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78 桂林旅游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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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27 │桂林旅游(000978):关于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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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26 │桂林旅游(000978):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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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6:22 │桂林旅游(000978):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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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3 │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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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12 │桂林旅游(000978):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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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 │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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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 │桂林旅游(000978):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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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 │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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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6 │桂林旅游(000978):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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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54 │桂林旅游(00097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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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27│桂林旅游(000978):关于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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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圳公司”)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自然人文良天持有其 3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运营桂林天之泰大厦。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桂圳公司将部分资产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整体招租,本次拟招租的资产为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号天之泰大厦
裙楼 1-5层(建筑面积 22,171平方米)和天之泰大厦西塔楼1、6-12 层(建筑面积 8,921 平方米),拟招租总建筑面积合计 31,09
2 平方米;租赁期 9年 11个月(含免租期);租金以评估值为基础,不低于评估值。
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出具的《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挂牌出租涉及的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桂林市天之泰
房地产年租金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桂资评报字(2025)第 0003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为依据,上
述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和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层,起始租金分别不低于每平方米 36.5 元/月、每平方米 20 元/月。按租赁
期 9 年 11个月(含免租期)测算,租赁期间租金总价不低于 11,462.07万元。
天之泰大厦裙楼 1-5 层物业服务费为每平方米 5 元/月,天之泰大厦西塔楼1、6-12 层物业服务费为每平方米 3 元/月。按租
赁期 9 年 11 个月(含免租期)测算,租赁期间物业服务费总计约 1,637.65 万元。
上述资产租赁期间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合计约 13,099.72万元,最终以实际价格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桂圳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招租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桂圳公司本次挂牌招租的资产位于为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 号,为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建筑面积 22,171平方米)及西塔
楼 1、6-12层(建筑面积 8,9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合计 31,092平方米。
(二)权属情况
天之泰大厦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所有人为桂圳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
天之泰大厦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抵押期限自 2022 年 8月 24 日至 2030年 8月 23日,不动产
抵押登记日为 2022 年 8月 31日。
本次挂牌招租的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妨碍本次挂牌招租的其他情况。
(三)租金评估情况
桂圳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对涉及的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桂林市天之泰大
厦房地产年租金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1月 18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为市场法
。
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1月 18 日,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号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建筑面积 22,529.00平方米)
及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层(建筑面积 8,921 平方米)的房产年租金评估值为 1,200.87万元。
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项 目 评估建筑面积 评估价值
(平方米) 月租金单价 年租金
(元/平方米) (万元)
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 22,529.00 36.50 986.77
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层 8,921.00 20.00 214.10
总计 31,450.00 1,200.87
注:上述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面积为 22,529平方米,本次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招租的建筑面积为 22,1
71平方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尚未签署合同及协议。
五、本次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目的是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业务收入。如桂圳公司部分资产
成功出租,租赁期间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合计约 13,099.72 万元,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挂牌出租涉及的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桂林市天之泰房地产年租金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桂资评报字(2025)第 0003号】;
3.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e818601f-5718-4144-bbc4-d3b68b7df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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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26│桂林旅游(000978):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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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3月 14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
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3月 19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 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通讯表决,会议以 8票同意,1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
议案。
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圳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65%的股
权,自然人文良天持有其 3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运营桂林天之泰大厦。
公司董事会同意桂圳公司将部分资产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整体招租,本次拟招租的资产为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
大厦裙楼 1-5 层(建筑面积22,171 平方米)和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 层(建筑面积 8,921 平方米),拟招租总建筑面积合计
31,092 平方米;租赁期 9 年 11 个月(含免租期);租金以评估值为基础,不低于评估值。
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出具的《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挂牌出租涉及的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桂林市天之泰
房地产年租金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桂资评报字(2025)第 0003号】为依据,上述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和天之
泰大厦西塔楼 1、6-12层,起始租金分别不低于每平方米36.5 元/月、每平方米 20 元/月。按租赁期 9 年 11 个月(含免租期)测
算,租赁期间租金总价不低于 11,462.07万元。
天之泰大厦裙楼 1-5 层物业服务费为每平方米 5 元/月,天之泰大厦西塔楼1、6-12 层物业服务费为每平方米 3 元/月。按租
赁期 9 年 11 个月(含免租期)测算,租赁期间物业服务费总计约 1,637.65 万元。
上述资产租赁期间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合计约 13,099.72万元,最终以实际价格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公告》。
董事桂海鸿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次议案涉及对桂林旅游旗下桂林天之泰大厦租金进行市场价值评估项目,鉴于议
案本身重大且复杂,桂林旅游未给本董事预留充裕时间(至少提前两周预审时间)对桂林天之泰大厦的用途及评估价格合理性进行复
