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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50(重药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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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50 重药控股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3 17:07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10-08 19:40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下属子公司注册发行永续票据的公告 │ ├─────────┼──────────────────────────────────────────────┤ │2026-10-08 19:40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6-10-08 19:37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调整董事的公告 │ ├─────────┼──────────────────────────────────────────────┤ │2026-10-08 19:36 │重药控股(0009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08 19:35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15 16:47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9-10 18:20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6-09-10 18:20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07 18:15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6-10-13 17:0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8月 24日、2026年 9月 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 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并取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3296235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 法定代表人:袁泉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壹仟贰佰柒拾柒万捌仟零玖拾陆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 5月 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利用自有资金对医药研发及销售项目、养老养生项目、 健康管理项目、医院及医院管理项目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不得从事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院管理;健康 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736609b1-9c59-4c41-a134-bbea641578c0.PDF ─────────┬──────────────────────────────────────────────── 2026-10-08 19:40│重药控股(000950):关于下属子公司注册发行永续票据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及资产负债结构,满足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药股份”或“发行人”)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重药股份拟注册发行永续票据,注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永续票据注册及发行方案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本次永续票据规模拟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 24亿元),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 册的金额为准; (二)品种及期限:本次永续票据的基础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在约定的每个重定价周期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 择权,将本次永续票据期限延长一个重定价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次永续票据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 (三)发行条款:本次永续票据可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等各类含权条款; (四)发行方式:本次永续票据采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或分次发行; (五)发行场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六)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本次永续票据具体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审核情况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决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永续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永续票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永续票据注册、发行、登记、上市等相关 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永续票据注册发行工作,更好地把握永续票据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 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发行永续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规模、期限、具体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 施、还本付息的期限等与永续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永续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上述授权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永续票据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永续票据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 机构的注册、备案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2d06bc4f-5504-419f-8854-f4ba37d455e4.PDF ─────────┬──────────────────────────────────────────────── 2026-10-08 19:40│重药控股(000950):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担保额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重药控股”)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药股份”)及其子公司已为11家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的2026年度银行综合融资授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900万元,为42家下 属控股子公司申请的2026年度银行综合融资授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35,003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预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根据重药股份子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际经营与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情况,拟对下属2家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合计增加5 ,110万元,各公司实际授信额度和期限最终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重药股份按照《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 号 被担保人 控股股东 原担保金额 调整担保金额 调整后担 调整担保额 持股比例 保金额 度担保人 调整金额是 否按股比担 保或有反担保 序 被担保人 控股股东 原担保金额 调整担保金额 调整后担 调整担保额 调整金额是 号 持股比例 保金额 度担保人 否按股比担 保或有反担保 1 重药华策(重 52% 0 520 520 重药股份 按股比担保 庆)健康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 2 重庆医药集团 51% 11,730 4,590 16,320 重药股份 按股比担保 长圣医药有限 公司 合计 11,730 5,110 16,840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变更中已明确涉及的被担保单位共计 2家,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名称 注册地点 法定 主营 2025 年 2025 年 其中:20 其中:20 2025 2025 年 2025 代 业务 末资 末负 25 年 25 年 年末 末营 年末 表人 产总额 债总额 末银行贷 末流动负 净资产 业收入 净利润 (经审 (经审 款总 债总 (经审 (经审 (经审 计) 计) 额 额 计) 计) 计) (经审计 (经审计 ) ) 重药华策(重 重庆市两江 吴明 药品 422 1,169 0 1,169 -748 1,521 -355 庆)健康 新区 瑞 批发 科技服务有限 宝圣湖街道 公司 金石 大道 303号 附 17 号 2-1, 2- 2,2-3, 2-4, 2-5, 2-30 重庆医药集团 重庆市南岸 韩东 药品 93,226 85,944 11,700 11,700 7,282 76,456 1,482 长圣医 区花 批发 药有限公司 园路街道金 山支 路 10号 4- 6层 被担保方名称 2026 2026 其中: 其中: 2026 2026 2026 年 被担保方股东及持 是否存在 年 6 年 6 2026 2026 年 年 1-6 股比例 影响 月资产 月负债 年 6 年 6 6 月 1-6 月净利 被担保人 总 总 月银行 月流动 净 月营 润 偿债 额 额 贷 负 资产 业收 能力重大 款总额 债总额 入 或有 事项 重药华策(重庆)健 820 1,551 0 1,551 -732 879 16 重药股份:52%; 否 康科技服务有 陕西秦智 限公司 康源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48% 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 92,571 84,573 19,390 19,390 7,99 36,51 716 重药股份:51%; 否 药有限公司 8 8 天圣制药: 4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重药股份子公司尚未与银行就上述担保计划签订担保协议。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 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有助于解决相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重药控股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 270,054.31万元,占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经审计股 东净资产 1,153,640.46 万元的23.41%,考虑此次调增担保额度 5,110.00万元后重药控股下属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预算金额 合计 454,013.00万元,占 2025年 12月 31 日上市公司经审计股东净资产的 39.35%。上述担保未发生逾期、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353c2e5b-723d-4a43-8302-67fa7e806f82.PDF ─────────┬──────────────────────────────────────────────── 2026-10-08 19: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调整董事的公告 ─────────┴──────────────────────────────────────────────── 一、董事离任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收到公司董事魏云先生的辞职报告。