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62 东方钽业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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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8:47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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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3 │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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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3 │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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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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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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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2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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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2 │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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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1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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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6:3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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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6:3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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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8:47│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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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55df57ed-2671-4101-bdcf-b7dcb89b7b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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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3│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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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ff6ecf2-9928-4705-8adc-0e258db5b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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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3│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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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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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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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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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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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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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2│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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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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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2│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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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af1ea92-8980-4d07-9d9f-47f576bd6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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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01│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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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6 年 8 月 21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出席会议董
事 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王超
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6 年
8月 2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闫永、韩翠芹、葛岩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 2026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8月 2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6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 2026 年 8 月 2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8月 2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贷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适时继续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亿元的中长期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5年(
含),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基础报价利率(LPR),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
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上述借款期限自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
同为准。
上述贷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8月 2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进展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032cb2f-7ec9-4a2a-b3e8-bd96e0a7b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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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6:3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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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d6c8566-c01a-497e-8d88-42aa4af46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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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6:3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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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9dad0aed-24f5-4d54-97bb-ddfca529e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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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7:27│东方钽业(00096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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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数量 22,595,898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9,899,988.68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173.41 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9,508,815.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年 3月 10日出具了《宁夏东
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4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
族自治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存放于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账号:64100109000000000324)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专户余额为 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期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四、本次注销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宁夏东方钽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401013300143747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
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分行 工厂建设项目
宁夏东方钽业 中国工商银行石嘴山市 2904000729200033926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
股份有限公司 游艺西街支行 品生产线扩能改造项
目
宁夏东方钽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086394707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
股份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 建设项目
五、备查文件
国家开发银行出具的《撤销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c53e7453-e603-46cb-9cd7-adc82266e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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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7:27│东方钽业(00096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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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f8da5cd1-7aeb-413a-accb-f7fdce2ac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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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18│东方钽业(00096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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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bdd8d9e5-f9ec-4c3e-97c0-b7f2de4e5a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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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44│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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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志学董事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283 人,代表股份234,49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57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11,061,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1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0 人,
代表股份23,435,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3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2人,代表股份23,465,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88%。
4、公司所有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3,727,711 股
1.02.候选人:选举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4,201,004 股
1.03.候选人:选举闫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4,200,704 股
1.04.候选人:选举韩翠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4,201,598 股
1.05.候选人:选举葛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4,200,61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695,834 股
1.02.候选人:选举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69,127 股
1.03.候选人:选举闫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68,827 股
1.04.候选人:选举韩翠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69,721 股
1.05.候选人:选举葛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68,733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4,199,489 股
2.02.候选人:选举王幽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4,203,569 股
2.03.候选人:选举叶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4,199,277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67,612 股
2.02.候选人:选举王幽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71,692 股
2.03.候选人:选举叶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67,4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8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8%;反对 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 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7,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0%;反对 7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8%;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薇、刘杨朔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0469fff8-bcc5-4dfd-b176-2587530f6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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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44│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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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石薇、刘杨朔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
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
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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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京 中 路 1 6 6 号 德 宁 国 际 中 心 2 8 / 2 9 层T. +86 09516011966 F. +86 09
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0 0 02(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依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上 述审 议的 议案 内容 详见 2026 年 7 月 14 日 巨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符合《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已在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学先生主持,会议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
方式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程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
1.截至2026年7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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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0 0 02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211,061,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1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80 人,代表股份23,435,38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3%。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其他出席人员资格合法。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同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2.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7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部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
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
第 3 页 共 6 页
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京 中 路 1 6 6 号 德 宁 国 际 中 心 2 8 / 2 9 层T. +86 09516011966 F. +86 09
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0 0 02经统计,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
