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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6(长源电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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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66 长源电力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6:50 │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1-#6机组电力监控SIS系统迁入四期信创SIS系 │ │ │统服务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7-16 18:12 │长源电力(000966):关于拟变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7-16 18:11 │长源电力(00096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6 18:10 │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14 16:38 │长源电力(0009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3 17:17 │长源电力(000966):关于2026年6月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 │2026-07-01 16:17 │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6-25 19:09 │长源电力(0009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5 19:09 │长源电力(0009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9:09 │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第二版)》 │ └─────────┴──────────────────────────────────────────────┘ ─────────┬──────────────────────────────────────────────── 2026-07-22 16:50│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1-#6机组电力监控SIS系统迁入四期信创SIS系统服 │务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26年 7月 21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6]06408 号),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信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1-#6 机组电力监控 SIS系统迁入四期信创 SIS系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 476.176万元。 由于国能信控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企业,因此国能信控属于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开招标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可不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工商信息 名称: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它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英才北二街 9号国电新能源院 301号楼6层 618、619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余康 注册资本:23,073.226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49385547C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 ;网络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 ;集成电路设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国能数智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13%,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12%,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8%。 2. 关联方简介 国能信控成立于 2003年 4月,拥有“星海、星空、星云、星辰、华电天仁”五大系列自主产品,涵盖智慧企业管理、智慧能源 生产、数据平台、业务平台、新能源监控、生产实时/调度、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安全采集、安全设备)储能(储能设备与管理系 统)、综合能源、PLC 工控、风电变桨控制、智能网关等业务领域。其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资产总额 218,980.80 217,063.12 242,690.74 净资产 77,072.44 67,381.65 58,436.81 营业收入 240,364.17 206,519.98 157,410.71 净利润 9,690.78 8,940.09 9,057.57 3. 关联关系图 国务院国资委 100%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9.62% 69.9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80%100% 国能长源汉川发限公司 国能数智开发(北京)有限公 司 13% 25%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信控是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持有其 2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其构成公司关联方。汉川公司委托国能信控实施上述长源电力汉川公司#1-#6机组电力监控 SIS系统迁入四期信创 SIS系统 服务项目,构成本公司与国能信控之间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4. 关联方信用信息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能信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标的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1-#6机组电力监控SIS系统迁入四期信创 SIS 系统服务,项目中标金额为 476.176万元 。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合同尚未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信控是是国内大型火力发电厂智慧企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厚的智慧企业 建设经验。通过实施长源电力汉川公司#1-#6机组电力监控 SIS系统迁入四期信创 SIS系统服务,保证#1-#6机组 SIS系统符合信创要 求。汉川公司集成#1-#6机组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实时推送、中断警报,大幅提升应急响应速度。依托厂内 SIS 系统,确保 IMS智慧 管理平台、智能报表、智能安全、智能设备管理、移动应用、能损系统、智能工作台等业务功能的数据准确性,为生产经营提供高效 数据决策支持,进一步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上述长源电力汉川公司#1-#6机组电力监控 SIS系统迁入四期信创 SIS系统服务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固定资产。本项目完成后,不 会对公司当期资产、负债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36.32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 12 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所属单位 关联方 标的金 内容 日期 额 (万元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662.81 销售商品 2026年 4月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电力营销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 国能科慧(北京)置业有 1,70070 采购物资接受劳 2026年 5月2026年 股份有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 限责任公司龙源(北京)碳资 务 5月 电有限 产管理 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 509.44 接受劳务 2026年 5月 公司 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 336.80 接受劳务 2026年 6月 公司 限公司 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 国能南京电力试验研究有 15.00 接受劳务 2026年 6月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 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2,770 接受劳务 2026年 6月 公司 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 153 接受劳务 2026年 7月 公司 司 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 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 30 接受劳务 2026年 7月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6247.05 八、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6]06408号);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cdcdec37-4960-4e67-95f3-c6573de410be.PDF ─────────┬──────────────────────────────────────────────── 2026-07-16 18:12│长源电力(000966):关于拟变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原聘任的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 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所),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以下简称内控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 拟聘任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所)。 3. 变更原因:因公司与中兴华所、中审亚太所合同期限均已届满,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公开询价采购,公司拟聘任信 永中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4. 公司已就拟变更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已就拟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审亚太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均无异议。 5.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 本次拟变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8. 本公告中关于信永中和所机构信息及项目信息(除审计收费外)均由信永中和所提供,本公司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信永中和所负责。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决定聘任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所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 (7)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01亿元。 (8)2025年度,信永中和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90家,收费总额 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余万元。本所已 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2023 苏 05 民 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民初 11、12号 ),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所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苏俊超,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彪,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其勇,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部分专项报告服务,审 计费用为 17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138万元,较 2025年度减少 2万元;内控审计费 36万元,较 2025年度减少 1万元。审计 期间,信永中和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1.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华所为公司原聘任的 2023-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 尽职守,切实发挥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兴华所对公 司2023-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华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2.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中兴华所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公开询价采购,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 3.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的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中兴华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信 永中和所进行了商谈。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 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要求,积极地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亚太所为公司原聘任的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亚太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 守,切实发挥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审亚太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2.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中审亚太所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公开询价采购,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所为公司 2026年度内控审计 机构。 3.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的中审亚太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中审亚太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 与信永中和所进行了商谈。