386,715,159.31 282,993,622.91 36.65%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57,684.845.48 202,048,462.81 77.03%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34%,主要是药械带量采购的扩围,国家集采、省级集采、联盟集采全面铺开,进一步促使药品、器械价格 调整,营业收入增速放缓。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减少 3.15%,主要得益于本年度加强费用管控所带来的降费成效。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31.93%,主要是本年融资成本降低,导致财务费用减少。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3.25%,主要是联营企业盈利增 长带来的投资收益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50.03%,主要是由于客户应收账款账期延长,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减值损失 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36.89%,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四、2025年度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报告期现金流主要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4,670,089.38 -186,737,123.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748,472.99 -182,464,062.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434,820.70 48,334,110.90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016,258.33 -320,867,075.10 2025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016,258.33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54,670,089.38元,较上 年经营活动现金多流入 941,407,212.52元,主要系强化营运资金周转管理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3,748,472.99元,主要是本期处置股权、取得投资收益等现金流入较同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4,434,820.70元,主要是控制债务规模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c4f77f3-ed76-466f-8ec2-964903686b66.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致同 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 244 人,注册会计师 1,3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400人。致同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家, 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董丽,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于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党晓姗,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与致同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2025 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审计过程中,致同按照规定进行了项目质量复核,能够保证项目质量。 (四)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致同项目质量检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准则和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为标准,严格检查,严格惩戒。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2025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 资质。致同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技术部、税务、信息系统、估值等多领域专家。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 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审计过程中,致同全面配合公司工作,能够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致同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 于 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致同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综上,公司认为致同作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的 各项工作。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489a6e8-cf59-4240-8f60-576b1ada3a13.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方案核心从经营、分红 、投资者沟通、公司治理、关键少数责任五个方面,全面提高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与认同。现将 2025年“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提高,销售规模保持在医药流通行业前五位。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4.47亿元,利润总额 6.72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87亿元。 (一)推动网络布局,持续增强规模优势 持续推进投资并购,新增云南、广西、新疆等 28 个重点区域网点,覆盖范围拓展至 178个地级市,全国性网络优势持续凸显; 持续推进批零一体化协同发展,依托省域商业公司布局全国 DTP处方药房,已在全国 24 个区域拥有 DTP专业药房 230家,院外处方 承接与区域覆盖能力持续增强;物流网络稳步扩能,实施 6个仓储中心改扩建,同步推进进口分销物流、四川物流、天津物流等项目 ,拥有 10个省级现代物流基地、163个各级仓储中心,总仓储面积 77万平方米。 (二)扎根主营主业,推动细分业务加速发展 公司各业务板块稳步发展。器械板块加快全国布局,129家公司开展器械业务,初步建成全国性医疗器械商业网络;中药板块构 建了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推进江西、浙江、湖南等地种植基地项目与饮片生产基地建设,下属 2家公司在全国饮片集采中中选品规 7 9个,智慧中药房多点落地;电商业务 B端、C端全渠道融合,全年销售额约 38亿元,覆盖 18个省份;新兴业务拓展兽药、特医食品 、医美、放射性药品等领域,放射性药品资质与医院配送取得突破,成功引入 8个放射性药品,实现全国 24家等级医院配送及 9家 头部医院核素转移落地;研发依托MAH制度推进,已有 4个产品获批且有 3个已实现商业化,在研项目有序推进;营销服务构建全国 体系,在营项目 300 个,参与公司 24 家,覆盖 13个省级平台。 (三)加快数智化建设,赋能企业提质增效 建成一体化业务平台,支撑批发、零售、财务、物流等多板块业务,并覆盖全国全级次公司;建成并推广重药财务云平台,覆盖 136条业财流程,实现业财一体、财务共享与智能管控;升级审计预警系统,整合多类数据,建立 110个预警指标,实现预警全流程 一体化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与公司治理;深化供应链服务,在全国 22个省份开展项目 228个,通过创新并优化供应链及服务模式, 助力业务拓展与医疗机构效率提升;全面推进业务数智化,在纯销、医药批发、C端创新领域实现效率提升、模式创新与业绩突破, 整体数字化转型成效突出。 二、优化分红政策,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积极关注市场动态和投资者需求,结合自身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合理制定分红比例和频次。2025 年,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及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分红金额共计 1.03亿元,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除现金分红外,公司也 积极探索其他回报投资者的途径,2025 年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15%;支付总金额为 80,998,765.98元(不含交易费用)。 此外,公司加强对分红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深交所成长通平台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详细介绍 分红政策的制定依据和实施情况,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理解和认可公司的分红决策。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投资者认同 2025 年公司开展了多次投资者交流活动,与多家机构进行深度交流,包括机构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 11份,全年获得专业机构研报 6份;对于中小股东,通过互动易平台对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回复率达到100%,并向资本市场适时 披露财务和经营状况,全年共披露信息 146 条,进一步建立了公司与投资者的常态化互动机制。 同时,公司聚焦绿色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期间发布了《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持续拓展 ESG信息披露的深度与广度。 公司在万得(Wind)的评级从 BB级跃升至 A级,并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央广财经 2 025年度‘金顶’优秀案例”。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始终将提升治理水平置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核心地位,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规范运作。