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55 欣龙控股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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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24 │欣龙控股(0009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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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24 │欣龙控股(000955):欣龙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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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24 │欣龙控股(000955):公司章程(2025年6月20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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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4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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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4 │欣龙控股(000955):公司部分管理制度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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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4 │欣龙控股(000955):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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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4 │欣龙控股(000955):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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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4 │欣龙控股(000955):独立董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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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2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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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1 │欣龙控股(00095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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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24│欣龙控股(0009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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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 月 20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 月 20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23层 1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鲍钺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102,319,5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389,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11,929,6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11,701,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11,701,6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4%。
2、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80,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2%;反对 87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19%;弃权 167,6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2,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81%;反对 8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0%;弃权 167,6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329%。
2、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35%;反对 873,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38%;弃权 1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1,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13%;反对 87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58%;弃权 1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29%。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35%;反对 873,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38%;弃权 1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61,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13%;反对 87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58%;弃权 1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29%。
4、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34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9%;反对 793,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56%;弃权 1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1,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095%;反对 79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21%;弃权 1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08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张雨晨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9c12a035-69af-45af-8f30-5e864ff9a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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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24│欣龙控股(000955):欣龙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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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欣龙控股”)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
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材料、复印件)均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所有副本材料及电子材料均与正本一致,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并且已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披露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事实;
4.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
议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
经查验,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
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23 层 1 号会议室。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出席公司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2 名,所持股份数为 102,319,5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0045%
。其中: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的查验,出席公司现场
会议的股东共 2 名,所持股份数为 90,389,9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88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160 名,所持股份
数为 11,929,6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58%。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也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议案包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上述提案议案已于会议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
师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280,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42%;反对 871,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8519%;弃权 16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62,2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181%;反对 871,65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90%;弃权 167,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01,279,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35%;反对 873,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8538%;弃权 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61,4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113%;反对 873,62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58%;弃权 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01,279,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35%;反对 873,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8538%;弃权 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61,4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113%;反对 873,62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58%;弃权 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4. 《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01,349,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19%;反对 793,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756%;弃权 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731,4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095%;反对 793,62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21%;弃权 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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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24│欣龙控股(000955):公司章程(2025年6月20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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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000955):公司章程(2025年6月20日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ca98982a-3d33-47e7-8189-d36e3ede3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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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4│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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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月 20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 月 20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1 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23 层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股东会议事规则 √
3.00 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0 独立董事制度 √
2、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至三项提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内容刊登于 2025年 6 月 4日的《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本人签名)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信用担保账户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参会及表决事宜。
2、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23 层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570203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表决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585274
邮箱:security@xinlong-holding.com
联 系 人:汪 燕
6、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f5bd9ff5-d228-4952-8c77-52ad35b00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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