人,网络参会股东共280 人,共代表股份234,49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58%。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黄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233,727,711股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黄志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234,201,004股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闫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234,200,704股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闫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韩翠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234,201,598股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韩翠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葛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234,200,610股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葛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234,199,489股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吴春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独立董事。
第 4 页 共 6 页
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京 中 路 1 6 6 号 德 宁 国 际 中 心 2 8 / 2 9 层T. +86 09516011966 F. +86 09
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0 0 022.02 选举王幽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234,203,569股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王幽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独立董事。
2.03选举叶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234,199,277股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叶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独立董事。
3、《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票的99.954%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5fb44517-5f1b-4904-8f90-48cc6ae11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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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4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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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职代会第一次会议并形成决议,并在公司内
部进行公示,同意选举王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超先生将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5a38ccfe-77ed-4a67-9086-266fd4fba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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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41│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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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6 年 7 月 30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黄志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黄志学先
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于明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秦宏武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秦宏武先生
、周小军先生、仲民先生、李积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均附后),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
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李瑞筠女
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党丽萍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7、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下列七名董事组成:黄志学、于明、王超、闫永、韩翠芹、葛岩、王幽深。根据《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主任委员由当选董事长黄志学先生担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王幽深、吴春芳、叶森、黄志学、于明。经选举,王幽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吴春芳、王幽深、叶森、黄志学、葛岩。经选举,吴春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叶森、王幽深、吴春芳、韩翠芹、葛岩。经选举,叶森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f16f2bc7-b375-46fb-8920-4425ff8b96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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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19│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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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发布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5)人
1.01 选举黄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闫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韩翠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葛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3)人
2.01 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王幽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叶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3、提案 1.00、2.00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 2.00 提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并
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除现场登记外,公司还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 15:00-17: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f00cdb4-6448-40ed-bf92-4d014d053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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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06│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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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3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8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8 月 1 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志学先生、于明先生、闫
永先生、韩翠芹女士、葛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尚需经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8 月 1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从独立董事人才库中查询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
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吴春芳女士、王幽深先生、叶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会进行选举。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
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经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吴春芳独立董事、王幽深独立董事、叶森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提议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8 万元。
2、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需经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4、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月 1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6-046 号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9df1b63-20de-4ed8-8cb4-1628f03f2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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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0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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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5)人
1.01 选举黄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闫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韩翠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葛岩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3)人
2.01 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王幽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叶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3、提案 1.00、2.00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 2.00 提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并
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除现场登记外,公司还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 15:00-17: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3629e2c8-a4de-4635-9a41-4ced5fc1434c.PDF
─────────┬────────────────────────────────────────────────
2026-07-13 17:02│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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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春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1a8ca9af-cd58-40c5-b80b-2ac6ed331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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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02│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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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幽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a683f8e-dab7-4d06-a2b9-6de55cbd2b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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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02│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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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春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1ec1b1d-0d96-4184-9fd9-8099a2c14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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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02│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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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幽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e793489-389b-48f9-abe8-2aa064c5fb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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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02│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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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ae19440-b692-4377-9177-7de45ab5c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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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02│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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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叶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accbd77-eb73-4a88-b824-42c0030068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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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48│东方钽业(00096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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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3 日、7 月 6 日、7 月 7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03eaefa4-5282-4633-988b-7032d7cd6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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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东方钽业(00096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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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股价年初至今增长了 182%,公司滚动市盈率 193.35,公司所在行业申银万国有色金属行业
中位值滚动市盈率为 36.44,平均值滚动市盈率为 117.05。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
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34.64万元,同比减少 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5,317.87 万元,同比减少 1.52%。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下滑相关情况,具体业绩下滑原因
分析详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部分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及合金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为钽铌矿石,钽铌矿石原料
90%以上依赖进口,海外进口原材料会受国际政治、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导致一定时期内原材料供应不足或价格波动较大
的风险。公司钽铌及其合金产品的原材料占其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最高,为公司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变化
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原材料、产品价格涨跌趋势及未来供需关系变化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
的影响需结合未来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同样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4、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交易风险较大,存在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6 月 26 日、6 月 29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股价年初至今增长了 182%,公司滚动市盈率 193.35,公司所在行业申银万国有色金属行业
中位值滚动市盈率为 36.44,平均值滚动市盈率为 117.05。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
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34.64万元,同比减少 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5,317.87 万元,同比减少 1.52%。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下滑相关情况,具体业绩下滑原因
分析详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部分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及合金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为钽铌矿石,钽铌矿石原料
90%以上依赖进口,海外进口原材料会受国际政治、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导致一定时期内原材料供应不足或价格波动较大
的风险。公司钽铌及其合金产品的原材料占其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最高,为公司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变化
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原材料、产品价格涨跌趋势及未来供需关系变化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
的影响需结合未来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同样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cba9ad9-efb5-4192-880e-5f75fe520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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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32│东方钽业(00096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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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6 月 23 日、6 月 24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告编号:2026-002 号)
(2)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 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公告编号:2026-008 号)
(3)截至 2026 年 3 月 9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595,898 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5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9,899,988.6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173.41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9,508,815.27 元。
(4)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22,595,898 股于 2026 年 3 月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股价年初至今增长了 129.44%,公司滚动市盈率 157.31,公司所在行业申银万国有色金属
行业中位值滚动市盈率为 34.04,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快速
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当前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行业与宏观风险。公司业绩与宏观经济景气度具有相关性,
宏观波动可能影响整体制造业需求。(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钽矿石价格持续上涨后存在冲高回落风险以及成本压力在产业链中
