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78 桂林旅游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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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31 │桂林旅游(00097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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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57 │桂林旅游(000978):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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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7:12 │桂林旅游(000978):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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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8:20 │桂林旅游(000978):关于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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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4 │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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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4 │桂林旅游(00097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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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 │桂林旅游(00097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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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 │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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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 │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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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 │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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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31│桂林旅游(000978):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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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94a27dc-6c58-4067-b8e0-5543bfce66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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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57│桂林旅游(000978):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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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集团”)于 2
022 年 8 月 17 日将持有的本公司 66,120,473 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 8月 20
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接到旅投集团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股)
动人
桂林旅游投资集 是 66,120,473 37.97% 14.12% 2022年 2025年 中国工商银行
团有限公司 8月 17日 4月 24日 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分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旅投集团持有本公司 174,150,4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20%,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0。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fead477-9246-4d74-83cc-635c7f4362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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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7:12│桂林旅游(000978):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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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990bb2d8-e8f4-4930-9573-c0a687e3c8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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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8:20│桂林旅游(000978):关于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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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圳公司”)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65%的股权,自然人文良天持有该公司 35%的股权,桂圳公司主要运营桂林天之
泰大厦。
公司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桂圳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桂圳公司将部分资产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整体招租,本次招租的资产为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裙楼 1
-5层(建筑面积 22,171 平方米)和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 层(建筑面积 8,921 平方米),招租总建筑面积合计 31,092 平方
米;租金以评估值为基础,天之泰大厦裙楼 1-5 层起始租金不低于每平方米 36.5 元/月,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 层起始租金
不低于每平方米 20 元/月;租赁期 9 年11个月(含免租期)。具体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21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交易进展
桂圳公司将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裙楼 1-5 层(建筑面积22,171 平方米)及西塔楼 1、6-12层(建筑面积 8,9
21平方米),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整体公开招租,挂牌起止期限为 2025年 3月 21日至 2025 年 4月 11日,总建筑面积 31,092
平方米,起始租金挂牌价格为 987,661.50 元/月(天之泰大厦裙楼 1-5 层起始租金 36.5 元/平方米/月、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
-12 层起始租金 20元/平方米/月)。
2025年 4月 15 日,桂圳公司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发来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依据《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桂林市象
山区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及西塔楼 1、6-12层整体招租,起始价 987,661.50元/月,竞买人为广西元创商业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元创”),成交价 987,661.50 元/月。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承租方广西元创签署了关于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的《租赁合同》以及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
层的《租赁合同》。
根据《租赁合同》,本次桂圳公司整体出租资产,总建筑面积 31,092 平方米,租赁期限 9 年 11 个月,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合
计 13,091.61 万元,其中,租金合计 11,453.95 万元,物业服务费合计 1,637.65 万元。桂圳公司已收到广西元创支付的履约保证
金 197.5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西元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安家洲 218号综合楼
4.法定代表人:吴华
5.注册资本:1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4MAE04JL348
7.主营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等。
8.股权结构:吴华(实际控制人)持有广西元创 51%的股权、谭明雨持有广西元创 49%的股权。
广西元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
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的《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西元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房屋的基本情况:乙方承租的房屋(场地)位于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总建筑面积 22,171平方米。
2.租赁期限:9 年 11 个月,即自 2025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35 年 3 月14日止。
3.租金及缴纳方式
(1)收费标准:
①租金:第 1-2年每年租金单价为 36.50 元/平方米/月(含税),从第
3年起,租金每两年按 5%递增一次。
②物业服务费:5元/平方米/月(含税)。
(2)支付约定:
①租金:
A.甲方给予乙方总计 16 个月的免租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至少支付 4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3,236,966 元。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租金缴纳按“支付 2 个月租金,享受 2 个月免租”的方式循环,直至免租期全部使用完毕。免租期内,乙方无需交
纳租金,但仍需承担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B.免租期使用完毕后,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在每个支付期前 10日内交纳下一周期的租金。
②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110,855元/月,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首期 2 个月物业服务费人民币 221,710
元,后续物业服务费以 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在每个支付周期前 10日内向甲方缴纳(免租期内不免物业服务费)。
③如果乙方在免租期退租的,应按承租首年 2倍租金标准、10 元/平方米/月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实际租赁天数向甲方支付租
金及物业服务费。
4.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 2 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
束力。本合同租赁标的“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号天之泰大厦裙楼 1-5层”与另一租赁标的“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号天之泰大厦
西塔楼 1、6-12层”为捆绑租赁关系,若任一合同非因经营不善导致违约,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两份租赁合同,没收两份合同履约保
证金。
(二)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层的《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西元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房屋的基本情况:乙方承租的房屋(场地)位于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层,总建筑面积 8,921平方
米。
2.租赁期限:9 年 11 个月,即自 2025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35 年 3 月14日止。
3.租金及缴纳方式
(1)收费标准:
①租金:第 1-2年每年租金单价为 20 元/平方米/月(含税),从第 3年起,租金每两年按 5%递增一次。
②物业服务费:3元/平方米/月(含税)。
(2)支付约定:
①租金:
A.甲方给予乙方总计 12 个月的免租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至少支付 4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713,680元。自 2026年 1
月 1日起,租金缴纳按“支付 2 个月租金,享受 2 个月免租”的方式循环,直至免租期全部使用完毕。免租期内,乙方无需交纳租
金,但仍需承担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B.免租期使用完毕后,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在每个支付期前 10日内交纳下一周期的租金。
②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26,763 元/月,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首期 2个月物业服务费人民币 53,526元
,后续物业服务费以 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在每个支付周期前 10日内向甲方缴纳(免租期内不免物业服务费)。
③如果乙方在免租期退租的,应按承租首年 2 倍租金标准、6 元/平方米/月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实际租赁天数向甲方支付租
金及物业服务费。
4.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 2 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
束力。本合同租赁标的“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号天之泰大厦西塔楼 1、6-12层”与另一租赁标的“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号天之
泰大厦裙楼 1-5层”为捆绑租赁关系,若任一合同非因经营不善导致违约,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两份租赁合同,没收两份合同履约保
证金。
五、桂圳公司本次出租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桂圳公司本次出租资产有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业务收入。依据《租赁合同》,租赁期间租金及
物业服务费合计 13,091.61 万元,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2.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fb750cec-6700-48d6-a0b7-f72ba6266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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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4│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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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94b6ac7a-22e5-4060-a479-49319ad3e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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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4│桂林旅游(00097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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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57de6f5b-dfa6-4e26-a07f-80492b56d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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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桂林旅游(00097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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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1008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04,463,086.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817,115,547.45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725,347,721.63元。
鉴于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04,463,086.00 11,813,878.97 -290,035,441.60
利润(元)
合并报表 2024年度末累 -817,115,547.4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 2024年度末 -725,347,721.63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60,894,882.88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期末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的
条件。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股
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0ee278b6-c000-4527-84dc-afd94c615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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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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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62dd94f7-99c6-4b7c-9437-105bf58b8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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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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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6cdc8710-9d86-4598-8bab-89d0b93b6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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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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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db396e32-d73a-41f8-8e6e-f011af416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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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0:02│桂林旅游(00097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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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4 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
东、公司负责的宗旨,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了 4次会议,同时列席了 2024年度各次公司董事会会议。
1.第七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 12 楼 122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4年 3月 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
2.第七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七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 12 楼 122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4.第七届监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地检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结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
况及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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