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62 东方钽业 更新日期:2025-07-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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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1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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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1 │东方钽业(000962):东方钽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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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1 │东方钽业(000962):东方钽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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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1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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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
│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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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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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
│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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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 │东方钽业(000962):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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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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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09 │东方钽业(000962):东方钽业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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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1│东方钽业(000962):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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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已于202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及文件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完成国有资产监管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等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73f045b5-8f94-4574-8e24-425e63d070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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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1│东方钽业(000962):东方钽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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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东方钽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370ea71b-3d36-48d6-964e-23f02c3e5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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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1│东方钽业(000962):东方钽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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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东方钽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cb0e0a40-0d04-4793-a29e-bdb793236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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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1│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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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3e67e971-a215-4c93-af3d-134bcd70d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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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东方钽业(00096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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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d0ec5cd5-cb0d-4184-86af-825edd729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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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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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十五冶”)拟签署《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由中国十五冶就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提供建筑、安装施工服
务,服务期限不超过 15个月,合同为预估总价,含增值税价不超过 2.82 亿元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格按建安工程造价和投标下浮率
确定)。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十五冶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中国十
五冶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十五冶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2025年 6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白轶明、包玺芳、易均平、刘五丰 4 人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与中国十五冶分别签
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中国十五冶就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提供建筑、安
装施工服务,服务期限不超过 15个月,合同为预估总价,含增值税价不超过 2.82亿元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格按建安工程造价和投标
下浮率确定)。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
五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沿湖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 梁磊
注册资本: 100648.6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公路、电力、矿山、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公
路路面、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包与企业视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对外贸易经营及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与国外工程承包有关的设备
、材料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矿业管理和服务,为矿山企业采矿委托管理;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压力管道、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爆破作业;电力承装(修、试);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
包装物制造;非金属矿选矿;建筑材料制造。
历史沿革:中国十五冶成立于 1953年,是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中国十五冶是一家冶金工程总承包服务
商,以建筑业为主业、采矿业和贸易业多元发展。
2、2024年末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46,442.57 万元,净资产 278,743.70万元,营业总收入810,353.96万元,净利润 42,275.63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十五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标的为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服务。
2、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国十五冶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司对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
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中国十五冶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不超过 2.82亿元。
3、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名称: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建筑、安装施工。
(2)服务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中色东方厂区内、大武口区二厂工业园区中色东方厂内、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3)服务内容: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服务。
(4)合同金额:合同为预估总价,含增值税价不超过 2.82亿元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格按建安工程造价和投标下浮率确定)。
(5)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中国十五冶每月 25日前向公司或监理人报送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公司或监理人对已完工程进度报表
进行审核 ,按审核结果的85%于次月的 30日前向中国十五冶付款,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0%。完成竣工结算
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 97%,剩余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 7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经权力机构批准后正式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十五冶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
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中国十五冶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十五冶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006.97 万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2025年 6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
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独立
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中国十五冶发生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稳定,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e91df0f1-0723-4b03-bc88-98b4c0fffd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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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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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6335ef3a-a518-4c76-8408-60d2f67be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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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东方钽业(000962):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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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二、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编制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
司的实际情况以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拟定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和发
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详细论证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五、公司就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编制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八、公司制定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兼顾了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e3716213-e134-461c-95d5-65ac8d24a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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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10│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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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874cb1f8-f677-4e9d-bf74-715d5067f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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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1:09│东方钽业(000962):东方钽业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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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
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
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创造公司价值。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
(二)合规性原则。所有市值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
行为。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体系,确保市值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价值创造原则。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基础,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加强
品牌建设等措施,实现公司内在价值的持续增长。公司应关注长期价值创造,避免短期行为对市值造成负面影响。
(四)信息披露透明原则。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高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度。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
(五)市场导向原则。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根据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需求调整市值管理策略,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六)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市值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建立市值管理体系,对该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决策与推进。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并
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具体负责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组设在计划企管部,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就市值管理工作提出
书面建议或改进措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市值管理的最高责任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批准公司市值管理战略规划、目标;
(二)审议批准市值管理组织架构及市值管理制度;
(三)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并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等;
(四)监督市值管理相关事宜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
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
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
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市值管理目标;
(二)负责拟定市值管理相关制度;
(三)负责开展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多种工作,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
(四)负责拟定经营指标的工作方案;
(五)负责市值管理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市值管理落地执行;
(六)其他市值管理相关事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计划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公司各治理体系、制定公司市值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升公司市值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 实施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状况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积极落实发展战略,围绕提升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
升级等关键环节,适时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
值。
第十四条 积极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满足公司产业布局中大规模投资的资金需求;扩张公司业务,提升竞争
力,增强创利能力,实现公司市值有效率地增长。
第十五条 积极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适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
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六条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股东增持、高管增持。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第十七条 根据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优
化现金分红节奏,保持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
值投资、理性投资。
第十九条 明确公司资本市场定位,树立资本市场品牌,提升市场关注度,发挥资本市场品牌优势。
第二十条 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完善环境、社会责
任和公司治理( ESG)管理体系,定期编制并披露 ESG 相关报告。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二十一条 市值管理工作组定期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预警。
第二十二条 当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现金分红等市值管理方式稳
定股价;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
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五章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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