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65 天保基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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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3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的公告(更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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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1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的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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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6:26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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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 │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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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5 │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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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8 │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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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 │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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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 │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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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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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 │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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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3│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的公告(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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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根据国资管理相关要求
,公司实际控制人名称由天津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目前,
公司控股股东已就该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后,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未改变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空港经
济区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056aaca-74b9-4b2e-a18a-e1643b0c3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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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1│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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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1),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仅为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
,不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权结构及持股比例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fd0efcd5-cd93-4062-9719-4b9c92265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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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6:26│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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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根据国资管理相关要求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天津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目前,公司
控股股东已就该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未改变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空港经济区
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da997e0-8bc0-49ba-9659-0ecfc6d7b3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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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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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b0ad93e-bad6-4534-b426-8c0b562f8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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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5│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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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1bfeea1-6383-425e-a5bd-7bcbec75f3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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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8│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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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500 万元–6,500 万元 盈利:11,808.3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4.95%–6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200.00 万元–6,200.00 万元 盈利:10,658.9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1.83%–60.6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05 元/股–0.0586 元/股 盈利:0.106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与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住宅项目正常结转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向下降主要是由于全资子公司住宅项目于上年同期进行土
地增值税清算,冲回计提土地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1.7 亿元,导致冲减上年同期税金及附加金额较大。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 2026 年 1 至 6月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9466a5a-0e91-411f-a65a-0d2b82f95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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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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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海兴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
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6,587,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6,587,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6,587,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6,587,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56%。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1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824%;反对3,866,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5443%;弃权20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824%;反对3,866,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43%;弃权20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733%。
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宇、付玉静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b8aab6db-9617-4851-ab74-e16686b2a4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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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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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周宇律师、付玉静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会所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文件、出席本次股
东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证明等相关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同时,本所已得到公司的书面确认,即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
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
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6 年 6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6月 6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九届三十四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出席
对象、审议事项、投票规则、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 2:30 在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
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1 人,代表股份 26,587,1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1 人,代表股份 26,587,1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1 人,代表股份 26,587,1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1 人,代表股份 26,587,1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6%。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该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会的资格。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特别强调事项:上述议案 1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
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须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股东会通知》
和公告中列明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也没有提出新的议案。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投票加网络平台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进行
了表决,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14,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824%;反对3,866,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5443%;弃权 20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14,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824%;反对 3,866,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43%;弃权 205,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733%。
表决结果:通过。
在此特别指出,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会,未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
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c57df91-59a9-4fbf-b071-9fcc32e0c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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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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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4日 9:15-9:25 , 9:30-11:30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15)
1.01 发行规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2 发行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3 票面金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4 发行价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5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安排
1.06 债券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7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9 募集资金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 承销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1 担保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2 拟挂牌转让交易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3 偿债保障措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4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5 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1.00为逐项表决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3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何倩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4d7346f-6299-4377-87df-e6f9d04f45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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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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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以书
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 年 6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郭力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7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票面金额
本次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结构(包括是否设
计含权、是否设计回售条件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期限构成和各期
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为实际发行债券金额的 0.05%/年。
表决结果:2票回避、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
12、拟挂牌转让交易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
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
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
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
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
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
化,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
授权人士。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挂牌转让有关的
事宜。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及资
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并需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或备案的方案为准。
二、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443fe78-7d8a-4de3-bae1-17698a8cf3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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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07│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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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5 年末总股本 1,109,830,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1,098,30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本公告发布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该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9,830,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5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汇津广场 1 号楼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侯丽敏
咨询电话:022-84866617 传真电话:022-8486666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20d0a84-1daf-4b9b-a510-5a58166c9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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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8│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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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 非累积投票 √
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说明:上述提案1.00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须对该提案进行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6月 18 日上午9:00~1
