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53 河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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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1 │河化股份(0009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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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5 │河化股份(000953):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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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3 │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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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3 │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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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2 │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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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2 │河化股份(00095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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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1 │河化股份(00095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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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0 │河化股份(000953):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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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1:41 │河化股份(000953):关于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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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1:21 │河化股份(000953):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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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1│河化股份(0009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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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d046b77-7f02-46b1-9d76-b7c3b1e36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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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35│河化股份(000953):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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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25f89f1e-2946-4cb5-9925-bc44e2f2d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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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3│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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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e8e7dcaa-1eeb-454f-944f-d0d943f57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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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3│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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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4de1414-7a0d-4173-a715-0d0783b9f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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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2│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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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89cff65-d398-4cc2-a09b-8200ef300a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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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2│河化股份(00095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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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d0aa548-88b1-494c-9f70-3cd710b6f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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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1│河化股份(00095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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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
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截
止2025年8月15日,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4,608.74万元。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根据目前的
财务状况,拟继续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20日
至2026年9月19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银亿控股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
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施伟光先生、王小丰先生、王海先生、覃宝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f6a26846-427a-4fb0-89f4-c8442c8825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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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0│河化股份(000953):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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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
。截止2025年8月15日,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4,608.74万元。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根据目
前的财务状况,拟继续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2
0日至2026年9月19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银亿控股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
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银亿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3.76%,公司向银亿控
股及其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
款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施伟光先生、王小丰先生、王海先生、覃宝明先生已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单位: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2、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2809室
3、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金属材料、装潢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电子器材的批发;国内陆路、水路、航空货运代理;国际陆
路、水路、航空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整理服务;装卸设备、机械设备的租赁;保洁服务;实业投资 (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银亿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财务情况:银亿控股已于2019年6月14日向宁波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该重整事项于2019年12月被宁波中院受理,2024年10月
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包含宁波银亿控股)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终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
七家公司(包含宁波银亿控股)合并重整案重整程序,宁波银亿控股步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其资产负债等情况最终将以审计结果、
债权申报及审查结果为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不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
2、具体内容:向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借款;
3、定价依据:本次借款资金的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发放借款资金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借款
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借款期限:自 2025 年 9月 20 日至 2026 年 9月 19 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
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借款事项是对前期借款进行的展期,并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重整事项已于2019年12月被宁波中院受理,目前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推进阶段,公司本次向银亿控股申
请借款延期事项银亿控股是否能履行内部相关审批手续与公司续签借款协议仍存在不确定性。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2025年8月15日,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4,608.74万元。
七、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1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独立董事审议,公司继续向关联企业借款有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切实需要。交易的定价