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要求,积极地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本次根据采购结果拟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信永中和所具备从事上市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其承揽的其他公司审计业务中 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聘任信永中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防 控经营风险,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信永中和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部分专项报告服务,审计费用为 174万元,较 2025年度减少 3万元。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 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3. 信永中和所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等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5430b1c-c5d6-4231-9af5-d4b ─────────┬──────────────────────────────────────────────── 2026-07-16 18:11│长源电力(00096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 出。经确认,公司 8名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8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 7月 16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 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6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决策事项权责清单>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决策事项权责清单》,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6年 8月 4日(星期二)下午 3: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 2楼 206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4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384b83c8-8090-4d5c-901c-96c803ec7270.PDF ─────────┬──────────────────────────────────────────────── 2026-07-16 18:10│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 2026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8月 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8月 4日(星期二)下午 3:00;(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 时间为 2026年 8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8月 4日(星期二)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4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国家能源大厦 2楼 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 √ 的议案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 意提名赵敏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敏女士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及部分专项报告服务,审计费用为 1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拟变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 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顺;联系电话:027-88717133;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07863@cei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06d6da8-38e2-426a-93b4-9015a13e044d.PDF ─────────┬──────────────────────────────────────────────── 2026-07-14 16:38│长源电力(0009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4,900万元–21,500万元 盈利:9,482.21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7.14%–126.7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3,900万元–20,500万元 盈利:7,270.02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1.20%–181.9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28元/股–0.0618元/股 盈利:0.027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入炉综合标煤单价同比下降;二是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三是售电均价同比上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688a7ce-75cd-46e7-949a-baef299457f3.PDF ─────────┬──────────────────────────────────────────────── 2026-07-03 17:17│长源电力(000966):关于2026年6月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现将公司 2026年 6月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6月,公司完成发电量 24.5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 2.12%。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降低 5.63%,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54.04 %,新能源发电量同比降低 12.44%。公司 2026年 1-6月累计完成发电量 169.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8%。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增 长 1.12%,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67.28%,新能源发电量同比降低22.50%。具体数据情况见下表: 公司 2026 年 6 月发电量完成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当月发电量 同比变动 本年累计发电量 同比变动 一、火电 19.60 -5.63% 148.55 1.12% 二、水电 2.72 54.04% 9.41 67.28% 三、新能源 2.23 -12.44% 11.32 -22.50% 其中:风电 0.25 12.76% 2.11 5.79% 光伏 1.98 -14.88% 9.21 -26.99% 合计 24.55 -2.12% 169.28 1.28% 上述发电量数据系公司初步统计结果,公司发电量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变化、来水 情况、季节因素、装机容量变动、设备检修等。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提醒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经营 业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929f72e0-36a5-4f27-95be-0f9a4e4fe325.PDF ─────────┬──────────────────────────────────────────────── 2026-07-01 16:17│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e549513-3471-49f9-a81a-5bd34eac1bc5.PDF ─────────┬──────────────────────────────────────────────── 2026-06-25 19:09│长源电力(0009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 加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 事项所作的说明。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我们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且已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本次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披露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会议对象、现场会议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 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等事项。且上述公告已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的事项,并按规定对所有议案的内 容进行了披露。召集人在发出上述会议通知后,未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进行修改,也未增加新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3:00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一致。 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3:00。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4人,代表股份 2,163,628,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5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0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33人,代表股份 88,298,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 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41,158,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4%。 本所律师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公司的《股东名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 次股东会。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2人,代表股份47,140,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32人,代表股份 47,140,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公司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2,472,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00%;反对 30,946,56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03%;弃权 2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142,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152%;反对 30,946,56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475%;弃权 2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3%。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0,457,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69%;反对 32,726,36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26%;弃权 4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12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332%;反对 32,726,36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632%;弃权4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6%。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0,360,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24%;反对 32,864,76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0%;弃权 4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03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235%;反对 32,864,76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199%;弃权4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6%。 根据表决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获得了通过。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已在会议现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未对表 决结果提出异议。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6956d04-5b9e-4564-9141-019e793961e2.PDF ─────────┬──────────────────────────────────────────────── 2026-06-25 19:09│长源电力(0009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下午3: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 大厦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6年6月 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 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4人,代表股份2,163,628,82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5 4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6%;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832人,代表股份47,140,17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2%。 3.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472,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00%;反对30,946,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303%;弃权2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142,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52%;反对30,946,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75%;弃权2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373%。