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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55(欣龙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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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55 欣龙控股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欣龙控股(0009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 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6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23层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的 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8人,实际参加人数为8人。会议由董事长鲍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周菊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d4fedacb-0b70-4f09-8f48-2023309303d8.PDF ─────────┬──────────────────────────────────────────────── 2024-03-27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3 月 26 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翔先生提交的 辞职报告,李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李翔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李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翔先生承诺离任后在规定期限内将继续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李翔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 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裁周菊锋先生代为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周菊锋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23层 联系电话:0898-68582788 电子邮箱:zhoujufeng@xinlong-holding.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2f9cd37d-2c70-4f4b-bec7-40d386933d5f.PDF ─────────┬──────────────────────────────────────────────── 2024-02-06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公司董事逝世的讣告 ─────────┴──────────────────────────────────────────────── 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公司董事逝世的讣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09aa8288-83c4-4204-a2a0-9f45729835ac.PDF ─────────┬──────────────────────────────────────────────── 2024-01-31 00:00│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日—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700万元–3450万元 亏损:12,044.0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77.58%-71.3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4200万元–4950万元 亏损:13,291.1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68.40% -62.76%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01 元/股–0.0641 元/股 亏损:0.223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 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公司非织造业务尚未恢复至正常水平,部分生产用固定资产因产能利用率较低而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整体仍然出现 亏损。2023 年三季度以来,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改善,公司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资产、业务和人 员结构,聚焦优势和创新产品,挖掘、开发客户需求,订单量有所回升。同时,公司加大对以前年度低效投资、欠款的清收力度,取 得一定成效。通过上述举措,2023年公司保持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盈利能力有所改善,为公司后续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 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计由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c39c1ace-33ed-45cc-a8ff-8cddba8b31a7.PDF ─────────┬──────────────────────────────────────────────── 2023-11-28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 年 11 月 24 日收到钱军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钱 军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钱军强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何职务。 钱军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钱军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军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钱军强先生承诺离任后在规定期限内将继续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钱军强先生在公司任职副总裁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钱军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8/c934737d-7775-47c0-983d-8dd8bd5b1aea.PDF ─────────┬──────────────────────────────────────────────── 2023-11-23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魏毅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魏毅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魏毅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何职务。 魏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魏毅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000股。魏毅女士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规定期限内将继续遵循《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管理。 魏毅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魏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3/21205915-0bf0-436d-bb4a-28372f2a389c.PDF ─────────┬──────────────────────────────────────────────── 2023-10-31 00:00│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三季度报告 ─────────┴──────────────────────────────────────────────── 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31/12dd3d55-318b-4132-831e-cefcc55cb8a1.PDF ─────────┬──────────────────────────────────────────────── 2023-10-25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并购基金风险处理的进展公告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3 月 5 日披露了参与设立的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基金”)的风险提示;后续又披露了相关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5 日披 露的《关于并购基金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和 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2022 年 9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并购基金风险处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37、2022-036、2023-019)。