1:30 ;下午 1:00~3: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何倩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65bb799-d519-442a-90a3-4315185a1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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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6│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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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以书
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郭力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7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2 票回避、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子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共
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总减资金
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公司持有天保创源55.7325%股权,减资金额为人民币55,732.50万元,天保控股持有天保创源44.2675%股权
,减资金额为人民币44,267.50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上述共同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组织办理上述减资事项相关工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
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天
保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德源”)增加投资人民币85,498.98 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其注册资本,并
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办理上述增资事项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5bef359-6304-4323-a452-06594cbd4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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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5│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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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子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
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以现
金方式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总减资金额为人民币10 亿元,其中公司持有天保创源 55.7325%股权,减资金额为人民币 55,73
2.50 万元,天保控股持有天保创源 44.2675%股权,减资金额为人民币 44,267.5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天保创源的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 25.12 亿元降至人民币 15.12 亿元。双方对天保创源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减资完成后,天保创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天保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2 票回避、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
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天保控股将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钟晓龙
5、注册资本:844,253.15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12845183F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控集团”)为天保控股的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天津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1、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
天保控股成立于1999年1月,原为经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保管函【1999】8号文件批准,由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下属的天津港
保税区建设服务总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开发服务总公司和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分别以净资产出资和货币出资方式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初始注册资本金为3.30亿元。2009年,天保投控集团成立后,天保控股全部国有股权被无偿划转给天保投控集团,成为天保投控集
团全资子公司。作为天保投控集团核心子公司之一,天保控股下设众多子公司,主要从事市政公用业务和现代物流业板块的经营。
2、财务情况
天保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91,077.13 6,449,805.89
净资产 2,099,503.85 2,106,186.17
营业收入 1,698,461.04 545,166.20
净利润 73,529.03 10,150.91
(三)关联关系
天保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披露日持有本公司570,995,896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51.4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
(四)经查询,关联方天保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 1 号楼-603
3、法定代表人姓名:赵明
4、注册资本:25.12 亿元人民币 (已全额实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05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G1QH70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工程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住宿服务;餐饮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经查询,天保创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保创源 55.7325%股权,天保控股持有天保创源 44.2675%股权。
11、天保创源近一年及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1,387.00 417,573.60
负债总额 118,642.77 155,563.96
银行贷款总额 50,741.36 84,391.36
流动负债总额 97,544.42 81,444.25
净资产 262,744.23 262,009.65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6,188.20 5,475.26
营业利润 14,235.32 -734.58
利润总额 14,239.92 -734.58
净利润 11,294.87 -734.58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1、减资方案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与天保控股协商一致,拟共同对天保创源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总减资金额
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公司减资金额为人民币 55,732.50万元,天保控股减资金额为人民币 44,267.50 万元。该注册资本的退还
将根据天保创源的资金情况,在不影响天保创源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分批进行。
2、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减资前 减资额 减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天保基建 140,000 55.7325% 55,732.50 84,267.50 55.7325%
天保控股 111,200 44.2675% 44,267.50 66,932.50 44.2675%
合 计 251,200 100% 100,000 151,200 100%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本次减资完成后,天保创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47 万元;公司在关联方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9,900 万元;关联人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1,629.71 万元;公司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3aaa908-9e9b-43ae-ac1e-472e25e81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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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5│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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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子公司资本实力,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
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拟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保德源”)增加投资人民币 85,498.98 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其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滨海开元仍持有天保德源
100%股权。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成东轩配建 1-204
法定代表人:郭力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
2、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持有其 100%股权
3、天保德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5,517.17 148,975.38
负债总额 183,275.49 73,332.48
银行贷款总额 30,529.53 29,883.53
流动负债总额 155,409.79 46,459.87
净资产 62,241.68 75,642.90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133,249.46
营业利润 -735.36 17,868.29
利润总额 -735.36 17,868.29
净利润 -560.51 13,401.22
5、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对象为滨海开元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办理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需要,有助于增强子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天保德源 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
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3ee17bd-3d5b-4252-94d5-76727d143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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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天保基建(000965):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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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并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
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
者可登陆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独立董事张昆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财务总监庄薇女士,董事会
秘书何倩女士。具体以当天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tbjj000965@163.com,公司将于本次业
绩说明会中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之后
,投资者可以继续通过登录中证路演中心及巨潮资讯网查看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e26a065-0111-4276-967d-34d53ef17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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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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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海兴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
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5人,代表股份573,814,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2,818,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4人,代表股份2,818,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4人,代表股份2,818,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3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457,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5%;反对1,21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15%;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479%;反对1,21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644%;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87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323,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1,13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975%;弃权3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7,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89%;反对1,13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037%;弃权3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687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283,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反对1,16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039%;弃权3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7,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685%;反对1,16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058%;弃权3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825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宇、付玉静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bb26b84-bcd9-46f2-8edb-13988d568e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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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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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周宇律师、付玉静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会所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文件、出席本次股
东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证明等相关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同时,本所已得到公司的书面确认,即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
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
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九届
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高管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出席
对象、审议事项、投票规则、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在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
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5 人,代表股份 573,814,4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70,995,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818,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818,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818,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0%。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全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该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会的资格。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特别强调事项: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股东会通知》
和公告中列明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也没有提出新的议案。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投票加网络平台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进行
了表决,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457,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5%;反对 1,213,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115%;弃权 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1,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479%;反对 1,213,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644%;弃权 1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87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323,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2%;反对 1,13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75%;弃权 3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7,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89%;反对 1,13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037%;弃权 35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687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管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283,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1%;反对 1,16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039%;弃权 3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685%;反对 1,16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058%;弃权 36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8258%。
表决结果:通过。
在此特别指出,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
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e6463e3-078c-47af-977f-ba8ddf89e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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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天保基建(000965):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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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
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全体在职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执行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聘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薪酬确定、考核兑现、发放支付、调整机制、监督管