魏云先生因工 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魏云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魏云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董事情况 鉴于魏云先生、陈义海先生离任,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并 确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推荐,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潘臻先生、刘全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7b9a6b32-c955-471f-80c1-e34cd66b0af2.PDF ─────────┬──────────────────────────────────────────────── 2026-10-08 19:36│重药控股(0009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袁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并确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提名潘臻先生、刘全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拟确定潘臻先生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的报酬标准为:每月税前固定报酬 7,500元,年终绩效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全年合计税前不超过 13万 元;刘全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与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同意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1)投保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3)责任限额:5,000万元;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25万元/年(当年实际保费金额结合年度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2.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保额、保费预算范围内,全权 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承保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限额、保费、免赔、特别约定 、扩展保障等全部保险合同条款;签署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保单到期后续保或重新采购等全部相关事项)。 公司全体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此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注册发行永续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注册发行永续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年 10月 28日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0a597349-a107-4751-9d92-44775984f870.PDF ─────────┬──────────────────────────────────────────────── 2026-10-08 19:35│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28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补董事并确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2)人 1.01 非独立董事潘臻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非独立董事刘全喜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下属子公司注册发行永续票据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10月 26日、27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f734d917-a452-4328-9357-e729ce5b9d56.PDF ─────────┬──────────────────────────────────────────────── 2026-09-15 16:4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在重庆 证监局指导下,由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 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活动的时间:2026年 9月 23日(星期三)15:30-17:00。 2.本次活动的交流网址:本次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登录 网址:https://ir.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3.届时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互动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8227fb30-85a1-4afd-9976-8b4f20ba3c4d.PDF ─────────┬──────────────────────────────────────────────── 2026-09-10 18:20│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致: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于 2026年 9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掌握的事实和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 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均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有关副本和复印件分别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用以说明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 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8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6年 9月 10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年 8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题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进行了公告。 3、2026年 9月 10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 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0日 9:15- 15:0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7 人,代表股份1,019,745,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3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664,900,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2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6 人 ,代表股份 354,844,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17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袁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 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相符,没有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予以披露,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票经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 异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股数和表决结果。 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938,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7%;反对 2,678,97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7%;弃权 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69,743,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08%;反对 2,67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26%;弃权 128,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本次股东会召开情况已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存档。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 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指派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948303b5-bb0c-4990-9710-4344f4606999.PDF ─────────┬──────────────────────────────────────────────── 2026-09-10 18:20│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69ad043f-35a6-42c8-b01a-48dc77332a1d.PDF ─────────┬──────────────────────────────────────────────── 2026-09-07 18:15│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本 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再次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7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9月 8日、9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61c7f91b-81ab-4470-af1a-30043b602bfb.PDF ─────────┬──────────────────────────────────────────────── 2026-09-02 16:5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董事、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义海先生的辞职报告。陈 义海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转任公司调研经理(二级专务)职务。陈 义海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转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其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陈义海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fe13c548-5db5-4f18-b3a6-5b614c8fd4e0.PDF ─────────┬──────────────────────────────────────────────── 2026-08-28 16:5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股子公司许可药品获注册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 一、概述 2026年 5月 28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药友制药 ”)与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金泰”,证券代码:688443)签订许可协议,(其中包括)药友制药获 授予许可产品(即以 GR1803 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MA和 CD3 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 地区,下同)及港澳台地区的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权利,并将由药友制药作为该(等)产品 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5)。 近日,GR1803注射液(通用名: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中国境内商品名:维可妥?,以下简称“该药品”)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附条件批准,获批适应症为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三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 CD38单克隆抗体 )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二、该药品的注册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g(2ml)/瓶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1类 生产企业: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S20260066 三、该药品的研发和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GR1803是一种双特异性抗体,可同时结合 BCMA和 CD3抗原,从而将细胞毒性 T细胞重 定向至表达 BCMA的细胞。除本次获批适应症外,截至本公告日,该药品用于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系统性红斑狼疮 等多项临床研究正于中国境内有序开展。 根据 IQVIAMIDAS TM最新数据 1,2025 年,BCMA×CD3 靶点抗体药品于全球范围的销售额约为 11.39亿美元。截至本公告日, 已有 2款 BCMA×CD3靶点抗体药品于中国境内获附条件上市批准,分别是 Pfizer Inc.