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红棉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资本”)发来的专项报告,报 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案件的执行进展 根据 2023 年 6 月 9 日海南筑华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海南筑华应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将 收益款 4,827,94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全部支付完毕,截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红棉基金仍未收到上述款项。 2023 年 10 月 8 日,红棉基金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2023 年 10 月 16 日,深圳前海合作 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立案。合伙企业已经完成对海南筑华剩余债务的执行恢复。 二、关于合伙企业清算的安排 红棉基金已于 2023 年 6 月底完成了预分配,返还了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 待红棉基金收到担保人海南筑华支付的后续款项后将进行第二次分配,届时分配方案将由合伙企业清算小组确定并实施,争取尽 早完成合伙企业的清算。 三、后续工作 红棉资本作为红棉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继续做好红棉基金的清算工作:1、继续跟进百花医药集团的重整进度,维护好红 棉基金所享有合法债权的清偿;2、将继续跟进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合法的方式收回海南筑华所需支付剩余款项,维护好合伙 企业及出资人的权益;3、在收到海南筑华支付的后续款项后,积极推进完成红棉基金的清算。 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购基金清算的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5/a409cde9-8b3c-4a5b-bab7-4b7eff97f6c9.PDF ─────────┬──────────────────────────────────────────────── 2023-08-30 00:00│欣龙控股(00095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欣龙控股(00095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30/ceeaec30-2b36-4168-84d8-e322e2cc5343.PDF ─────────┬──────────────────────────────────────────────── 2023-08-30 00:00│欣龙控股(000955):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 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佳先生、张瑞君先生、高志勇先生就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确认: 一、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270 万元,占公司报 告期末净资产的 7.64%;公司对外担保均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均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 2/3以上签署同意。经我 们核查确认,未发现公司有为其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至本报告期末,未有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独立董事:何佳 张瑞君 高志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30/60a99af2-5950-422a-b2c1-95cfaa0f20de.PDF ─────────┬──────────────────────────────────────────────── 2023-08-30 00:00│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30/cc9cd9cb-565d-4266-aa2a-b6aa22208879.PDF ─────────┬──────────────────────────────────────────────── 2023-08-30 00:00│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30/28b122d6-a83e-4b17-9387-723feb1678c2.PDF ─────────┬──────────────────────────────────────────────── 2023-08-30 00:00│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半年度报告 ─────────┴──────────────────────────────────────────────── 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30/0a64f719-3a4d-4e00-8431-3ee9dc366b8f.PDF ─────────┬──────────────────────────────────────────────── 2023-08-02 00:00│欣龙控股(000955):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两起诉讼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龙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宜昌市欣 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欣龙卫材”)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本次两起诉讼案件诉求金额共计人民币近 1.6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两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确定 案件诉求金额与实际判定金额的差异,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 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宜昌欣龙卫材于近日向宜都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都法院)提交了以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恒天重工 ”)为被告的两份民事起诉状,并于近期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鄂0581民初1632号、[2023] 鄂0581民初1631号)。 二、有关两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案号:[2023] 鄂0581民初1632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设备供需合同》(合同号:2014-502)、《年产4000 吨特种纤维水刺项目技术合同》(合同号:恒天重工 2014-502-1)、《关于<年产 4000吨特种纤维水刺项目技术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号:恒天重工 2014-502-1 补充协议)、《恒 天重工“2014-502”合同补充协议》、2018 年 11 月 10 日签署的《2014-502 号合同补充协议》以及 2020年 7 月 9 日签署的《2 014-502 号合同补充协议》;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设备供需合同》(合同号:2014-502)、《年产 4000 吨特种纤维水刺项目技术合同》(合同 号:恒天重工2014-502-1)、《关于<年产 4000 吨特种纤维水刺项目技术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号:恒天重工 2014-502-1 补充 协议)项下的设备款人民币23,360,000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 2018 年 11 月 10 日签署的《2014-502号合同补充协议》以及 2020 年 7 月 9 日签署的《201 4-502 号合同补充协议》项下的改造设备款共计人民币 2,140,000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迟延交货及安装的违约金人民币730,800 元;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违约损失暂计人民币 68,338,938.35元(包括产能利润损失暂计 59,339,468.37 元;资金占用损 失暂计8,951,750.15 元;设备安装、修理期间发生的被告人员食宿费、交通费等 47,719.83 元); (以上诉请金额暂计人民币 94,569,738.35 元) (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和理由 (1)合同的签署及设备款支付 2014 年 2 月 7 日,案外人宜昌欣龙熔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熔纺公司”)向被告恒天重工采购非织造布设备一套( 即原告的水刺生产线一线、二线),合同总价 2,436 万元。 