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51 中国重汽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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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5:47 │中国重汽(000951):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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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34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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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31 │中国重汽(00095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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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30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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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9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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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9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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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9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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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9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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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9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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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9 │中国重汽(000951):中国重汽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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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5:47│中国重汽(000951):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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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于 2025年 9月 25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同意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
历见附件),其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军先生具备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为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不发生变动,其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8b5b33e9-f53d-45e4-a4ad-e87a520a0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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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34│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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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
025 年 9月 25日下午 2:50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年 9月 25日下午 2:5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2
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25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2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勇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1,168,994,951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29 人,代表公司股份 617,514,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2.824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6,531,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1.8849%。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82,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5%;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113,72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17,406,981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7%;反对85,918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9%;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006,60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362%;反对85
,91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7731%;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11,479,789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228%;反对5,897,9
1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9551%;弃权1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79,41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45.7040%;反对5,8
97,91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53.0687%;弃权1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22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09,653,99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7271%;反对7,779,2
0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2598%;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61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29.2756%;反对7,7
79,20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69.9964%;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72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09,645,79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7258%;反对7,789,0
0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2613%;弃权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45,41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29.2019%;反对7,7
89,00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70.0846%;弃权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7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逯国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46bbfce8-53e4-4176-8fd2-a3ceb9313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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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31│中国重汽(00095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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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1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5年 9月 25日下午 4: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
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①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②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③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④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7e0aa9f6-2984-491a-8b87-e287e094fa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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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30│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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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召开的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
说明。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
有签名和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5年 9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14:50开始,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
洪勇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5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截至 2025年 9月 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截至该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869,360股,其中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168,994,951股。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所代表股份为 606,531,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1.8849%。本所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426名,所代表股份为 10,982,4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认为,该等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17,406,981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27%;反对 85,918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39%;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006,60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362%;反对 85,918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7731%;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1908%。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11,479,78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228%;反对 5,897,910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9551%;弃权 1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9,413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45.7040%;反对 5,897,9
1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53.0687%;弃权 1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2273%。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09,653,99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7271%;反对 7,779,209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2598%;弃权 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53,61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29.2756%;反对 7,779,2
0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69.9964%;弃权 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7279%。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09,645,79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7258%;反对 7,789,009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1.2613%;弃权 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5,41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29.2019%;反对 7,789,0
0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70.0846%;弃权 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7135%。
经核查,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议案 1-4为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统计表决结果。
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获有效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9574b40a-971f-42a3-954e-d06f1a736f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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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29│中国重汽(00095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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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和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
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出现缺额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九条 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名的建议,除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股东会批准的之外
,其他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予以搁置。
第十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其他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的职责。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 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和审查程序为:
(一)积极与公司股东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在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由公司人事部门协助,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
(四)征求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提名情况的意见,若本人不同意的,不能将其作为董事候选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
(五)召开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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