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457,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9%;反对32,726,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126%;弃权4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2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332%;反对32,726,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632%;弃权4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36%。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360,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24%;反对32,864,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190%;弃权4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03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35%;反对32,864,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199%;弃权4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5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潘轶、王传光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3daaf91-7723-40b1-9df5-8443c9536451.PDF ─────────┬──────────────────────────────────────────────── 2026-06-25 19:09│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第二版)》 ─────────┴──────────────────────────────────────────────── (经 2014年 3月 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进行 修订,经 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媒体质疑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媒体质疑对公司社会形象、股价及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媒体质疑是指各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期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对涉及公司信息且已经或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质疑。重大突发媒体质疑事件是指全国主流媒体提出的质疑,媒体质疑被主流媒 体报道、转载及已被证券监管机构关注或要求公司做出解释、说明的媒体质疑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媒体质疑工作以快速反应为主,一旦发生媒体质疑事件应及时、快速、稳妥处理,最大限度避免给公司社会形 象、股价和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媒体质疑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媒体质疑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媒体质疑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媒体质疑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口径;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和信息上报工作; (五)做好媒体质疑信息有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媒体质疑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证券与企业管理部为媒体质疑信息的搜集、归集及对外披露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公司媒体质疑信 息处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证券与企业管理部应保持高度的日常敏感度,及时监测社会舆论环境的变化趋势,搜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各类涉及公司 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换为媒体质疑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评估。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应将搜集到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公司证券与企业管理部。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传递媒体质疑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发生重大突发媒体质疑事件时,董事会秘书应立即启动媒体质疑处理应急程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制 订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时有效地处置媒体质疑事件。 第三章 处理程序及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对媒体质疑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第十二条 发生媒体质疑事件时公司应按如下程序采 取措施: 1. 公司证券与企业管理部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汇报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导致媒体质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 能影响范围、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2. 董事会秘书对媒体质疑信息进行审核; 3. 董事会秘书在审核确认媒体质疑事件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研究处理措施; 4. 发生重大突发媒体质疑事件时,董事会秘书应立即启动媒体质疑处理应急程序,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 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 媒体质疑信息处理措施: (一)开展内部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并核实事件真实情况; (二)调查和了解与产生媒体质疑相关的外部环境因素,了解详细情况并评估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三)建立良好的内部信息沟通渠道,保证对外信息披露口径的一致; (四)积极向质疑信息所涉股东或一致行动人询证,并取得回复; (五)积极配合证券监管机构的核查和问询工作; (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做好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的接待工作; (七)及时更正、公告不实信息,最大程度降低对媒体质疑产生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召开媒体见面会; (八)必要时应停止引发媒体质疑重大事项的继续实施并对事件进展情况进行控制和披露; (九)必要时做好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工作,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停牌等措施; (十)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四条 突发媒体质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湖北监管局,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汇报相关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要及时汇报有关进展情 况。 第十五条 媒体质疑事件处理结束后,公司应尽快消除媒体质疑产生的影响,及时解除应急状态。发生重大突发媒体质疑事件, 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媒体质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及时的总结,评估媒体质疑事件 处理的效果。 第十六条 公司证券与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媒体质疑信息的整理,建立媒体信息管理档案,将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登媒体、对 公司的影响、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及后续的进展情况记录在案,整理后交归档管理部门归档,以备证券监管机构查询。 第十七条 经董事会秘书或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公告其核查意见 ,协助公司解决重大突发媒体质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媒体质疑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处理媒体质疑事件中的涉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降 级、撤职、开除等纪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 害公司社会形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规定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证券与企业管理部负责解 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 行,原《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国长电制度〔2022〕136 号)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fa52a3b-a546-47e4-8b76-d4f74034e04b.PDF ─────────┬──────────────────────────────────────────────── 2026-06-25 19:09│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三版)》 ─────────┴──────────────────────────────────────────────── 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三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417c35d-f1d0-4ab1-989f-fb48d802ac4f.PDF ─────────┬──────────────────────────────────────────────── 2026-06-25 19:09│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燃料管理规定(第二版)》 ─────────┴──────────────────────────────────────────────── 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燃料管理规定(第二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4c29118-a794-42d1-89b6-b38aa913753b.PDF ─────────┬──────────────────────────────────────────────── 2026-06-25 19:09│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投资管理办法(第三版)》 ─────────┴──────────────────────────────────────────────── 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投资管理办法(第三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b6b50d7-ea87-4a75-ba37-72f973573d10.PDF ─────────┬──────────────────────────────────────────────── 2026-06-25 19:07│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 长源电力(000966):《长源电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db60a13-6816-41eb-9591-02153f7b10d9.PDF ─────────┬──────────────────────────────────────────────── 2026-06-25 19:06│长源电力(00096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 2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6月 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 8人,其中王冬董事、周元 明董事、郑峰董事、谢耀东董事、沈烈董事、周彪董事、冯彦辉董事、薛家旺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正常工作调整,王娟董事书面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在到达公司董事会后即时生效,同时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 格。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冯彦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对董事会战略(ESG) 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战略(ESG)委员会成员:王冬、谢耀东、冯彦辉,其中王冬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沈烈、周彪、冯彦辉,其中沈烈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冯彦辉、周彪、沈烈,其中 冯彦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作调整,成员仍为周彪、沈烈、周元明,其中周彪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正常工作调整,王娟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推荐,会议同意提名赵敏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赵敏女士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二版)>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二版)》,批准施行。 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三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会议同意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批准施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二版)》,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三版)》。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第二版)》。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规定》,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规定(第二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4bd5f2c-60d1-4c8e-b9eb-d0a681c2d86e.PDF ─────────┬──────────────────────────────────────────────── 2026-06-11 17:07│长源电力(000966):2026-038,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王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正常工作调整,王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娟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在到达董事会后即时生效。