核。鉴于此,本董事对相关议案投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da0eb25f-b254-42d0-a2ca-04dca2e39d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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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6:22│桂林旅游(000978):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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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锡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锡
军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黄锡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锡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股。
黄锡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小龙先生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
黄锡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资本市场投融资、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锡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王小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73)8991977
电子邮箱:616511958@qq.com
联系地址: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214 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fa9da255-d25d-466b-a0f2-9b2f7c8bf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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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3│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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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c96eb7b7-84c6-4865-96be-ae5168eb3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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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12│桂林旅游(000978):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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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和解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677.52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4.对本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收到征地款本金人民币 677.52 万元,将增加本公司 202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74
万元。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山湖公司”)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
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山湖集团”)持有其 30%的股权。
针对罗山湖公司与罗山湖集团合同纠纷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桂区法院”)于 2024 年 3
月出具(2024)桂 0312 民初32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罗山湖集团返还征地款 677.52 万元给罗山湖公司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上述判决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具体详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判决生效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罗山湖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向临桂区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临桂区法院
按照判决书强制执行。临桂区法院已于 2024年 7月 4日立案受理。
鉴于目前罗山湖集团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为了尽快收回款项,经与罗山湖集团数次沟通协商,2025 年 1 月
10 日,罗山湖公司(甲方)与罗山湖集团(乙方)、王云霞(丙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为: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日内,丙方自愿代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征地款本金人民币 6,775,200 元,丙方与乙方之间的代支付
关系及清偿责任,由其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2、甲方在收到上述本金后,自愿放弃依据(2024)桂 0312民初 323号民事判决书向乙方主张的全部资金占用损失,双方就该判决
书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了结,甲方不得再就本案向乙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或赔偿的请求。
罗山湖公司已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上述征地款本金人民币677.52万元。
鉴于罗山湖公司前期已对上述征地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收到征地款本金人民币 677.52 万元,罗山湖公司将转回之前计
提的坏账准备,这将增加本公司 202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74万元。
备查文件:执行和解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f68b6734-2c2b-4baa-975a-d8b66aa3c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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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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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 12 楼 1220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文政副董事长兼总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56 人,代表股份 239,883,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428%。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34,921,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829%;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会议的股东 252 人,代表股份 4,961,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9%。
2.出席会议的董事:文政、桂海鸿、邓军、王小龙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常启军、付德申、于上尧
出席会议的监事:张向荣、孙爱国、陈文沛
出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舒华钰、董事会秘书黄锡军
出席会议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靖
郑宁丽董事因出差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廖国靖律师、王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审议情况
(1.00)关于补选陈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9,035,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5%;反对 756,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4%;弃权 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8,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535%;反对 756,6
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28%;弃权 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36%。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9,210,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7%;反对 62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6%;弃权 4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444,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158%;反对 627,4
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10%;弃权 4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5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国靖律师、王霞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
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7a119d7f-df65-49b7-a687-181187333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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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桂林旅游(000978):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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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7e0ef3c8-e8e8-406e-b3e4-3a5b8e4db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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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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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ec2ac61c-f69a-4f00-b9af-8d3854595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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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6│桂林旅游(000978):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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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d0365a6f-efb8-40a7-9fbc-3af337ff59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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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54│桂林旅游(00097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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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20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12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20 日 9:15至 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 12 楼 122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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