2025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及 时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全年召开会议共 17次,审议涉及财务、经营、人事、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近 100项,进一步强化公司 经营治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与风险、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全年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15 次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战略规划、审计监督、人员聘任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公 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职尽责,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建立了良好、畅通的沟通机制。公司高度关注“关键少数”的职责履 行与风险防控意识,期间“关键少数”参加了由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关于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重庆辖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及《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专题培训会》等各类专 题培训,有效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全年内“关键少数”人员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展现了其对公司长期 发展的信心与责任担当。同时,公司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约束,坚决防范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cb279b-bc35-452d-9eff-ea67e4779fd5.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逢文、刘胜强、刘红、 蔡仲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逢文、刘胜强、刘红、蔡仲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4c25dc2-834f-4905-8304-c6550666eb7f.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 025-0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 356件,涉案金额共计为 116,396.75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相关案件 金额共计为 95,845.79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中已结案 335件,涉及金额87,012.13 万元;法 院审理中 21 件,涉及金额 29,384.62 万元。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主要情况详见附件《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 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以公司 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d0b09b-bc9a-4b6b-b0a5-96e338c3b100.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f168b82-d181-44af-b3d1-cac2a3dc87ad.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a8583e-c906-40b6-890b-91f06761cb24.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 244 人,注册会计师 1,3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400人。致同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家, 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5年年报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 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审计报告 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规则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34416ac-f419-4cb7-bb88-de882e25231d.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重药控股(000950):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06ce75-50e1-4cb4-b644-2ffbef439066.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b1fd685-8fe8-4fca-9b84-133ef328b7a7.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重药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重药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c6726cc-8113-4c3d-b1ab-7e970ef88b4f.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e1264e4-f260-49ea-ada8-3fae0d2a3096.PDF ─────────┬──────────────────────────────────────────────── 2026-04-23 19: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e9c39b-f8df-4da5-9832-c30ee96c2f91.PDF ─────────┬──────────────────────────────────────────────── 2026-04-23 19:21│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212ab2b-8295-4c3f-8d52-bf8e272787aa.PDF ─────────┬──────────────────────────────────────────────── 2026-04-23 19:21│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2dfcc69-c103-437b-be8d-07f1b03eb493.PDF ─────────┬──────────────────────────────────────────────── 2026-04-23 19:21│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f367518-b8ca-48c6-9337-199e400d41fc.PDF ─────────┬──────────────────────────────────────────────── 2026-04-23 19:21│重药控股(0009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袁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内控监督评价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袁泉、魏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风险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风险评估报告》。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监督及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董事会根据现任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对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刘 胜强(主任委员),陈逢文、刘红,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f2f2c80-1b74-44e7-841e-8e9466da902c.PDF ─────────┬──────────────────────────────────────────────── 2026-04-23 19:20│重药控股(000950):关于重药控股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1-2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过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 1 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735 号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 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110A015209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重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过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 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重药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 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afe20b1-a8a2-45f4-8662-49ab66644444.PDF ─────────┬──────────────────────────────────────────────── 2026-04-23 19:20│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5210 号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重药控股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重药控股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6015cf-13d0-4708-afa2-618f32c02055.PDF ─────────┬──────────────────────────────────────────────── 2026-04-23 19:19│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 容详见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2日、13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e2265a0-9e9a-4d32-bce2-582d754b9539.PDF ─────────┬──────────────────────────────────────────────── 2026-04-23 19:19│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胜强 ─────────┴──────────────────────────────────────────────── 2025年,本人作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诚实、勤勉、独立 履行职责,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胜强,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会计领军人才, 重庆首批会计咨询专家。