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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51(中国重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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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51 中国重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0-31 00:00│中国重汽(00095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中国重汽(00095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0d18d71e-b32f-4c32-8b55-5958d25bd010.PDF ─────────┬──────────────────────────────────────────────── 2024-10-31 00:00│中国重汽(000951):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中国重汽(000951):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37918c4-dd70-41c3-ae5d-6b6120553655.PDF ─────────┬──────────────────────────────────────────────── 2024-10-31 00:00│中国重汽(000951):中国重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中国重汽(000951):中国重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a805bc93-9432-431a-bf15-18a86cb5eb6d.PDF ─────────┬──────────────────────────────────────────────── 2024-10-22 00:00│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d0c4dba2-3afe-4635-97d9-ed0422a38939.PDF ─────────┬──────────────────────────────────────────────── 2024-09-27 00:00│中国重汽(000951):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 说明。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 有签名和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开始,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王琛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截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截至该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869,360 股,其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168,994,951 股。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所代表股份为 606,503,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8825%。本所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501 名,所代表股份为 30,683,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4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认为,该等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6,841,011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57%;反对 290,056 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55%;弃权 55,7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440,6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769%;反对 290,05 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9422%;弃权 55,7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10%。 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4,160,183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7.9556%;反对 12,789,55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2.0072%;弃权 237,0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97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759,807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57.6872%;反对 12,789 ,55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41.5429%;弃权 237,0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97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7699%。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统计表决结果。 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获有效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0d976ca1-142a-440d-a790-a01a4bb9d330.PDF ─────────┬──────────────────────────────────────────────── 2024-09-27 00:00│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 024 年9 月 26 日下午 2:50 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 2:5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 3: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琛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1,168,994,951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504 人,代表公司股份 637,186,7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507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6,503,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1.882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0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683,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8%;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0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786,4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3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36,841,011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7%;反对290,056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5%;弃权5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40,63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8769%;反对290 ,05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9422%;弃权5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81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24,160,18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7.9556%;反对12,789,55 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2.0072%;弃权237,0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97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3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759,80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57.6872%;反对12, 789,55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41.5429%;弃权237,0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97股),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769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逯国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96c733d8-9fcc-4d63-93fb-c34df83082e5.PDF ─────────┬──────────────────────────────────────────────── 2024-08-28 00:00│中国重汽(00095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均对 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会议决议及公告等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了相应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本公告日,该等产品 已到期,且公司已按《结构性存款协议》的约定将相关产品全部赎回,并将本金和收益共计人民币50,868.38万元全额存入募集资金 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签约方 产品名称 期限 金额 收益 1 北京银行 欧元/美元每日观察 2024.01.15-2024.08.26 30,000 521.03 看跌型结构性存款 (224 天) 2 北京银行 欧元/美元每日观察 2024.01.15-2024.08.26 20,000 347.35 看跌型结构性存款 (224 天) 合计 50,000 868.38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签约方 产品名称 期限 金额 收益 1 中国工商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 2023.10.10-2023.12.27 30,000 170.95 银行 法人结构性存款-专 (78 天) 户型 2023 年第 362 期 G 款 2 中国工商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 2023.10.17-2023.12.27 20,000 97.58 银行 法人结构性存款-专 (71 天) 户型 2023 年第 373 期 A 款 3 北京银行 欧元 /美元每日观察 2024.01.15-2024.08.26 30,000 521.03 看跌型结构性存款 (224 天) 4 北京银行 欧元 /美元每日观察 2024.01.15-2024.08.26 20,000 347.35 看跌型结构性存款 (224 天) 合 计 1,136.91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如期收回并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且未 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7ef954fb-c996-40e2-85b3-0a1cf6a9a4b5.PDF ─────────┬──────────────────────────────────────────────── 2024-08-23 00:00│中国重汽(000951):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 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111,600 股新股。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68,111,600 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9.8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01,308.79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 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70.4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138.33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到位,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617056_J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4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置换及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95,668.79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净额37 9,118.59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净额 16,550.2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868.8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6,868.83 万元,未到期的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 50,000.00 万元)。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500,138.33 2024年度期初余额(A) 132,833.68 加:累计利息收入(B) 210.18 现金管理收益(C) 375.49 减:手续费支出(D) 0.32 现金管理支出(E) 50,000.00 2024年上半年募投项目已置换及使用净额(F) 16,550.20 其中: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已置换及使用净额 16,550.20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0.00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G) 116,868.8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6,868.83 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50,000.00 其中:G=A+B+C-D-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 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2 月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金额 中国重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371899991013000390706 60,753.05 集团济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 1602005029200312795 5,918.50 卡车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槐荫区支行 15126101040023546 197.28 有限公司 合 计 66,868.8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该等事项,均明确: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 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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