王娟女士及其配偶或关联人在其任期内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照 法定程序,尽快选举新的董事,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董事会建设、改革发展、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 献,公司董事会谨对其履职期间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报备文件 王娟女士《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81af382-d4a0-461f-8593-9b46aa61c0d8.PDF ─────────┬──────────────────────────────────────────────── 2026-06-02 17:22│长源电力(000966):关于2026年5月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现将公司 2026年 5月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5月,公司完成发电量 28.2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 4.62%。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降低 7.11%,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116.1 9%,新能源发电量同比降低 28.25%。公司 2026年 1-5月累计完成发电量 144.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88%。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 增长 2.23%,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73.34%,新能源发电量同比降低24.63%。具体数据情况见下表: 公司 2026 年 5 月发电量完成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当月发电量 同比变动 本年累计发电量 同比变动 一、火电 24.01 -7.11% 128.95 2.23% 二、水电 2.31 116.19% 6.69 73.34% 三、新能源 1.97 -28.25% 9.09 -24.63% 其中:风电 0.38 23.19% 1.86 4.90% 光伏 1.59 -34.77% 7.23 -29.72% 合计 28.29 -4.62% 144.73 1.88% 上述发电量数据系公司初步统计结果,公司发电量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变化、来水 情况、季节因素、装机容量变动、设备检修等。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提醒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经营 业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ceb0715-4cd6-41cd-908c-70b9a2e36240.PDF ─────────┬──────────────────────────────────────────────── 2026-06-01 16:41│长源电力(000966):2026-03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长源电力(000966):2026-03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80bf124-7d1e-4b37-9580-1ef099602a17.PDF ─────────┬──────────────────────────────────────────────── 2026-06-01 16:40│长源电力(00096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源电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长源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 号)同意注册,长源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731,707,317 股,发行价格为 4.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 ,999,999,999.70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 731,707,317 股于 2024年 12 月 3日上市,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 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481,035,016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号 (股) (月) 1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9,512,196 900,000,003.60 18 2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1,951,219 499,999,997.90 6 3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73,170,731 299,999,997.10 6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756,097 232,699,997.70 6 5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780,487 199,999,996.70 6 6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6,585,365 149,999,996.50 6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14,642 108,300,032.20 6 8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4,390,243 99,999,996.30 6 序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号 (股) (月) 9 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 19,512,195 79,999,999.50 6 限合伙) 10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 19,512,195 79,999,999.50 6 企业(有限合伙) 11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073,170 69,999,997.00 6 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晨源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12 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829,268 68,999,998.80 6 13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14,634,146 59,999,998.60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王梓煜 12,195,121 49,999,996.10 6 15 山东三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12,195,121 49,999,996.10 6 司-三足天富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95,121 49,999,996.10 6 合计 731,707,317 2,999,999,999.70 - 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除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合计512,195,121股已于 2025年 6月 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暨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749,327,699股增加至 3,481,035,016股。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其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类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 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关于标 1.标的公司合法拥有保证其正常经营所需的土地、房产、 2020 长期 正常 的资产 设备、知识产权等资产的所有权及/或使用权,主要资产 年 11 有效 履行 瑕疵资 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2.若因相关土地、房产未取 月 17 产办证 得权属证书等事由导致湖北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任 日 情况的 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有权机关认定为违反相关法 承诺 律规定而进行罚款,或要求对相关房产进行拆除、搬迁、 重建以及承担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将在长源电力依 法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的实际损失后 3个月内,按照本次交 易该等瑕疵土地、房产的评估价值,由本集团向长源电力 进行现金补偿。上述承诺自湖北电力上述土地、房产权属 证书取得之日起自动终止。 股份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 2024年 12月 3日在深圳证 2023 2024 正常 售承诺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认购本次发行 年 5 年 12 履行 的 219,512,196股 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 月 26 月 3 个月内不得转让。 日 日起 18个 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6月 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219,512,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3,481,035,016股的 6.31%,占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无 限售条件股份的 6.73%,占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6.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号 总数(股) 份数量(股) 售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9,512,196 219,512,196 6.31% 六、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9,512,196 6.31% -219,512,196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61,522,820 93.69% 219,512,196 3,481,035,016 100.00% 合计 3,481,035,016 100.00% - 3,481,035,016 1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了本次发行中的相关股票限售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 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fbb5f04-c6d3-4ab4-bce2-e07b935918a6.PDF ─────────┬──────────────────────────────────────────────── 2026-06-01 16:40│长源电力(000966):关于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国能(北京)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与其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 理业务(含相关费用)金额每年不超过 8亿元,协议有效期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 5月 28日,公司与国能保理签署了《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甲方(公司)及所属单位与乙方(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债务及服务。 2.合同价格: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交易总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捌亿】元。 3.服务内容: (1)正向保理业务,即由应收账款债权人作为保理合同要约人的保理业务。甲方与保理公司签订保理融资合同,向保理公司转 让其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获得保理融资对价款,保理公司收取一定比例保理费和服务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由基础交易合 同买方履行应收账款还款义务,应收账款回款优先用于抵偿保理融资本金及相关保理费用。 (2)反向保理业务,即应收账款债务人将为其提供商品或服务、位于其供应链上的债权人推荐至保理公司后,由保理公司向债 权人提供保理服务的业务。甲方将其应付账款的债权人推荐给保理公司,由该债权人与保理公司签订保理融资合同,债权人将其对甲 方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获得保理融资对价款,保理公司收取一定比例保理费和服务费,费用经甲方与应收账 款债权人协商由一方或共同承担。在应收账款到期后,由甲方向保理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并用以抵偿保理融资本金及相关保理费用。 (3)供应链金融平台业务。保理公司与基础交易合同买方达成协议,对为其提供商品或服务、位于其供应链上的债权人提供与 保理业务相关的其他服务。主要模式为甲方基于交易关系,通过保理公司提供的信息化平台,向供应商开具电子商业汇票、数字债权 凭证等能够体现交易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电子信用凭证并延链流转,保理公司收取一定比例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为链上持证人提供 保理融资服务。 (4)咨询、代理、资产管理业务。保理公司营业执照所列的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受让应收账款相 关的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以及信用风险控制等综合性管理服务。 4.定价政策: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理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甲方提供 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不高于 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融资费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 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 10%左右)确定。 5.争议解决:本协议双方同意和确认,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本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条款: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本协议。