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67 盈峰环境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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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7 │盈峰环境(000967):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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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8 │盈峰环境(000967):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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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8 │盈峰环境(0009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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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7 │盈峰环境(00096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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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46 │盈峰环境(000967):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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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17 │盈峰环境(000967):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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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盈峰环境(00096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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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2 │盈峰环境(00096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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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2 │盈峰环境(000967):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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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2 │盈峰环境(0009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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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7│盈峰环境(000967):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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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2025年 11
月 24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含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3日、2025年 11月 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2025年 11月 2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
码:0899510984),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1120b025-ca16-4c40-b88e-1e01de733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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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8│盈峰环境(000967):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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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盈峰环境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盈峰环境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形成决议,并拟于 2025年 11月 17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
事会于 2025 年 10月 30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2025 年 11月 12 日,公司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 11月 12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
消部分议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11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本次股
东大会延期至 2025年 11月 24日召开。
(二)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4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
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 23层公司总部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
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4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 2025年度资产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3、《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32.14%股份的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临时提案的内容
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一日内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就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
,公司董事会已在原定会议日期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理由;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
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持股数共计 30,758,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02%。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投票(包括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共 292名,代表股份共计 1,643,255,5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650%。通
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1,606,919,844股,反对 36,109,890股,弃权 225,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88%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5,798,016股,反对 36,109,890股,弃权225,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239%。
2、《关于增加 2025年度资产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607,355,444股,反对 35,693,290股,弃权 206,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53%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233,616股,反对 35,693,290股,弃权206,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394%。
3、《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636,091,605股,反对 7,078,829股,弃权 8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969,777股,反对 7,078,829股,弃权8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58%。
4、《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1,637,315,145股,反对 5,847,089股,弃权 93,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5%,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193,317股,反对 5,847,089股,弃权93,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12%。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637,338,145股,反对 5,831,989股,弃权 8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99%,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6,216,317股,反对 5,831,989股,弃权8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2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3、4
、5项议案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邱志辉 李沛雨 王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c55abdf7-a74e-4dc7-9e65-bb16396f5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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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8│盈峰环境(0009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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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3894b6b5-8b05-4c11-b312-8fafbabc2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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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47│盈峰环境(00096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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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af881160-32e1-428c-9cda-b0ba62a545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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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46│盈峰环境(000967):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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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7月 28 日起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2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06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1日、2025 年
4月 15日、2025 年 7月 1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1 月 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进展情况相关公告。
3、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日,本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9,614,425 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9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7.02 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 6.3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4,391,278.75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
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被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
施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数量为 29,614,42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公司持有的回购股份
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
予以注销。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9,614,425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力。
2、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
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31721149-ffb9-47e6-a308-fe4209391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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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17│盈峰环境(000967):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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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b09667ae-5d06-42fc-a767-70e667c342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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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盈峰环境(00096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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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78eb2ba3-ceee-487a-8921-20e7db79d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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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2│盈峰环境(00096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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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62e8ad89-0650-482f-a169-6bb016741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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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2│盈峰环境(000967):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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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a3d52fcd-f2fa-4f4b-a769-edbcd531e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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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2│盈峰环境(0009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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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7a4013c3-19ae-4fff-ba9a-07a08a5e2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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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2│盈峰环境(00096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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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28151b3b-7152-42e2-8c3b-745b7e3a1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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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1│盈峰环境(000967):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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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630d9d12-0bcc-4826-a1c1-925268f3c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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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0│盈峰环境(00096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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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
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
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签名: 赖智耀 刘 侃 林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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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50│盈峰环境(00096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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