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62 东方钽业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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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5:54 │东方钽业(000962):招商证券关于东方钽业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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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6:38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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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9 │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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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9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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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2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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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1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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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1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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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0 │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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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0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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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38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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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5:54│东方钽业(000962):招商证券关于东方钽业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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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招商证券关于东方钽业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b1141a5a-57c3-40e7-a935-9ed76fb46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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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6:38│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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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增减变动
幅度(%)
营业总收入 128,060.08 110,805.29 15.57%
营业利润 21,036.04 19,150.49 9.85%
利润总额 21,548.62 19,179.52 1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22.34 18,712.88 1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19,278.88 15,812.12 21.9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58 0.4107 3.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1 10.62 -2.11
2024年 2023年 增 减变动
12月 31 日 12月 31日 幅度(%)
总资产 306,125.66 281,772.72 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59,273.93 239,624.76 8.20%
股本 50,496.83 50,522.83 -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13 4.74 8.23%
(元/股)
注:1、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2024年股本发生变动事项
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申请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260,000股,共涉及激励对象5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5,228,262股调整为504,968,262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28,0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255万元,增幅 15.57%;预计实现营业成本104,055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13,015万元,增幅14.30%。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09万元,增幅13.94
%;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67万元,增幅21.92%。
(2)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6,126万元,同比增加24,353万元,增幅8.64%;负债合计45,418万元,同比增加4,570万元,增幅11.1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9,274万元,同比增加19,649万元,增幅8.20%;资产负债率14.84%。
(3)影响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4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积极拓展市场空间,持续巩固“双循环”市场格局;积极调整产
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份额,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实现经营利润的稳健增长,公
司经营运行质量持续向好。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未对 2024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
存在分歧。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ecf1ce7e-2919-47c1-ac7a-9f6ad8fa3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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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9│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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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年修订)》(下称《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
派刘庆国、刘宁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大会”),并就本次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
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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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京 中 路 1 6 6 号 德 宁 国 际 中 心 2 8 / 2 9 层T. +86 09516011966 F.
+86 09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 0 00 2经本所律师查验
,本次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召开本次大会的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依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 述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2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符合《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已在本次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
本次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汪凯先生主持。会议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程序进行。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大会
的人员包括:
1、截至 2025年 3月 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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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09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 0 00 2经本所律师核查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名,代表公司股份 201,971,6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9.9969%。根据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42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547,625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2.484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
有权对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其他出席人员资格合法。
三、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
本次大会同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公司部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对本次大会审议事项进
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
经统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 429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214,519,2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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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09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 0 00 2经核查本次大会
审议的议案 1 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1、2分别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票的 95.93%、99.87%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5/7baef25c-5f54-4993-87cc-71ad5a4e38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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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9│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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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5/cf0890c8-0950-45a8-8421-4ae1d0346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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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2│东方钽业(000962):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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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在 2023 年度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
专业能力对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等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作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
、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9 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4人。
天职国际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9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19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 2025年初至本
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和纪律处分 3次。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人员 37 名,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谭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武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万元)。总
审计费用与2023年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能够满足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5年 2月 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
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
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e1c6f4b1-8f52-459d-8491-d364a0c17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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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1│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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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
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人,吴春芳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特授权叶森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
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易的内容合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吴春芳、王幽深、叶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7dec8c12-3835-4c17-9639-31483c77d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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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1│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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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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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0│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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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a12eba6a-3a8b-446e-b424-de69b991b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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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40│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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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1daf7bf2-4795-42b9-b2f6-fa9ccdf5e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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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38│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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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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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5:59│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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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议案 1、2 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股东大会上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月 2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汪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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