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58 电投产融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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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2 │电投产融(000958):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
│ │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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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2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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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2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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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2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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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2 │电投产融(000958):关于2025年度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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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1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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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1 │电投产融(0009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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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1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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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0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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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0 │电投产融(000958):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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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2│电投产融(000958):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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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产融或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信永中和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信永中和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过程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客观表达审计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 1981 年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以及随后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
延续 40 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
生。信永中和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A 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
H 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 AAAAA 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
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姗姗女士, 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
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2025 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履行情况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执业或技术规范,信永中和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信永中和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如前所述,2025 年改聘信永中和事务所前,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听取了信永中和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年报审计
工作安排的汇报》,现场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现场项目经理就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
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重大错报风险、审计人员安排等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 2025 年审计方案整体安排
合理。
(三)2026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听取了信永中和事务所《关于电投产融2025 年审计
情况的汇报》,现场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现场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财务审计等结果进行交流,听取审计项目组汇报的
2025 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注的事项情况、管理建议等内容。认为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客观、公正,整体符合执业要求。
六、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1c2365-e5d6-4adc-a8d9-ea03d65143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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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2│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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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产融或公司)董事会坚守“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定位,
同时发挥促改革、谋发展作用,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坚持依法治企,着力提升治理管控水平,推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增强重大事项管
控能力,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5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职责履行情况
1.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会议 1次,临时会议 6 次;共审议并通过涉及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关
联交易、财务决算、利润分配、计划预算方案、董事补选、基本制度修订等 34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落实股东大会要求,各项决
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并通过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高管聘任、关联交易、基本制度制修订、重大资产重
组等议案 65 项,议案通过率 100%。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依法合规,会前准备充分,严格履行通知程序,做到重要事项提前详
细汇报和沟通,会议议案提前提交董事审核并征求意见,确保董事及时获取足够信息、充分发表意见并顺利决策。会议通知、决议、
记录等档案均做到专人完整准确保管。
3.专委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董事会下设专委会共计召开会议 11 次,包括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战略投资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会议 5 次,审议研究了高管任职资格、定期报告编制、财务审计情况等 45 项议案。
委员们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为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所提建议均被董事会采纳,科学、专业的意见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贯彻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推进独立董事从个人履职向依托组
织履职转变,有力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 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审议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
34 项议案。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的规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会议所提建议均
被董事会采纳。
5.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全体董事忠实勤勉、依法履职,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表现及重大事项。会议期间,董
事们围绕各项议案深入研讨、积极建言,在决策中充分兼顾各方诉求,有力推动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与高质量发展,展现了高
度的责任担当与专业素养。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深度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并独立作出判断。通过召开专门会议,独
立董事对公司审计报告编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自身独立性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据此
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
,确认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或主要股东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董事会管理成效
1.经营发展呈现新态势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394.06 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441.90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124.66亿元,归
属母公司净利润 32.93 亿元。
2025 年,公司积极响应国资委关于央企聚焦主责主业政策要求,圆满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
式,置入电投核能 100%股权,同步置出资本控股100%股权,成功实现从“能源+金融”双主业向核电主业的战略转型,核电业务成为