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5a2bf83-b2f7-42a8-a0f6-90c11f20ad73.PDF ─────────┬──────────────────────────────────────────────── 2026-05-20 19:26│长源电力(00096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 2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人,其中王冬董事、周 元明董事、郑峰董事、谢耀东董事、王娟董事、沈烈董事、周彪董事、汤湘希董事、薛家旺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冬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提名冯彦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届满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6-031、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同意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郑峰先生因兼任公司总经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3: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 2楼 206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acaefa7-4bdc-4555-a0f5-31f36effb38a.PDF ─────────┬──────────────────────────────────────────────── 2026-05-20 19:24│长源电力(000966):《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定,参考国家能源集团《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结 合《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坚持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为导向,通过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和年 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坚持业绩导向与风险共担,落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建立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考核评价 结果紧密挂钩的薪酬机制。 (三)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发展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在保障当期业绩激励的同时 ,引导关注公司中长期价值创造。 (四)坚持统筹兼顾与内部公平。建立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体系。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把关定向、前置审查机构,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听取、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和落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负责薪酬核算、发放及其他薪酬管 理相关事项。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根据其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给予一定浮动,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决定, 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津贴为税前金额;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60%;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根据公司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效益完成情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 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浮动发放;任期激励是与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个人任期考核结果相联系 的收入。 (四)公司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的薪酬由职位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等构成。职位工资和职级工资按照具体任职岗 位的层级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经济效益、个人所在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合计的 60%。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十一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向股东会说明,并予 以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 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如公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薪酬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后执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 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费用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递延支付与追索扣回 第十七条 绩效年薪实行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薪递延支付比例一般不低于绩效年薪的5%。第十八条 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 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纪律处分或处罚的; (二)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 的,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留置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任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执行;本办 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本办法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c1c4b4e-fceb-436d-b33a-fa58c4367a7a.PDF ─────────┬──────────────────────────────────────────────── 2026-05-20 19:23│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3: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06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6年5月20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 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4人,代表股份2,133,833,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9 8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6%;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622人,代表股份17,344,34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3%。 3.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09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0%;反对3,2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28%;弃权4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76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58%;反对3,2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35%;弃权4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107%。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1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9%;反对3,2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29%;弃权4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78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92%;反对3,2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2%;弃权4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757%。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290,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0%;反对3,15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78%;弃权3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60,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45%;反对3,15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26%;弃权3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629%。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075,329,926股) 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8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79%;反对3,3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6856%;弃权3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78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79%;反对3,3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56%;弃权3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765%。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075,329,926股) 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8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42%;反对3,11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3307%;弃权4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8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42%;反对3,11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07%;弃权4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851%。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9,87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5%;反对3,38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87%;弃权5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544,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43%;反对3,38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90%;弃权5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767%。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潘轶、王传光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f775591-ae83-4e4b-8f03-372af065c7c6.PDF ─────────┬──────────────────────────────────────────────── 2026-05-20 19:23│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3:00;(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 始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国家能源大厦 2楼 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 3.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 意提名冯彦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031、032)。 (2)关于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3)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 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顺;联系电话:027-88717133;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07863@cei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5285e94-04ba-4f73-9f1a-5cc51ecc6d42.PDF ─────────┬──────────────────────────────────────────────── 2026-05-20 19:23│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 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 事项所作的说明。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我们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且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本次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披露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会议对象、现场会议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 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等事项。且上述公告已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的事项,并按规定对所有议案的内 容进行了披露。召集人在发出上述会议通知后,未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进行修改,也未增加新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3:00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一致。 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3:00。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4人,代表股份 2,133,83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9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116,488,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0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3人,代表股份 58,503,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 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41,158,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4%。 本所律师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公司的《股东名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 次股东会。