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重整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被宁波中院受理,目前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推进阶段。故公司本次向银亿控
股申请借款延期事项银亿控股是否能履行内部相关审批手续与公司续签借款协议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延期借款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1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7c24bba8-a660-4268-9ea1-bab529a64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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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1:41│河化股份(000953):关于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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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5 年 8 月 6 日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
股”)的通知,知悉银亿控股的股东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如升”
)与北京胜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胜顶”)达成了合作意向,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之全体股东(银亿集团、宁波如升)
拟将所持银亿控股 100%股权转让给北京胜顶或者北京胜顶指定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 2025 年 8 月 6 日,银亿控股
持有公司 8700 万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6%)。本次交易若最终得以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银亿控股,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合作意向以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合并重整企业的重整投资人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剩余第三期重
整投资款支付完毕为生效条件。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接到银亿控股发来《告知函》知悉: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含当天)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合并重整企业的重整投资人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第三期重整投资款 3.52 亿元未完成
支付。银亿集团、如升实业与北京胜顶达成的合作意向未生效。银亿集团、如升实业将在 3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北京胜顶已支付的
定金,合作意向自动解除。
目前双方还在进行股权转让事项的沟通,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合作意向解除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通知函》
3、《联系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6b9b2605-5e3e-436e-b6a7-f4dc6d16ad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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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1:21│河化股份(000953):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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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达成的合作意向仅为交易各方的初步意向性约定,最终转让价格等各项具体交易事项尚需相关方进一步协商一致,具体
内容以相关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须获得相关有权机构的同意及相关生效条件成立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交易得以实施,将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接到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标的公司”)的通知:银亿控股的股东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宁波如升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如升”)与北京胜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胜顶”)达成了合作意向,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之全体股
东拟将所持银亿控股100%股权转让给北京胜顶或者北京胜顶指定方(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截止 2025 年 8 月 6 日,银亿控股持有公司 8700 万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6%,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本次交易若最终得以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银亿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一:
企业名称: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10261427X
注册资本:46164.5 万人民币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 27 楼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装饰装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化学纤维技术开
发;建设工程技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建材、五金交电、纸张、化工原料
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品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转让方二:
企业名称: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11175253W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道士堰 52 号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经营范围:空罐、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食品冷冻冷藏(限分支机构经营);劳务、装卸服务,楼寓清扫;叉车设备维修;厂
房租赁;五金配件加工;包装纸箱(不含印刷)、贝壳工艺品制作;矿产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纸张、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品、燃料油(除轻质燃料油)的批发、零售。(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为北京胜顶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届时通过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确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EPAFF81T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天河北路 8 号 4 号楼 1 层 1481
法定代表人:苌向阳
成立日期:2025 年 07 月 01 日
成立日期:2025 年 07 月 0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
调查);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品牌
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工业设计
服务;销售代理;专业设计服务;酒店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建伟持股 75%,苌向阳持股 25%。
北京胜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转让合作意向主要内容
甲方: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胜顶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合计持有银亿控股 100%股权(其中银亿集团持有银亿控股75%股权,宁波如升持有银亿控股 25%股权),银亿控股持有河
化股份87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河化股份总股本的 23.76%。
2.根据甲乙双方谨慎沟通,乙方有意与甲方合作,受让甲方持有的银亿控股 100%股权,从而实际控股河化股份。
3.就本次交易, 甲方同意将与乙方诚信磋商并按照合作意向约定的条款推进与乙方或乙方指定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并出让
标的股权, 乙方同意将与甲方诚信磋商并按照合作意向以及另行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方直接受让标的
股权。
4.各方同意, 本次交易收购总价为人民币陆亿玫仟贰伯贰拾叁万元(¥ 692,230,000.00,以下简称“交易总价” )。上述交易
收购总价含标的股权现金收购款【人民币叁亿叁仟染佰贰拾叁万元】(¥ 337,230,000. 00,以下简称“ 现金交易款“)以及承接标
的公司按照《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文书编号:(2019)浙 02 破 15 号之三十之)之附件《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等十七家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第四章第一条第( 1)款第 3 项之规定,就以标的股票作为质押物的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叁亿
伍仟伍佰万元整(¥ 355,000,000)债务(以下简称“承接债务”)。交易收购总价包括河化股份 8700 万股股票以及银亿控股对河化
股份的全部应收款项账面金额本金及利息(截止 2025 年 7月 29 日为 4606.4 万元)及嗣后利息之债权,如尽调结果应收账款低于
该金额,则现金交易款做同等差额调整。双方均认可河化股份在合作意向签署后可向银亿控股的关联企业广西银亿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银亿高新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及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归还账面欠款777 万元,上述款项归还不影响合作意向约定的收购总价金额
。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改组河化股份董事成员(改组后的河化股份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由乙方提名 5
名非独立董事,另 1 名由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独立董事 3名,由乙方提名 2 名,另 1 名由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提名,但乙方提名人员不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除外)并将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6.承接债务偿还:股权转让正式协议生效后乙方承接债务,乙方应当确保现有重整投资人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
再就承接债务对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权利承接主体负有偿还义务。甲乙双方参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另行约定设置平补
仓线和股栗提前回购条件。
7.各方承诺:甲方承诺就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应取得包括但不限于破产管理人等相关有权机构的审批和同意, 确保合作意向约定
的交易事项不会因相关权利方的限制而被中止或取消。甲方承诺其负责解决重整计划中涉及收益权事项确保标的股票收益权完整。乙
方承诺其收购银亿控股 100%股权中仅包括河化股份 8700 万股股票以及银亿控股对河化股份的全部应收款项(截至 2025 年 7 月 2
9 日河化股份账面本金 9,054,653.11 元、利息 37,009,305.78 元),银亿控股名下的其他资产以及负债均不在乙方收购范圈内,
由甲方负责剥离至甲方指定主体名下。甲方应确保乙方不会相关资产未及时剥离而遭受任何损失。
8.本合作意向以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合并重整企业的重整投资人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剩余第三期重整投
资款支付完毕为生效条件。若本合作意向未在 2025 年 8 月 14 日前(含当日)生效的,本合作意向自动解除。
四、对公司的影响
若上述股权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
时,本次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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