的埃纳妥单抗注射液(2025年 3月获批上市) 、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的特立妥单抗注射液(2024年 6月获批上市)。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本次获批上市,可为中国境内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并将进一步丰富参股子公司产品线 。后续药友制药与智翔金泰将依约推进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的变更工作。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 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c29494c-19ef-4891-9ef7-54cd93827e83.PDF ─────────┬──────────────────────────────────────────────── 2026-08-25 18:41│重药控股(000950):关于下属子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进展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下属子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9b1e5b0-e088-4aa7-8c59-8592624072b0.PDF ─────────┬──────────────────────────────────────────────── 2026-08-25 18:39│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7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9月 8日、9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56c2a44-9863-453a-b514-68ae4944f0ce.PDF ─────────┬──────────────────────────────────────────────── 2026-08-25 18:39│重药控股(000950):《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重药控股(000950):《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d23a7e0-c23a-413b-8b87-dc53e37ce23a.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fe52d0da-c08d-4a5f-a0d1-cdc84a3ed84d.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b53d521-03ec-4a7b-bcb6-c70c9c02f0c4.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1834c1e-a182-4747-9e63-c9c2f82c8273.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方案核心从经营、分红 、投资者沟通、公司治理、关键少数责任五个方面,全面提高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与认同。现将 2026年上半年“质量回报双 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近年来公司经营发展态势总体平稳良好,销售规模保持在医药流通行业前五位。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1.32亿元, 利润总额 4.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54亿元。 (一)深化批零协同,DTP药房与物流网点加速布局 持续推进批零一体化协同发展,依托省域商业公司布局全国 DTP处方药房,报告期内新开 DTP处方药房 6家,DTP业务实现同比 增长约 35%。截至期末已在全国 24个区域拥有 DTP专业药房 231家,院外处方承接与区域覆盖能力持续增强;物流网络稳步扩能, 期间顺利完成进口分销物流一、二期验收,持续推进四川物流二期、天津物流等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重庆、宁夏、甘肃(冷库)改 扩建工程,报告期内省级物流基地、各级仓储中心共增加 22个,总仓储面积增加近 3 万平方米,截至期末公司拥有 11个自建省级 现代物流基地、184 个各级仓储中心,总仓储面积近 80万平方米。 (二)各业务板块稳健推进,多元业态提质增效 器械板块加快全国布局,新增 51家公司开展器械业务,初步建成全国性医疗器械商业网络。中药板块构建中医药全产业链生态 体系,在 2026年开始执行的中药饮片第二批全国集采中下属 2家公司中选品种 22个,期间在浙江、内蒙共新增 2家智慧中药房。线 上医药电商核心载体重药云商平台以及智能订单数字化营销助手“药东东”,运营业绩实现同比增长 80%。新兴业务持续发力,稳步 布局医美赛道,推进与集团医疗资源联动、引进 1款医美产品、1款自有品牌产品上市销售,医美业务同比增长 45%;同步拓展特医 食品业务,新增 5家医院临床营养科合作,1款自有产品布局全国母婴渠道、院内院外营养服务持续扩容;放射性药品资质新增落地 1家,累计 6家,面向医院配送实现常态化开展,营收同比增长 67%。搭建全国营销服务体系,各单位积极参与,期间合约销售在营 项目增加 8个,截至期末在营项目共 308个,覆盖 14 个省份,服务能力建设成效初显。 (三)推进数智化平台建设,赋能业务发展 持续深化数智化转型,聚焦 AI能力平台建设、智能化应用落地、数据赋能及网络安全防护四大方向,取得阶段性成效。AI能力 平台建成投用、数字化经营驾驶舱覆盖 190余家分子公司,其余项目有序推进,赋能精益管理与精准决策。常态化运行并升级财务中 台,通过与通财云、司库、客商云系统的全面对接,稳定运行 136条业财流程;推进财务相关系统建设,乐企进项开发基本完成、税 务共享新增上线 240余户、结算中心完成 5家单位对账功能试点,其余系统有序推进,实现业财一体、财务共享与智能管控。升级审 计预警系统,整合多源数据构建多维预警指标体系,实现风险识别、预警、处置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同时积极建设智慧监管平台,于 2026年 1月上线并基本覆盖全级次贸易企业,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全流程动态监管,助力公司合规经营。深化供应链服务体系,期间 药品、耗材、智慧中药房等 SPD项目增加 8个,截至期末已在全国 23个省份布局落地项目 236个,布局初具规模。 二、落实分红与回购举措,健全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积极落实监管要求,结合自身发展阶段与盈利情况,合理制定现金分红政策,保障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报告期内 ,公司于 1月实施了 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5138.33 万元,于 6 月实施了 2025 年度现金分红 5138.33万元,现金分红比例符 合监管要求与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切实提升投资者投资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长期投资信心 。 除现金分红外,公司也积极探索其他回报投资者的途径,于 2025年启动了股份回购,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15%;支付总金额为 80,998,765.98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于 7月 8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三、强化信息披露与沟通,增强信息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完成强制性披露事项外,亦主动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 及时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情况、参股公司研发进展等信息;同时丰富宣传渠道,除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布法定信息披露文件外,还积极 利用公司微信公众号、法定信披媒体等多元媒介,及时发布经营相关动态。报告期内,通过巨潮资讯网、微信公众号、法定信披媒体 共发布 160余份信息公告及动态稿件,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公平地获取公司相关资讯。 公司聚焦绿色发展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于报告期内发布《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不断提升 ESG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和透明度,公司在万得(Wind)ESG 评级体系中连续两年获评 A级。同时,不断丰富投资者沟通形式,报告期内除定期召开年度业绩 说明会外,还主动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报告期内召开 1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互动易平台对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回复率达到 100%。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治理制度体系,保障各治理主体规范履职、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共召开股 东会/董事会会议 7次、审议涉及财务、经营、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近 48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决策流程均符合法律法 规与公司章程规定,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法合规、科学透明,筑牢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的治理基础。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发挥专业作 用,针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决策前开展专业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公司持续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督促关键人员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自觉恪 守忠实勤勉义务,主动防范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违规风险,期间关键人员参加了由重庆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重庆市上市公司董事 、高管培训会”,重点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相关内容,进一步深化了合规经营理念,明确了规范运作要求,提升了合规履 职能力。同时明确履职要求与责任边界,引导“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带头作用,聚焦公司主业发展,自觉维护公司治理秩序,为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dc7a91c-9270-4102-a351-4efdbd5a7574.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 张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f17c86ac-a209-43b1-9dec-3940f089577a.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e8e456b-79e8-428b-99f1-fcdca1ff077b.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3a75b95-1da4-4f5d-99f9-f97967f40936.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半年度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b75e7fa-6e1e-4332-85a8-73b3a5bed256.PDF ─────────┬──────────────────────────────────────────────── 2026-08-25 18:37│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2001f4c-3cb8-4415-9aac-73cb69c7be2a.PDF ─────────┬──────────────────────────────────────────────── 2026-08-25 18:36│重药控股(0009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fe0dd36-a1ee-4e61-be3f-8af4adf4d323.PDF ─────────┬──────────────────────────────────────────────── 2026-08-04 17:1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f49800d1-9033-4d96-90b0-312a6dbc1a18.PDF ─────────┬──────────────────────────────────────────────── 2026-07-10 00:00│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6,6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15%。本 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28,184,696股减少至 1,712,778,096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月 10 日、2025年 7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 8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5年 8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回购期间,公司已按规定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2026年 7月 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本次回购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15%,回购最高成交价 5.48 元 /股、最低成交价 5.01 元 /股,累计支付回购资金80,998,76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 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 数量为 15,406,6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15%。