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2人,代表股份17,344,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 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2人,代表股份 17,344,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公司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0,098,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0%;反对 3,2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8%;弃权 4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76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158%;反对 3,260,64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35%;弃权 4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0,11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9%;反对 3,2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4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8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92%;反对 3,261,64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52%;弃权 4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0,29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0%;反对 3,15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8%;弃权 3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960,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45%;反对 3,154,84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26%;弃权 3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9%。 4、审议通过《关于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075,329,926股) 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8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379%;反对 3,3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56%;弃权 3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78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379%;反对 3,326,24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56%;弃权 3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5%。 5、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075,329,926股) 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98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842%;反对 3,11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07%;弃权 4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8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98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842%;反对 3,118,64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07%;弃权 4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1%。 6、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9,87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5%;反对 3,38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7%;弃权 5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544,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343%;反对 3,386,74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0%;弃权 5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7%。 根据表决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获得了通过。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已在会议现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fb0951c-9774-4edd-8fd9-fd531b3084d1.PDF ─────────┬──────────────────────────────────────────────── 2026-05-20 19:22│长源电力(0009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长源电力(0009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97e18df-5727-4dea-b493-451f3877a5b3.PDF ─────────┬──────────────────────────────────────────────── 2026-05-20 19:22│长源电力(000966):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 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 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 非独立董事薪酬 (1)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结合公司利润完成情况和公司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年度契约化考核结果,核定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标准,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合计的 60%,并对绩效薪酬的5%进行递延支付。 (3)职工董事的薪酬。职工董事薪酬由职位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 酬总额的 60%。 2. 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6 年度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年,根据其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给予一定浮 动,并根据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含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结合公司利润完成情况和公司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年度契约化考核结果,核定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标准,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合计的60%,并对绩效薪酬的 5%进行递延支付。 (2)董事会秘书薪酬。董事会秘书薪酬由职位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年度薪酬的 60%。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 上述 2026 年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3. 上述薪酬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税费由公司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从发放的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 4.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内部 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则按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e5d1803-5ac8-4116-a67d-7b3979fda899.PDF ─────────┬──────────────────────────────────────────────── 2026-05-20 19:22│长源电力(0009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冯彦辉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承诺将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及时参加培训并 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b8e07b5-0c07-4a21-a83f-fd5f9f06e6cc.PDF ─────────┬──────────────────────────────────────────────── 2026-05-11 19:20│长源电力(000966):中信建投关于对长源电力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 人及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人项目组成员于 2026年 5月8日对长源电力到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 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 5月 8日。 二、培训地点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线上会议。 三、培训内容 1.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 2.财务典型违规事项; 3.“蹭热点”式信息披露违规简析; 4.证券交易合规要点。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促 使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增强合规意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本次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9862113-7686-4643-83a8-d7b4ef986bb1.PDF ─────────┬──────────────────────────────────────────────── 2026-05-11 19:20│长源电力(000966):中信建投关于长源电力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长源电力(000966):中信建投关于长源电力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f95cb50-a55c-4d8c-bd02-4df756564367.PDF ─────────┬──────────────────────────────────────────────── 2026-05-11 19:15│长源电力(000966):中信建投关于长源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源电力”、“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长源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1、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层 4、法定代表人:刘成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周百川、冯强 6、项目联系人:周百川 7、联系电话:010-65608243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000966.SZ 3、注册资本:348,103.5016万元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国家能源大厦 5、主要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国家能源大厦 6、法定代表人:王冬 7、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联系人:潘承亮 9、联系电话:027-88717023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4年 10月 29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4年 12月 3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6年 4月 24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1、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开展对长源电力的尽职调查工作,组织编 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问询意 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取得批文后,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2、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 长源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并上市后,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2)督导发行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运行情况,督促公司合法合规经 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3)督导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4)督导发行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运作情况; (5)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 (6)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相关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7)对发行人进行定期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报告; (8)持续关注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促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二)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人、会计师、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 、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 利。 2、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 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三)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大纲律师事务 所等,上述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实施持续督导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 的情形。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荐人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 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保荐人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 管协议进行;公司募集资金按照监管部门批复和公开披露的文件所承诺用途进行使用;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等情形。