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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2(东方钽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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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62 东方钽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04 15:59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04 15:59 │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10 16:51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10 16:42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 │2025-01-10 16:40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2025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5-01-10 16:40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1-10 16:39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1-10 16:39 │东方钽业(000962):招商证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 │见0110 │ ├─────────┼──────────────────────────────────────────────┤ │2025-01-10 16:39 │东方钽业(000962):招商证券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0110 │ ├─────────┼──────────────────────────────────────────────┤ │2025-01-07 15:47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 2025-02-04 15:59│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议案 1、2 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股东大会上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月 2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汪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278 人,代表股份207,317,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556%。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1,91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7 人, 代表股份5,400,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7人,代表股份 5,400,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 1.00 关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5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598%;反对 49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17%;弃权 51,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 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5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598%;反对 491,02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17%;弃权 51,2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8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94,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748%;反对 49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88%;弃权 110,5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94,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748%;反对 495,72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88%;弃权 110,5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6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庆国、刘宁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a8e727b3-3e75-41a8-b338-d9e67e414515.PDF ─────────┬──────────────────────────────────────────────── 2025-02-04 15:59│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年修订)》(下称《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 派刘庆国、刘宁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大会”),并就本次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 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的资格 第 1 页 共 5 页 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京 中 路 1 6 6 号 德 宁 国 际 中 心 2 8 / 2 9 层T. +86 09516011966 F. +86 09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 0 00 2经本所律师查验 ,本次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召开本次大会的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依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 述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符合《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已在本次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 本次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汪凯先生主持。会议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程序进行。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大会 的人员包括: 1、截至 2025年 1月 21日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 2 页 共 5 页 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京 中 路 1 6 6 号 德 宁 国 际 中 心 2 8 / 2 9 层T. +86 09516011966 F. +86 09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 0 00 23、公司聘请的 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名,代表公司股份 201,916,8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9 .9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77人,代表公司股份5,400,776股,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1.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 有权对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其他出席人员资格合法。 三、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 本次大会同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公司部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对本次大会审议事项进 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 经统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 278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207,317,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0556%。 第 3 页 共 5 页 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京 中 路 1 6 6 号 德 宁 国 际 中 心 2 8 / 2 9 层T. +86 09516011966 F. +86 09516011012 E. grandallyc@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邮 编 : 75 0 00 2经核查本次大会 审议的议案均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1、2分别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票的 89.96%、88.78%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252a6577-0816-4ab7-84de-60cba2e98977.PDF ─────────┬──────────────────────────────────────────────── 2025-01-10 16:51│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凯、白轶明、包玺芳、易均平、刘五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 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1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 公司 2025-003 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凯、白轶明、包玺芳、易均平、刘五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1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 公司 2025-004 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1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 公司 2025-005 号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1/e0b755c2-6c08-4564-af3f-72d5a5527fef.PDF ─────────┬──────────────────────────────────────────────── 2025-01-10 16:42│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东方钽业(00096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1/909b4cd9-d9c7-4cfe-bbe0-66d576b3a9fb.PDF ─────────┬──────────────────────────────────────────────── 2025-01-10 16:40│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公司2025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时点金额不超过 7亿元、贷款业务时点金额不超过 5亿元。 2、公司于 2025年 1月 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凯、白轶明、包玺芳、易均平、刘五丰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存贷款业务 存款业务:2024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时点金额最高为 3.11亿元。公司预计 2025 年在财务公司进行存款业务时点金额不 超过 7亿元。 贷款业务:2024 年,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贷款业务。公司预计 2025 年在财务公司进行贷款业务时点金额不超过 5亿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宏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住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大街 6号汇通天地 A塔栋/单元 1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090592862E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88H242010001 成立日期: 2014年 1月 23日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95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 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 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中国有色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 正常履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112.53 亿元,净资产 33.36亿元,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78.67亿元,实现营业 收入2.9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37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公司接受由财务公司提供的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结售汇服务;其他 金融服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也不低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贷款的利率应等于或低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利率,并等于或低于公司同期在商 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须符合国家金融监管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 取的费用或财务公司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较低者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 供相关金融服务,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 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贷款 0 亿元,贷款余额为 0 亿元,公司支付给财务公 司的利息为 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 30,826.74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 董事认为:关联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关联财务公司办理存款等金融业务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收费标准公平、合理 ,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节约财务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 2025 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1/3a44d9f1-09ed-4535-9af3-9543fa6cc30a.PDF ─────────┬──────────────────────────────────────────────── 2025-01-10 16:40│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东方钽业(000962):关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1/611b3a43-90aa-48fc-a200-50a997d38890.PDF ─────────┬──────────────────────────────────────────────── 2025-01-10 16:39│东方钽业(00096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27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月 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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