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28,184,696 100 1,712,778,096 100 股份总数 1,728,184,696 100 1,712,778,096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db99fce-c13a-4844-bd7f-e25f22b8b6a5.PDF ─────────┬──────────────────────────────────────────────── 2026-07-01 18:41│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6d23a5a-5d24-4537-b7c5-680d99a4b006.PDF ─────────┬──────────────────────────────────────────────── 2026-06-30 00:00│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于 2026年 6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掌握的事实和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 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均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有关副本和复印件分别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用以说明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 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6年 6月 2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年 6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题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进行了公告。 3、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6月 29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 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7人,代表股份 1,022,292,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862%。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47,195,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人,代表股份 75,096,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认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刘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相符,没有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予以披露,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票经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 异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股数和表决结果。 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251,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1%;反对 5,841,69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4%;弃权 1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69,05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563%;反对 5,841,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89%;弃权 198,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9%。 2、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244,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85%;反对 5,848,19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1%;弃权 1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69,0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73%;反对 5,848,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75%;弃权 19 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1%。 本次股东会召开情况已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存档。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 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指派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8c149c9-d019-4919-8fad-b00ca9162ede.PDF ─────────┬──────────────────────────────────────────────── 2026-06-30 00:00│重药控股(00095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刘伟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2026 年 6 月 25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 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7 人,代表股份1,022,292,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8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47,195,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人 ,代表股份 75,096,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人,代表股份 75,096,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 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 人 ,代表股份 75,096,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5%。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251,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1%;反对 5,841,69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弃权 19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5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563%;反对 5,841,69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89%;弃权 1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9%。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244,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85%;反对 5,848,19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1%;弃权 1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73%;反对 5,848,19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75%;弃权 1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为、胥志维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 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e2ea09a-c864-40f4-91bc-26f3ee70cd51.PDF ─────────┬──────────────────────────────────────────────── 2026-06-24 18:34│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本 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再次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25日、26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fa58cec-ff6d-4c2d-be13-59c06fa33b73.PDF ─────────┬──────────────────────────────────────────────── 2026-06-24 18:3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清华女士《关于辞去副总经理 职务的申请》。杨清华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转任公司调研经理(二级专务)职务。杨清华女士原定任期至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转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申请自送达董事会 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清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杨清华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c30610b-9539-4f1b-b8de-7cdb526b5c57.PDF ─────────┬──────────────────────────────────────────────── 2026-06-12 18:1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报酬标准为税前 10 万元。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所担任的其他职务相应的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补贴等(股东会另行审议通过的除外)。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津补贴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担任的职务相应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薪酬 标准、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具体事项。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报酬或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其他应由个 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上述领取报酬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任职变动情形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 算报酬或薪酬等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40fd2c7-0108-4e6d-b839-fe435efc4c2b.PDF ─────────┬──────────────────────────────────────────────── 2026-06-12 18:11│重药控股(0009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袁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药控股“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8票,弃权0票。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报酬的董事袁泉、刘伟、李少宏、陈义海、陈逢文、刘胜强、刘红、蔡仲曦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2025年绩效考核结果及2026年绩效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回避 3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刘伟、李少宏、陈义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补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564e26b-af8f-48c8-b1e7-1f16043e5970.PDF ─────────┬──────────────────────────────────────────────── 2026-06-12 18:10│重药控股(0009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以公司战略和预算目标为导向,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并兼顾市场及地区薪酬水平 。 (二)客观公正原则。以绩效考核内容为基本评价依据,按照程序客观公正开展。 (三)责权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承担的责任义务、管理权限相匹配,实现责、权、利对等。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紧密联动,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方案,负责考核、实施与监督,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在讨论其个人薪酬时应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向股东会说明。高级管理人员在讨论其个人薪酬时应 回避。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等相关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领取固定津贴,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及在公司有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其任职岗位进行薪酬管理。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补贴等(股东会另行审议通过的除外)。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津补贴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等具体事项 。 (三)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结合其他经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建立年度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任职变动情形的,应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报酬或薪 酬等并予以发放。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领导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0f9ce09-1ce7-4085-9bee-3c0f7748b666.PDF ─────────┬──────────────────────────────────────────────── 2026-06-12 18:09│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25日、26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e87e770-efcb-40d3-b582-b69afd9e5ffa.PDF ─────────┬──────────────────────────────────────────────── 2026-06-10 18:27│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406,600股,该部分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 A 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51,383,342.88元=1,712,778,096股×0.03 元/股;按公司 A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 51,383,3 42.88元÷1,728,184,696股×10股=0.29732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度 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 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732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 1,712,778,096 股(总股本 1,728,184,69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 份 15,40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总金额为 51,383,342.88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406,600.00 股后的 1,712,778,096.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406,6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参考价如下:公司 A 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51,383,342.88 元=1,712,778,0 96 股×0.03 元/股;按公司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即 51,383,342.88元÷1,728,184,696股×10股=0.29732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度 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 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7325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证券与效率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 咨询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咨询电话:023-63910671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64be7d66-72af-497a-ae9f-da0b163f0f40.PDF ─────────┬──────────────────────────────────────────────── 2026-06-01 17:26│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10日、2025年 7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 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8915%;最高成交价为 5.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80,998,765.9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69f4730-5ec6-4515-85b0-638b8fb4290b.PDF ─────────┬──────────────────────────────────────────────── 2026-05-28 18:3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开发、生产及商业化许可等 ●协议内容:参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药友制药”)获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翔金泰”,证券代码:688443)授予许可产品(即以纬利妥米单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 MA和 CD3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临床开发、 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权利,并将由药友制药作为该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特别风险提示: 1、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注册、生产、商业化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药品研发 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能否完成相关临床 试验以及能否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概述 2026年 5月 28日,本公司参股子公司药友制药与智翔金泰签订《许可协议》,药友制药获智翔金泰授予许可产品(即以纬利妥 米单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MA 和 CD3 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 台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权利,并将由 药友制药作为该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二、协议标的情况 GR1803(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是一种双特异性抗体,可同时结合 BCMA和 CD3抗原,从而将细胞毒性 T细胞定向至表达 BCMA的 细胞。GR1803注射液对 BCMA 具有高亲和力,而对 CD3 具有低亲和力。其对 BCMA 的亲和力比对 CD3 的亲和力高两个数量级,从而 确保双特异性抗体募集并激活 T细胞,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非特异性 T细胞激活并降低 CD3抗体介导的毒性。2022年 12月,GR1803 注射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开展多发性骨髓瘤临床试验;2024年 8月,GR1803注射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 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2026年 1月,GR1803注射液附条件上市申请获受理并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GR1803注射液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审评阶段。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智翔金泰是一家以临床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抗体药物发现技术为驱动的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聚焦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 疾病和肿瘤三大治疗领域,持续开发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性抗体和多特异性抗体药物,拥有从抗体药物分子发现、工艺开发与质量研 究、临床研究到大规模商业化的抗体药物全产业链布局。 四、《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许可内容 于许可区域及许可领域内(定义见下文),智翔金泰就许可产品授予药友制药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且可分许可的如下权 利: 1、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许可; 2、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许可(即智翔金泰为特定目的可保留自行开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权利)。 (二)许可区域: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 (三)许可领域: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 (四)付款 1、药友制药将就本次许可依约向智翔金泰支付至多 60,000万元的首付款、上市里程碑及技转里程碑款项,具体如下: (1)首付款至多 30,000万元,于本协议生效后依约支付/结算。 (2)上市里程碑至多 25,000万元,依约于许可产品首次获得国家药监局上市许可后支付。 (3)技转里程碑至多 5,000 万元,依约根据许可产品生产技术转移以及生产场地变更等进展支付。 2、基于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年度净销售额(定义依约定)达成情况,药友制药应依约向智翔金泰支付分梯度的销售里程碑款 项。 3、销售提成 于销售提成期限内,药友制药应根据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年度净销售额达成情况、按约定的高单数至低两位数百分比(或根据 调减机制)向智翔金泰支付销售提成。销售提成期限届满且足额支付《许可协议》项下的约定付款项后,本次许可转为永久的、不可 撤销的、许可费付讫的许可。 (五)生效 本协议自 2026年 5月 28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销售提成期限届满之日止,但依约提前终止的除外。 (六)本协议终止的主要情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予终止。 2、如一方发生清算、破产或重大违约且未于约定期限内补救等情形,则另一方有权终止。 3、如出现(其中主要包括)许可产品未能于约定时限内获批、且双方于约定期限内亦未能协商一致等情形,药友制药有权终止 本协议。 4、如出现(其中主要包括)药友制药于约定期间或更长时间停止在许可区域内对许可产品的商业化且未于约定期限内补救等情 形,则智翔金泰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许可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临床、生产和商业化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丰富参股子公司在血液瘤领域的产品管线,从而强化参 股子公司在血液瘤领域的竞争力。 