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63 华东医药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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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31 │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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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30 │华东医药(0009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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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9 │华东医药(0009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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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27 │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美国FDA新药临床试验批准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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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2 │华东医药(00096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
│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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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52 │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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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7 │华东医药(000963):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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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7 │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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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6 │华东医药(000963):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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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5 │华东医药(00096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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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31│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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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16名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55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23.78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754,262,548股减少至1,754,077,0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54,262,548元降
低至1,754,077,048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
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8:30-12:00、13: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5、电子邮箱:ir@eastchinapharm.com/hz000963@126.com
6、其它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到达地邮戳时间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件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b69a3bff-bdbf-4927-b361-bd27b48747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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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30│华东医药(0009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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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指定媒
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5:00;召开地点为浙江
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858 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 3 楼三潭印月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
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结合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042 人,代表股份 1,125,678,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68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5ad5f2b4-1972-4587-b3b3-8c9646695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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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9│华东医药(0009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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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3楼三潭印月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2人,代表股份1,125,678,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19,088,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9人,代表股份106,590,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0人,代表股份106,740,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9人,代表股份106,590,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365,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25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0%;弃权54,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2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8%;反对25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5%;弃权54,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228,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2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4%;弃权164,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90,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2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6%;弃权 164,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511,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2,080,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48%;弃权8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573,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96%;反对 2,080,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92%;弃权 86,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晓红、吴楠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9104dacb-cba3-4b4c-a722-11d6669f8b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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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27│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美国FDA新药临床试验批准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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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17 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
华东”)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 FDA”)通知,由中美华东申报的 HDM1005 注射液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已获
得美国 FDA 批准,可在美国开展 I 期临床试验,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该药物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HDM1005 注射液IND 编号:174434
适应症:本品用于射血分数保留心力衰竭(HFpEF)合并肥胖患者的治疗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二、该药物研发及注册情况HDM1005 注射液是由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研发并拥有全球知识产权的 1 类化学新药,是多肽
类人 GLP-1(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和 GIP(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受体的双靶点长效激动剂。临床前研究显示,HDM1005
可通过激活 GLP-1 受体和 GIP 受体,促进环磷酸腺苷(cAMP)产生,增加胰岛素分泌,抑制食欲,延迟胃排空,改善代谢功能,进
而改善血浆容量、减少氧化应激和全身炎症、改善心血管适应性;具有降糖、减重、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及射血分数保留心
力衰竭(HFpEF)改善的作用。同时,现有数据显示 HDM1005 具有良好的成药性和安全性。
HDM1005 注射液在中国的临床试验于 2024 年 3 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适应症为 2 型糖尿病、超重或肥胖人群的体
重管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正在中国开展的 Ia 期、Ib 期临床试验进展顺利,目前
已获得 Ia 期临床试验顶线结果,预计于 2024 年 12 月底获得 Ib 期(第一部分)临床试验的顶线结果,已启动 II 期临床试验相
关工作。HDM1005 注射液体重管理适应症的美国临床试验申请于 2024 年 4 月获得 FDA 批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5);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适应症的美国临床试验申请于 2024 年 11 月获得 FDA 批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用于 OSA 合并肥胖或超重患者的治疗”适应症的美国临床试验申请于 2024 年 11
月获得 FDA 批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2024 年 11 月,中美华东完成向美国 FDA 递
交 HDM1005 注射液“用于 HFpEF 合并肥胖患者的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并于近日获得 FDA 批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HDM1005 注射液为多肽类人 GLP-1 受体和 GIP 受体的双靶点长效激动剂,GLP-1 类产品具有
减肥、降糖和心血管获益等作用,是相对成熟和安全的靶点。本次 HDM1005 注射液临床试验获批,是该款产品研发进程中的又一重
要进展,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内分泌治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美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经美国 FDA 批准后方
可上市。此次获得临床试验批准,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药品研发存在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临床试验进度
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药物从临床试验到投产上市会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药物研发进度,并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60d4dacb-7d3a-4e70-a88e-e8615f29bc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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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2│华东医药(00096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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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00096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0ba0ffe4-12ba-46e4-8699-fbee2c856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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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52│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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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93ece93b-56b6-46e9-b376-6de1f05150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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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7│华东医药(000963):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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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辞职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公司监事秦云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
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秦云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秦云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
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秦云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
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芳女士担
任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芳女士的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本
次补选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d940201f-00ae-436b-892f-ac46bef15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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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7│华东医药(00096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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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已于
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
兽医专用器械销售;酒类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消毒器械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日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玻璃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光学玻璃
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
变更前后的对比详见下述《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16名因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3.78元/股,回购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754,262,548股减少至1,754,077,0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54,262,548元降
低至1,754,07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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