保荐人已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给予持续、必要的关注。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对发行人与保荐工作相关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保荐人采取事前审查及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 相关程序,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长源电力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和格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00aa2d9-1ed6-469d-89b6-f7cc2f1d7e10.PDF ─────────┬──────────────────────────────────────────────── 2026-05-11 19:15│长源电力(000966):中信建投关于长源电力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长源电力(000966):中信建投关于长源电力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898c112-2f43-469c-b1e8-9f71238040a4.PDF ─────────┬──────────────────────────────────────────────── 2026-05-08 16:07│长源电力(000966):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二)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郑峰先生,独立董事沈烈先生,总会计师朱虹女士,副总经理胡谦先生,董事会秘书潘承亮先生, 保荐代表人,相关部门人员。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 参与本次年度业 绩说明会。 二、公开征集问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 5日(星期五)下午 15:00前访问 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 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5de863e-bd77-49a7-8f2f-479926c39245.PDF ─────────┬──────────────────────────────────────────────── 2026-05-08 16:07│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与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销售)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武昌区东 湖路 180号汉新花苑综合楼继续出租予国能销售用于办公使用。续租期限为三年,年租金 420万元,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2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拟签订房 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6 年 5月 7日,汉川一发与国能销售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出租房屋位于武昌区东湖路 180号汉新花苑综合楼(武房权证市字第 2008106384号),建筑面积 2,655.53平方米 ,租赁用途为办公自用。 2.合同价格:人民币 1,260万元。 3.付款方式:租金分四期支付,2026 年支付 2026 年 4 月至 12 月租金 315万元整(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元整),2027年支付 2027年 1月至 12月租金 420万元整(大写:肆佰贰拾万元整),2028 年支付 2028 年 1 月至 12 月租金 420万元整(大写:肆佰 贰拾万元整),2029年支付 2029年 1月至 3月租金 105万元整(壹佰零伍万元整)。 4.租赁期限:自 2026年 4月 1日起至 2029年 3月 31日止。 5.主要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迟支付租金逾期超过 15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按本《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向甲方支付水、电费、租金,不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等,每逾期一天按 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不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乙方改变房屋用途、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者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甲方有权责令纠正错误行为。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之日起,而乙方仍未在整改期内进行整改的,自乙方收到甲方再次书面通知 之日起每天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装修、施工、使用等方面,发生严重影响甲方房屋财产安全的问题(需经相关权威部门确认),甲方 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其恢复,且不承担乙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6.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生效条款: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2444bf76-7bd3-4de1-848f-36ecfa4961d0.PDF ─────────┬──────────────────────────────────────────────── 2026-05-06 16:02│长源电力(000966):关于2026年4月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现将公司 2026年 4月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4月,公司完成发电量 23.66 亿千瓦时,同比降低 14.82%。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降低 16.61%,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95 .90%,新能源发电量同比降低 39.18%。 公司 2026年 1-4月累计完成发电量 116.4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0%。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4.64%,水电发电量同比增 长 56.95%,新能源发电量同比降低 23.56%。具体数据情况见下表: 公司 2026 年 4 月发电量完成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当月发电量 同比变动 本年累计发电量 同比变动 一、火电 19.99 -16.61% 104.94 4.64% 二、水电 1.97 95.90% 4.38 56.95% 三、新能源 1.70 -39.18% 7.12 -23.56% 其中:风电 0.36 8.54% 1.48 1.06% 光伏 1.34 -45.67% 5.64 -28.16% 合计 23.66 -14.82% 116.44 3.60% 上述发电量数据系公司初步统计结果,公司发电量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变化、来水 情况、季节因素、装机容量变动、设备检修等。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提醒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经营 业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7efaa4e-0980-4a57-bfc9-ed9a39e9890d.PDF ─────────┬──────────────────────────────────────────────── 2026-04-23 19:06│长源电力(0009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长源电力(00096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91dc22e-ac18-4e2b-aed0-5b836b986ba4.PDF ─────────┬──────────────────────────────────────────────── 2026-04-23 19:06│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 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63159ff-ef93-4cac-8eae-ebd4efe84b97.PDF ─────────┬──────────────────────────────────────────────── 2026-04-23 19:06│长源电力(000966):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中兴华 ─────────┴──────────────────────────────────────────────── 一、专项说明 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 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085 号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163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长源电力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过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长源电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长 源电力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长源电力公司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 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长源电力公司 2025 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2a45a21-10e4-4eac-a5eb-4de0e67d66ec.PDF ─────────┬──────────────────────────────────────────────── 2026-04-23 19:04│长源电力(00096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3:00;(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 始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019),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国家能源大厦 2楼 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 √ 《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5.00 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 √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6.00 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 的议案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015)和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6.61万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 润分配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016)。(4)关于与国能( 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与其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以下 简称保理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含相关费用)金额每年不超过 8亿元,协议有效期两年。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01 9)。 (5)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于 2023 年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鉴于协议将在 2026年内到期,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公司拟与财务公司 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三年),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 保函、债券投资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 200亿元,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 40亿元。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 (6)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 9名关联董事王冬、周元明、郑峰、谢耀东、 王娟、沈烈、周彪、汤湘希、薛家旺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021)。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 3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 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顺;联系电话:027-88717133;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07863@cei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cdf7aef-af99-41d8-9c2c-9397bcc5c000.PDF ─────────┬──────────────────────────────────────────────── 2026-04-23 19:01│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ea6f34c-0e7a-42b2-9aca-0ebc9a435d17.PDF ─────────┬──────────────────────────────────────────────── 2026-04-23 19:01│长源电力(000966):公司2025年度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兴华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 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 三、专项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082 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163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长源电力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 5 年度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 编制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长源电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 与我们审计长源电力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 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长源电力公司 2025 年度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长源电力公司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5e32c42-9ffe-4431-aece-6293af3a3262.PDF ─────────┬──────────────────────────────────────────────── 2026-04-23 19:01│长源电力(000966):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兴华 ─────────┴────────────────────────────────────────────────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H