六、风险提示 1、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注册、生产、商业化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药品研发 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以及于 许可区域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3e74d0a-5fbf-4033-9445-c2c7a55b85a7.PDF ─────────┬──────────────────────────────────────────────── 2026-05-22 18:22│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股子公司药品获注册批准的公告 ─────────┴──────────────────────────────────────────────── 一、概况 近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就左氧氟沙星注射液(以下简称“该 药品”)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本次获批适应症为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1)医院 获得性肺炎;(2)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细菌性鼻窦炎;(4)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5)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 感染;(6)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7)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8)复杂性尿路感染;(9)急性肾盂肾炎;(10)非复 杂性尿路感染;(11)吸入性炭疽(暴露后)。 二、该药品的注册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l:0.5g(按 C18H20FN3O4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4412 三、该药品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 根据 IQVIACHPA最新数据 1,2025年,左氧氟沙星注射剂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10.57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本次获批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参股子公司产品线。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包括但 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d9347f7-f42e-41a7-b3ab-51ac9741e892.PDF ─────────┬──────────────────────────────────────────────── 2026-05-14 17:44│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于 2026年 5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 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掌握的事实和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 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均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有关副本和复印件分别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用以说明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 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 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题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进行了公告。 3、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5月 14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 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1人,代表股份 1,018,556,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81%。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47,195,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9人,代表股份 71,36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6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认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刘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股东会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相符,没有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予以披露,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票经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 异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股数和表决结果。 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934,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8%;反对 1,31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8%;弃权 3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69,739,774股,反对 1,311,700股,弃权 309,500股。 2、《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6,942,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 1,30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4%;弃权 3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69,747,374股,反对 1,307,600股,弃权 306,000股。 3、《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16,936,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1,3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 3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69,740,874 股,反对1,311,700股,弃权 308,400股。 4、《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7,014,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6%;反对 1,319,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6%;弃权 2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69,819,274股,反对 1,319,600股,弃权 222,100股。 5、《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17,246,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反对 1,10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6%;弃权 2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70,051,274股,反对 1,106,500股,弃权 203,200股。 本次股东会召开情况已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存档。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 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指派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9865c82-fe07-4be8-9199-18ea168e1def.PDF ─────────┬──────────────────────────────────────────────── 2026-05-14 17:44│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刘伟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1 人,代表股份1,018,556,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47,195,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9人 ,代表股份 71,36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9人,代表股份 71,36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 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9 人 ,代表股份 71,360,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4%。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934,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8%;反对 1,311,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 3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39,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82%;反对 1,31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1%;弃权 3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7%。 表决结果:通过。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942,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 1,307,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 3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47,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88%;反对 1,30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24%;弃权 3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8%。 表决结果:通过。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936,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9%;反对 1,311,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 3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40,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97%;反对 1,31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1%;弃权 3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2%。 表决结果:通过。 4.00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7,014,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6%;反对 1,319,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弃权 2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819,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6%;反对 1,319,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2%;弃权 2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2%。 表决结果:通过。 5.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7,246,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反对 1,106,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弃权 20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51,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47%;反对 1,106,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6%;弃权 20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为、胥志维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 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1113be9-b419-469f-ba01-3c834d4d11b0.PDF ─────────┬──────────────────────────────────────────────── 2026-05-11 17:34│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本次股东 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再次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 容详见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2日、13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号副楼 203证券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gt.cn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fa43882-68e2-4b98-9bd9-7c13fa5dcaee.PDF ─────────┬──────────────────────────────────────────────── 2026-05-06 19:37│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参股子公司药品获注册批准的公告 ─────────┴──────────────────────────────────────────────── 一、概况 近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就硝普钠注射液(以下简称“该药品 ”)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本次获批适应症为(1)高血压急症,如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恶性高血压、 嗜铬细胞瘤手术前后阵发性高血压等的紧急降压,也可用于外科麻醉期间进行控制性降压;(2)急性心力衰竭,包括急性肺水肿, 亦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或瓣膜(二尖瓣或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时的急性心力衰竭。 