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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58(东方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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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58 电投产融 更新日期:2025-07-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4 20:27 │电投产融(000958):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 │2025-06-16 17:15 │电投产融(000958):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深│ │ │交所受理的公告 │ ├─────────┼──────────────────────────────────────────────┤ │2025-05-26 19:24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6 19:24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6 19:50 │电投产融(00095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6 19:50 │电投产融(00095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5 20:14 │电投产融(000958):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意见 │ ├─────────┼──────────────────────────────────────────────┤ │2025-05-15 20:14 │电投产融(000958):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 ├─────────┼──────────────────────────────────────────────┤ │2025-05-15 20:14 │电投产融(000958):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一) │ ├─────────┼──────────────────────────────────────────────┤ │2025-05-15 20:14 │电投产融(000958):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修订稿) │ └─────────┴──────────────────────────────────────────────┘ ─────────┬──────────────────────────────────────────────── 2025-06-24 20:27│电投产融(000958):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5月16日,经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总股本5,383,418,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9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红利371,455,877.88元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4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总 股 本5,383,418,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9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0.62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8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 08*****739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778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 08*****487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 08*****864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8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联系人:徐佰利 咨询电话:010-86625908 传真电话:010-8662590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a4390d45-1682-4735-baf1-ec03b28da6d9.PDF ─────────┬──────────────────────────────────────────────── 2025-06-16 17:15│电投产融(000958):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 │受理的公告 ─────────┴────────────────────────────────────────────────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国家 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8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 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34ff2b37-c7a6-44c0-8168-d8ae75f782a3.PDF ─────────┬──────────────────────────────────────────────── 2025-05-26 19:24│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05fbbd10-63a6-460b-9e3d-b215443b301e.PDF ─────────┬──────────────────────────────────────────────── 2025-05-26 19:24│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电投产融(00095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64db8c82-2df4-40a5-af93-d8a7ec881e4e.PDF ─────────┬──────────────────────────────────────────────── 2025-05-16 19:50│电投产融(00095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电投产融(00095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ab4a81dc-a7da-44bf-bf1b-983b1cc8a4dc.PDF ─────────┬──────────────────────────────────────────────── 2025-05-16 19:50│电投产融(00095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1701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冯俊杰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73人,代表股份4,096,207,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08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56,926,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64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9人,代表股份939,281,5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4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9人,代表股份297,174,7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8人,代表股份297,109,7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190%。 公司董事、监事,有关高管及部门负责人,常年法律顾问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1.00 关于2024 股数 4,092,542,190 3,198,200 467,500 通过 年度董事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99.9105% 0.0781% 0.0114% 会工作报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告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股数 293,509,059 3,198,200 467,500 中小投资者表决股数占 98.7665% 1.0762% 0.1573%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比例 2 关于2024 股数 4,092,531,790 3,196,900 479,200 通过 年度监事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99.9103% 0.0780% 0.0117% 会工作报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告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股数 293,498,659 3,196,900 479,200 中小投资者表决股数占 98.7630% 1.0758% 0.1613%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比例 3 关于2024 股数 4,092,506,490 3,199,400 502,000 通过 年度财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99.9096% 0.0781% 0.0123% 决算报告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股数 293,473,359 3,199,400 502,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股数占 98.7545% 1.0766% 0.1689%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比例 4 关于2024 股数 4,092,327,890 3,512,300 367,700 通过 年度利润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99.9053% 0.0857% 0.0090% 分配预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股数 293,294,759 3,512,300 367,700 中小投资者表决股数占 98.6944% 1.1819% 0.1237%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比例 5 关于2024 股数 4,092,422,990 3,261,200 523,700 通过 年年度报 序号 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告及摘要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99.9076% 0.0796% 0.0128% 的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投资者股数 293,389,859 3,261,200 523,700 中小投资者表决股数占 98.7264% 1.0974% 0.1762%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比例 6 关于2025 股数 4,092,651,090 3,183,300 373,500 通过 年度计划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99.9132% 0.0777% 0.0091% 预算方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股数 293,617,959 3,183,300 373,500 中小投资者表决股数占 98.8031% 1.0712% 0.1257%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比例 7 关于与财 股数 1,412,614,258 4,447,481 491,800 通过 务公司签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99.6516% 0.3137% 0.0347% 订金融服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务协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数 292,235,478 4,447,481 491,800 议案 中小投资者表决股数占 98.3379% 1.4966% 0.1655%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比例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回避表决议案:《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678,654,351股;回避表决情况:回避。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辉、李亚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df6139f1-277f-4f52-ba65-a5241eaa65b5.PDF ─────────┬──────────────────────────────────────────────── 2025-05-15 20:14│电投产融(000958):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意见 ─────────┴────────────────────────────────────────────────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置 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已届满,根据证券监管的相关要求,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分别进行了加期审计、对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相关报告,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 及备考审阅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外,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为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置入资 产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且尚在有效期内。 2. 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为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的相应修订与更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aa76d77c-380f-4568-9c0c-60723de5a81f.PDF ─────────┬──────────────────────────────────────────────── 2025-05-15 20:14│电投产融(000958):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核能”)100%股权,同时置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 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 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审计报告、《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信 会师报字[2025]第 ZG221255号),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2024年 12月 31日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资产总额 4,783,168.84 12,732,363.43 4,582,702.12 11,763,897.17 负债总额 1,804,261.91 7,785,036.56 1,684,410.44 6,962,644.14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 1,998,965.81 3,946,865.08 1,934,253.98 3,855,393.60 权益 营业总收入 574,450.94 1,070,059.51 607,681.50 1,101,380.28 净利润 136,288.60 390,488.18 156,190.32 450,277.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04,396.02 343,721.71 127,037.31 392,655.64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37.72 61.14 36.76 59.19 项目 2024年度/2024年 12月 31日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0 0.24 0.23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将得 到增加。 2024 年度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公司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虽然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但若电投核能未 来业绩实现情况不佳,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仍可能被摊薄。为进一步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多种 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一)加快完成对电投核能的整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投核能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在保证对电投核能控制力及其经营稳定性的前提下,加快对电投核能 采购、销售、财务、信息系统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全面梳理、整合,最大化发挥规模效应及业务协同,稳步推进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 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运行机 制,设置了与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公司组织 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 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23]61 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 金分红等条款进行了明确。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三、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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