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57 中通客车 更新日期:2025-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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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4 │中通客车(0009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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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 │中通客车(0009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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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 │中通客车(000957):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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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 │中通客车(000957):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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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 │中通客车(000957):董事会议事规则 清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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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中通客车(000957):2025-49 2025年8月份产销数据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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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49 │中通客车(0009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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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1 │中通客车(0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5年8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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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7 │中通客车(00095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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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37 │中通客车(000957):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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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4│中通客车(0009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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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十路 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 8层
电话:+86 531 8266 5806 传真:+86 531 8570 0088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博
翰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公司 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
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08 月 27 日公告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09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 261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符合公告内容。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09月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09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27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6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段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4
9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897,3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3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
了验证。
综合现场和网络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494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2,173,60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3.9792%。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现场会议中,与会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履行了全部会议
议程,以书面形式逐项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
监票。
网络投票在公告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
(二)公司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两种投票方式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064,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4.9994%;反对 6,99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的 4.9189%;弃权 1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22,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426%
;反对 6,99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830%;弃权 1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3%。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102,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5.0264%;反对 6,9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04%;弃权 118,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61,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661%
;反对 6,9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480%;弃权 11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9%。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085,1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5.0142%;反对 6,94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63%;弃权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43,8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651%
;反对 6,94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144%;弃权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合并统计的投
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获得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770c6134-3832-401d-9e8c-5cc83d306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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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中通客车(0009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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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兴富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9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173,60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6%。
(2)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1,897,30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26%;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9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232,3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股份类别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议该类有 议该类有 议该类有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数比例(%)
总计 135,064,008 94.9994% 6,993,400 4.9189% 116,200 0.0817%
其中:中 10,122,720 58.7426% 6,993,400 40.5830% 116,200 0.6743%
小投资者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股份类别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议该类有 议该类有 议该类有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数比例(%)
总计 135,102,508 95.0264% 6,952,900 4.8904% 118,200 0.0831%
其中:中 10,161,220 58.9661% 6,952,900 40.3480% 118,200 0.6859%
小投资者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股份类别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议该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类有表决权总 议该类有 议该类有
数比例(%)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总计 135,085,108 95.0142% 6,947,100 4.8863% 141,400 0.0995%
其中:中 10,143,820 58.8651% 6,947,100 40.3144% 141,400 0.8206%
小投资者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9efd4c71-a7c1-4cb4-9aa6-2953ad7a8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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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中通客车(000957):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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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000957):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c6f14f39-0c97-4dcd-adff-1e4eaf7fb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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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中通客车(000957):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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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00095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5a7e3421-8c38-4657-b025-c7169d8a0c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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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中通客车(000957):董事会议事规则 清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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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000957):董事会议事规则 清洁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ac3bd9fd-12f8-4373-b31e-9af9a4f6ea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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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通客车(000957):2025-49 2025年8月份产销数据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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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8 月份产销数据快报如下:
单位:辆
项 目 本月数 去年同期 单月同比 本年累计 去年同 累计同比
变动 期累计 变动
生产量 1035 621 66.67% 8172 8106 0.81%
其中:大型车 568 348 63.22% 5090 4805 5.93%
中型车 361 215 67.91% 2560 2619 -2.25%
轻型及物流车 106 58 82.76% 522 682 -23.46%
销售量 1052 952 10.50% 7904 7733 2.21%
其中:大型车 666 413 61.26% 4976 4646 7.10%
中型车 311 400 -22.25% 2464 2386 3.27%
轻型及物流车 75 139 -46.04% 464 701 -33.81%
本表为产销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能以公司产销数据直接推算公司业绩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62d363f3-9086-4827-9ea7-9d16fa404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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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49│中通客车(0009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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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中通
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 2025 年 9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月 5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
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 261 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股东大会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10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峰、赵磊
联系电话: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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