二、该药品的注册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硝普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50mg(按 Na2Fe(CN)5NO·2H2O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4118 三、该药品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 根据 IQVIACHPA最新数据 1,2025年,硝普钠制剂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1.12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本次获批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参股子公司产品线。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包括但 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5f6932d-228c-4fb6-99d1-0ea6c305b0e9.PDF ─────────┬──────────────────────────────────────────────── 2026-05-06 17:21│重药控股(00095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10日、2025年 7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 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8915%;最高成交价为 5.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80,998,765.9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d874cb6-3278-4630-ad1b-9bc0c9331653.PDF ─────────┬──────────────────────────────────────────────── 2026-04-28 18:50│重药控股(000950):收购报告书之2026年度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上市公司”)的 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重药控股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个月止。 2026年 4月 24日,重药控股披露了 2026年度一季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上述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了 2 026 年第一季度(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月 24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重药控股提供,收购人与重药控股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 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 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可以免于发出要约。2024年11、12月,本次无偿划转 方案已分别取得重庆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将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健 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2.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本次收购是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 重庆医药 2.00%股权,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重庆医药 24.00%股权,并通过控股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医药”)持有重庆医药 27.00%股权,进而通过重庆医药间接控制重药控股 664,900,806股股份,占重药控股总股本 的 38.47%。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收购人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 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2024年 2月 6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2024 年 6 月 4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3、2024年 6月 5日,重药控股公告了《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4、2024 年 7 月 19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5、2024年 11月 29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6、2024年 12月 19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7、2024年 12月 21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1 月 18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9、2025年 1月 25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4年 5月 31日,通用技术集团与重庆化医签署《无偿划转协议》。2024年 7月 17日,本次收购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46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本次 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4年 11月 24日,重庆市国资委印发《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无偿划转所持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股权的批 复》,同意将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 2.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 2024 年 12 月 16 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通用技 术集团无偿划入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 2.00%股权。 2025年 1月 24日,重药控股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医健的告知函,通知本次 2%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本次收购涉及的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规定就本次收购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通用技术集团对保持重药控股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等作出了相关 承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收购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自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以来,收购人相关后续计划落实情况如下: (一)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做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在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没有策划关于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在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 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或建议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计划或建议。 如果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或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经核查,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存在提议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存在提议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 收购人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运作, 收购人依法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未发 现其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六、持续督导总结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截至 2026年 1月 24日,本财务顾问 对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持续督导职责终止。 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依法履行了收购过程中的报告、公告义务;收购人不存在违反其作出承诺的情形;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 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 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ea8b23-371b-49b6-a7dc-03261d1304cc.PDF ─────────┬──────────────────────────────────────────────── 2026-04-28 18:50│重药控股(000950):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度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上市公司”)的 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重药控股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个月止。 2026年 4月 24日,重药控股披露了 2025年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上述 2025年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了 2025年第四季 度(2025年 10月 1日至2025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 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重药控股提供,收购人与重药控股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 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 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可以免于发出要约。2024年11、12月,本次无偿划转 方案已分别取得重庆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将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健 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2.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本次收购是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 重庆医药 2.00%股权,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重庆医药 24.00%股权,并通过控股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医药”)持有重庆医药 27.00%股权,进而通过重庆医药间接控制重药控股 664,900,806股股份,占重药控股总股本 的 38.47%。