现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同时担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 澳斯康生物(南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赴香港浸会大学和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做访问学者。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立场,凭借专业 知识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应出席董事会 11次,亲 自出席 11次,出席股东会 6次,无缺席、委托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情形。 本人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 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会议 7次。对公司财务信息进行审慎审核,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 产减值、关联交易等关键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公允;结合内控审计结果,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运行情况;审核拟聘任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跟进公司管理层选定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进 行评估,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持续关注关键审计事项,保障审计工作质量。此外,本人持续跟踪资本市场审 计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将最新监管要求传达至公司管理层,督促公司持续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次,实际出席 6次,就日常关联交易、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 告等事项分别进行审议,并独立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秉持审慎负责原则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会前认真研读议案及材料,对决策事项充分分析调研;会上严格审议各项 议题,主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托专业知识与经验客观分析、审慎判断,严谨行使表决权,依法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与外部审计师、内审人员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合规性与重大风险事 项进行提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年报编制期间,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审计会计师密切沟通:审计前全面掌握审计计划、人员独立性及审计策略;出具审计意见前, 就审计初步结果、重点核查事项及发现问题深入沟通核实。同时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工作流程、监督举措及工作成效。 通过持续有效沟通,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渠道,主动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与其他董 事及管理层沟通,提高决策水平。依托专业优势,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等工作提出可行建议,公正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规范运营。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于现场履职的时长累计达到 15日,符合相关规定。通过参与公司经营工作会议等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 状况、规范运作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借助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等渠道,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 营动态,并结合专业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 公司在召开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上述事项的实施均按照“ 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有关政策和商业惯例,未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 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交易合理性、合规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重大事项,向投资者公开透明地传递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监管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执行,于所有重大方面实现风险有效管控。相关定期报告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就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 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请其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审阅核查拟聘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拟聘任的总会计师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审阅核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监管重点予以持续关注, 全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董事会正确决策、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刘胜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ba28909-b69e-4a23-a51f-44546d134618.PDF ─────────┬──────────────────────────────────────────────── 2026-04-12 15:38│重药控股(00095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重药控股,证券代码:000950)于 2026年 4月 8 日、4月 9日、4月 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复函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有关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者正处于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9792036b-8bf3-407d-9b6d-c7abd4d3a23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重药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386.PDF ─────────┬──────────────────────────────────────────────── 2026-04-24│重药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396.PDF ─────────┬──────────────────────────────────────────────── 2025-10-28│重药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7229.PDF ─────────┬──────────────────────────────────────────────── 2025-08-21│重药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4555.PDF ─────────┬──────────────────────────────────────────────── 2025-04-24│重药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025.PDF ─────────┬──────────────────────────────────────────────── 2025-04-24│重药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039.PDF ─────────┬──────────────────────────────────────────────── 2024-10-25│重药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086.PDF ─────────┬──────────────────────────────────────────────── 2024-08-21│重药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5886.PDF ─────────┬──────────────────────────────────────────────── 2024-04-27│重药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936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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