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73 佛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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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5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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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7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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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2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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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8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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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5 │佛塑科技(000973):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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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4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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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2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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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44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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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1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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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0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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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5│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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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优势
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盛)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不低于公司持有的成都东盛 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评估值
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牌价格为 7,542.90 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
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等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本次交易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子平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期
间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四川源源山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源山富),已按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确定其为标的股权受让方。
2026 年 6月 3日,公司与源源山富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将标的股权转让给源源山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542.90 万元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股权,成都东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源源山富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桥大道
4.法定代表人:牛卫平
5.注册资本:10,6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6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0MA64DXET99
8.经营范围:各类喷绘新材料的研发、化工原料及新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喷绘耗材、背胶喷绘耗材、冷裱膜、纸制品、塑料制品
、纸塑复合材料、涂料(除油漆)、合成树脂、环保型涂料树脂、丙烯酸酯化工原料及产品、其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
工艺品、胶带、高分子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针纺织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出租;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牛卫平持有 67%股权,薛旻持有 30%股权,郝敬喜持有 3%股权。10.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源源山富资产总
额 1.90 亿元,净资产 1.40 亿元;2025 年度,源源山富实现营业收入 1.8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0 万元。上述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前,源源山富持有成都东盛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成都东盛 75.00038%股权;公司与源源山富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源源山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
备履行本次交易的能力。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产权转让的标的
佛塑科技拥有(持有)的成都东盛 51%股权。
(二)产权转让的价格
佛塑科技按照挂牌价格将标的股权以 7,542.90 万元转让给源源山富。
(三)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
同,实施产权交易。
(四)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划转程序
1.交易价款按照下列方式支付:一次付清的方式
1.1 源源山富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 800 万元,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佛塑科技,并在佛塑科技
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1.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6,742.90万元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
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2.交易价款划转程序:
2.1 双方同意,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
7,542.90 万元直接无息转入佛塑科技账户,无须双方另行通知。
(五)损益处理事项
双方同意,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成都东盛自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
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成都东盛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六)交易凭证出具、工商变更及产权交割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源源山富在出具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七)承诺、保证与违约责任
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的承诺与保证、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集中资源聚焦优势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
质量发展,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成都东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按照交易价格测算,本次交易预
计影响公司当期收益约2,00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交易价款、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手续,交易完成后成都东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股权
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60cbe46-3247-4369-b666-ba4e3a26ba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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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7│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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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2,458,236,7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12 元现金股利(含税)
,共分配 29,498,841.1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按固定总额的方式进行分配。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比例没有调
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58,236,7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6 年 6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号自编 2号楼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健文、黄家泳
咨询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电话:0757-83988186
邮箱:dmb@fspg.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f49aa5f-ccf2-4ead-9f16-8e6c3910b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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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2│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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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6c16e57-8a62-4d7d-aa82-fa5dd9fd3c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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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8│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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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时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
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 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号自编 2号楼一楼 A1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成有江(公司董事长唐强,董事、总裁马平三因工作原因请假,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推举公司
董事成有江主持本次股东会)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8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723,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参加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68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723,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68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723,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
公司董事长唐强,董事、总裁马平三,董事周荣,副总裁陈广艺因工作原因请假,4名董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
会议,其中董事熊勇以视频方式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一名独立董事肖成伟先生)》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9,221,122 97.453% 19,221,122 97.453%
反对 355,700 1.803% 355,700 1.803%
弃权 146,700 0.744% 146,700 0.74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9,309,022 97.898% 19,309,022 97.898%
反对 341,800 1.733% 341,800 1.733%
弃权 72,700 0.369% 72,700 0.36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涛、易明晓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ebf16ca-c6c9-477e-8031-8b824ae1bc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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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5│佛塑科技(000973):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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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
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
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2:30时,本次股东会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 2号楼一楼 A1会议室召开。经公司董事会过
半数董事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成有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佛山佛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89人,代表股份合计19,723,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2%。具体情况
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所代表股份共计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9人,代表股份19,723,5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02%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689人,代表股份19,723,5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02%。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
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689人,代表股份19,723,522股。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股东会中,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4名董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四)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一名独立董事肖成伟先生)
2.00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会股东记名投票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
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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