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收购人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 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2024年 2月 6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2024 年 6 月 4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3、2024年 6月 5日,重药控股公告了《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4、2024 年 7 月 19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5、2024年 11月 29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6、2024年 12月 19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7、2024年 12月 21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1 月 18 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9、2025年 1月 25日,重药控股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4年 5月 31日,通用技术集团与重庆化医签署《无偿划转协议》。 2024年 7月 17日,本次收购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 审查决定〔2024〕346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4年 11月 24日,重庆市国资委印发《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无偿划转所持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股权的批 复》,同意将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 2.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 2024 年 12 月 16 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通用技 术集团无偿划入重庆化医持有的重庆医药 2.00%股权。 2025年 1月 24日,重药控股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医健的告知函,通知本次 2%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本次收购涉及的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规定就本次收购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通用技术集团对保持重药控股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等作出了相关 承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收购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自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以来,收购人相关后续计划落实情况如下: (一)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做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在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没有策划关于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025年 10月 28日,重药控股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控股子 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医财务公司”)20% 股权,摘牌方即受让方为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重药股份不再持有化医财务公司股权。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在未来 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 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或建议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计划或建议。 如果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或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经核查,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外,未发现收购人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存在提议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未发现收购人存在提议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 收购人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运作, 收购人依法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未发 现其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7c7ebb-d18b-4186-b0e2-7bcd9e2ca481.PDF ─────────┬──────────────────────────────────────────────── 2026-04-24 00:38│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2f6543c-8aaa-47c1-85d7-3398757d8ec0.PDF ─────────┬──────────────────────────────────────────────── 2026-04-23 19:25│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1f9510-6268-43a5-a3b8-6bf1c2602ddd.PDF ─────────┬──────────────────────────────────────────────── 2026-04-23 19:24│重药控股(0009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仲曦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本人作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仲曦,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副主任药师。现任弘盛(浙江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创始人等。曾任北京解放军 302医院医师、深圳南方药厂(三九集团)经贸部华东区经理、香港爱比斯化 学公司市场部经理、国药集团上海公司副总经理、国药控股上海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医院营销事业部总经理、上海盛泰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自 2023年 11月 30日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11次,股东会 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 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主动了解并掌握决策所需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整体经营动 态。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项议案的情况说明,对议案内容进行审慎研究,积极参与研讨并提出合理建议,以高度 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2次,亲自出席 2次,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 ,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对领导人员考核指标等事项提出建议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次,亲自 出席 6次,分别就日常关联交易、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并表示同意。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听取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关 于业绩情况和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情况提出建议,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循证券监管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参会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审阅公司会议资料,尤其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 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并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 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年度履职时间累计达十五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为 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不存在妨碍本人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就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对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于指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全面地说明了公司经营的整体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 (三)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对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领导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了领导人员考核指标,涵盖公司经营指标、必胜战役指标及个人重 点工作。指标设定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符合公司制度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述职年度内,公司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客观、审慎地 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及经营管理提升贡献应有之力。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蔡仲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307e96-d339-48d2-bbab-4e0b27f623b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6│重药控股: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3476.PDF ─────────┬──────────────────────────────────────────────── 2026-04-24│重药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386.PDF ─────────┬──────────────────────────────────────────────── 2026-04-24│重药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396.PDF ─────────┬──────────────────────────────────────────────── 2025-10-28│重药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7229.PDF ─────────┬──────────────────────────────────────────────── 2025-08-21│重药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4555.PDF ─────────┬──────────────────────────────────────────────── 2025-04-24│重药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025.PDF ─────────┬──────────────────────────────────────────────── 2025-04-24│重药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039.PDF ─────────┬──────────────────────────────────────────────── 2024-10-25│重药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086.PDF ─────────┬──────────────────────────────────────────────── 2024-08-21│重药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5886.PDF ─────────┬──────────────────────────────────────────────── 2024-04-27│重药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936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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