理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化导向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遵循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实现有效激励、刚性约束。
(三)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薪酬福利、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
(四)科学化差异化分配原则。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和业绩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差异化。
(五)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薪酬制度、薪酬标准及执行情况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予以披露。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确定。
第八条 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评价特定董事个人履职情况或讨论其薪酬事项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不
得参与相关审议及投票。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开展薪酬方案实施、数据测算、薪酬发放、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职难度、所承担责任与经营风险等因素,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励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与行业市场水平、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发展战略、岗位价值、经营效益及人力资源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公司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核心骨干岗位及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公司整体薪酬水平稳步提升
。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联系,绩效评价应当以经审计的数据为依据,在年度绩
效考核完成后方可予以核发。第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执行如下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薪酬按照其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岗位标准执行,董事职务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其他任何形式报酬,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除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会保险及福利性待
遇。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任具体职务、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并领取
薪酬。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执行。
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相关决议的次月起执行,按月发放。第十六条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等福利款项。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免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限、实际履
职及绩效考核结果结算薪酬,并按照本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应当对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重新进行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公司有权
视情节减少、中止或取消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已发放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完
成情况,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公司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市场薪酬水平及监管要求适时优化调整,确保薪
酬体系的合理性与竞争力。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主要参考以下依据:
(一)同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岗位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二)通货膨胀水平及薪酬实际购买力;
(三)公司经营效益、财务状况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及调整的重要依
据。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条款如与国
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ffcf7a-19bd-4f1b-a608-a80309b25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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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天保基建(00096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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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6 年 4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可以依法申请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和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的具体事务。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填写《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经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归档保管。
第十三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六条 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情形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及
期限届满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如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076718-f390-414e-9fa3-f6b80b46bb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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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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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周宇律师、付玉静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会所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文件、出席本次股
东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证明等相关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同时,本所已得到公司的书面确认,即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
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
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
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出席对象、审
议事项、投票规则、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 4月28日下午2:30在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
间、地点与《股东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3 人,代表股份 577,916,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570,995,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2 人,代表股份 6,920,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2 人,代表股份 6,920,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2 人,代表股份 6,920,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5%。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该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会的资格。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审议、听取事项
1.审议事项
(1)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听取事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股东会通知》
和公告中列明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也没有提出新的议案。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投票加网络平台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进行
了表决,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6,662,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1%;反对 1,10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14%;弃权1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6,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890%;反对 1,10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54%;弃权 1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25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6,660,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7%;反对 1,108,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18%;弃权1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4,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572%;反对 1,108,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172%;弃权 1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25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6,460,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1%;反对 1,311,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70%;弃权1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4,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614%;反对 1,311,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578%;弃权 1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808%。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
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8f72b7-249c-418f-85e6-f51c5ffd6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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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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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海兴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
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3人,代表股份577,916,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2人,代表股份6,920,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2人,代表股份6,920,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2人,代表股份6,920,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5%。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3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662,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反对1,10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914%;弃权1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890%;反对1,10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54%;弃权1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25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660,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1,10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918%;弃权1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4,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572%;反对1,10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172%;弃权1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25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460,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1,31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270%;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4,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614%;反对1,31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78%;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808%。
表决结果: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宇、付玉静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403202-f8bf-455f-b17a-a01243539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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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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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 √
的议案 提案
3.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 2026 年度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 √
案》的议案 提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高管2026年度
薪酬方案》。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4、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9:00~1
1:30 ;下午 1:00~3: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何倩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6a9ea9-d9dd-41a9-a364-236832419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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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天保基建(000965):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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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
进一步细分为医药业务组合和房地产开发及其他业务组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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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天保基建(00096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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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依据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长短期相结合、业绩与薪酬挂钩的分配机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
二、适用范围
董事:公司董事会全体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薪酬标准及结构
(一)董事薪酬标准及结构
1、内部董事: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励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薪酬按照其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岗位标准执行,董事职务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其他任何形式报酬,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人民币 6 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除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会保险
及福利性待遇。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结构
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励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绩效年薪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
效相挂钩,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经审计年度数据为依据,在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后予以核发。为增强绩效年薪的激励作用,根据高级
管理人员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绩效年薪每季度发放额度,按季度支付,年度考核后填平补齐。
五、其他规定
1、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并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款项。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免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限、实际履职及绩
效考核结果结算薪酬。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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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天保基建(00096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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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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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1│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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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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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1│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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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
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 年 4 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郭力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7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28.20亿元。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在本次担保额度及时间范围内的单笔对