ON G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083 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股份”)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长源电力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及清偿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及清偿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长源电力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资金占用及清偿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资金占用表和担保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长源电力股份编制的资金占用及清偿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593968-7596-4548-80a2-a449eb836ee0.PDF ─────────┬──────────────────────────────────────────────── 2026-04-23 19:01│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亚太 ─────────┴──────────────────────────────────────────────── 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9f0637-fd30-4e48-bd60-99acfd9449a6.PDF ─────────┬──────────────────────────────────────────────── 2026-04-23 19:01│长源电力(000966):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华 ─────────┴──────────────────────────────────────────────── 长源电力(000966):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21c0c77-221d-45ac-b698-7ee208bd9456.PDF ─────────┬──────────────────────────────────────────────── 2026-04-23 19:01│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年度报告 ─────────┴──────────────────────────────────────────────── 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ec1b7b3-9c73-4ebe-96cd-9782a630fda6.PDF ─────────┬──────────────────────────────────────────────── 2026-04-23 19:01│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b95368f-3192-430e-82a3-6d26e17ba517.PDF ─────────┬──────────────────────────────────────────────── 2026-04-23 19:01│长源电力(00096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源电力(00096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9448f52-8a53-48ee-9233-5a8571f015ed.PDF ─────────┬──────────────────────────────────────────────── 2026-04-23 19:00│长源电力(000966):关于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长源电力(000966):关于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970e217-213b-42a9-9bb1-d895db24b6b3.PDF ─────────┬──────────────────────────────────────────────── 2026-04-23 18:59│长源电力(000966):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彪) ─────────┴──────────────────────────────────────────────── 本人周彪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依照《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与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各项职责与义务,推动公司经营 法治化建设,为企业合规建言献策,力求提高企业治理水平,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现将本人自2025年10月30日任职以来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5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一)董事会 本人任职期间现场出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3次会议,1次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 (其中1次年报沟通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于收到公司董事会通知召开的会议,会前我会对公司董事会需要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阅读,并且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对部 分审议事项也进行书面反馈,必要时和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口头沟通。会议中对审议的议案,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和其他董事 的意见和建议,进而从公司规范运行、财务管理、会计处理及内部控制等专业视角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建议。 对本人参与审议的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投的赞成票。对参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也投的 赞成票。 本人认为本人参与审议的议案未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股东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列席了公司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现场出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3次会议,共审议了20个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相应的专业 意见,从必要性、公允性、合规性进行职业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有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现场出席了1次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会议(其中1次年报沟通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战略(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ESG)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公司汉川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5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容量调整、汉川新能源 百万千瓦基地三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容量调整、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钟祥子项目建设容量调整等3个议 案。针对公司根据宏观上新能源政策特别是光伏方面政策的变化,应对电力市场交易调整,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保障公司投资收益而 作出的调整减少光伏项目投资规模的决议,是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在会上的表决时投了赞成票,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为了更好审议该议案, 公司会前通知组织人事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专业讨论,并进行了文字说明。在会上的表决时投了赞成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专业工作。在会上的表决时投了赞 成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已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审议的总会计师聘任、三季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聘请年报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会计估计变更以及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表决 意见。 (四)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2个议案。详细审阅各位高级管理人员 的身份、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未发现被聘任人存在《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拟聘用人员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胜任拟任职务职责的要求。在会上的表决时投了赞成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席1次会议,审议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和公司2026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等2个 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充分分析,并对关联交易是否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竞争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者评估值之间的关系,是否以显失公允的交易条款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以及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进行甄别、判断。从而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规性作出判断,同时分析关联交 易是否对企业业务独立性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实现资金占用的风险或者其 他不当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实施舞弊的风险,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等。在会上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履职时间仅两个月,尚未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在公司调研学习、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审计时间仅两个月,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5天,尚未开展实地调研、学习。 六、其他履职情况 1. 独立性声明。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独立性规定,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 在公司领取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其他报酬,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履职。 2. 合规与风险监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幕交易等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行为。 3. 专业支持。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围绕公司战略转型、ESG 建设、治理完善、风险管控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与决策参考,助力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 履职权利。本人在2025年履职期间,没有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没有单独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综上所述,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来, 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深入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aaee3e1-f130-4049-8e82-f4f1838d4171.PDF ─────────┬──────────────────────────────────────────────── 2026-04-23 18:59│长源电力(000966):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汤湘希) ─────────┴──────────────────────────────────────────────── 长源电力(000966):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汤湘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5feb4d-6692-41b8-8f67-5ed1843fce6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长源电力: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3390.PDF ─────────┬──────────────────────────────────────────────── 2026-04-24│长源电力: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3402.PDF ─────────┬──────────────────────────────────────────────── 2025-10-31│长源电力: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7923.PDF ─────────┬──────────────────────────────────────────────── 2025-08-23│长源电力: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5988.PDF ─────────┬──────────────────────────────────────────────── 2025-04-26│长源电力: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7553.PDF ─────────┬──────────────────────────────────────────────── 2025-04-26│长源电力: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7538.PDF ─────────┬──────────────────────────────────────────────── 2024-10-30│长源电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999.PDF ─────────┬──────────────────────────────────────────────── 2024-08-28│长源电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069.PDF ─────────┬──────────────────────────────────────────────── 2024-04-26│长源电力: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389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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