传导受阻的风险。(3)经营与业务发展风险。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及合金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目前已形
成钽金属及合金制品、铌金属及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钽电容、高温合金添加剂、靶材、超导产品、钽化学品
、硬质合金、化工防腐等领域。现需关注钽电容器消费端等下游应用领域景气度回升情况等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900632f-0724-4e94-a5f8-1c9397308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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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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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号)。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1 元(含税)。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0
4,864,268 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6,039,933.75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的《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6〕22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95,898股,2026 年 3 月本次发行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504,86
4,268 股增加至527,460,166 股。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7,460,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999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2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2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
咨询联系人:党丽萍
咨询电话:0952-2098563
传真电话:0952-209856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56c08ca-5b64-4aaf-ba5d-3f2c38552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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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东方钽业(000962):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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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业务布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中色关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上均为暂定名,最
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批。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中色关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火车站街道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123 号厂区 1 号 320 办公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4、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6、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为暂定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钽铌湿法冶金及相关业务,旨在持续完善产业战略布局。
截至目前,新设子公司相关工作尚在筹备阶段,后续需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正式成立。新设子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或
将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其资金管理和风险管控,通过专业化的管理降低企业经营风
险。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7b7eb4a-6d78-44c4-917f-3d382b91b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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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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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8人。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月 10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6-040 号公告。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于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责任
书及 2025-2027 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ca8d078-8a65-467d-99e7-8e087207f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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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东方钽业(00096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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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53234f26-2d1f-489f-abcb-eda494de0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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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6│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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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共 75,00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75,006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27,460,166 股减少至 527,385,160 股,注册资本将由
527,460,166 元减少至 527,385,160 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 年 5 月 23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7:00
3、联系人:孙立喆
4、联系电话:0952-2098563、0952-2098564
5、邮箱:zhqb@otic.com.cn
6、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
件日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e4a62d7-9913-47b0-ac8a-7edfd82120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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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3│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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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刘庆国、刘杨朔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
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
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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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京 中 路 1 6 6 号 德 宁 国 际 中 心 2 8 / 2 9 层
T. +86 09516011966 F. +86 09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0 0 02(ww
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依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 述 审 议 的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 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符合《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已在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因公务未出席会议,现场会议由公司除董事长外全体董事过半数推举董事于明先
生主持,会议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程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
1.截至2026 年 5 月 18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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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211,031,8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09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47人,代表股份数28,130,236股,占公司总
股份数的5.33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其他出席人员资格合法。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同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2.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部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
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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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1人,网络参会股东共447人,共代表公司股份239,162,1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
5.342%。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票的99.9913%以上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d38acd1-d621-4157-92a4-2a3e1db09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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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3│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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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于明董事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448 人,代表股份239,162,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422%。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1,031,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0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7 人,
代表股份28,130,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3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7人,代表股份28,130,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31%。
4、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148,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6,3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116,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反对 7,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6,3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141,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13,6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109,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反对 7,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13,6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庆国、刘杨朔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35c764c-c70f-4d9e-bb3b-7ea3040f5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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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27│东方钽业(000962):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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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五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五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等相关职务。董事会已接受辞呈。刘五丰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五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五丰先生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五丰先生辞职后不在本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五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
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刘五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五丰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ca4b654-e13d-48f5-ab25-886d84e73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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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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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宁夏证监局主办、宁夏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宁夏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 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55a63ad-f5a7-44eb-a89b-11a7bb32e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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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参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集体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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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
露了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并充分展示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进一步加强与
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5月 8日参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集
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周五)下午 15:00—17:30。
2、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线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报”的“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现场参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北楼二楼)
3、本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黄志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秘秦宏武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瑞筠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
员可能调整)
二、其他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7日下午 17: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zhqb@otic.com.cn。公司将于
业绩说明会期间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e0e52b-2660-4775-a22e-f5b142640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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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东方钽业(00096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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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钽业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52.66元。截至 2026年 3月 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189,899,988.6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173.41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79,508,815.27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年
3月 10日出具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4号)
。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湿法 67,868.78 56,649.61
冶金项目”)
2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火 28,799.58 25,319.98
法冶金熔炼项目”)
3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端制品 28,119.91 25,460.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59.73 11,559.73
合计 136,348.00 118,990.00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 1,022.00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6]23704号《鉴证报告》,截至 2026年 3月 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0,555.7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555.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湿法冶金项目 56,649.61 15,729.29
2 火法冶金熔炼项目 25,319.98 4,160.85
3 高端制品项目 25,460.68 665.61
合计 107,430.27 20,555.75
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等。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中包含
截至 2026年 3月 9日公司已背书未到期,但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588.8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3,357.29万元,该等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39.12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6年 3 月 9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2.83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承销费 899.94 - -
2 律师费 75.47 52.83 52.83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32.08 - -
4 股份登记费用 2.13 - -
5 印花税 29.5 - -
合计 1,039.12 52.83 52.83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
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0,608.58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0,555.7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2.83万元。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