核心主业,盈利能力显著提升。依托 AP 系列非能动三代核电技术,公司发展动能充足、成长路径清晰,有效提升了资本市场价值与
股东回报能力。
2.公司治理展现新气象
内部治理持续完善。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5 年 12 月,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进一步优化决策与
监督机制,顺利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取消监事及监事会设置,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高效完成董
事补选及董事长选举,持续优化董事会成员专业结构,确保重组关键期治理层稳定高效运转,完成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强化专门
委员会专业支撑功能,为重大决策提供前置把关。围绕重大资产重组这一年度核心任务,董事会 2025 年召开多次会议,对重组方案
进行多轮审议与优化,从方案设计、审计评估、交易协议到合规性审查,全程深度参与、严格把关,确保重组工作依法合规、高效推
进,并及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后续配套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重组关
键期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彰显董事会维护股东权益、重视价值回报的坚定态度。
投资者认可度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以诚信、透明、规范的信息披
露及时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持续做好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连续三年编制并
发布 ESG 报告,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带头示范作用。举行线上业绩说明会,
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充分、坦诚、深入的沟通,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升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价值认同。
3.安全风控取得新成效
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向好。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公司 2025 年度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保障重要时段能
源保供及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如期实现“零伤亡、零事故”目标。
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公司坚持底线思维,围绕重大经营风险、合规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健全风险内控合规
管理体系。公司系统梳理业务流程和主要风险点,完善风险清单和监督问责机制,推进管理、业务、职能合规清单建设,强化关联交
易决策、执行和信息披露全过程管理,推动合规内控要求融入经营管理各环节。2025 年度公司风险管控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诉讼
案件及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治理根基持续稳固,为战略转型平稳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2026 年董事会工作部署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优化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开拓高质量
发展新局面,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一)强化战略引领,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促改革、谋发展的作用,制定清晰可行的实施路径,为公司规划目标的逐步达成提供
坚实保障。紧紧围绕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努力打造国家电投集团核电运营资产整合平台,推动企业整体性功能再造,实现核心竞争力
突破提升。
(二)规范治理架构,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推动各核电营运单位严格遵循治理制度要求,规范执行董事会及专委会决策程序,对达到决策标准的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决策流程
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着力加强公司董事会及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持续推动核能产业管控优化改革。
(三)完善顶层设计,筑牢核安全发展根基
以核安全法规为基石,构建差异化管控模式,系统梳理业务职责、要素与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并,构建特色核安全理念体系;高
标准建立核电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梳理工程、生产领域关键风险并建立清单,从制度、技术、文化、资源四方面提升风险化解能力;
完善监督检查一体化、经验反馈、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刹车机制,推动核安全管理体系高效运行。
(四)锚定核能主业,促进发展质效双升
建立定期跟踪纠偏机制,坚决完成年度指标;落实扩大有效投资部署,确保完成阶段性投资任务;统筹推进核能项目前期开发,
严守依法合规底线;安全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批量化建设能力;实施群厂生产业绩提升方案,着力提升在运核电机组运行绩效
;深化成本精益化管理,制定实施在运电厂运营成本精益化方案,持续压降运营成本。
电投产融董事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赓续前行、
奋楫争先,全面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社会贡献绿色能源和绿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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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2│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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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结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公司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
业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法人治理部)牵头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分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两级组织实施,并实
行全员参与。评价程序及内容严格按照五部委《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执行。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各类经济业务
事项。评价工作坚持风险导向和重要性原则,并关注了重要单位、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在母公司、各控股子
公司评价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审议。
本年度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是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内部控制标准及评价标准手
册》等相关制度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综合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结算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风险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
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规定程序执行,具体包括:设立评价工作组,制订评价实施方
案,进行现场测试,认定缺陷、形成底稿,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
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一)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根据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研究确定了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以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 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 1%≤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在错报 额的 1% <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潜在错报 权益总额的 0.3%≤错报<所有者 额的 0.5%
0.3% 权益总额的 0.5%
(2)定性标准
a.当内部控制存在下述迹象时,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b.当内部控制存在下述迹象时,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c.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造成财务报表错报的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参考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从定量和定性角度确定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评价标准。
(1)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大于等于 5000 万元时为重大缺陷;
小于 5000 万元但大于等于 500 万元时为重要缺陷;
小于 500 万元时为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
a.当内部控制存在下述迹象时,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处罚;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流失严重;
信息化系统安全性能不足,遭受网络攻击,造成重要信息泄露或信息系统瘫痪;
内部控制评价等监督活动发现的重大或多个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b.当内部控制存在下述迹象时,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国家级或省级政府部门通报或督办;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重要业务制度或制度体系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信息化系统性能、功能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等监督活动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c.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小负面影响的控制缺陷。
(二)内控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通过自我评价发现存在 2 项内控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分别为:
1.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核电”)有 1 项,存在《合同索赔管理》中提出合同索赔评估意见的责任处室与上级规
定不一致的问题。
2.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绿能石家庄热力”)有 1 项,存在个别班组安全活动记
录本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七、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2025 年,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机构职能职责,修订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内部审计、专项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进
一步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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