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65 天保基建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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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9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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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6 │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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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1:43 │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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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1:46 │天保基建(000965):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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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17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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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5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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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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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天保基建(00096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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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天保基建(00096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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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8:13 │天保基建(000965):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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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9│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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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
: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郭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7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何倩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702aa507-5d91-41f5-9d36-a02fd3295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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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6│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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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3f90aace-9fec-4aa5-bb18-cb178758f1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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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1:43│天保基建(000965):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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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2日以书面文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5年 1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6人亲自出
席了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侯海兴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
书面辞职报告,其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315a1665-3e4b-4fe3-b40b-3ad7256818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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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1:46│天保基建(000965):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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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7日以书面文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5年 1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6人亲自出
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庄薇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121f7b71-7b4b-45fc-ae22-656ab8d81d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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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17│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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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a88280a5-c68f-4d36-afb3-472f135a9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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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5│天保基建(000965):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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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8fa41ffa-7fda-4831-ae56-3c1abc7a2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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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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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a7d356b2-9d4a-4f61-bd0a-79b12a63ea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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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保基建(000965):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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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62fee62-62a1-424e-8292-2151d4f2b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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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保基建(00096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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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有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对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
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十五条之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测算可变现净值。截至 2024 年9 月
30 日,天津南开区天拖二期地块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131,491,225.90 元,根据以上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在编制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时,将上述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天津南开区天拖二期地块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270,214,256.21 元,本
期转销 88,418,015.77 元,本期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131,491,225.90 元。
单位:元
资产名称 期末余额 资产可收回净额 本期计提减值 本期转销减 期末账面价值
金额 值金额
开发产品
天津南开区 270,214,256.2 1,492,683,383.57 131,491,225.90 88,418,015.77 1,492,683,383.57
天拖二期地 1
块项目
合计 270,214,256.2 1,492,683,383.57 131,491,225.90 88,418,015.77 1,492,683,383.57
1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 司 2024 年 1-9 月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共 计131,491,225.90 元,减少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 131,491,225.90 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为 38,936,184.7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890,093.28 元,上述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d247ab88-9d76-4def-a1be-70e2f5246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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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8:13│天保基建(000965):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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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基建01”
或“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49670”)将于2024年10月19日(实际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10月21日)支付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
月1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8日,凡在2024年10月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年10月1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10月19日摘牌
(实际摘牌日为2024年10月21日)。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债券最后交易日:2024年10月18日
2、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
3、本息兑付日:2024年10月19日(实际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10月21日)
4、债券摘牌日:2024年10月19日(实际摘牌日为2024年10月21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简称:21基建01
4、债券代码:149670
5、发行总额:4亿元
6、当前余额:4亿元
7、债券期限:3(2+1)年
8、债券利率:6.50%
9、起息日:2021年10月19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3年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担保情况: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公司主体及“21基建01”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
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6.50
%,每10张“21基建01”(面值1,000元)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65.00元(含税),其中本金1,000元,利息65.00元(含税)。扣
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1,052.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和RQFII)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1,065.0
0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安排
1、债券最后交易日:2024年10月18日
2、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
3、本息兑付日:2024年10月19日(实际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10月21日)
4、债券摘牌日:2024年10月19日(实际摘牌日为2024年10月21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基建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在
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注: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
年12月31日。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
法定代表人:侯海兴
联系人:何倩
联系电话:022-84866617
邮政编码:300300
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010-59026702
传真:010-59026602
邮政编码:1000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d9ed41a2-ccac-40f4-bea5-4ebec40c7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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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天保基建(000965):关于天保基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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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付玉静律师、毛艾婷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文件、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证明等相关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同时,本所已得到公司的书面确认,即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
所有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
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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