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62 东方钽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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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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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参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集体│
│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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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东方钽业(00096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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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东方钽业(00096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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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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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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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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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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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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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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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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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宁夏证监局主办、宁夏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宁夏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 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55a63ad-f5a7-44eb-a89b-11a7bb32e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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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参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集体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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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
露了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并充分展示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进一步加强与
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5月 8日参加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集
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周五)下午 15:00—17:30。
2、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线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报”的“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现场参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北楼二楼)
3、本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黄志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秘秦宏武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瑞筠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
员可能调整)
二、其他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7日下午 17: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zhqb@otic.com.cn。公司将于
业绩说明会期间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e0e52b-2660-4775-a22e-f5b142640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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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东方钽业(00096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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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钽业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52.66元。截至 2026年 3月 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189,899,988.6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173.41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79,508,815.27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年
3月 10日出具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4号)
。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湿法 67,868.78 56,649.61
冶金项目”)
2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火 28,799.58 25,319.98
法冶金熔炼项目”)
3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端制品 28,119.91 25,460.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59.73 11,559.73
合计 136,348.00 118,990.00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 1,022.00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6]23704号《鉴证报告》,截至 2026年 3月 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0,555.7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555.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湿法冶金项目 56,649.61 15,729.29
2 火法冶金熔炼项目 25,319.98 4,160.85
3 高端制品项目 25,460.68 665.61
合计 107,430.27 20,555.75
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等。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中包含
截至 2026年 3月 9日公司已背书未到期,但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588.8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3,357.29万元,该等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39.12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6年 3 月 9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2.83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承销费 899.94 - -
2 律师费 75.47 52.83 52.83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32.08 - -
4 股份登记费用 2.13 - -
5 印花税 29.5 - -
合计 1,039.12 52.83 52.83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
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0,608.58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0,555.7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2.83万元。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
了《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
026]23704号),并认为:“东方钽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的有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钽业截止 2026年 3月 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478cace-8a56-43c0-9651-a84ba7bdbc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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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东方钽业(00096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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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钽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2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52.66元。截至 2026年 3月 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95,898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189,899,988.6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173.41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79,508,815.27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年
3月 10日出具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4号)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湿法 67,868.78 56,649.61
冶金项目”)
2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火 28,799.58 25,319.98
法冶金熔炼项目”)
3 钽铌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端制品 28,119.91 25,460.6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59.73 11,559.73
合计 136,348.00 118,990.00
注:火法冶金熔炼项目总投资中 1,022.00万元为原有固定资产,不纳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因此募集资金将产生阶段性的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
阶段性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合理的计划安排,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
述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购买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工作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及保本要求;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a8b9e5-e9b1-4839-aa77-16f5ad4ef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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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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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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