原告宜昌欣龙卫材及熔纺公司均系案外人欣龙控股的子公司,2015年 1 月,欣龙控股通过集团内部资产划拨的方式将所涉水刺 非织造布设备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由熔纺公司全部划拨转让给宜昌欣龙卫材。 原告作为买方已实际向被告支付货款合计人民币 2,336 万元。 (2)被告交货及安装严重迟延 根据合同约定,全部设备应当于 2014年 10月 6日前全部交付完毕。但全部设备直至 2015 年 5 月 1 日才交付完毕,较合同约 定的交付时间迟延了 7 个月,设备安装、调试均未能按期完成。 (3)案涉设备始终无法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由于被告设备交付严重拖延,案涉设备直到 2015 年 5 月才完成安装并进行调试。但在此之后长时间的调试及试生产过程中, 案涉设备都未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被告一直承诺对设备进行改造,并于 2018 年称其新的生产线技术方案已经克服了 之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继续履行合同并尽可能减少原告损失,原告又分别于 2018 年11 月和 2020 年 7 月与被告就改造相关 事项签署补充协议,但经过持续改造,案涉设备组成的水刺一线、二线生产线一直无法稳定生产符合合同要求的合格产品,案涉设备 始终无法完成验收。 综上,被告不仅延迟提供设备,其提供的设备经长时间反复调试、修理,在原告尽一切可能配合被告的调试和改造并付出大量额 外之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的情况下,依然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案涉系列合同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依据《民法典》第 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六条等之规定,向宜都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件二(案号:[2023] 鄂0581民初1631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8-518)、《年产 4000 吨天然纤维水刺项目技术合同》(合同号:恒天 重工 2018-518)、《合同补充协议》;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设备款人民币 34,972,900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迟延交货的罚金人民币 1,826,500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设备整改超期的罚金人民币1,826,500 元;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违约损失暂计人民币 26,576,939.25元(包括产能利润损失暂计 20,982,207.25 元;资金占用损 失暂计5,567,515.17 元;设备安装、修理期间发生的被告人员食宿费、交通费等 27,216.825 元); (以上诉请金额暂计人民币 65,202,839.25 元) (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和理由 (1)合同的签署及设备款支付 2018 年 12 月 5 日,原告宜昌欣龙卫材向被告采购“水刺生产线设备 1 套(2 条线)”(即原告的水刺生产线三线、四线) ,合同总价 3,750万元。后因国家调整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 16%降低为 13%,双方对合同总价进行调减,由原先的 3,750 万元调整 为 3,653 万元。 原告累计共支付设备款 3,497.29 万元。 (2)被告交货及安装严重迟延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分别于原告支付第一批、第二批后提货款 5个工作日内发出第一批、第二批设备。原告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已全部付清第一批及第二批提货款,但被告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才向原告交付,设备安装、调试未能按期完成。 (3)案涉设备始终无法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由于被告设备交付严重拖延,案涉设备直到 2019 年 12 月底才完成安装并进行调试。但在此之后的调试及试生产过程中,案涉 设备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被告一直承诺对设备进行改造以达到合同要求,但案涉设备组成的水刺三线、四线生 产线一直无法稳定生产符合合同要求的合格产品,案涉设备始终无法完成验收。 综上,被告不仅延迟提供设备,其提供的设备经长达近四年的反复调试、修理,依然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已经使得案 涉系列合同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六条等之规定,向宜都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子公司均为原告)累计涉案金额 858.60 万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宜昌欣龙卫材生产基地纯棉水刺生产线一、二号线于2016年建成, 三、四号线于2019年建成,四条线自建成以来均未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制成率低,故障频发,生产和产品质量不 稳定,对宜昌欣龙卫材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2022年,公司判断上述资产组出现重大减值迹象,对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2023年4月27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202 3-007)。 宜昌欣龙卫材与两案被告恒天重工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持续配合恒天重工进行改造,但设备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近期恒天重工 表示目前无法彻底解决上述设备技术问题。为维护自身权益,宜昌欣龙卫材于近期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两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两份 2、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鄂0581民初1632号、[2023] 鄂0581民初163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02/6e8f2cad-6c3c-47a0-a672-1a353562a340.PDF ─────────┬──────────────────────────────────────────────── 2023-07-15 00:00│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00 万元–400 万元 亏损:2,061.4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90.30% -8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600 万元–1800 万元 亏损:2,330.2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31.34% - 22.76%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037 元/股–0.0074 元/股 亏损:0.038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内需恢复不明显,外需持续走弱,制造业经营效益下降较为突出,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主要经济 指标低位运行,1-5 月非织造布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60.81%。受此影响加之 2020 年以来新增产能仍在消化期,公司无 纺主业订单状况和产能利用率尚未恢复至正常水平,导致上半年整体经营业绩仍然亏损。 与此同时,公司同比上年减亏明显,得益于一方面持续调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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