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及组织办理上述有关贷款及担保事项相关工作,并同意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事项之法律文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管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管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以上第三、四、五项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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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0│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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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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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10│天保基建(000965):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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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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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7│天保基建(0009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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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是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接收中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分所后,将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初,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中审亚太共有合伙人 88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503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余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
年 11月 11 日经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20
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在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会议沟通等方式,对中审亚太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
真调研审核,并对其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认为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2025 年 10月 13 日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
(二)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
太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风险事项及应对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亚太 2025 年度初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安排推进
审计工作,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总体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最终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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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7│天保基建(0009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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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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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7│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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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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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7│天保基建(00096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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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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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7│天保基建(0009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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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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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7│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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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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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7│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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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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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6│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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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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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6│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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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e2cb538-cfa0-46e7-b349-3db2dd7a8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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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6│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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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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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天保基建在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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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天保基建在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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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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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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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天保基建(0009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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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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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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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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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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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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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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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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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天保基建(000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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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海生,法学博士,执业律师。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黑龙江学院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
究所研究员,兼任北京京悦(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20 年 8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各类会议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
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发表意见和建议,出席各类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12 次,共亲自出席董事会 12次,年度内委托出席 0 次;
(2)本年度应出席股东会 6次,共亲自出席股东会 6次;(3)本年度应出席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13 次,共亲自出席董事会
相关专业委员会 13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
(4)本年度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共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2025 年,本人对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发生发布独立意见的情况。
3、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具
体如下:
(1)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2024 年度审计初审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年报披露的充分、及时
和规范;
(2)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结果、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进行沟通;
(3)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事项进行沟通。
4、在公司现场工作的内容、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2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
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投资等情况的介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经营状况。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外,本人还对公司在建、在售项目进行了现场调研,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并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
先对事项进行了现场深入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对公司运营情况、内控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和检查。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方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及时为本人提供履职所需信息资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
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与线上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听取投资
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7、参加培训情况
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由证监局指导、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内容涵盖市值管理与再融资、上市公司政策法规、公司
治理与风险防范、财务税务专题培训等各个方面,圆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关联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署存贷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本人对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均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意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准确进行了
信息披露。
本人积极关注定期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担保、资金占用、聘用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
重大事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于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和作用,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的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帮助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于海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cab4a6c-35fe-4b30-bb57-164057f191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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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天保基建(000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严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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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严建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b922ea8-a01f-486f-a05e-dc976efae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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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天保基建(00096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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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严建伟、于海生、张昆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严建伟、于海生、张昆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968a4f6-d2c8-4bba-99c6-c96fe3d90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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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天保基建(000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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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3102038-601a-474b-9226-43304001aad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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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天保基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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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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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天保基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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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4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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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天保基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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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4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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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天保基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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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51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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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天保基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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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8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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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天保基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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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天保基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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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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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天保基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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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8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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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天保基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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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98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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