了《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
026]23704号),并认为:“东方钽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的有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钽业截止 2026年 3月 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478cace-8a56-43c0-9651-a84ba7bdbc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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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东方钽业(00096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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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钽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52.66元。截至 2026年 3月 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189,899,988.6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173.41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79,508,815.27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年
3月 10日出具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4号)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湿法 67,868.78 56,649.61
冶金项目”)
2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火 28,799.58 25,319.98
法冶金熔炼项目”)
3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端制品 28,119.91 25,460.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59.73 11,559.73
合计 136,348.00 118,990.00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 1,022.00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因此募集资金将产生阶段性的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
阶段性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合理的计划安排,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
述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购买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工作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及保本要求;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a8b9e5-e9b1-4839-aa77-16f5ad4ef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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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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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3、特别决议事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0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的提案:以上全部提案。
5、关联交易事项提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并
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除现场登记外,公司还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 15:00-17: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ab6a02-b555-4ce5-861c-d25353159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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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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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a96300-b0a4-4a6b-af2c-4434eec2d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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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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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28dc65-39fb-430b-a61d-372b356a78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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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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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
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的《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6〕22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95,89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04,864,268 股增
加至527,460,166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504,864,268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527,460,166 元。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4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
岗位调动,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评评价为“合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75,00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75,006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27,460,166股变更为527,385,160股,注册资本将由527,460,
166元变更为 527,385,160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864,268 元。公司年度股东会或临 527,385,160 元。公司年度股东会或临
时股东会可以作出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时股东会可以作出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本的决议,公司股东会如作出上述决 本的决议,公司股东会如作出上述决
议,应该就此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 议,应该就此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
项的决议,并可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 项的决议,并可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
册资本变更事宜、登记手续。 册资本变更事宜、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为 504,864,268股,全部为普通股。 为 527,385,160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6159d2-0097-4303-9a0c-e7e5a0699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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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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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95,8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66 元/股,认购资金总额为 1,189,899,988
.68 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360,588.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6 年 3月 10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6] 0011000
04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湿法 67,868.78 56,649.61
冶金项目”)
2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火 28,799.58 25,319.98
法冶金熔炼项目”)
3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端制品 28,119.91 25,460.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59.73 11,559.73
合计 136,348.00 118,990.00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 1,022.00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因此募集资金将产生阶段性的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
阶段性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合理的计划安排,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
述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购买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工作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3c54ff-fc5b-4a29-9bcb-1f5bbbf93d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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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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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
95,89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2.66 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95,898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9,899,988.6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173.41 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9,508,815.27 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 年 3月 10 日出具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 股)实收
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4 号)。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湿法 67,868.78 56,649.61
冶金项目”)
2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以下简 28,799.58 25,319.98
称“火法冶金熔炼项目”)
3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端制品 28,119.91 25,460.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59.73 11,559.73
合计 136,348.00 118,990.00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 1,022.00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
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
入。截至 2026 年 3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0,555.75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23704 号)。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 20,555.75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万元) 拟置换资金(万元)
1 湿法冶金项目 15,729.29 15,729.29
2 火法冶金熔炼项目 4,160.85 4,160.85
3 高端制品项目 665.61 665.61
合计 20,555.75 20,555.75
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等。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中包含
截至 2026 年 3月 9日公司已背书未到期,但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588.8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3,357.29 万元,该等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筹资金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本次拟置换金额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1,039.12 万元,截止 2026 年 3 月 9 日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52.83 万
元(不含增值税)。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费用明细 发行费用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支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不含税) 付金额(不含税)
承销费 899.94
律师费 75.47 52.83 52.83
审计及验资费用 32.08
股份登记费用 2.13
印花税 29.50
合计 1,039.12 52.83 52.83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先期投入作
如下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20,608.58 万元,其中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0,555.75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2.83 万元。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
了《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
026]23704 号),并认为:“东方钽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的有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钽业截止 2026 年 3 月 9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核查意见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23704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c126b29-83a2-4f25-8a8d-272d0f4c9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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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东方钽业(00096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
│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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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b2bb63-35b1-49a4-a911-193b13347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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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1│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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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947e03-595b-4982-89c5-3aa803318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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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1│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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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496219-0865-4e47-b8ec-99e652b63d0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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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东方钽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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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5254.PDF
─────────┬────────────────────────────────────────────────
2026-04-28│东方钽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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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879.PDF
─────────┬────────────────────────────────────────────────
2026-03-31│东方钽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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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3398.PDF
─────────┬────────────────────────────────────────────────
2025-10-25│东方钽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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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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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东方钽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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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3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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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东方钽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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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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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东方钽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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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4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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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东方钽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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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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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东方钽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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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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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东方钽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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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457.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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