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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55(欣龙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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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55 欣龙控股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06 15:47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法院文件的公告 │ ├─────────┼──────────────────────────────────────────────┤ │2024-11-21 15:52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再质押的公告 │ ├─────────┼──────────────────────────────────────────────┤ │2024-10-30 00:00 │欣龙控股(00095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2024-10-15 00:00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 │2024-09-28 00:00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参股投资杭州临安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 ├─────────┼──────────────────────────────────────────────┤ │2024-09-28 00:00 │欣龙控股(0009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09-28 00:00 │欣龙控股(000955):欣龙控股舆情管理制度 │ ├─────────┼──────────────────────────────────────────────┤ │2024-09-21 00:00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4-09-13 00:00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遭受台风灾害影响的公告 │ ├─────────┼──────────────────────────────────────────────┤ │2024-08-29 00:00 │欣龙控股(000955):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 2024-12-06 15:47│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法院文件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3,579,943元; 4、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被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控股”或“公司”或“被告”)于2024年12月5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 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琼0106民初18577号)以及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或“原告”)的 《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了海南筑华诉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 原告: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口市海秀西路 160号金湾花园 B2011 房 法定代表人:郭颖嘉 2、被告 被告: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于春山 (二)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海南筑华《民事起诉状》诉称: 1、2015 年底,经案外人田高翔推荐,欣龙控股将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简称“百花集团”)作为并购标的, 展开收购尽职调查。2016 年 2 月,深圳市红棉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二期”)作为投资人,与百花 集团等关联方作为借款人签订了《投资协议》《债转股投资协议》等多份协议。红棉二期向百花集团提供投资款共计 1,800 万元。2 016 年 4月,欣龙控股与两名自然人共同设立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基金”)。2016 年 6 月,红棉基金通过受让红棉二期所持有的百花集团及其关联方《投资协议》《债转股投资协议》等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 涉案投资债权”)。 海南筑华和欣龙控股共同的实控人郭开铸 (案外人) [已逝],在未通知其他小股东的情况下召开股东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导 致最终由原告代替欣龙控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6 年 6 月 29 日,原告对红棉基金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红棉基金的涉案投资 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0 年 4 月 24 日,原告向红棉基金出具《关于担保<承诺函>延期的确认函》,同意将 2016 年 6 月 29 日前述的原担保期限延至 2021 年4 月 25 日。 2021年 3 月 5 日,红棉基金对海南筑华提起诉讼,要求海南筑华承担保证责任,支付涉案投资债权本金 1,800万及收益,法院 最终判令海南筑华向其支付本金 1,800 万元及收益 4,827,945 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共计 316,770 元。截止 2024 年 7 月 5 日,原告已累计向红棉基金实际支付 1,960 万元。 2、本案中,被告欣龙控股为了自身对百花集团收并购的商业目的,向原告隐瞒了百花集团严重的经营危机,并滥用其与原告属 同一实控人的特殊关系(在本案主要法律事实发生的 2015 年至 2020 年 6 月期间,原告和欣龙控股的实控人均是案外人郭开铸) ,使得原告违反公司法作出股东会决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投资风险转嫁原告,导致原告承担了巨额损失。 3、欣龙控股出于为自身的风险投资兜底的目的,利用双方属同一个实控人(郭开铸[已逝])的有利地位操纵海南筑华出具涉案 连带责任担保,最终导致了双方利益严重失衡,构成滥用民事权利。 4、海南筑华本次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23,579,943元(以实际发生的为准,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5日):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若有)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目前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及时跟进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尊重所有股东依法合规行使权利,坚决反对滥用诉讼权利。公司将基于法律和事实依据应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a74005fb-5e99-441a-80a9-406d7c438798.PDF ─────────┬──────────────────────────────────────────────── 2024-11-21 15:52│欣龙控股(0009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再质押的公告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 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又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期 东及其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动人 海南 否 17,000,000 37.36% 3.16% 2020- 2024-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筑华 3-13 11-19 股份有限公司 12,720,000 27.95% 2.36% 2020- 2024-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2-28 11-14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9,720,000 65.31% 5.52% 二、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用途 名称 控股股 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人 东或第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海南 否 17,000,000 37.36% 3.16% 否 否 2024- 9999- 海南农 自身生产 筑华 11-19 01-01 村商业 经营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海 口支行 12,720,000 27.95% 2.36% 否 否 2024- 9999- 海南农 自身生产 11-15 01-01 村商业 经营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海 口支行 合计 29,720,000 65.31% 5.52%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量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比例 (股) 持股份 司总 况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数量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海南 45,508,591 8.45% 45,45,000 99.88 % 8.44% 15,730,000 34.61% 58,591 100% 筑华 合计 45,508,591 8.45% 45,45,000 99.88 % 8.44% 15,730,000 34.61% 58,591 100%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0404c3b7-7e8c-4c45-b3bd-3fbfd7f7ad0e.PDF ─────────┬──────────────────────────────────────────────── 2024-10-30 00:00│欣龙控股(00095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欣龙控股(000955):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cc909dd-de51-41b6-bc4a-2655a3959a0c.PDF ─────────┬──────────────────────────────────────────────── 2024-10-15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4),公告了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公司日前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海南筑华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司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司法再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法再冻结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执 东及其一致行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行人 动人 海南筑华 否 29,720,000 63.31% 5.51% 2022-12 2024-10- 深圳前海 科工贸有 -13 10 合作区人 限公司 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筑华累计被司法再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比例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海南筑华科 45,508,591 8.45% 15,788,591 34.69% 2.93% 工贸有限公 司 三、其他说明 本次海南筑华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 续关注海南筑华股份变动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和《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56eb1858-9c86-4730-9674-c41dedc26353.PDF ─────────┬──────────────────────────────────────────────── 2024-09-28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参股投资杭州临安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参股投资杭州临安咔咔玛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8/524939af-34ad-41d8-a0e0-dbc12c1c68df.PDF ─────────┬──────────────────────────────────────────────── 2024-09-28 00:00│欣龙控股(0009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欣龙控股(0009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8/91ef86e9-3ef8-43f4-bdac-14ddffab7028.PDF ─────────┬──────────────────────────────────────────────── 2024-09-28 00:00│欣龙控股(000955):欣龙控股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 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 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证券法务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 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 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法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及时反应、合理制定解决方案。公司日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迅速采取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抢占先机; (二)积极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夸大及歪曲事实,保证对外沟通信息 的一致性。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解答媒体疑问、减少误解和猜疑,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制定进一步 的应对方案; (三)客观公正的披露事实真相。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情绪化,低调处 理、暂避对抗,更好地分析和研判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工作小组应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的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 ,积极引导,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 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 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三)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法务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 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 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 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fb081682-0b97-46be-92c8-d8db64f5e554.PDF ─────────┬──────────────────────────────────────────────── 2024-09-21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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